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废料、设备及工具人为损坏赔偿制度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一、公司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职工使用公司设备的行为,保护公司设备的安全和完整,提升公司设备管理水平,根据《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工对公司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三、设备损坏的定义设备损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工作失误或过失导致的损坏;2. 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磨损、老化或其他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3. 设备在非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工作失误或过失导致的损坏;4. 设备在非正常使用情况下因故意破坏导致的损坏;5. 其他未尽事宜。
四、设备损坏赔偿管理程序1. 职工在公司使用设备时,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设备使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完整;2. 当发生设备损坏情况时,职工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该设备,及时向主管汇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 主管收到职工汇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认设备的损坏情况;4. 根据设备的损坏原因和程度,主管应当对相关职工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5. 主管应当协助职工做好设备的维修和更换工作,并负责向相关部门汇报设备的损坏情况;6. 职工对设备的损坏需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赔偿;7. 公司设备损坏赔偿标准参照公司设备价值、使用年限、损坏原因和责任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确定;8. 职工对设备的损坏需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及时进行赔偿,并填写相关赔偿凭证;9. 公司设备损坏赔偿标准和管理程序应当公示于公司内部,以便职工了解和遵守。
五、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的执行1.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当负责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的制定、宣传和监督执行工作;2. 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工作;3.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设备损坏赔偿管理档案,对设备损坏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4.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设备损坏赔偿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5. 公司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向公司领导汇报;6. 公司领导应当对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确保其有效实施。
机电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天祝煤业公司机电设备损坏赔偿制度一、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第一条:各区队机电设备维护人员要严格按照《天祝煤业公司主要机电设备预防性检修规范》和《天祝煤业公司主要机电设备保养规范》的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机电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第二条:各区队要切实加强设备管理,在设备投入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其损失由操作司机、包机组成员、维护人员、区队主管领导全额承担(损失包括设备价值和影响产量、进尺,产量按20元/吨的利润折合后承担)。
1.若因当班维护人和包机组成员未认真检查或不及时处理设备、设施和缆线存在的问题,凑合生产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2.若因润滑制度、操作规程等各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不落实,违章作业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3.若因区队对维护保养工作不做安排,既不安排维修时间,又未确定专人负责(包括主管队长、专职包机人员和专职司机),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第三条:各区队机电设备维护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检查记录制度,特别是采掘流动设备,如:胶带运输机、移动式空压机、泵站、调度绞车及钢丝绳等检查记录,如漏检、漏记一次给当班维护人员罚款50元,没有记录的给队长、技术员各罚款50元。
第四条: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在工作时,未经机电运输部同意私自拆卸设备,给责任者及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各罚款100元。
拆除设备时用刀割电缆,给责任者及设备维护人员罚款200元,并按电气失爆进行处理。
第五条: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必须确保电气设备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未按规定时间、周期对各种保护装置进行试验的,给区队机电主管队长和维护人员各罚款200元,因甩掉保护装置不用或保护装置失灵损坏设备,其损失由包机组成员、维护人员、区队主管领导全额承担(损失包括设备价值和影响产量、进尺,产量按20元/吨的利润折合后承担)。
第六条:机电运输部每月不少于三次设备质量大检查或动态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责令维护单位限期整改,区队在规定时间少整改一条给区队长罚款50元。
生产废料、设备及工具人为损坏赔偿制度

生产废料、设备及工具人为损坏赔偿制度
环海第003号
一、目的:为了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和使员工对公司产品的责任心更强,
设备、工具的保养及维护工作做的更好,特设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环海公司的各车间、各部门及公司的各个岗
位和公司从上至下的每一位员工。
三、要求:1.产品废料,在生产中如因员工粗心大意造成的产品材料、配
件损坏并不能使用的由当事人及时通报生产部处理,后由财务根据报废物的成本价按以下标准计算;100元以内(包括100元的)每次20元,100元至500元的(包括500元的)每次50元,500元以上的按成本价的10%,在本月工资中扣除。
如不通报生产部私自换料的按成本价的100%扣除。
2.设备损坏,在设备使用时,如因员工粗心大意,造成公司设
备轻度损坏可修复的,当事人承担维修费用及配件价款的30%,如造成重大不可挽回事故的,按本制度的最高额在工资中扣除后当即辞退。
如出现不及时通报生产部,私自隐瞒实情的,当事人承担本次维修和配件的全部费用。
3.电动工具、模具、刀具、量具损坏,以上物件在使用中因员
工粗心大意或人为损坏的,按重新购买价的20%在本月工资中扣除。
如不及时通报的按损坏物件价款的100%承担。
4.返工工件,在生产中如因员工粗心大意造成返工的由当事人
自己承担返工工时费。
四、说明:本制度意在提高员工的责任心,罚款最高金额上限为每人每月
400元。
沧州环海电气机箱设备有限公司
2011-4-26。
工具赔偿管理办法

工具赔偿管理办法
工具赔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具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的工具范围指电动工具、气动工具、电热器具、吹尘枪、钢丝钳等所有工具类。
第二条赔偿范围:若非正常磨损(即人为磨损)不能继续使用或丢失的。
第三条赔偿计算方法:
1)损坏能修复的按配件的2倍价格赔偿。
2)丢失或损坏而不能修复的赔偿金额:
a.使用期不超过八个月的按初值价的全额赔偿。
b.使用期超过八个月的按下式计算:
赔偿金额=工具初值-[工具初值x(已使用年数X0.2)]
第四条最底赔偿金额不得低于初值的30%。
第五条赔偿责任人的认定:谁借的由谁负责赔偿。
第六条工具损坏的鉴定及处里程序:一般工具丢失损坏事故由工具保管员鉴定。
对重大工具丢失损坏事故的认定应在工艺主管主持下会同班组工段长对事故进行分析,并将处理意见报厂长批准后再将处理情况上报工具管理部门。
第七条周转借用(也称流借)或长期借用的工具发生丢失损坏情况时,按工具丢失损坏处理办法规定处理,在未处理之前,不再借给工具。
第八条借用人的义务:借交工具时,双方必须当面验清,使用工具不得任意拆卸或改变原来形状尺寸否则按损坏的50%罚款。
交回工具必须擦拭干净,并配合保管员对工具是否完好进行确认。
损坏公司设备处罚制度范本

损坏公司设备处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设备管理,确保公司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使用公司设备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设备是指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科研、办公等目的的各类设备,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第四条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公司设备,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使用公司设备,不得将公司设备用于非工作用途。
第二章设备损坏处理第五条设备损坏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详细记录设备损坏情况。
第六条上级领导应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
第七条设备损坏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事故责任明确,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二)事故责任不明确,应由设备使用者承担责任;(三)事故责任人无法确定,应由所在部门或单位承担责任。
第八条设备损坏责任的认定和处理,应依据公司制定的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
第九条设备损坏责任的处理方式包括:(一)赔偿经济损失:责任人应按照设备损坏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行政处罚: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罚;(三)培训教育:对责任人进行设备操作、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四)其他处理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必要的处理措施。
第十条设备损坏处理结果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并记入责任人档案。
第三章赔偿及申诉第十一条设备损坏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如下:(一)设备原值;(二)设备折旧;(三)设备维修费用;(四)因设备损坏导致的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赔偿款项应在事故处理结果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受损设备的所有者或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员。
第十三条当事人对设备损坏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理结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诉。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工具赔偿管理办法

工具赔偿管理办法一、前言工具赔偿管理办法,是为了明确工具损坏或丢失的责任归属和赔偿原则,保护工具使用人的权益,促使工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提高工作效率。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任何涉及工具使用、保管和赔偿的场合。
二、责任归属1. 工具属于单位的,单位对工具的保管和损坏负有责任。
2. 工具属于个人的,个人对工具的保管和损坏负有责任。
三、损坏赔偿1. 工具损坏原因分为自然磨损和非自然磨损。
- 自然磨损指工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经过一定的使用周期后出现的正常损耗。
对于自然磨损的工具,不需要赔偿。
- 非自然磨损指工具因为个人原因或者意外情况造成的损坏。
对于非自然磨损的工具,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赔偿原则- 工具损坏造成的修复费用超过工具原值的50%以上时,责任人应承担全额赔偿。
- 工具损坏造成的修复费用在工具原值的20-50%之间时,责任人应承担修复费用的50%。
- 工具损坏造成的修复费用低于工具原值的20%时,责任人应承担全部修复费用。
- 对于无法修复的工具,责任人应根据工具原值进行赔偿。
3. 赔偿方式- 责任人可以选择直接承担修复费用或者按照工具原值进行赔偿。
- 对于修复后的工具,责任人应进行检验确认,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四、丢失赔偿1. 工具丢失原因分为个人原因和意外情况。
- 个人原因指工具因个人失误或疏忽导致的丢失。
对于个人原因造成的工具丢失,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意外情况指工具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丢失。
对于意外情况造成的工具丢失,责任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 赔偿原则- 对于个人原因导致的工具丢失,责任人应根据工具原值进行赔偿。
- 对于实施了有效的保管措施但仍然发生丢失的工具,责任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减少赔偿金额。
3. 赔偿方式- 责任人应根据工具的原值进行赔偿,并及时补充工具。
五、附则1. 工具的保管责任人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工具,确保其安全可靠。
2. 个人在借用工具时应得到责任人的书面同意,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归还工具。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赔偿制度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赔偿制度公司物品的损坏对于公司来说是一项不可避免的费用,然而,我们可以通过一套合理的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赔偿制度来减轻这种费用的负担。
本文将讨论该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以及赔偿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该制度的目的在于鼓励员工对公司财产负责,并避免因疏忽大意或故意破坏行为导致公司财产的损失。
员工作为公司的一部分,有责任保护和维护公司的利益。
通过建立该制度,员工将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和公司的财产损坏是可以被追责和赔偿的。
适用范围方面,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
不论是高层管理者还是基层员工,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该制度可以包括公司所有的物品,例如办公设备、生产设备和车辆等。
无论是公司的固定资产还是耗材,都应该在该制度的保护范围内。
实施程序方面,该制度应当公平、透明且具有可行性。
首先,公司管理层应当制定相关的赔偿政策并将其明确告知给全体员工。
其次,当发生员工损坏公司物品的情况时,公司应当开展调查以确认责任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障调查的公正性。
最后,责任人将被要求赔偿所损坏物品的修复或更换费用。
如果员工对所需金额有异议,可以通过适当的渠道提出申请,并由公司的专门部门来评估并做出最终决定。
对于赔偿标准,该制度应保证合理和公平。
首先,对于公司财产的报废或正常磨损应当不纳入赔偿范围。
然后,赔偿金额应当基于物品实际的市场价值或者修复费用进行计算。
如果物品已经过时或无法修复,则可以根据折旧率来确定赔偿金额。
最后,对于故意破坏公司财产的行为,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全额赔偿。
除了上述的主要内容,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赔偿制度还可以包括其他附加条款和细则。
例如,员工可以选择购买适当的保险来减轻自己个人的赔偿责任。
此外,公司可以鼓励员工参与员工培训和安全教育以提高他们对公司物品的保护意识。
在实施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赔偿制度之前,公司管理层应当考虑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该制度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范文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范文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设备损坏赔偿事项的管理,明确责任归属,维护设备利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供应商、合作伙伴等。
三、设备损坏责任及赔偿方式1. 设备损坏责任划分(1)意外损坏由设备使用人负责;(2)正常磨损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3)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由公司负责;(4)其他责任及赔偿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2. 设备损坏赔偿方式员工或供应商在使用设备时出现意外损坏的,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赔偿:(1)设备价值评估: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评估设备的价值。
(2)赔偿金额确定:设备使用人与设备管理部门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3)赔偿方式:设备使用人可以选择一次性赔偿或分期赔偿。
一次性赔偿即设备使用人一次性支付赔偿金额;分期赔偿即设备使用人按照协商一致的分期金额和分期付款日期,分期支付赔偿金额。
四、设备损坏赔偿流程1. 损坏事故发生设备使用人在使用设备过程中发生意外损坏时,应立即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并由设备管理部门记录损坏情况。
2. 设备价值评估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评估设备的实际价值,并将评估结果告知设备使用人。
评估结果应考虑设备的实际使用年限和磨损程度等因素。
3. 协商确定赔偿金额设备使用人与设备管理部门应在评估结果基础上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并达成一致意见。
4. 确定赔偿方式设备使用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次性赔偿或分期赔偿,并与设备管理部门达成一致。
5. 执行赔偿设备使用人应按照协商一致的赔偿方式和金额,按时进行赔偿。
五、奖惩措施对于违反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奖励措施:对于积极参与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和自觉履行赔偿责任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处罚措施:对于故意或恶意破坏设备、逃避赔偿责任的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停职、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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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废料、设备及工具人为损坏赔偿制度
环海第003号
一、目的:为了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和使员工对公司产品的责任心更强,
设备、工具的保养及维护工作做的更好,特设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环海公司的各车间、部门及公司的各个岗位
和公司从上至下的每一位员工。
三、要求:1.产品废料,在生产中如因员工粗心大意造成的产品材料、配
件损坏并不能使用的由当事人及时通报生产部处理,后由财务根据报废物的成本价按以下标准计算;100元以内(包括100元的)每次20元,100元至500元的(包括500元的)每次50元,500元以上的按成本价的10%,在本月工资中扣除。
如不通报生产部私自换料的按成本价的100%扣除。
2.设备损坏,在设备使用时,如因员工粗心大意,造成公司设
备轻度损坏可修复的,当事人承担维修费用及配件价款的30%,如造成重大不可挽回事故的,按本制度的最高额在工资中扣除后当即辞退。
如出现不及时通报生产部,私自隐瞒实情的,当事人承担本次维修和配件的全部费用。
3.电动工具、模具、刀具、量具损坏,以上物件在使用中因员
工粗心大意或人为损坏的,按重新购买价的20%在本月工资中扣除。
如不及时通报的按损坏物件价款的100%承担。
4.返工工件,在生产中如因员工粗心大意造成返工的由当事人
自己承担返工工时费。
四、说明:本制度意在提高员工的责任心,罚款最高金额上限为每人每月
400元。
沧州环海电气机箱设备有限公司
201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