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营改增”所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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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税改背景下高校财税管理的挑战及应对

“营改增”税改背景下高校财税管理的挑战及应对

推荐RECOMMEND14“营改增”税改背景下高校财税管理的挑战及应对文/裴昕摘要: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当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工作。

在此背景下,高等院校的纳税人主体资格的界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传统税收核算方式的变更,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票的使用及报税程序的改革成为未来我国高等院校的财税管理工作模式面临的新的主要挑战。

本文从高校财务管理人员职业技能培养、高校财务规章制度的修订以及更加高效和精细化的财务筹划工作三个方面寻找改革的突破口,探索“营改增”大背景下我国未来高校财税管理的创新模式。

关键词:营改增;高校;财税管理;创新模式中国财税体制改革从1950年的大包干时期,几经探索、改革。

改革开放后,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需要,同时也为了有条不紊地将计划经济时代的税制向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税制进行过渡,使财政收入随经济增长而同步增长,同时使中央可以分享地方经济发展的成果,1994年进行了分税改革,被喻为“中国改革历程中的经典之作”,它结束了之前财政体制摇摆不定的局面,也解决了中央财政虚空的问题,其框架和规则延续至今。

随着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中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当前的财政税收环境正在经历着深刻的变革:一方面,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充分暴露了各国财税结构上的突出问题,作为全球性贸易大国,中国深受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

在此背景下,提高中国产品的竞争力,减低产品成本就成为刻不容缓的税改需要;另一方面,国内经济环境上增值税作为国外先进税收经验引进中国,对制造业的崛起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变,国民生活习惯的变化,服务业飞速发展,也对财税改革的需求日益迫切。

在此背景下,脱胎于上世纪90年代的分税制弊端日益明显,已经严重脱离中国当前的社会发展程度和经济水平。

这样我们面临新一轮的结构性税改——“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增值税。

“营改增”的税收改革对于高校税务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如何改变税务管理的形式,更好的利用政策带来的利好,为高校创造稳定健康的财税环境成为未来高校税收管理模式创新的主要任务。

全面“营改增”对高校财税管理的影响与对策

全面“营改增”对高校财税管理的影响与对策

全面“营改增”对高校财税管理的影响与对策“营改增”是指营业税转为增值税,也就是将营业税作为直接成本纳入增值税内,即企业所得税的一项改革。

营改增的实施对高校财税管理产生了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学术研究类、文化艺术类等福利性事业单位对发生营业税的项目,例如社会培训、文化娱乐等需对营业税部分进行纳税,营改增将导致其财务成本上升。

二、学生相关的教育服务在过去营业税计算时通常采用按实际税收额计征,但现在的增值税过渡征收政策将统一在学生学费等收费项目中进行征税,该政策对高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性和保障性产生了较大影响。

三、营业税与教育费用相关的税收政策细则将被取消,高校根据学生的个人缴费额度计算所得税的税额也将发生改变。

四、高校服务企业或其他组织将会对营业税进行缴纳,现在通过营业税抵扣增值税进行计算,但在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发票将从营业税发票变成增值税发票,这将导致高校财务处理过程中涉及发票申领、报销等流程上发生差异。

五、营业税业务的取消将导致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包括财务制度、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

这些变化需要高校进行业务流程设计和制度调整,以确保财税管理的正常运作。

面对以上影响,高校财税管理部门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来适应“营改增”政策的实施。

具体措施如下:一、及时调整财务成本预算,降低因税收变化而带来的经济压力,并提高经营策略和决策能力。

二、建立科学化的财务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财务监控和风险防范,确保财税管理的有效运作。

三、监控学生收费情况,以厘清收费标准、规范收费流程和提高学生服务教育质量为目的,同时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四、合理规划财税管理流程,从流程设计、操作流程和流程绩效等方面进行调整,以便更好地适应“营改增”带来的变化,确保财税管理的正常运行。

五、持续关注并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变化和财税法规的相关政策法规,以便及时制定适合的应对措施,确保高校财税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综上所述,营改增对高校财税管理的影响不可忽视。

分析营改增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及应对

分析营改增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及应对

分析营改增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及应对随着营改增税制的全面实施,各行各业的财务操作都在受到影响,高校财务工作也不例外。

营改增税制的实施给高校财务工作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同时针对这些影响,高校也需要采取一些应对措施,以保证财务工作的稳定运行。

一、营改增对高校财务工作的影响营改增税制的实施将会给高校财务工作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1. 增值税税负可能会增加营改增税制的实施,将增值税税负由原来的“产生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扩展至“生产与生活消费领域”,这也就意味着高校将面临着更为广泛的税负。

2. 财务操作流程可能会发生变化随着营改增税制的实施,高校的财务操作流程也将会发生一定变化。

例如,部分增值税纳税人的账务工作将会更加复杂,需要重新熟悉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法规。

3. 财务会计报表可能会出现问题营改增税制的实施也将会使财务会计报表方面出现较大问题。

增值税税率不一,同时营改增税制的实施对于账务会计申报程序也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由于高校财务会计体系复杂,相关财务会计报表的制订过于千变万化,从而也会使得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更难执行。

4. 相应的人力成本和技术成本也消耗较大营改增税制的实施还需要涉及到一些技术上的问题,例如系统的技术升级、账务会计的培训工作等。

这些对于高校来说,不但会需要投入人力成本、培训成本,同时也会增加技术方面的开销成本。

二、高校财务应对营改增税制的具体措施针对以上的影响,高校财务可以采取如下的措施:1. 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团队素质高校财务需要通过提升自身团队素质,包括团队的学习能力、共同的目标和价值观、丰富的经验等,从而来弥补内部管理问题带来的影响。

这需要高校财务管理团队充分调动积极性、挖掘潜力,同时也能够妥善处理投入成本和人力成本等问题。

2. 依据政策的需求,及时按时地调整会计工作高校财务管理需要随着政策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特别是在税收方面。

营改增税制的实施将要求高校财务管理及时调整财务会计报表的制订规范,确保相关的税务申报程序能够得到良好的执行,同时提高相应的财务管理水平。

全面“营改增”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和建议

全面“营改增”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和建议

高校应加强与供 应商的沟通,确 保能够及时获得 合规的增值税发 票
全面“营改增”对高校财 务管理流程的影响
章节副标题
高校财务管理流程的变化
发票管理:营改增后,高校需要 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认证和抵扣 管理
会计核算:营改增后,高校需要 调整会计核算科目和报表,以反 映增值税的核算和税负情况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提高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财务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处理,提高信息透明度 和准确性。
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与校内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提供高效、便捷的财务 服务。
培训财务人员: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信息化水平,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 开展。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
范性
促进高校创新: 鼓励高校开展 科研活动,推 动科技成果转

优化资源配置: 合理安排资金, 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
研究意义和目的
分析高校应对全面“营改增” 的策略和措施
深入了解全面“营改增”对 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
为高校财务管理提供针对性 的建议和指导
促进高校财务管理与税收政 策的协调发展
全面“营改增”对高校收 入的影响
高校财务管理人员素质要求提高
了解“营改增”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节 掌握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管理 熟悉税务申报和缴纳流程 具备财务报表分析和优化能力
应对策略和建议
高校应加强财务管理流程的规范 化和标准化,确保营改增政策的 顺利实施。
高校应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 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应对能力。
添加标题
高校财务风险具有隐蔽性
“营改增”对高校财务风险的影响
高校财务风险增加 高校资金压力增大 高校财务管理难度加大 高校财务人员素质要求提高

高校营改增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高校营改增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2017年月(下)行政事业资产财务与校一级财务部门进行统一的账户税金缴纳工作,这种财务核算方式导致了高校账目中税费核算存在误差。

非税项目和应税项目混乱、票据报销不及时导致的进项税无法抵扣等问题,导致高校会计核算工作中的漏洞不断增加。

四、营改增后提高高校纳税管理能力的办法(1)提升正确的税务改革认识,保障高校涉税工作平稳过渡。

为了保障高校实现在此次营改增后财税工作的平稳过渡,首先要提升高校财务人员对此次税务改革工作的正确认识。

高校财务管理者应组织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加强财务管理人员同相关财税专家的交流和共同工作,保障营改增政策内容能够同高校实际财税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防止涉税风险的发生。

同时,财务部门还要加强对高校其他部门,如校办企业、科研部门,以及各学院教职员工的知识普及和宣传讲座工作,帮助高校了解相关的财税知识,以便能够更好地配合高校财务部门的相关工作。

(2)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加强对高校经济业务控制。

由于高校财务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对营改增政策内容的不了解,高校财务涉税管理工作中的问题频发。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高校从加强财务部门业务熟练程度和办事工作效率出发,认真研究营改增的相关内容,加强对高校各项经济业务和合作企业的管理工作。

做好高校收入和支出工作,尤其是高校技术转让、研发、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行业收入和高校企业收入等方面做好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

同时在高校的经营业务活动中,对合作企业加强管理,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企业合作,对高校的各项支出要及时取得规范的增值税专用票据,保障进项税抵扣工作的顺利进行。

(3)对会计核算工作统筹管理,建立明细的增值税账目。

保障高校营改增后财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还要加强对财税会计核算工作的管理。

首先,要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提高高校财务分级核算工作的准确性,确保高校在纳税核算过程中各级之间账面对接顺利。

其次,在高校会计核算过程中,要针对营改增具体内容建立增值税的明细账目,其中应包括增值税明细账的生成、产生记录和增值税适用税率、应交税费、可抵扣项目和可减免税项等方面的内容。

全面“营改增”对高校财税管理的影响与对策

全面“营改增”对高校财税管理的影响与对策

全面“营改增”对高校财税管理的影响与对策一、全面“营改增”对高校财税管理的影响1. 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在“营改增”前,高校的教育服务和科研成果转化业务均免征增值税。

而在“营改增”实施之后,免征政策将取消,增值税税率将根据业务性质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这将直接影响到高校的财务收支。

2. 业务范围的调整在“营改增”实施后,高校的采购和建设等业务将被纳入增值税范围。

同时,科技成果的转化也将受到限制,需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申报纳税,这也对高校的科技创新、转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3. 税收管理的变化“营改增”取消了增值税发票验证环节,同时推广电子化发票系统,这将使高校的财务工作量大大减轻。

但同时,电子发票的开票和管理也需要高校及时跟上,遵循税法进行,确保合规操作。

二、应对策略1. 及时调整财税管理机制对于高校来说,全面“营改增”对财税管理体制的调整是必须的。

根据本科、研究所和高等教育研究等不同部门的业务性质,合理地调整费用,提高辨识度,严格遵守税法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问题。

2. 加强税务知识培训由于“营改增”对高校会带来较大的税收影响,高校的财务管理人员需要加强税务知识培训,提高纳税人合规申报水平。

建立相关知识库,完善税控系统,集中投入资金,并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宣传来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税务意识和技能,进一步减少税务风险。

3. 推进电子发票系统随着“营改增”电子发票的推广和使用,高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积极采用电子发票,拥抱数字化转型。

此外,还应加强电子发票科技防范,防止发生恶意操作或隐私泄露等问题。

综上所述,全面“营改增”对高校财税管理带来了一些挑战,但这也是税制改革带来的积极变革。

高校应当积极探索并实现业务转型,加强内部制度改革,完善财务管理系统,增强税务意识和技能,进一步提升高校财税管理水平。

全面“营改增”对高校财税管理的影响与对策

全面“营改增”对高校财税管理的影响与对策

全面“营改增”对高校财税管理的影响与对策随着全面营改增的推进,高校财税管理也将受到影响。

全面营改增的核心目标是推进税收制度的转变,从以增值税为主到以营业税为主,这对于高校财税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全面营改增对高校财税管理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全面营改增将改变高校的增值税纳税方式。

以前,高校主要缴纳增值税,通过全面营改增后,高校将根据所提供的服务缴纳营业税。

这将使得高校需要重新调整财务管理体系,具体来说包括会计准则、会计流程和相关财务软件的调整。

高校需要根据新的税制变化,优化财务管理,确保纳税合规。

对此,高校可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新的税制政策,进行相关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税务专业能力。

全面营改增将对高校的财务成本产生影响。

以前根据增值税制度,高校在进货时可以享受税额抵扣,而全面营改增后,高校将无法再享受这种抵扣。

这意味着高校采购成本将增加。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高校可以通过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争取更优惠的价格,减少成本增加的影响。

高校还可以加强内部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效益,降低营业税对财务成本的影响。

全面营改增将对高校的财务预算产生影响。

以前根据增值税制度,高校可以按照进项和销项发票中的税额进行抵扣,从而实现税款的调整。

而全面营改增后,高校将无法再进行这种调整,财务预算编制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对此,高校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适时调整预算编制方法,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全面营改增将引起高校财务信息系统的变革。

高校需要根据新的税制变化,对财务信息系统进行调整和优化,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及时。

高校可以借助信息技术,开发和应用专门的财务软件,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高校还需要加强对财务信息系统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

全面营改增对高校财税管理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和挑战。

高校需要根据新的税制变化,及时调整财务管理体系,加强沟通与培训,优化财务管理,确保纳税合规。

“营改增”全面推行后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营改增”全面推行后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营改增”全面推行后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营改增”全面推行后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摘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经济体制也在这种情况下悄然转变,受到经济节奏的带动,我国各项制度也逐步走向规范化,尤其是在税收制度改革中,通过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这一划时代举措,我国的税收制度变得更加完善、公正。

营改增政策出台后,各行各业都已经实现了税收体制改革,银行业也在其中,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处在计划经济时期,各大银行对营改增认识不足,对税收体制的突然变动没有足够的应对措施,导致了在税务核算和纳税过程中还是存在较多的问题。

笔者以商业银行业为例,分析营改增对商业银行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并结合我国税务体制的实情提出适当的应对措施,为商业银行的更好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营改增;商业银行;问题和措施改革开放之后,经济的发展速度远远超乎了人们的想象,似乎在短短的几年我国就从计划经济进入了市场经济。

经济发展过快背后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旧有的各种体制例如政治体制,企业管理体制以及税务体制等都不再符合市场化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拿税务体制来讲,最大的缺陷在于银行外购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进行任何抵扣,银行实质上同时承担了营业税和增值税两部分税额,这种不合理的纳税体制导致银行纳税负担过重,严重制约了银行业的发展。

同时作为和银行业有密切关联的各大企业也得不到任何抵扣,也增加了企业的纳税负担。

为了为何纳税的公平性,我国相关税务部门开展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这一举措理论上是维护了纳税公平,但是相对于商业银行来讲,由于目前采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税方式等都没有发生变动,是否在营改增之后能够依然沿用是值得探究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营改增简述我国经济体制基本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但经济体制的转变并没有导致税务体制也随之发生变动,增值税和营业税始终处在共同运行的状态,这样的纳税体制严重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给经济带来了以下不良影响:(一)增值税机构不健全,税收中性的特征没有展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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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营改增”所面临的问题及建议【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对我国高校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文章通过对我国高等学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现状的具体说明,指出“营改增”对于高校纳税的影响以及高校“营改增”进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希望完善和促进税改效果。

【关键词】“营改增”;税改试点;高校财务为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13年4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会议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扩大到全国。

目前,在扩大的试点行业中,高等学校的一些营业税项目也被纳入到了“营改增”的范围,这虽然会对高校经营收入的主体税种造成冲击,但对高校未来总体事业的蓬勃发展还是作用巨大的。

随着“营改增”试点地区的不断推进,涉及的高校越来越多,本文就高校“营改增”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具体建议。

一、我国高校“营改增”试点阶段的纳税状况1.高校的营业收入主体为文化体育业类,纳税规模相对较小,按照税改试点办法要求改征增值税后,应该按小规模纳税人的类别进行管理,不能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扣税制度,仍然要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与营业税开票模式相似,相当于换汤不换药。

2.将营业税领域包含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内,理念上将会发生改变。

尤其对高校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咨询服务等的税率优惠,缺乏针对性的优惠和引导政策。

对于原营业税“四技”收入免税规定的延续,“营改增”期间,虽不缴纳增值税,但由于增值税属于国税,营业税属于地税,“营改增”使得税收优惠的主管税务机关发生了变化,试点高校需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重新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然后持认定意见及书面合同报主管国税部门备查;而且,国税部门的免税政策是“即征即退”,比免征营业税的“预征后退”免税备案更为严格繁琐。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虽然可消除重复征税,降低成本,增加效益。

但因为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计税基础的,增值额越大,缴纳的税款就越多。

而高校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抵扣较少,“营改增”后反而增加了税负。

税改之前高校的研发服务缴纳的营业税税率是5%,营业税是价内税,按营业收入的全额计提5%的营业税。

“营改增”后,对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税率为6%,按规定应以营业收入除以6%得到的不含税收入,再乘以6%计算销项税。

4.营业税税制下,高校只需向地税部门交税,会计核算相对简单;“营改增”带来会计核算的变革,使得纳税环节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会计核算工作更加繁琐,人力成本加大。

现在只有部分试点高校经营项目改征增值税,就需要重新购买增值税发票,添置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设备机具,纳税环节增加了认证、抄报税等步骤,增加高校的资金成本,纳税申报复杂性明显增加。

在“营改增”过渡期间,高校未被纳入改征增值税的经营项目,仍需向地税部门缴纳营业税,导致高校要同时接受国税与地税的双重管理和稽查,办理两份手续以及往返两个税务机关,使高校纳税工作由简到繁,工作效率降低。

5.增值税和营业税同属流转税,“营改增”前营业税的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税只向地税部门缴纳,在缴纳营业税时由地税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缴纳税款简便;而“营改增”试点期间,由增值税产生的上述附加税,仍需单独向地税部门申报纳税,无法在国税申报系统一并完成缴纳。

两个税收征管机构的重复配置,不仅提高了征税成本,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二、我国高校“营改增”所面临的问题由于高校科研与技术服务工作的特殊性,使得“营改增”的一些政策并不能与之相匹配,因此我国高校的“营改增”进程面临着一些问题:(一)纳税人资格认定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以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为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500万元),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以销售额来认定纳税人资格,对高校而言执行起来会遇到很大的不确定性。

因高校的性质不同(如理、工、文、史、经、管、法等),各高校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有很大差异,且就同一所高校而言,其不同年度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也存在不均衡性,甚至波动比较剧烈。

而纳税人资格一旦确定,是不能随意改动的,由于小规模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为6%,故各高校承担的税负是不一样的。

(二)应税服务税负高校对社会开展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活动,所提供的应税服务,主要是智力付出,这一点和软件企业很相似,其开支范围主要为人员经费、差旅费、材料费、测试化验费、检测费等,其中人员经费、差旅费所占比重较大,很少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有限,实际上导致了高校应税服务税负的增加,这将影响高校教师的科研积极性。

(三)应税服务免税项目“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了在试点期间可以享受的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即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同时,又明确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就高校应税服务享受免增值税的项目,若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单位因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抵扣相应的进项税,势必会影响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若高校享受的免税应税服务应对方要求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高校无法享受税收减免,从而又额外增加高校的税负。

(四)税金计算和“以票控税”新《高校财务制度》仍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即按业务实际到款金额计算收入,而高校因科研项目周期较长,一般均为分期付款,甚至项目结题后对方仍不愿结算。

但是,增值税的销售额实行价税分离,只要纳税义务产生,就需开具发票确认收入,且不管是否到款,均应依法缴纳相应的税金。

三、具体建议针对以上四个我国高校“营改增”所面临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一)关于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建议针对纳税人资格认定方面的问题,建议税务机关应从高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因此,比照软件企业,对高校一般纳税人的应税服务按6%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这样做无论是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实际税负是一样的,这样便可解决税务机关对高校纳税人资格认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关于降低应税服务税负的建议针对应税服务税负方面的问题,建议如下处理:1.财税〔2011〕100号有关规定,比照软件企业,对高校的应税服务按6%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这将有利于促进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也使高校科研活动能够真正享受到“营改增”带来的税负降低的实惠。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有关规定,按照应税服务实际支出费用和一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实际支出×扣除率上述实际支出是指应税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员经费、差旅费、测试化验费、检测费等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支出。

(三)关于应税服务免税项目的建议针对高校享受的免税应税服务项目方面的问题,建议参照财税〔2011〕100号有关规定,高校享受免税的应税服务按6%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征收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四)关于税金计算和“以票控税”的建议针对税金计算和“以票控税”的问题,建议如下:1.是修订高校会计核算基础,即将“收付实现制”统一修改为“权责发生制”。

在实际工作中,因会计制度导致的收入确认时间差异,原则上主管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时不予考虑。

2.建议税务机关能够考虑高校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的差异,准许高校以收到价款之日来确定纳税义务的产生,即收款后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不是按照货物的权属关系转移来确认纳税义务的产生。

3.针对项目生产周期长,且付款时期长的应税服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销售结算的特殊方式即按半年或一年为周期确认收入,依法纳税。

按照此条规定执行时,在合同签订时必须注明分期付款的时点及付款金额,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之日来确定纳税义务的产生。

四、总结“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于企业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

一方面,“营改增”可以改善重复征税的弊端,可以降低绝大部分企业的税负;同时,“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企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方面的工作量会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引起的行政及刑事风险需要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高校在“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也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问题,这就需要针对高校的纳税特点逐步完善“营改增”政策,使之真正起到促进高校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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