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师德师风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也是学校教育的重要一环。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下是一些实施意见。
一、制定严格的师德师风规范学校应在教师管理制度中制定更加严格的师德师风规范,明确教师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包括教育教学、学术研究、人际关系等方面。
二、加强对师德师风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应组织各类专业学科的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帮助教师了解师德师风的内涵和重要性,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平和职业素养。
三、落实严格的考核评价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制度,对违反师德师风规范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加以表扬和奖励。
四、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学校应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设立师德师风监督小组,定期进行检查和督促,对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确保教师的行为符合标准。
五、弘扬优秀师德师风的典型学校应积极宣传和表彰优秀师德师风的典型,以激励更多教师争做“楷模”,构建崇尚优良师德师风的校园文化。
六、加强学生的师德师风教育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让学生深刻理解良好的师德师风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总之,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当下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任务,师生共同努力,切实描画出一幅崇尚优良师德师风的美好画卷。
七、加强对教育教学的研究和创新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学校要积极推动教师参加各种教育研究和创新课程,加强教师的专业能力,提升教育水平,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八、加大对新教师的师德师风培养和引导新教师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对象,学校应该对新教师进行引导和培养。
给新教师提供专业的支持和帮助,让新教师能够快速适应学校的管理机制和文化氛围。
通过激励等方式加强教师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积极参与。
九、倡导教师在日常生活中树立好的形象教师是学生模仿的对象,而教育是塑造人的终身事业,因此,教师的树立好的形象至关重要。
学校应该加强对教师的日常言行举止的管理,要求教师言谈举止科学、文明、符合常理。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19.11.15•【文号】教师〔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2019年11月15日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现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4.18•【字号】浙教高科〔2014〕46号•【施行日期】2014.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46号各高等学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精神,为加快建设一支具有崇高职业理想、高尚职业道德和精湛业务能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认识。
高等学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责任。
加强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着力解决少数教师中存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高校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高校各级组织和广大教师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师德建设放在突出位置。
二、严格教师准入制度。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教师准入制度,坚决把好入口关。
实行新入职教师宣誓制度和师德承诺制度,组织入职宣誓仪式,增强“德高为师,行为世范”的责任感、荣誉感,自觉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加强在新教师招聘录用、人才引进中的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在注重教师任职学历标准、教育教学能力要求的同时,对教师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要进行深入全面的了解。
探索建立引人、进人品行考察制度,多途径了解考察新进教师的学术和师德品行。
严格各类学生导师的选拔,把理想信念和师德师风作为研究生导师、班主任、辅导员遴选评聘的首要标准。
严禁聘用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担任教师,严禁聘用被其他学校因师德不合格辞退人员担任教师。
三、强化教师立德树人责任。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安教发〔2011〕35号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学校: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教育的迫切要求。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
同时也必须看到在当前情况下,学校教育和师德建设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的挑战,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法律制度及省市有关规定,对有关问题进一步强调如下:一、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凡有教师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随意停学生课的,一经查实由所在单位—1—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给予行政处分、撤销教师资格或者解聘等处理。
造成后果和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办学校在岗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不得参与民办学校的授课和招生宣传活动。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先、评优、晋档、晋职称的资格,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影响恶劣、严重失德的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
三、严禁教辅资料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
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要严禁厂商进校园推销教辅材料、报刊杂志和学习用品;严禁教师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推荐任何教辅资料,也不得以家长委员会等名义强迫或变相强迫要求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书籍;严禁教师以教辅资料代替作业。
四、学校要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舆论监督等有效机制,要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每学期要和教师逐一签订责任书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主题词:教育师德师风建设通知—2—。
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十八、提升师德师风建设的国际化视野
1.了解和借鉴国际先进的师德师风建设经验和做法,提升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国际化水平。
2.加强与国际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发展。
3.培养教师的国际视野,提高教师在国际教育领域的竞争力。
3.强化对青年教师的引导和培养,确保青年教师能够迅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
十四、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评价与反馈机制
1.建立多元化、多角度的师德师风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2.定期组织师德师风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2.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文化素养,促进师德师风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党员教师的党性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师德师风建设。
二十三、构建全方位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网络
1.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监督。
2.建立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等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形成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3.定期公布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
最后总结全文:本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通过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和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师德素养。全校上下应齐心协力,共同营造尊师重教、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3.强化师德师风典型宣传,积极发掘和宣传身边的好教师、好事迹,发挥榜样引领作用,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鼓励广阔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
二、工作目标
经过3年左右努力,根本建立起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呈现新风貌。
教师权益保障体系根本建立,教师安心从教的良好环境根本形成,师道尊严进一步提升。
全社会对教师职业认同度加深,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显著提高,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促进师德师风建设,深化教书育人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培养目标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主力军,是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者。
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德育工作和人才培养质量,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
师范院校是培育教师的摇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尤为重要。
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尊重。
但在新形势下,学校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特别是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利于广大教师形成忠于职守、乐于奉献、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弘扬先进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可以说师德师风建设是具有社会意义的重要工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和谐校园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内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关于新时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为依据,以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核心,以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为重点,弘扬崇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
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社会责任感,使我院教师队伍师德师风面貌不断有新的变化。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制度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制度建设的意见(一)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培训。
1、要深入挖掘师德师风的深层次含义,从根本上指导教师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严格树立崇高理想信念,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人生观,以“慈爱、真诚、公正、严谨、恭敬、服务”为指导思想,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严格按照教育机构规定的师德师风管理规范,完善师德师风培训制度,抓紧开展以“道德主体性”为主题的师生活动,形成宽阔的师德师风氛围,做到“让师德师风深入校园,落实到教学活动之中”。
3、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严格按照教育教学程序,开展有效的师德师风课程,引导课程教师运用真实小故事开展深度学习,着力培养学生学习觉悟与师德师风道德素养、礼仪礼节观念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师德师风修养。
(二)创新师德师风评价和考核机制,加强师德管理力度。
1、根据教师国家职业资格登记制度,制定多种形式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完善岗位师德考核办法,定期对教师岗位师德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以求“犹如量体裁衣”,切实发挥教师“赤子之心”的多方面社会价值。
2、建立统一的教师师德信用体系,分步骤加强教师师德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师师德信用积分制度,建立完善的师德奖惩制度,切实落实师德师风管理措施。
3、依托新媒体技术,建立完善的教师师德档案管理体系,以更加客观、精准的方式衡量师德师风水平,制定教师师德培训规划,定期推出与时俱进的师德师风活动,让师德师风在教学活动中显现出更加活泼、真实的气息。
(三)综合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彰显师德师风的社会价值。
1、坚持教师为本,以教师实践活动为着力点,引导教师在师德师风发展中善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公益服务活动,结合有效推进教师教育技能提升,使师德师风建设更上层楼。
2、积极组织实施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活动,重视教师专业发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坚持“以民为本”的教育宗旨,不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师德品质,正视教师的责任意识,加强专业发展,引导教师不断进步,为师德师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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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的七条规定
(试行)
第一、严禁公办学校与培训机构联合办班。
各学校一律不得与培训机构联合办班。
不得暗示、动员、甚至强迫学生到各种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不得允许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作招生宣传、发放招生广告、组织学生报名、收费;不得以家长委员会等名义组织学生到培训机构参加补习、培训;各公办教育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到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第二、严格规范学生用书。
各学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教辅资料目录,正确引导学生自愿征订。
学校、教师一般不得在用书目录外向学生推荐其他教辅资料;不得利用学校门店等场所兜售教辅资料。
第三、严格规范教育收费。
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和水电费,寄宿生早、晚餐伙食费参照中餐标准收取。
提倡学生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由学生自主管理,按实收支;提倡学校免费为学生提供饮用水。
第四、严格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各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必须将培训计划、收费标准等向市教育局相关职能股室申报、备案;必须实行实名制,建立规范的学员台账,并予
以公示,随时接受各部门的检查。
未备案、未建立台账、未公示的,均视为违规办班。
第五、继续执行醴陵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禁止教师从事违规家教的补充规定》(2009年2月10日)。
利用课余时间或放学后在校进行有偿辅导,在校外租用场所从事有偿家教的均视为违规办班。
教师要公正、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得在课后辅导、成绩评价、表扬奖励、批评惩戒、座次排列等方面歧视不参加家教的学生。
大力倡导义务辅导学生。
学校要把对学困生、留守儿童的辅导当作教学常规的内容之一,抓实、抓好。
深入开展“一学四赛”活动,即:学雷锋;义务辅导学困生比赛,义务家教比赛,勤于家访比赛,义务帮助贫困家庭学生比赛。
第六、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时量。
要聚焦课堂,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让教师潜心思教、学生静心乐学。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其它年级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每天不超过2小时。
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要求减负提质,对学校、学科教学质量评价试行学生考试成绩与减负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学生负担考评办法、细则,并立即颁发执行。
第七、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培训机构和教师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属单位违规的给予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降级、撤职等处分;属培训机构违
规的给予限期整改、责令停止招生、取消办学资格等处分;属个人违规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与职称评定、绩效工资等挂钩,直至给予行政处分。
触犯法纪的,移送纪检、政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