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的报告
对城镇失业率统计问题的分析和建议

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切实维 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加班工资 , 假期工资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要 求和计算基数; 加强监督管理并明确法 律责任, 可在刑法中增加恶意拖欠工资 行为的处罚条款, 对企业恶意拖欠劳动 者工资, 数额巨大 , 后果严重的, 对直接 负责人给予必要的刑事处罚.
对 城 镇 失 业 率 统 计 问 题 的 分 析 和 建 议
(三) 要 通过 立法 , 加强 对垄 断行 业 收入分配的调 节和监督,规范 国有企业经 营者 收入.要继续打破行业垄断, 逐步
(五 ) 加 大对 不规 范分 配秩 序 , 分配 行为的监察执法力度. 首先, 要将企业拖
欠, 克扣职工工资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 法的重点, 采用专项检查 , 重点检查等 方式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 其次, 在监察 渠道上, 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对拖欠 工资等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 同时加强 劳动工资法规的宣传力度, 用多种方式 让企业特别是劳动者了解有关法规政 策, 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 . 最后, 进一步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 增加人员 编制, 抓好专项培训, 全面提高劳动保 障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监察效 能.
失业人员, 农村失业人员长期未能纳 入统计范畴, 这大大地缩小了实际存 在的失业规模, 所公布的失业率不能 真实反映城乡失业人口变化, 在一定 程度上 降低了 国家 统计数 据的 权威 性. 针对城 乡一体化 加快发 展的趋 势, 应 借鉴国 际失 业统计 惯例, 引进 先进的统计手段, 建立起城乡一体化 失业统计制度, 逐步将农村失业人口 纳入失 业率范 畴, 及 时, 准确地 为决 策机构 提供 准确的 城镇和 农村 失业 数据. 一是 建立科学的 失业统 计指标 体系和调查方法.科学的失业率统计 指标体系要求能体现失业总量指标, 又要有反映结构和分布的指标.具体 地说, 应当彻底打破城乡二元化限制, 采用两套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即城镇 登记失业率和城乡劳动力调查失业率 制度.城镇失业登记统计范围包括所 有在城镇工作居住的就业人口,要对 目前城 镇登记 失业 率制度 在登 记项 目, 内容, 标准等方面进行修改, 补充. 城乡劳动力调查失业率范围则扩大到 全国所有城镇和乡村,这将在很大程 度上提高失业统计的数据质量,要强 化对城 镇的 非常住 人口调 查登 记工 作,并进行定期小规模的城乡就业人 口抽样调查, 测算重复率和遗漏率, 确 保统计数字的可信度.同时要增加失 业统计的统计时点, 缩小间隔长度, 以 增加统计资料的时效性. 二是科学界定失业人员的年龄. 现行失 业年 龄限定 在劳动 就业 年龄 (16岁 至男 60岁 , 女 55 岁 ) 已 不 适应
调查失业率统计方案

失业率统计方法探讨失业率是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市失业状况的主要指标,对我市的经济决策等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准确真实的统计失业率就显得意义重大。
目前的失业率还存在很多问题,应当完善我市失业统计体系,逐步引入调查失业率统计指标。
一、失业率统计现状目前,中国官方惟一定期发布的失业率为“城镇登记失业率”,它是我国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在制定短期、中期、乃至长期社会经济发展计划(规划)时所采用的重要调控指标之一。
我国的城镇登记失业率计算公式为: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单位就业人数)×100%(注:其中城镇登记就业人员应除开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港澳台及外方人员城镇单位中的不在岗职工、城镇私营业主、个体户主、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
)二、失业率统计存在的问题对于真实的失业率一直是众说纷纭,越来越多的学者、民众对官方统计的失业率表示质疑。
例如,按照近几年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官方数据,即便在危机发生后的2008年和2009年,中国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也始终保持在5 %以下,2008年12月15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称,中国城镇失业率约为9 .4 % ,这一数字是人社部统计数字的两倍还要多。
出现偏差主要在于统计方法的偏差。
人社部统计是登记失业率,而社科院统计的调查失业率。
而这两种统计方法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失真情况也日益严重。
三、城镇登记失业率的缺点1、城镇登记失业率仅以本地的城镇户籍人口为统计对象,不能全面反映失业率的真实情况。
因为,一是不能反映我国广大农村地市人口的失业状况;二是不能反映事实上已进入城市务工经商的大量进城农民工的失业状况,三是不能反映那些在城市间迁徙流动而并未转移户籍的那部分城镇户籍人口的失业状况。
把这样多的劳动力排斥在我国的失业统计范围之外,显然是不合理的。
2、失业人数中不包括众多的下岗职工。
20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导致的大批下岗人员,按照官方的统计方法,也不属于政府定义的失业人员,因为这部分人与原单位名义上的雇佣关系依然存在。
关于做好城镇新增就业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统计工作的一点思考

《关于做好城镇新增就业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统计工作的一点思考》2023-10-26CATALOGUE 目录•引言•城镇新增就业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统计工作现状•完善城镇新增就业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统计工作的对策建议•案例分析与应用•结论与展望•参考文献01引言随着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我国城镇就业面临着诸多挑战。
准确统计城镇新增就业和登记失业率对于了解就业市场、制定有效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就业形势的严峻性尽管已有许多关于就业研究的文献,但在如何准确统计城镇新增就业和登记失业率方面仍存在不足。
现有研究的不足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探讨如何优化城镇新增就业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的统计方法,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研究方法通过收集相关统计数据,对比分析不同统计方法的优缺点,结合实地调查和专家意见,提出改进建议。
研究目的与方法02城镇新增就业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统计工作现状定义与目的城镇新增就业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统计工作是对城镇劳动年龄内的人口就业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旨在反映就业市场的供求状况和就业质量,为政府制定就业政策提供依据。
统计范围主要涵盖城镇劳动年龄内的人口,包括就业、失业、求职等不同状态的群体。
统计指标主要包括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就业结构等。
统计工作概述1当前存在的问题23由于统计方法和数据采集手段的原因,存在数据失真和偏差,导致统计结果不准确。
统计数据不准确目前的统计指标相对简单,不能全面反映就业市场的实际情况,如灵活就业、兼职就业等新兴就业形式。
统计指标不完善统计数据的发布和更新周期较长,不能及时反映就业市场的变化趋势。
数据时效性差统计制度不完善目前的统计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如数据采集方法不科学、审核标准不统一等。
缺乏专业人才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对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能力有待提高。
原因分析03完善城镇新增就业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统计工作的对策建议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就业和失业率统计涉及到多个部门,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教育等,应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整合,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评析

“城镇登记失业率”评析1——关于城镇登记失业数据统计过程的调研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丁大建(邮编100872)Abstract: The authenticity of unemployment rate has been a big problem to not only scholars but also local and central government for a long time.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in China, people think much of the unemployment phenomenon, but lose more and more trust about the index of unemployment. In this paper, first we induce and sum up the correlative productions. Second we research the government bill for setting up the system of registered unemployment in town. And then we give the visitation of people in several cities who work in community and deal with the work of registering the unemployment. The paper wants to analyse the index of “ registered unemployment rate” to find t he resolvent and give the policy suggestion.关键词:失业登记、失业率、劳动力市场引言——中国“失业率”的尴尬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及其失业率是迄今为止我国官方正式公布并予以采信的唯一用来反映我国失业规模和失业水平的统计指标,它也是我国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在制定短期、中期、乃至长期社会经济发展计划(规划)时所采用的重要调控指标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就业问题的日益突出和新一届政府“以民为本”执政理念的提出,它还进一步成为了考核各级政府执政水平与工作政绩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
对我国失业统计问题思考

对我国失业统计问题的思考摘要:失业是世界各国存在的社会经济问题,而我国在失业统计方面有明显的不足使得失业统计无法与国际接轨进行数据的比较。
统计数据的质量问题同时会影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
我国失业统计在失业的定义、失业统计口径、失业统计制度、失业统计指标以及统计数据发布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目前的失业统计也有可以继续保留之处,应针对我国失业统计中的问题加以完善以利于国际间比较以及宏观经济分析。
关键词:失业;失业统计;统计体系完善一、引言失业与通货膨胀是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发展经久不衰的两个难题,失业问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已逐年凸显,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对就业市场的打击使失业问题更加严峻。
然而历史上中国并非不存在失业问题,只是计划经济时期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有失业问题,以至于相当长时间内我国的失业统计是空白状态。
而后我国建立的失业统计体系中存在诸多问题,值得探讨。
二、失业的界定科学地界定劳动力资源及其相关的劳动范畴是正确统计失业状况的前提。
据国际统计惯例,劳动力资源量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并在正常情况下可能或正在参加社会劳动的人口总和。
它又可以分为经济活动人口和非经济活动人口,经济活动人口是指所有年龄在16周岁及以上,在一定时期内为各种经济生产和服务活动提供劳动供给的人。
具体划分见如下[1]:其中失业人员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定义为在参照期内无工作,但目前能够工作并寻找工作的某一特定年龄以上(通常是16岁及以上)的所有人员。
我国目前有两种失业人口的定义即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和城镇调查失业人口。
城镇登记失业人口是指具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劳动年龄以内(16岁以上及退休年龄以下),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
而我国的城镇调查失业人口定义为16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调查周内未从事有收入的劳动(具体是指劳动时间不到1小时),当前有就业的可能(具体是指如有工作,两周内可以上班)并正以某种方式在寻找工作的人员。
调查失业率与登记失业率的比较分析

调查失业率与登记失业率的比较分析作者:程睿刘聪周杰来源:《商业经济》2017年第03期[摘要] 采用文献调查法,对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两种失业率进行基本性质的比对分析,更深入掌握登记失业率的劣势和调查失业率的优势。
经过研究发现,通过科学的统计方法得出的调查失业率所反映的数据更加真实、客观,具有覆盖范围广、统计方法科学、发布频率较高、能准确反映劳动力测度指标等优势,有利于政府掌握劳动力市场情况和劳动力测度指标,指导政府宏观调控。
[关键词] 登记失业率;调查失业率[中图分类号] F241.4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09-6043(2017)03-0151-02一、引言失业率数据作为反映经济状况的总体指标和社会政策调整的依据,受到了众多国家的关注,在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每月都会更新失业率数据。
而我国一直使用的登记失业率数据已经无法准确反映我国经济发展的状况,无法从劳动力市场角度为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参考。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1-2015),我国实行的登记失业率公布的数据保持在4%左右,而我国的经济增长幅度已从原来的10%下降到7%,根据奥肯定律:经济增长速度和失业率呈相反方向变化,我国的情况显然不符合经济规律。
这说明登记失业率已无法准确地描述我国失业情况。
因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4]72号)的要求,于2005年11月进行首次劳动力抽样调查,2010年建立了31个大城市劳动力调查制度,按月反映劳动力的供求状况;2013年扩大样本容量,从31个省会城市扩展到65个大城市。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3年在英国《金融时报》发表署名文章《中国将给世界传递持续发展的讯息》,透露当年上半年我国调查失业率为5%,这是我国首次公布调查失业率的官方数据。
2015年6月10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表示,“调查失业率”在宏观经济指标中占据重要位置,要求有关部门将“调查失业率”变成权威数据。
中国的失业率到底是多少?

中国的失业率到底是多少?似乎永远是个谜,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跟百姓的实际感受似乎总是相差甚远。
而且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数据结果,结果差异之大让人莫衷一是。
按照近几年来国家人口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官方数据,即便在危机发生后的2008年和2009年,中国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也始终保持在5%以下。
但是,很多半官方和民间的研究机构根据自己调查的数据对中国失业率进行了估算,实际的调查结果远没有官方部门那么乐观。
例如,2008年12月16日中国社科院公布的《社会蓝皮书》称,中国城镇失业率约为9.4%,这一数字是保障部统计数字的两倍还要多。
而且同样是“官方”代表身份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3月22日会见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的外方主要代表时,透露“中国的失业人口多达2亿人。
”此言一出,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似乎揭开了长期以来官方有关部门统计数字的那层美丽的面纱,隐隐让人感觉到失业率数字统计只不过是“看上去很美。
”之所以出现这么大的偏差,主要的原因在于统计方法的偏差。
换句话说,保障部失业率的统计方法并不能真实的反映实际的失业情况。
首先这一数据没有涵盖广大的农村人口,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务工的农民工和刚刚通过城镇化变为“城市人”的城郊人口都没有纳入到统计的范围;其次,即便以现有人口管理制度下所谓的“城镇人口”来说,“登记失业率”又将大批无业城市劳动人口排除在统计数据之外,因为多数高收入失业人群和短暂失业者一般不去失业救济部门登记,毕竟这种登记手续罗嗦而且救济很难拿到。
再次,90年代国企改革导致的大批下岗人员,按照官方的统计方法,也不属于政府定义的“失业”人员,因为这部分人与原单位名义上的雇佣关系依然存在。
而在目前的状况下,“下岗”和“失业”实在看不出有什么根本性的差别。
有人曾经做过测算,如果当下美国采取中国统计局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方法,美国现在的失业率大概为 2.9%,远远低于其官方统计的约10%的数字。
在城乡劳动力流动频繁的今天,割裂城市和乡村的失业统计恐怕很难对中国适龄劳动人群的就业状况作出全面的估算。
当前我国失业现状及特征

当前我国失业现状及特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郭 飞一在国内诸多的相关著述中,对我国失业现状的评估存在较大的分歧,其基本原因在于所引用数据的统计口径不同。
目前,我国针对失业现状大体上有三种统计口径。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和城镇登记失业率。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是指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16岁以上,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
2002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7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
这种统计口径最窄,与国际流行的对失业人口和失业率的统计口径有很大出入。
它既没包括农村户口的城乡失业人员,也没包括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城镇下岗人员,还没包括城镇居民中尚未登记的失业人员。
此外,它对失业人员劳动年龄的限制过于苛刻。
国外在失业登记中对劳动年龄一般没有上限规定。
显然,以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来评估我国的失业状况,不仅大大缩小了我国失业人口的统计范围,严重低估了我国的失业规模和失业程度,而且也无法正确地进行国际比较。
(二)城镇调查失业人口和城镇调查失业率。
城镇调查失业人口的基本定义是:16岁以上,有劳动能力,调查周内未从事有收入的劳动,当前有就业的可能并正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
这个定义突破了登记制度和户籍制度的局限,把城镇常住人口中登记与未登记的失业人员、有城镇户口和没有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及城镇下岗人员都包括进来,同时对失业者的劳动年龄也没有上限规定,与国际上对失业人口和失业率的统计口径较为一致。
但我国的城镇调查失业人口和城镇调查失业率仅限于城镇常住人口,抽样调查的样本数量又十分有限,从而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我国的失业规模和失业程度。
(三)真实失业人口和真实失业率。
有些学者在对我国失业现状的研究中采用了真实失业人口和真实失业率的概念。
按照他们的计算,1998年,我国城镇实际失业人员约为1540万—1600万人,乡镇企业实际失业人员约为1700万人,农业剩余劳动力约为1.5亿—1.6亿,三者之和为我国真实失业人口(约1.82亿—1.9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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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的报告
作者: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吴会马婉辰袁佳
摘要:失业是市场经济运行中各国以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失业率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目前我国主要采取两种方法来调查失业率,即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本文对这两种调查方法作了较为具体的说明,以及阐述了在这两种方法下调查失业率的差别,并对我国整体失业状况做出了系统的分析,对我国失业问题的改善提出了解决措施。
失业率的解释
在美国,失业率每月第一个周五公布,在台湾,则于每月23日由行政院主计处公布。
失业数据的月份变动可适当反应经济发展。
大多数资料都经过季节性调整。
失业率被视为落后指标。
通过该指标可以判断一定时期内全部劳动人口的就业情况。
一直以来,失业率数字被视为一个反映整体经济状况的指标,而它又是每个月最先发表的经济数据,所以失业率指标被称为所有经济指标的“皇冠上的明珠”,它是市场上最为敏感的月度经济指标。
目前我国的失业率统计主要采用两种方法,即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劳动保障部对外发布的是城镇登记失
业率。
何为城镇登记失业率
要弄清楚什么是城镇登记失业率,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所谓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指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
不包括:正在就读的学生和等待就业的人员;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虽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已经办理了退休(含离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其他不符合失业定义的人员。
城镇登记失业率就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扣除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港澳台及外方人员)、城镇单位中的不在岗职工、城镇私营业主、个体户主、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之和的比。
这种统计口径很窄,它仅仅包括城镇劳动力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同时还排除了国有企业下岗未就业人员;更没有包括农村户口的城乡失业人员。
此外,它对失业人员劳动年龄的限制过于苛刻,国外在失业登记中对劳动年龄一般没有上限规定。
张车伟认为,“城镇登记失业率仅仅把那些到就业服务机构求职登记的无工作者视为失业人员,而那些没有去登记的失业人员被排除在失业者统计之外,因此它会低估真
实的失业程度。
”显然,以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来评估我国的失业状况,不仅缩小了我国失业人口的统计范围,也低估了我国的失业规模和失业程度。
何为城镇调查失业率
自1996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就开始进行有关劳动力的抽样调查,该调查每年进行三次。
这一调查采用了国际劳工组织建议的就业概念,把就业者定义为16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周内从事一小时以上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包括由于学习、休假及其他原因(如天气、设备维修、动力不足、原材料短缺等)在调查周内暂时处于未工作状态的人员。
虽然我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对象是城镇常住人口,抽样调查的样本数量也比较有限,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我国的失业状况,但是它比城镇登记失业率更能真实地反映失业率。
两者的差别
XX年12月1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称中国城镇失业率攀升到了 %,已经超过了7%的国际警戒线。
这与XX年3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去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是 %的数据竟相差一倍。
失业率数据为何相差如此之大?数据当然不会打架,真正冲突的是数据背后的统计方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城镇登记失业率”的计算方法为:分子是登记的城镇失业
人数,分母是城镇从业的人数与登记失业人数之和。
由于未登记但实际失业的人数没有纳入统计,这一计算方法得出的失业率当然会比较低。
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城镇调查失业率”,是抽样调查的结果,相比较而言,“城镇调查失业率”更接近实际失业情况。
长期以来,我国的失业登记制度一直不完善。
“失业率”在一段时间为社会所讳莫如深,一度更甚至将“失业”改称“待业”。
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劳动用工制度发生重大改革,“待业登记”因此更名为“失业登记”,但由此开始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仍不免打着历史烙印。
据了解,国家统计局从XX年开始就城镇调查失业率进行试点,已进行了7次失业调查,但至今尚未对外发布数据。
同时作为判断经济形势决策的重要依据,政府依然采用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城镇登记失业率,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十一五”规划以登记失业率为政府考核目标,如果再公布调查失业率,跟考核目标不匹配。
废除“城镇登记失业率”
当失业率引起社会热议之后,就有专家建议废除“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同时不科学的统计标准都应当从官方的标准中剔除,建立科学而统一的数据测算标准、统计口径、统计方法、统计范围,平息数据之间的纷争,尽早与国际接轨,这样也会给政府部门的决策层提供有效的参考指标。
其
实早在XX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计算调查失业率。
不过据悉,国家统计局正跟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在“十二五”时期,将城镇调查失业率能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健全失业保障、减少失业率比解决数字打架更重要
建立新型的劳动力调查制度,与国际接轨,已被纳入相关部分的日程,但更为重要的是尽早健全全民社会保障机制。
欧美国家失业率较高,但社会保障体系相对健全,例如:在美国失业了,有些单位会给予一定工资数额的补偿,如果没有就可以向政府领取失业金,按照目前的规定,失业金可以领到半年以上。
半年以后,依然找不到工作,就开始享受低收入(或无收入)的社会保障金,这样在住房、医疗和子女上学方面可得到相应的福利。
XX年美国贫困标准为年收入10400美元以下(中国为683元人民币)。
在美国针对低收入群体的福利有十数项之多,比如单人的年收入不到13524美元者,就可以享受领取食品券了,单人年收入在 15600美元(单人贫困线的150%)以下的,也可享受一系列的福利。
XX年,美国的平均失业救济金大约为每月1700美元,而XX 年美国的人均月平均工资为3368美元。
这就是说,美国失业救济金相当于上一年的平均工资50%。
而欧洲要比这个比
例高,大约相当于中国的三倍。
而目前我国失业保险的覆盖面相对较小,失业保险金也相对较少,XX年,北京的失业金为502-611元:上海为410-550元;天津480-520元;重庆为260-470元人民币。
分别为XX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北京)15-19%;(上海)14-19%;(天津)22-23%;(重庆)14-24%。
领取到失业金,而是要有一些限制:一是要有城镇户口;二是要缴纳足量足够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三是要能提供可靠的理由正当的“失业证明”;四是地方的失业保险帐号要有钱支付。
在欧美国家,即便失业,救济金可以相当程度上维持生活,不至于引起社会稳定问题,因此,对我国来说,目前最根本的问题还是社会保障,如果社会保障做得好,失业率高就不一定会对社会造成不稳定。
此外,解决失业问题最终还是依赖于经济的增长。
尽管我国的经济增长在上半年截至目前还比较低,但是从一些先行指标看,也在逐步回暖,尤其是今年第一季度从1月份开始信贷的投放都在超乎常规地增长、国家推出一系列的产业振兴措施,这些最终都会变成经济的增长进而带动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