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车间现场检查依据、标准、内容及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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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粉作业区管理检查标准及清单

制粉作业区管理检查标准及清单

每月一次 每月 每季 每季 每月 每年
每月一次
3、 人员教育记录与考试卷相符,日期相对应,成绩真实,作业区安全考试必须 达到 90分,班组安全考试必须达到100分。 4、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5、 按照标准判卷,一题一判。
6、 教育、培训效果栏,由班组长在被教育人教育合格后一周内进行复查,并有 “经考试合格,同意上岗”字样,班组长签名。 7、 档案的建立应一人一档,每名职工一个档案袋,将“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 试卷统一存放在档案袋里。每一次培训都要有相应的试卷。档案和试卷保存至 职工离开本工作单位。 8、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应统一编号(见档案说明);本人一寸免冠照片张贴 首页右上角;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张贴在档案封皮背面;档案中的内容 填写齐全,教育人、受教育人、包教师傅必须由本人签字。 9、 安全教育记录,作业区安全员每月至少签认1次。
持清洁。 2、便携式煤气报警器应保持长期开机。(岗位至少保持一台便携式煤气报警器 处于长期开机状态)使用前,必须确认煤气报警器开机,画面显示正常。 3、便携式氧气报警器更换电池应该在安全场所进行。(低限报警值19 %VOL、 高限报警值23%VOL)传感器和仪器要注意防水、防尘;避免仪器强烈撞击和振 动。 4、 空气呼吸器:仪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气瓶压力应在20MPa以上,气瓶内 的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气瓶的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佩 戴面罩做几次深呼吸,检查各阀及报警器是否正常。使用中报警器报警或压力 低于5 MPa时,仪器发生故障,严禁使用。空气呼吸器只能用于抢救人员、处理 突发煤气泄漏事故,不得作为日常检修的工具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尽量避 免磕碰。空气呼吸器存放的室内应保持清洁,校验期为一年。 5、 防毒面具:仪器外表保持清洁、完好,要保持良好的气密性。 6、 煤气排水器应无泄漏,泄水畅通,阀门阀体完好,开关灵活,伴热系统运行 正常。 7、 各类带煤气作业地点,应分别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1、 必须配备氧气报警器,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申请,严格落实有限空间施工方案 措施。 2、 压力容器内部使用12V安全电压 3、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前30 分钟内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期间2小时监测一次。 1、 起重设备的吊钩应设有防止吊物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吊钩的危险断面磨损

粉尘企业检查内容一

粉尘企业检查内容一

粉尘企业检查内容(一)
粉尘作业场所
主要检查存在铝粉、镁粉、铁粉、锌粉、钛粉、锆粉、炭黑粉等金属粉尘;煤粉、焦炭粉、木炭粉等燃料粉尘,面粉、淀粉、玉米粉、黄豆粉、糖粉、奶粉等农产品粉尘,血粉、鱼骨粉、烟草粉、棉花粉、茶叶粉、木粉、纸粉等纤维鱼粉类粉尘,聚苯乙烯粉、橡胶塑料粉等合成树脂类粉尘,染料粉等化学类粉尘,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粉尘的粉尘爆炸危险企业。

检查的主要内容:
1. 作业场所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作业。

2. 除尘系统是否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和使用,除尘系统是否按规定设置泄爆装置,是否按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3. 是否建立粉尘清扫清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对作业现场的粉尘进行及时、全面、规范清理。

4. 是否按规定清理除尘滤袋、管道和灰斗内的积尘,是否落实铝镁等遇湿易燃金属粉尘防水防潮措施。

5. 是否对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员工进行培训,掌握相关防范粉尘事故的相关规定和技能。

6. 是否健全粉尘危害全员防治责任体系,建立并落实粉尘危害项目申报等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7. 是否落实粉尘作业场所粉尘危害检测和日常监测措施。

8. 是否按规定设置了粉尘防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并在粉尘作业场所公告了粉尘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接触限值、爆炸极限、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粉尘危害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粉尘车间安全检查基本要求

粉尘车间安全检查基本要求

粉尘车间安全检查基本要求粉尘是许多工业生产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危险因素之一。

粉尘积聚在车间内不仅会增加火灾爆炸的风险,还会对工人的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粉尘车间的安全检查非常重要,可以帮助识别潜在的危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风险。

下面是粉尘车间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1. 粉尘控制系统的检查:检查粉尘控制系统的运行状况,确保其正常工作。

检查除尘设备、通风系统和防爆门等设备是否完好,并确保其有足够的容量来处理全部粉尘产生的场所。

2. 清洁和维护:检查车间和设备的清洁情况。

及时清除或收集粉尘,避免粉尘在车间积聚过多。

定期清洗设备和通风系统,确保其畅通无阻。

检查防尘设施(如密封罩、管道等)的完整性,及时修复或更换有损坏的部件。

3. 操作规程和培训:检查是否有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培训计划,确保所有工人都了解使用设备和操作粉尘控制设施的正确方法。

培训包括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如口罩、手套、护目镜等)的方法,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程序等。

4. 火灾和爆炸防护措施:检查是否采取了适当的火灾和爆炸防护措施。

这包括安装火灾和爆炸探测设备、灭火设备和防爆设备等。

检查防爆设备(如防爆电器、防爆开关等)的完好性和适用性,以及其是否定期检修和维护。

5. 通风系统的检查:检查车间的通风系统,确保其能够有效地排除粉尘和有害气体。

检查通风管道、出口和入口口径是否足够,并清除堵塞物。

检查通风系统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是否正常运转。

6. 检查个人防护设备:检查工人是否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检查个人防护设备的储存和保养情况,确保其可以提供有效的保护。

7. 参观和监测:进行车间参观,观察粉尘的产生和积聚情况。

定期进行粉尘监测,确保粉尘和有害气体的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如果浓度超过限制值,采取相应措施,如加强通风、采用更高效的粉尘控制设备等。

8. 文件和记录的管理:检查相关文件和记录的管理情况,包括安全文件、培训记录、事故记录等。

确保这些记录是完整的、准确的,并及时更新。

粉尘检查标准

粉尘检查标准

作业场 扫。如必须采用喷吹方式,清灰气源应采用氮气、二氧化碳 定》及其释义第二条;《全省 的责任人及清扫记
3 所清洁
深化冶金等工贸行业粉尘防 录,询问员工采用
要求 或其他惰性气体,以防止清灰过程粉尘爆炸。②在除尘系统 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鲁安 的方式,现场查看
办发〔2016〕19 号)。 停运期间和作业岗位粉尘堆积严重(堆积厚度最厚处超过 1mm)
13
且长度小于 3m,并根据粉尘属性设立隔(阻)爆装置。排风 收尘器防爆导则》
排风设备的布置情
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室)中。
GB/T17919 第 4.1.8 条。 况。
袋式除尘器应采用脉冲喷吹等强力清灰方式进行可靠清灰。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 检查除尘器设备日
并根据除尘器类型、清灰方式、过滤风速、入口粉尘浓度等 收尘器防爆导则》第 4.4 常维护保养和清灰
18 安全防
范》(AQ3009—2007)第7.1.2
护 电气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日常检查和维护记
条。
录。
检查企业消防设施
《建筑灭火器设置规范》 台账及布置图,现
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应按 GB 500140 规定要求配备专用灭火
19
(GB500140-2005)第3、4、5 场检查:粉尘爆炸
器和室外消防栓。
排风风机运行要先开启(运行 10 分钟)后停止(作业完全停 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 询问员工如何落实
止后运行 10 分钟)。
术指南(试行)》第4.5 条。 检查。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 查文件:粉尘作业
企业应为可燃粉尘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防静电手套、防 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粉尘车间安全检查基本要求范本

粉尘车间安全检查基本要求范本

粉尘车间安全检查基本要求范本粉尘车间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场所,需要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以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生产环境的稳定。

本文将介绍粉尘车间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范本,包括场所检查、设备检查、作业人员检查等方面。

请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查,确保车间的安全。

一、场所检查1. 检查车间的整体状况,确保没有堆放杂物、阻挡通道,确保通道畅通。

2. 检查车间的防尘设施是否完好,包括尘源设备的封闭措施、粉尘抑制措施、排风系统的正常运行等。

3. 检查车间的消防设施是否合格,包括灭火器、灭火栓、喷淋系统等是否完好,并确保灭火设备位置明显、易于使用。

4. 检查车间的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保持通道无阻挡,紧急疏散指示标志清晰可见。

5. 检查车间的照明设施是否正常,确保车间内有足够的照明亮度,防止作业人员因照明不良而发生危险。

6. 检查车间的地面是否平整、无杂物,防止因地面不平或杂物滑倒、摔伤。

二、设备检查1. 检查尘源设备的密封状况,确保粉尘无泄露。

2. 检查排风系统的风机、管道等是否正常运行,确保车间内的粉尘及时排出。

3. 检查粉尘收集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能够及时、有效地收集粉尘。

4. 检查工艺设备的电气安装是否符合规范,确保设备接地良好,防止静电火花引发爆炸。

5. 检查工艺设备的操作是否合理,包括工艺参数的设置、设备运行的稳定性等。

三、作业人员检查1. 检查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完好,包括防护面具、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 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对佩戴不正确的人员进行及时纠正。

3. 检查作业人员的工作状态是否良好,是否存在疲劳、酒后作业等危险行为。

4. 检查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是否了解粉尘车间的安全操作规程。

5. 检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是否注意机器运行状态、是否正确使用设备等。

以上是粉尘车间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范本,希望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

在进行检查时,请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并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确保车间的安全运行。

粉尘专项检查表

粉尘专项检查表

13 14 15 五、器材配备 16 17 18 19 20 六、电气电路 21 22 23 24 七、检维修作业 25 26
根据本企业粉尘性质,在作业场所安装粉尘监测装置。 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11)。 在工艺流程中使用惰性气体或能放出有毒气体的场所,应配备可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呼 吸保护装置。 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危险化学品企业涉粉单位输送管道应设置防静电接地设施。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生产人员不应贴身穿着化纤制品衣裤。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 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 加设备。应根据车间的大小,安装数个能互相联锁的动力电源控制箱。 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所有电机的电源。 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 检维修作业使用防爆工具。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防爆器具。 严禁交叉作业。
八、规章制度
27 28
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企业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 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对危险岗位的职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企业应根据本标准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 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企业应配备便携式粉尘监测仪器。 装置安装是否稳固。 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企业应编制含有粉尘爆炸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企业应当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应组织全体职工进行灭火和应急 救援预案演练。 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

(完整版)粉尘检查标准

(完整版)粉尘检查标准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5.1、5.2、5.3、5.4、5.5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4.1条;《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安监总局令第68号)第一条。
检查企业平面布置图、消防验收手续。现场查看建构筑物结构与布局,建构筑物及设备的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要求,询问员工相关情况。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2014)第5.1.1条。
现场检查插座及灯具符合情况。
6
电气布线应敷设在钢管中;管线穿墙及楼板时,孔洞应采用非可燃性填料严密堵塞。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第5.4.3.2条。
检查企业电力线路布置图,现场检查电气线路符合情况。
9
防雷
防静电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建构筑物)应按规定设置防雷系统,并可靠接地。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应对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应按规定采取防静电接地。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及其释义第三条;《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及其释义第二条;《全省深化冶金等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9号)。
查看定期清扫粉尘的责任人及清扫记录,询问员工采用的方式,现场查看是否有积尘。
4
防爆电气设备
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具体情况,正确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根据不同的防爆等级,采用相应的防爆电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电气设备的铭牌标识清楚,有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号,外壳无裂缝、损伤,电机不得漏油。
7

粉尘作业场所检查表格

粉尘作业场所检查表格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备注
1通风除尘系统是否能有效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减少作业现场粉尘沉积
2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有俩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作业场所通道通畅
3爆炸危险场所人员是否受安全生产和防爆教育,清楚本单位粉尘爆炸场所的部位,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的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4除尘器安全可靠运行
5发现除尘系统管道和除尘器箱体内有粉尘沉积时,是否及时查明原因、规范清理
6防爆区内电器线路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满足防爆安全要求
7爆炸危险场所是否存在乱拉私接临时电线、电器的现象8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劳保用品上岗
9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是否有下列规定:(1)有安全负责人批准的作业证。

(2)明火作业开始前,应彻底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

(3)进行明火作业期间,严禁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10每天是否生产车间的地面和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累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清扫方法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压缩 空气进行吹扫。

11工作人员在操作中是否认真贯彻减少粉尘的作业方法,检查人员对工作场所定置管理、生产秩序的评价。

12管理人员及工作员工是否懂得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按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13粉尘防爆场所尽可能的减少同时作业的人数,避免粉尘产生量大的设备同时运行,生产安排是否遵守这一原则
责任人:粉尘作业场所:sweet投料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部门:环境健康安全 检查人: 月检
检查记录
1)存在问题及隐患
粉尘作业场所检查表
责任人:
2)整改意见和建议
责任人:
3)落实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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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车间现场检查依据、标准、内容及明细表受检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序号检查项目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备注—一、消防1.粉尘车间厂(库)房两侧应设有宽度不小于的消防车道。

如无车道,应沿厂(库)房两侧保留宽度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路面净宽及距建筑~物的净高均不应小于4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199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2.*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必须设置“禁止锁闭”标志;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必须设置“禁止阻塞”标志。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要求》GB》15630-1995第条第条3.*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必须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应设置供人员疏散用的应急照明。

在安全出口、疏散口和疏散通道转角处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设置疏散标志。

在专用消防口处应设置红色应急照明灯。

疏散通道中,“紧急出口”标志必须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 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也可以把标志直接设置在地面上,上面加盖不燃透明牢固的保护板。

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消防安全标志设计要求》GB15630-1995第条4.需要击碎玻璃板才能拿到钥匙或开门工具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开板面才能制造一个出口的地方必须设置“击碎板面”标志和击碎工具。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要求》GB15630-1995第条序号检查项目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备注5.具有火灾危险的生产厂区、厂房等的入口处或防火区内必须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放易燃物”、“禁止带火种”、“当心火灾──易燃物”、“当心火灾──氧化物”和“当心爆炸──爆炸性物质”等标志。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要求》GB15630-1995第条¥6.消防安全标志必须设在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醒目的位置,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共视读的障碍物。

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要求》GB》15630-1995第条7.悬挂在室内大厅处的疏散标志牌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附着在室内墙面等地方的其它标志牌,其中心点距地面高度应在—之间。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要求》GB15630-1995第条8.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第条9.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和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

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第条10.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

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定期校验,过期必须及时更换。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第条,11.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灭火器设置点的数量不得少于每50平方米1具8kg灭火器。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第条~12.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第条.第条序号检查项目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备注13.*粉尘车间的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设备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

—GB17269-1998《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14.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层、多层厂房;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15.铝镁粉厂房和库房内不应存放汽油、煤油、苯等易燃物。

GB17269-1998《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6.铝镁粉灭火不准使用水、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应选用消防砂灭火。

GB17269-1998《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17.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2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条18.消防设施须维护保养得当,火灾发生时必须能立即投入使用。

GB17269-1998《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19.消防水的供应必须有保证,消防水池存水量能满足灭火需要,消防水泵必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序号检查项目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备注有备用电源。

20.组织义务消防队,并进行演练,厂址所在地区企业间有消防灭火协防关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1.变配电站(间)配备必须灭火器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2.粉尘车间的生产区(包括技术夹层)、机房、站房等均应设置火灾探测器。

?粉尘车间生产区及走廊应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23.粉尘车间应设置消防值班室或控制室,其位置不应设在粉尘车间内。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24.*粉尘车间中易燃、易爆气体的贮存、使用场所,管道入口室及管道阀门等易|泄漏的地方,应设可燃气体探测器。

有毒气体的贮存、使用场所应设气体检测器。

报警信号应联动启动或手动启动相应的事故排风机。

并应将报警信号送至消防控制室。

GB15577-1995《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二、电气设备设施25.变配电站必须设在厂区地势较高、线路进出方便的位置,与周围建筑物保持@有足够的安全间距,四周的消防通道畅通。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第条26.变配电站(间)门窗向外开,采用百叶窗或窗口装金属网,金属网孔不大于\10mm×10mm等安全防护措施。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GB50194-93第条~27.变配电站(间)内外整洁,并有足够的操作空间;户内配电装置最小通道宽度,单排列的操作通道为,维修通道为;双排列的操作通道为2m,维《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第条(序号检查项目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备注修通道为1m。

28.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良好,其接地电阻TN系统≤4Ω,重复接地≤10Ω。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29.供电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架设做到有序、相色正确,标志整齐清晰。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30.搭设临时用电线路有完备的审批手续,并不超期使用。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31.严禁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GB15577-1995《粉尘防爆安全规程》32.计算机及仪器仪表弱电系统保护接地、静电接地及不间断电源(UPS)齐全良《好。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33.*在铝镁粉生产和装卸过程中,应有防止静电放电和电气火花的措施。

GB17269-1998《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34.电气设备应依据的规定选用尘密型(DT)防爆电器;处理设备故障时的照明电压应为12V。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序号检查项目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备注35.*粉尘车间内的配电设备,应选择不易积尘、便于擦拭的小型安装设备,不宜设置大型落地安装的配电设备。

电动机、操作盘(台)等应安装在无粉尘爆炸危险的单独房间内。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36.粉尘车间内的电气管线宜暗敷,穿线导管应采用不燃材料。

粉尘车间的电气管线管口及安装于墙上的各种电器设备与墙体接缝处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37.粉尘车间应根据工艺生产要求设静电防护措施。

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38.粉尘车间的净化空调系统,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所有轮式容器、手推车和自动装卸车均应静电接地。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序号检查项目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备注39.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静电直接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间接接地电阻不大于107Ω。

-GB15577-1995《粉尘防爆安全规程》40.粉尘车间内不同功能的接地系统的设计均应遵循等电位联结的原则,其中直流接地系统不能与交流接地系统混接。

直流工作接地的接地干线应单独绝缘`敷设,并应使用绝缘屏蔽电缆。

直流工作接地的基准电位应取自总等位铜排,接地导线与铜排做单点连接。

主干线截面不应小于95mm2,支干线截面不应小于35mm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41.接地系统采用综合接地方式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或等于1Ω;选择分散接地方式时,各种功能接地系统的接地体必须远离防雷接地系统的接地体,两者应保持20m以上的间距。

粉尘车间的防雷接地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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