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制度建设探索
我国场外期权市场发展及其监管制度的完善

我国场外期权市场发展及其监管制度的完善近年来,我国的场外期权市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是监管缺失和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本文将从场外期权市场的发展现状、监管制度的现状以及监管制度的完善方向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场外期权市场的发展现状场外期权是指非交易所场所交易的期权合约,也称为OTC期权市场。
与场内期权市场不同,场外期权市场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更多的定制性和更高的杠杆和风险,因此被资本市场投资者广泛接受。
我国的场外期权市场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却得到了蓬勃的发展。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2019年我国场外期权市场交易额达到了1.8万亿元,较2016年的1.16万亿元增长了54.5%。
从交易方向来看,期权的买方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卖方则以银行和保险公司居多。
从标的物来看,场外期权市场主要涉及股票、债券、外汇、商品等多种资产。
二、监管制度的现状然而,随着场外期权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监管缺失和制度不完善也成为了市场发展的主要瓶颈。
目前,我国场外期权市场监管体系尚不完善。
由于其交易特点,场外期权市场难以被普通投资者正常参与,也存在着显著的信息不对称和资金风险等问题。
而与此相对应的,监管部门缺乏对场外期权市场的监管力度,监管措施不够完善,导致市场风险不可控。
三、监管制度的完善方向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加强场外期权市场的监管制度建设,这其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信息公开。
在场外期权市场中,信息不对称是市场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
因此,加强信息公开,保证信息公正透明,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2、严格监管审批。
针对场外期权市场中存在的不规范交易行为,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交易主体的审批和监管力度,确保交易主体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3、强化风险提示。
场外期权市场涉及的风险较大,因此监管部门应该通过加强风险提示,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规避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完善市场风险管理。
监管部门应该对场外期权市场进行细致的风险管理,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市场的稳定发展。
关于青岛市建设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的思考

行性
( ) 一 建设 区域性 场 外交 易市场 的必要 性
府 向国务 院提交 了 《 津 滨海 新 区综 合 配套 改 革 天
市场 经济条 件 下 , 本 市场 成 为 社会 资金 资 资 源配 置 的主要方 式 , 资本 市 场 的 资金 配 置 方 式更
乡的金融体制方面 , 意见提出: 加快发展多层次的 资本市场 , 适时将重庆纳入全 国场外交易市场体
系, 支持 符合 条件 的企业 上 市 融 资 。同年 4月 2 7 E, l重庆 市 下 发 《 于 成 立 重 庆 市 证 券 场 外 交 易 关
作者 简介 : 立成 (9 4) 男 , 宁海域人 , 理研 究 员。 赵 17一, 辽 助
要 的现实 意义 。
一
建立 两个 区域 性场 外 交 易 市场 , 而是 按 照 经 济板 块 进行分 配 。因此 , 区域性 场 外 交 易市 场 具 有稀 缺性 。 目前 , 国内多 个 地 区性 中心 城市 已开 始 着 手 区域性 场外 交易 市场 的筹建 。 1天津 市 。20 . 0 8年 3月 1 日, 3 国务 院 批 准 了《 天津 滨海 新 区综 合 配 套 改革 试 验 总体 方 案 》 , 其 中明确 : 国性 非 上 市公 众 公 司股权 交 易 市 场 全 ( 又称 场外 交易市 场 ) 在天 津滨海 新 区设 立 。这 将 是场外 交 易 市 场 经 过 多 个 城 市 的 长 时 间 角 力 之
第2 4卷第 6 期 2 1 年 l 月 01 2
青名 技术学 学报 取甚
J u n lo n c o Te h ia l g o r a fQig l c nc l a Col e e
武汉城市圈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OTC)建设论纲

王 国刚 (9 8 认 为 , 立 比较完善 的创业 投资 体 系 , 进高 新技 术企 业 的发 展 , 19 ) 建 促 客观 上要 求 有一 个 比较 规范 的场外 交易 市场 与其 相适 应 。姜 彦福 (02 主持 的《 20 ) 全球 创 业 观察 20 02中 国
本文 系武 汉市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 目( 立项代码 :2 0 ] 0 7 和 WT [0 8 2 0 ) O与湖北 发展研 究 中心 资助项 目( 立项 代 码 : 0 8 2 ) 阶段 性 研 究 成 果 。 ’ W20 0 8 的 作者简 介: 过文俊 ( 92一) 江苏无锡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 16 : 兼任湖北 民营经 济研究会 副会长 。
的 中长期 战 略和 近期 改革 对策 。
关键词 :场 外 交易 市场 产 权 交 易市场转 型 武汉城 市 圈
中图分 类号 :F 3 . 80 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 64—67 (00 O 一 13— 1 1 12 1 ) l 00 0 0
场 外交 易市 场 ( T O e — h O C, vr te—C u t ) 称 柜 台市 场 , 指 在 证 券 交 易所 以外 进 行股 权 o ne 又 r 是
场” 有 助于 中小 民营企业 直接 融 资 。张承 惠 ( 0 1 认 为 , 对 于创 业 板市 场 而 言 , , 20 ) 相 大陆 更需 要
为 中小 企业直接 融 资服务 的 区域 性资本 市场 。过 文俊 (0 2 认 为 , 我 国金融 市 场 的现实需 求 20 ) 就
而言 , 应尽 快推 出与 中小 民营企业 的直接 融资 和 民间 资本投 资 “ 门当户 对 ” O C市 场 ( 的 T 场外 交
三大风险、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大风险、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标题:三大风险、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引言概述:在金融领域,风险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投资者和机构在进行金融活动时都需要面对各种风险。
其中,三大风险、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是金融市场中常见的风险类型。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三种风险的特点和影响。
一、三大风险1.1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投资损失。
市场风险是所有投资者都会面临的风险,无法通过分散投资来完全消除。
市场风险包括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风险等。
1.2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无法如约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的损失。
信用风险是金融市场中最常见的风险之一,主要表现为债务人违约或无法按时偿还债务。
1.3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无法快速变现或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
当市场流动性不足时,投资者可能无法及时出售资产,导致损失。
二、系统性风险2.1 定义:系统性风险是指整个金融系统面临的共同风险,一旦发生,会对整个金融市场产生广泛影响。
2.2 特点:系统性风险具有传染性、外部性和不可预测性的特点。
一旦系统性风险爆发,将引发金融市场的大规模动荡。
2.3 影响:系统性风险可能导致金融机构破产、市场崩溃、经济衰退等严重后果,对整个经济体系造成严重影响。
三、区域性风险3.1 定义:区域性风险是指某一特定地区或国家面临的风险,可能由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引起。
3.2 类型:区域性风险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
不同类型的区域性风险对金融市场和经济体系的影响也各不相同。
3.3 影响:区域性风险可能导致投资者信心下降、资产价格波动、资金流动性下降等问题,对特定地区或国家的金融市场和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四、防范措施4.1 多元化投资:通过多元化投资可以有效降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减少投资组合的波动性。
4.2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等环节,及时应对各类风险。
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试题及答案(新版)

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试题及答案(新版)1、[单选题]清算退出的流程不包括()。
A.清查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B.依法宣告破产C.了结公司债权、债务D.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答案】B【解析】清算退出的流程包括清查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了结公司债权、债务,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2、[单选题]不得通过讲座、报告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的要求,是为了限制采取上述方式向()宣传推介,以切实防范变相公募,但不禁止通过讲座、报告会、分析会、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能够有效控制宣传推介对象和数量的方式,向事先已了解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的()宣传推介。
A.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B.特定对象;不特定对象C.指定对象;非指定对象D.非指定对象;指定对象【答案】A【解析】不得通过讲座、报告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的要求,是为了限制采取上述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以切实防范变相公募,但不禁止通过讲座、报告会、分析会、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能够有效控制宣传推介对象和数量的方式,向事先已了解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的“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3、[单选题]关于创业投资估值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创业投资估值法是一种基于创业早期企业未来清算退出情境下估值预测的估值方法B.创业投资估值法是一种基于创业早期企业可比公司估值倍数的相对估值法C.创业投资估值法基于退出时目标公司的现金流以及目标收益率,折现计算其当前价值D.创业投资估值法基于退出时目标公司的股权价值以及目标收益率,折现计算出其当前价值【答案】D【解析】创业投资估值法通过评估目标公司退出时的股权价值,再基于目标回报倍数或收益率,倒推出目标公司的当前价值。
4、[单选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A.固定资产B.无形资产C.固有财产D.净资产【答案】C5、[单选题]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场外衍生品市场的风险管理

场外衍生品市场的风险管理场外衍生品市场是指不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
在这个市场上,各种各样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如期货、期权、掉期等进行交易。
这个市场的发展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因此,风险管理在场外衍生品市场中变得尤为重要。
场外衍生品市场的风险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交易风险和对手方风险。
交易风险主要包括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
价格波动是指衍生品价格的不确定性,这是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利率变动、货币汇率变动等因素造成的。
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需要考虑价格波动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对冲或套利策略。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市场上买卖衍生品时,由于市场交易量不足而导致无法及时成交的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于操作失误或操作规范不当而导致的风险,这可以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交易纪律来加以避免。
对手方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无法履约的风险。
在场外衍生品市场中,交易双方通过签订合约来约定交易的细节,但如果对手方无法按照合约履约,就会导致交易风险。
为了避免对手方风险,投资者可以选择与信用评级高的机构或者经纪商进行交易,同时可以要求对手方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其他风险对冲策略。
为了管理场外衍生品市场的风险,投资者可以采取以下的风险管理措施:1. 多元化投资组合:投资者可以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衍生品产品和市场,这样可以降低整个投资组合的风险。
2. 使用止损订单:止损订单是一种在市场价格达到一定程度时自动触发的交易指令,可以帮助投资者及时止损,避免进一步的损失。
3. 控制杠杆:杠杆是场外衍生品市场中常见的交易方式,可以放大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增加了投资的风险。
投资者应该合理控制杠杆比例,避免过度杠杆化。
4. 建立风险管理策略:投资者应该建立和执行科学的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对交易风险和对手方风险的评估和对冲,以及对市场风险的监控和预警。
5. 加强交易纪律:投资者应该时刻保持交易纪律,不盲目跟风,做到严格执行自己的交易计划,避免盲目交易和情绪化决策。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3 .注重 区域性股权交易 市场与新三板 的 转 板 机 制 建 立 “ 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 交易市场两大 板块 构成 了处在 多层次 资本市 场 的底 端 的 场外交易市 场。其 中,“ 新 三板”处在场外 交易市场的顶层 ,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则处 在底端位置。从上到下 , 市场 准人标 准越来
虽 然 由地方 政府 金融 办或省 级人 民政 府 承担 金融 管理职 能 的部 门作 为区域性 股 权交易市 场的监 管主体符合我 国 《 关于规范 区域 性 股 权 交易 市 场 的指 导 意见 ( 试行) 》 ( 征求 意见稿 ) 的要求 , 但这对于 区域性股 权交 易市 场来说 又是不够 的。 应 当鼓励各种 交易创新 , 股权交易所 等 自 律组织更加贴近 证 券市 场 ,能更好 地理 解市场 是如何 运作 的, 从而充分考虑市场的特性采取合适 的监 管活动。同时 由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尚处 于发展 阶段 ,自律组织可以方便地根据市场 条件变化 对监 管措施进行适 当的调整[ 4 】 。 因 此我 国的 区域性股 权交 易市场 应当 由 自律 监 管和地方政府 监管相结合 , 例如 由证监会 参 与监 管。 2 .监 管范围划 分 对 于 区域 性股权 交易 市场监 管范 围参 考证券 市场 的监 管从市 场参与 者和市 场行 为两个方 面进行 。市场参与者方面 。 对股权 挂牌企业 的资金 、经营管理 、 重 大事项等信 息进行 重点监 管 , 防止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 的情况出现。对股权转让双方行 为的监管应 该主要 包括双方对投资相关信息 的了解 、 转 让 涉及的股权和资金合法有效等 。 监管 的内 容包括业务规则符合是否符合 三公原则 , 市 场管理是否执行严格的制度规 范, 股权和资 金的管理和交割清算 是否安全 , 市场是否存 在虚假和误导投资者的现象 , 市场价格是否 存 在异常等。 3 .完 善信息披露 区域性股 权交易市场挂牌 门槛较低 、 成 本低 因此其信 息披露较 为宽松 , 这就存在较 高的风 险 ,因此应建立科学 、 有效 的信息披
证券公司参与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风险管理

证券公司参与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风险管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在当今经济环境下,证券公司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各国之间的股权交易往来不断增加,这使得证券公司必须具备一定的风险管理能力。
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不同于传统的股票市场,其中的风险也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
证券公司参与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特点及风险1.多元化风险: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由于牵涉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股权交易,因此面临着政治、经济、汇率以及法律等多方面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流动性相较于传统的股票市场要差,交易的成本也更高,一旦做市商出现问题,就会出现流动性风险。
3.信息传递风险: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信息传递方式不同,信息披露制度也存在着差异,这就使得证券公司难以掌握全面准确的信息,从而导致信息传递风险。
4.投资者风险: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投资者对于风险的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存在着差异,这就会带来投资者风险,一旦市场波动,投资者可能会出现恐慌性抛售。
二、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性1.保护资金安全:证券公司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需要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一旦发生风险,将会对投资者和证券公司自身构成重大影响。
2.维护公司声誉:证券公司的良好声誉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一旦因风险管理不善而导致经济损失或信用受损,将会对公司的声誉造成极大的影响。
3.合规监管要求:各国对于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都有着严格的合规监管要求,证券公司需要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来满足合规要求,否则将会面临处罚。
4.提高投资回报率:良好的风险管理能够有效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高投资者信任度,从而提高投资回报率。
1.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证券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组织结构、人员配置、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等各项方面,确保风险管理处于能够有效控制的状态。
2.制定科学的风险管理政策:证券公司需要针对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特点和风险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等环节,确保风险管理能够全面有效地进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制度建设探索作者:张锦莉麦欣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4年第21期摘要: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政策法律风险、信用风险、交易风险、流动性风险和监管风险等。
中国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应在上柜制度、交易制度、转板制度、退出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管制度等方面进行制度完善,以防范风险。
关键词:场外交易市场;风险;制度建设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1-0063-04场外交易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和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
建立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合法流动等。
目前中国包括天津、武汉、重庆、广州等多个地区城市中心正积极探索建设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之路。
一、区域性OTC市场面临的主要风险(一)政策法律风险政策法律风险源于政策的不断变化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中国的OTC交易市场是在自发的基础上由政府(主要是地方政府)推动而发展起来的,这就导致了OTC交易既无自发的市场规则,也缺乏法律制度的预先设计。
中国至今还没有一部有关OTC市场发展的法律。
2005年《证券法》修订前,中国法律对OTC交易市场的主要态度是限制和禁止,并把除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外的一切OTC交易市场列为“非法OTC交易市场”予以取缔。
1998年《证券法》第32条规定“经依法核准的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明确排斥了OTC交易市场的合法性。
直到2005年修订后的《证券法》第39条才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规定了除证交所以外的交易场所的合法性,这为OTC 交易市场的建立留下了制度空间。
此外,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第139条亦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明确了除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方式”交易的合法性。
然而,有关OTC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目前尚未出台,让OTC交易市场面临“非法”的困境。
故随时面临政策风险。
(二)信用风险区域性OTC市场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其宽松的市场准入制度,挂牌公司门槛极低的准入以及宽松的审核程序,增加了市场信用风险。
从挂牌公司看,由于中国普遍存在的个人(企业)征信制度的不健全、信用评估方法的缺陷以及政策与法律监管的不到位,低门槛的准入制度容易造成企业经营者操纵财务信息,加大挂牌企业虚假上柜的机会,增加了信用风险;从违约成本与收益看,挂牌公司的违约成本几乎为零,而违约的财富效应将使违约的效用大于违约期望。
这样势必导致诸如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企业敢于冒违约的风险而博弈。
如果博弈成功,企业可以挂牌而获得大量融资;即使博弈失败,最坏的结果是不能挂牌,对企业并没有十分严重的影响。
除了挂牌公司的违约之外,投资者、中介公司甚至政府监管机构都可能因交易制度的不健全和外部宏观环境的变化而产生违约动机,并由于违约的传染性而蔓延至整个市场形成信用风险。
(三)交易风险区域OTC市场的交易风险源于交易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协议报价制度。
与证券交易所市场集中竞价机制不同,OTC交易市场定价机制的典型特点是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定价尽管有充分体现合同法一般原则的优点,尤其是契约自由原则的真正遵守,但协议定价制度的最大缺陷在于其对市场价格的垄断性和盲目性,并不是真正的市场价值体现。
相关市场交易原则难以发挥,交易双方可能串通一气,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无法使市场议价与竞价并举,引导不同的利益主体的竞争性报价,因而市场价格无法趋于公平、合理,容易产生哄抬价格,操纵价格的行为,从而产生交易风险。
在双方自行议价情况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高于或低于其应有的市场价值。
这对投资者和发行人都是不公平的,并且由此可能引发价格风险:买方没有其他的参考报价,卖方有可能通过欺诈手段提高交易价格;同时买方也可能因为无法估计卖方股票价值或估价成本过高而退出该市场,从而造成市场流动性过低。
(四)流动性风险OTC市场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源于做市商制度的缺失、场外交易市场的供给与需求不足、市场规模及参与主体较少、交易产品匮乏等原因。
从做市商制度层面看,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由于引入和发展成熟的做市商制度,创造了场外交易市场大量中小企业股票的发行和交易,这使得他们基本不存在流动性问题。
从中国场外交易市场的供给与需求看,由于OTC市场处于建立的初期,市场发展还不成熟,一方面,一些真正优质的中小企业没有公开发行或者交易股份的动力和条件,导致场外市场供给不足,另一方面,区域性OTC市场的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更多的是从部门利益或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考虑,容易造成市场的需求不足;从现有的市场规模看,OTC市场规模小,与这个市场具有的功能相比较,还无法称之为一个有效市场。
与此同时,交易产品匮乏、参与主体较少也是导致流动性不足的重要原因。
由于中国OTC市场中投资种类仅限于股票,而没有权证、国债、公司债、金融衍生品等,投资者很难通过有效的投资组合来规避风险,也不能够通过投资衍生品来进行套期保值,所以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流动性。
再加上一些挂牌企业的资质不佳,也会影响投资者投资此类股票的热情,进而影响市场流动性,出现交投清淡,市场流动性差。
(五)监管风险场外交易市场由于上市标准低、其风险与场内市场相比较大,因此,场外交易市场更需要监管。
国内外的经验教训表明,对场外交易市场放任不管,将会酿成大错。
2007年底引发美国次贷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美国对场外衍生品市场长期放任,给予场外交易市场监管豁免,最终酿成全球性金融危机。
对于区域性OTC这个新开设的资本市场,既要加强监管,又不至于因为监管而影响市场的活跃度,是摆在设计者和监管者面前的一个难题。
其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方面监管过严,使挂牌企业扩容速度缓慢,长时间不能形成规模,交易又因受到限制而处于清淡状态;另一方面,也可能因监管过松,对违规违法行为惩治不力,以致造成挂牌企业质量下降,企业增资扩股弄虚作假,信息披露缺乏及时性、公开性、真实性,导致市场混乱无序等。
二、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相关制度建设(一)上柜制度在中国的信用制度尚不完善,监管法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如果对上柜企业规模和经营存续期毫无要求,势必会带来诸如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市场操纵、企业的恶意欺诈、违约成本过低而造成的故意违约行为等风险。
为避免中小企业虚假上柜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过高风险,宜采用低门槛准入与高强度的保荐相结合的上柜制度。
1.宽严适度的低门槛准入制度提高挂牌企业的准入标准,低门槛可以界定为:公司规模为资本金100万元以上或资产200万元以上、公司已正常经营两年以上。
原因是这类企业大都已经历创业阶段的初创阶段,具备了一定的生存能力和信用记录,不会因挂牌后无力继续经营而迅速退出。
2.高强度的终生保荐制度鉴于中国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公司信誉普遍较低的特点,区域性OTC市场宜引入终生保荐人制度,负责挂牌保荐和持续督导。
终生保荐人的优势在于其对被保荐企业在上柜前和上柜后的任何时候都必须负责监管。
交易所也可以将对挂牌公司的监管转变为对注册保荐人的监管,从而使得整个监管变得清晰而简便,更有效率。
3.鼓励保荐人兼做做市商保荐人兼任做市商有其特殊优势,由于是所在企业的保荐人,挂牌保荐和信息披露保荐使保荐人对企业有更深入的了解,对于其成长性和投资价值能做出更客观的评价,因此其做市报价更具有权威性;如果保荐人以自有资金购买企业股票进行做市,客观上是对企业投资价值的隐性担保,在一定程度上能提升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吸引更多的资金进入,但从另一方面看,兼任做市商也对保荐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重了保荐人的负担。
因此,不强迫,但鼓励保荐人兼任做市商,不失为一种公平价格的保证。
(二)交易制度证券市场中的交易制度总体上分为协议交易制度、竞价交易制度和做市商交易制度。
相对于交易主体数量较少,信息对称程度较低,市场流动性较差的区域OTC市场,做市商制度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和效率优势。
在当前投资者群体、券商群体和场外交易市场都有待合理化发展的情况下,区域性OTC 市场宜采用传统型做市商交易模式,待市场的流动性与活跃度被激发并能保持在一定水平时,再引入竞价制度加以辅助,即实行做市商制度为主、竞价制度为辅的混合交易制度。
可借鉴天津股权交易所实行的以做市商双向报价为主,集合竞价和协商定价相结合的混合型交易模式。
(三)转板制度1.转板的前提与基础挂牌公司实现转板,必须满足相关的法律规定。
挂牌公司首先应当满足《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股票发行和上市的要求,这是转板的前提和基础。
2.转板自愿原则在OTC挂牌的公司可能会逐步发展成为明星企业、超大规模企业,或最终发展成为该板块的领军企业。
但不一定在符合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条件后就立即转板。
因此,在转板的主动性上,应当遵循自愿转板的原则,将转板的选择权交到挂牌企业手中,由挂牌企业自行选择。
3.转板的条件转板是挂牌公司上市的一条捷径,但是必须设定一些条件,从而保证转板公司的质量。
区域性OTC市场挂牌企业转为创业板的条件可以限定为:挂牌公司达到交易所或上柜市场的财务标准,挂牌二年以上,在交易中心交易满6个月。
挂牌期间公司及高管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运作规范,成长性较好。
可向交易所或上柜市场提出转板申请,在获得主管机关批准后,即可升入相应市场进行交易。
另外,借鉴台湾发展低层次的场外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建议要求拟赴主板、创业板、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上市或上柜的中小企业,可以先在区域性OTC市场挂牌一段时间(3—6月)。
这不仅更有利于渐进孵化中小高新企业上柜或上市融资,而且还能够拉动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趋于活跃。
(四)退出机制1.实施退出制度的原则公司成功挂牌后,必须一直保持挂牌的条件。
当挂牌公司不再符合挂牌条件时,应立即终止其股票交易,退出OTC市场。
2.交易所对挂牌公司的退出具有完全的决定权从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关于公司退市的法律规定来看,退出的具体条件一般是由交易所决定的。
企业在其市场交易,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运行,一旦不能达到挂牌标准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就必须强制退出。
3.按照固定的程序实施股票退出制度完整的股票退出制度包括了挂牌公司股票暂停交易、恢复交易和终止交易等几个步骤。
企业在挂牌之前,必须与交易所签订挂牌协议,其中也包含退出的规定,因此,退出制度必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