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生3车追尾致1死1伤
国内外铁路客运的典型事故案例

1、1971年12月7日,451次近郊旅客列车和837次货车在京广线琉璃河站发生尾追相撞的重大行车事故,铁路职工和旅客死亡14人,伤22人,中断行车1小时40分.2、1976年10月16日,广州到深圳92次在广深线41公里处脱轨颠覆,旅客18人受伤,中断行车24小时59分;3、1978年12月16日南京开往西宁的87次在陇海线杨庄车站与西安开往徐州的368次拦腰相撞,造成旅客死亡106人,重伤47人,轻伤171人,客车报废3辆,中断行车9小时30分,被称为震惊中外的“杨庄事故”;4、1980年2月19日,南阳开往郑州的410次(郑州客运段担当)旅客列车到达郑州车站时,3号车厢因为旅客携带摔炮爆炸,造成1名旅客死亡,8名旅客受伤,客车报废1辆;5、1980年1月22日,长沙开往广州的403次列车,到达京广线株州车站时,因为旅客携带发令纸燃烧起火,造成旅客22人死亡,4人受伤,客车大破1辆,小破1辆;6、1981年7月9日,成昆线尼日至乌斯河间的利子依达铁路大桥被泥石流冲塌,正在通过的442次列车2台机车、1辆行李车和1辆客车坠入大渡河内,造成130人失踪和死亡,146 人受伤,线路中断15天;7、1981年10月20日,由加格达奇开往三棵树的274次列车运行到颚尔格奇和朝阳村间,由于罪犯实施爆炸,造成旅客3人死亡,65人烧伤,客车大破1辆,中断行车2小时50分;8、1984年5月14日,济宁开往三棵树的117次旅客列车在深山线房家和大红旗间,因为旅客吸烟引起列车火灾,造成旅客死亡6人,伤22人,报废客车2辆,小破1辆,中断行车1小时14分;9、1984年12月18日,武昌开往广州的247次(武汉客运段担当)旅客列车,运行在荣家湾至黄秀桥间,3号车厢因旅客携带雷管发生爆炸,造成该旅客当场死亡,3名旅客受伤;10、1986年1月15日,武昌开往广州247次旅客列车,运行在京广线白石渡至坪石间,由于犯罪旅客在7号车厢实施爆炸,造成旅客死亡7人,重伤11人,轻伤27人;11、1987年2月18日,三棵树开往加格达奇的373次旅客列车在肇东车站因为旅客携带的夹克油着火,造成旅客6人重伤,7人轻伤,旅客大破1辆,中断行车1个多小时;12、1987年4月22日,双鸭山开往齐齐哈尔的98次特快列车,当运行到滨北线松花江大桥时,列车14号车厢发生犯罪旅客实施爆炸,造成12名旅客死亡,44人受伤,客车报废1 辆;13、1987年7月18日,郑州开往重庆的287次旅客列车,运行到京广线孟庙车站时,由于罪犯旅客在9号车厢实施爆炸,造成副列车长和另外8名旅客死亡,30名旅客重伤和39名旅客轻伤,客车大破2辆;14、1988年1月7日,广州开往西安的272次旅客列车,运行在京广线马田墟车站时,6 号硬座车厢由于旅客携带油漆发生火灾,造成旅客34人死亡,30人受伤,客车大破2辆;15、1988年1月17日,三棵树开往吉林的438次旅客列车,运行至拉滨线背荫河车站时因列车制动失灵冒进信号,与进站的1615次货车发生正面冲突,造成旅客和路内职工19人死亡,重伤25人,轻伤51人;16、1988年1月24日,昆明开往上海的80次特快列车,运行至贵昆线且午至邓家村间,由于列车颠覆,造成旅客及铁路职工死亡88人,重伤62人,轻伤140人。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线三期南延工程主体标“”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三期南延工程主体3131标“5·11”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日前,《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三期南延工程主体3131标“5·11”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市政府批复结案,现予公布。
2017年11月17日2017年5月11日10时左右,位于福田区绒花路的深圳市轨道交通工程3号线三期南延工程3131标基坑发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45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伟中同志,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虎同志,时任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庆生同志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科学组织救援,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同时,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全市地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张虎、庆生、文海等市领导还先后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事故发生后,根据市领导批示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监察局、安委办、公安局、住房建设局、轨道办、法制办、福田区安监局及市总工会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邀请市检察院参与。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三期南延工程主体3131标“5·11”坍塌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项目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
为实现城市总体规划目标,支撑引领重点区域发展,完善交通网络结构,缓解城市交通拥堵,2015年9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对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及目标进行调整。
三车肇事致一行人死亡都全责单个不公诉案例

三车肇事致一行人死亡都全责单个不公诉案例【实用版】目录1.事件背景:三车肇事,一行人死亡2.责任判定:三名司机全责3.案例分析:单个不公诉案例4.法律依据:我国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5.结论:公正处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正文【事件背景】近日,在我国某城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三辆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连环碰撞,导致一名行人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对现场的车辆进行检查,同时对目击者进行取证。
【责任判定】经过调查,警方认定三名司机均对事故负有全责。
他们在行驶过程中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未尽到注意义务,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根据我国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三名司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这起事故的处理过程成为了一个单个不公诉案例。
所谓不公诉案例,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不向法院提出控告,而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侦查机关,要求其补充侦查或者重新侦查的案件。
在这个案例中,由于三名司机对事故负有全责,因此不存在不公诉的情况。
【法律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规定,保持安全车速,注意观察前方道路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结论】这起三车肇事致一行人死亡的案例,经过警方的调查和责任判定,三名司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这一处理结果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正和严格执法,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深业城三期火灾事故原因

深业城三期火灾事故原因一、火灾背景深业城三期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是一座大型的商业综合体。
这座建筑群拥有多层商业楼和写字楼,集购物、餐饮、办公等功能于一体,吸引了大量的商户和顾客前来消费。
然而,不幸的是,这里在某个晚上发生了一起火灾,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以下就是对深业城三期火灾事故原因的分析。
二、建筑结构和防火设施1.建筑结构问题深业城三期作为一座商业综合体,其建筑结构复杂,涉及多层楼房的建筑和内部设施。
在火灾发生时,建筑结构未能承受住火灾的冲击,造成了楼房部分坍塌,增加了火灾扑救的难度。
同时,由于楼房结构复杂,火灾的烟雾和燃烧物质无法迅速疏散,导致了人员被困的状况。
2.防火设施不完善在火灾事故中,防火设施的不足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据现场目击者称,深业城三期在火灾时未能及时启动灭火器和喷水系统,导致火灾无法得到及时的扑灭,从而造成了严重的灾难。
此外,建筑内部的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也不完善,使得人员疏散困难,增加了伤亡人数。
三、管理与监管不力1.消防管理问题在火灾事故中,消防管理的不力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深业城三期的管理方未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加强对建筑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导致火灾原因未能得到及时排查和解决。
其次,对消防设施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也未能得到保障,使得消防设备的有效性大打折扣,减少了灾害的扑救能力。
2.监管不力问题另外,监管部门对深业城三期的安全监管也存在着问题。
据了解,深业城三期的建筑结构和消防设施等一直存在安全隐患,但相关监管部门并未对其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管。
这种监管不力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使得灾害的规模和损失都大大增加。
四、人为疏忽和没意识1.人为疏忽在火灾事故中,有些人员的不当行为也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
例如,有些商户在使用明火或者其他易燃物品时不够注意,导致火灾的发生。
同时,在火灾发生后,由于人员的惊慌和躁动,导致了疏散通道被堵塞,阻碍了其他人员的疏散,增加了伤亡人数。
2019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2019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一、湖北兴山发生坍塌事故,5死1伤据湖北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6月4日,兴山县水月寺镇石柱观村发生一起危旧房屋拆除坍塌事故,致6人受伤,伤者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截至4日晚,5名受伤人员因伤势较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另一名伤者在全力救治过程中,目前生命体征稳定。
坍塌事故的主要预防对策:1、要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各级管理干部对防止各类坍塌事故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确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观念。
2、要加强对脚手架、井字架、操作平台的安全技术管理,要防止脚手架、井宇架、操作平台坍塌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材料和构造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规定。
3、不能忽视土方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土方工程由于是地面施工,往往容易被忽视,要防止土方坍塌,应坚持基础施工要有支护方案。
防止房屋和桥梁坍塌,应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的重中之重。
房屋和桥梁坍塌的特点是后果十分严重。
要防止房屋和桥梁坍塌,必须把好房屋桥梁设计和施工质量关,要有防止模板及其支架系统坍塌的有效措施,要有防止房屋和桥梁坍塌以及防止拆除作业过程坍塌的措施。
二、深圳一工地吊车侧翻,3人受伤1人身亡6月5日12时04分许,罗湖区清水河街道辖区深圳中学(泥岗校区)项目工地发生1宗起重伤害事故,导致1名工人死亡,3名工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为中国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深圳市金建吊装有限公司涉事汽车吊,到事发项目工地进行塔吊安装作业时,汽车吊发生侧翻,而导致事故发生。
汽车吊侧翻的原因:1、超载。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吊车司机对所吊物品的重量估计不清,或对安全注意不够而超负荷运行,使起重机失去稳定而造成“翻车”。
2、支腿不在一个水平面上。
发生翻车这类事故的根本原因是:支腿接触的地面软硬不一,造成支腿不均匀下陷。
3、回转过快。
翻车常发生在回转过程中。
回转会产生离心力,回转越快,离心力越大,同时还因转到顺风等不利于稳定的方位上,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就会造成翻车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路漫漫 其“修”远 ——2012.10.7青银高速公路山东淄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2年10月7日11时44分,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
牛传更驾驶鲁A96925大客车(核载39人,实载28人),自东向西沿青银高速公 路行驶至淄博路段228公里加530米处,在超越同向右侧车道一辆大货车时,突 遇山东省高密市王瑞先驾驶鲁GJ031B小客车从两车间强行超车并线,导致鲁 A96925大客车与鲁GJ031B小客车刮擦后,失控冲过中央活动护栏,与对向济南 旅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周玉山驾驶的鲁A18526大客车(核载53人,实载 53人)发生碰撞,致鲁A18526大客车翻入高速公路边沟,造成14人死亡、6人 重伤。
此次事故中,肇事的鄂AE3892号大客 车属于旅游客运车辆,未办理旅游包车线 路审批手续,私自组织客源由广州发往天 门,违法从事长途客运,在高速公路上违 法停车下客,且车身左侧占用部分行车道 (约0.5米),导致事故发生。肇事大客 车挂靠的武汉海龙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对车 辆的技术状况、出车情况、驾驶人状态等 重要信息均不掌握,原驾驶人因病请假后, 车主雇佣临时驾驶人梁伟,从事至广州的 非法营运,对此公司根本不知情,完全属 于失控状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措施更是 无从谈起。
驶至连霍高速河南省三门峡市境内741公里900米义昌大桥上,车上违法装载、运输 的烟火药剂爆炸物和烟花爆竹发生爆炸,致使义昌大桥坍塌,车辆坠落桥下,造成 13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7632万元。
重大铁路事故

1、1971年12月7日,451次近郊旅客列车和837次货车在京广线琉璃河站发生追尾相撞的重大行车事故,铁路职工和旅客死亡14人,伤22人,中断行车1小时40分。
2、1976年10月16日,广州到深圳92次在广深线41公里处脱轨颠覆,旅客18人受伤,中断行车24小时59分。
3、1978年12月16日南京开往西宁的87次在陇海线杨庄车站与西安开往徐州的368次拦腰相撞,造成旅客死亡106人,重伤47人,轻伤171人,客车报废3辆,中断行车9小时30分,被称为震惊中外的“杨庄事故”。
4、1980年2月19日,南阳开往郑州的410次(郑州客运段担当)旅客列车到达郑州车站时,3号车厢因为旅客携带摔炮爆炸,造成1名旅客死亡,8名旅客受伤,客车报废1辆。
5、1980年1月22日,长沙开往广州的403次列车,到达京广线株州车站时,因为旅客携带发令纸燃烧起火,造成旅客22人死亡,4人受伤,客车大破1辆,小破1辆。
6、1981年7月9日,成昆线尼日至乌斯河间的利子依达铁路大桥被泥石流冲塌,正在通过的442次列车2台机车、1辆行李车和1辆客车坠入大渡河内,造成130人失踪和死亡,146人受伤,线路中断15天。
7、1981年10月20日,由加格达奇开往三棵树的274次列车运行到颚尔格奇和朝阳村间,由于罪犯实施爆炸,造成旅客3人死亡,65人烧伤,客车大破1辆,中断行车2小时50分。
8、1984年5月14日,济宁开往三棵树的117次旅客列车在深山线房家和大红旗间,因为旅客吸烟引起列车火灾,造成旅客死亡6人,伤22人,报废客车2辆,小破1辆,中断行车1小时14分。
9、1984年12月18日,武昌开往广州的247次(武汉客运段担当)旅客列车,运行在荣家湾至黄秀桥间,3号车厢因旅客携带雷管发生爆炸,造成该旅客当场死亡,3名旅客受伤。
10、1986年1月15日,武昌开往广州247次旅客列车,运行在京广线白石渡至坪石间,由于犯罪旅客在7号车厢实施爆炸,造成旅客死亡7人,重伤11人,轻伤27人。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圳市“12·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圳市“12·16”较大道
路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
【发布部门】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5.07
【实施日期】2013.05.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圳市“12·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
2012年12月16日1时30分许,光明新区松白路与光侨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车牌号为粤BH2569号的中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BX616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牵引车及挂车发生侧翻,造成摩托车上3人死亡,牵引车司机受伤。
(以下简称“12·16”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事故处理情况通报如下: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授权市安委办牵头组成了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市安委办、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法制办、市公安交警局、市总工会和光明新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专家鉴定和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和责任,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
经市政府审查同意,该起事故于2013年4月26日正式批复。
事故调查组认定,光明新区“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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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生3车追尾致1死1伤肇事司机被水泥活埋
深圳发生3车追尾致1死1伤肇事司机被水泥活埋
16日早晨7时30分许,在深圳南坪快速路东行方向转坂雪岗大道的位置,发生一起惨烈的车祸:一辆大型运沙车追尾撞上前方一辆水泥运输车及货柜车,导致5吨多水泥散开,压进运沙车的驾驶室,运沙车司机当场身亡。
上午10时许,经过近2个小时的拥堵,羊城晚报记者赶到南坪快速路的事发现场。
在快速路转往坂雪岗大道的边道上,大批交警正在勘察。
一辆蓝色大型运沙车停靠在快速干道的路边,车头驾驶室向后严重移位,变形的驾驶室上方还压着大约2吨重的包装水泥,快速路上也散落着数吨重的水泥。
这些水泥,均是从一辆蓝色货车上掉落下来的。
蓝色货车同样是受损严重,车辆被撞得旋转了90度,驾驶室挡风玻璃被撞碎。
最前方是一辆白色货柜车,冲到了10多米远的地方,车辆侧面有明显被碰撞的痕迹。
在马路中央水泥地面上躺着一具30多岁男性司机的尸体,地上有大摊的血迹。
殡仪馆的车辆赶到时,司机的一名家属赶到现场,显得悲痛万分。
死者尸体随后被殡仪馆工作人员抬上车后拉走。
据目击者介绍,当时最后面的运沙车速度过快,猛烈追尾撞上前方运水泥的货车,前车上大量水泥倾泻下来,迅速将运沙车驾驶室完全掩埋。
与此同时,水泥运输车再撞上正常行驶的白色货柜车侧面。
接到报警后,先后有3辆消防车赶到现场,消防队员将运沙车驾驶室上方的水泥移开,将埋在其中的司机救了出来。
经过确认,运沙车司机由于伤势严重,已经当场身亡,尸体被摆在地上,并被盖上了蓝布。
水泥运输车司机也因此受伤,但没有生命危险。
随后,大批交警赶到现场,封锁了2条车道进行处理。
由于这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南坪快速路东行方向塞车情况严重,车龙超过5公里长。
上午11时许,记者离开现场时,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