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14-1)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ppt课件

协商约定条款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必 备条款之外,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经过协商认为 需要约定的条款。
(
二 )
(1)必备条款;
劳
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
动
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
合
报酬;劳动纪律;终止条
同
件;违约责任。
工作时间
(一)工作时间的概念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或一 周内从事生产或劳动的时间,即劳动者每天应工作 的时数或每周应工作的天数。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为每 天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劳动者每天应工作的时数叫工作日,每周应工 作的天数叫工作周。
工作时间作为法律范畴,既包括劳动者实际 工作的时间,也包括劳动者从事某些非实际工作 时间。例如,劳动者工作前的准备时间,下班前 后的交接时间,工间歇息时间,排除动力、设备 故障的短暂停工时间,女职工哺乳未满一周岁婴 儿的哺乳时间,依法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的时间等。 依照法律规定,凡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的,用 人单位必须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 满以前,由于出现某种情况,导致当事人双 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 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也可 以由单方依法解除。
2、最低报酬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否则,用人单位除标准补足之外,并应当给予劳 动者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25%作为补偿。
3、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平时不低于
工资的150%;休假日不低于工资的200%;法定 休假日不低于工资的300%。
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1.“男女平等”是中国的基本()。
A.国策 B.原则 C.目标2.女职工是()的统称。
A.女工人 B.女职员 C.女职员和女工人3.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通过并施行的,最后一次修正是在()。
A.1988年4月12日 B.1993年3月29日 C.2004年3月14日4.妇女在政治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A.教育的 B.经济的 C.人身的5.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A.同工同酬 B.婚姻自主 C.平等6.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自()起施行。
A.1992年4月3日 B.1995年1月1日 C.2001年10月27日7.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
A.组织 B.群众组织 C.自发组织8.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
A.基本职责 B.基本义务 C.基本权利9.工会通过(),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A.劳动合同制度 B.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C.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10.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
A.基层工会委员会 B.基层工会小组 C.工会联合会11.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领导下开展工作。
A.同级工会 B.上级地方工会 C.全国总工会12.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
A.3至5年 B.3年或者5年 C.3年以下13.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A.1/2以上 B.1/3以上 C.2/3以上14.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
A.协议 B.劳动合同 C.集体合同15.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职业病防治法》ppt课件

• 参与决策权:职业卫生民主管理
• 检举控告权:违法行为,侵害健康 • 民事赔偿权:健康损害
劳动者履行职业卫生保护义务
• 履行劳动合同
• • • • 遵守法律法规 遵守规章制度 遵守操作规程 接受教育培训
•
• •
接受健康监护
用好防护设施 用好防护用品
第二章
前期预防
前期预防(续)
建设项目管理
可行性论证 初步设计
• 适用于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用人单位)参照执行:其他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本法制定办法
用人单位的义务及劳动者的权利
义务: 配备防护设施、治理职业危害 权利:
作业场所危害评价与管理
获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获得职业卫生防护
用人单位
劳动者健康监护(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
危害告知(合同、作用场所、培训教育) 建立危害监测和劳动者健康档案 知情权:危害、危害后果、防护条件
•
设置管理机构(组织)、配备专业人员
• • •
制定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建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健康监护档案
• 建立监测、评价制度 •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防护设施
• • 车间全面通风、降温、空调、吸声、屏蔽设施;
有害岗位(设备)局部机械通风、除尘、排毒、降噪、减振、屏蔽 等设施; • • • • 喷砂室、喷漆房、隔声室等独立防护建筑结构; 各类密闭隔离设施:密闭皮带、密闭烘道等;
制度。 (第19条)
3 、保险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
保险。 (第6条) 4 、报告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行政 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第14、34 、24条) 5 、卫生防护义务: 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 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职业病防 护用品。(第20条) 6 、减少危害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采用有利于防 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 艺、材料。(第21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与维权PPT课件

【第四梯队】 13、浙江 8819人 14、山西 8721人 15、山东 8694人 16、青海 86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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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至2011年10月,我国18至64岁女性的平均受 教育年限达8.8年,比2000年提高了2.7年,性别差距 由10年前的1.5年缩小为0.3年。女性中接受过高中及 以上教育的占33.7%,城乡分别为54.2%和18.2%;而 在中西部农村女性中,这一比例为10.0%,比该地区 农村男性低4.6个百分点。我国女性中接受过大学专 科及以上高等教育的占14.3%,城镇女性这一比例为 25.7%,比10年前提高13.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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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维护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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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权益维护包括两方面内容
• 合法权益:包括女职工的政治权益、文化教育权益、 劳动权益、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及人身权益等。
• 特殊利益:只有妇女能享有的权益,特指国家针对 女职工生理特点而制定的相关特殊保护措施,重点 是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实行女职工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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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比例90.93%;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 性比例51.03%。
• 妇科病普查率69.22%。 • 2010年广州市女性预期寿命达到了81.83岁,比2000年增加了
4.43岁,已经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先进水平。
பைடு நூலகம்12
近10年来,广州市女性受教育水平也有了很大提 高,2010年广州市在校女研究生3.1万人,占到了研究 生 总 数 的 47% , 普 通 本 专 科 在 校 女 生 41.7 万 人 占 比 49.5%,成人高校在校女生16. 45万人,占比更是高达 59. 4%。而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2010年广州 市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福利业、金融业、科技研究 技术服务等行业女性从业人数达到25.01万人,比2000 年增加10.21万人。
四新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培训"四新”安全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所进行的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必须对操作者和有关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为了搞好“四新”安全教育,专业人员、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应在“四新”应用前,预先进行危险性评价和安全系统分析.一般可采取如下步骤:1.确定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危险因素,并收集有关资料;2。
确定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危害单元,并对部分同类单元劳动保护现状进行调查分析;3.对生产中火灾、爆炸危险性大的主要单元装置作危险性评价;4.对生产过程中毒危害大的主要单元装置作单元毒性评价;5.提出劳动保护评价结论及对策措施。
实践常识和基本要点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报告、举报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我国普遍采用的安全生产教育形式有: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其中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
4、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5、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线杆、铁塔、避雷针等物体,应至少远离20米以外。
6、生产性毒物通过哪三个途径危害人体,即呼吸道、皮肤、消化道。
7、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8、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急性中毒事故.9、安全生产五要素:安全文化、安全法规、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
10、火灾逃生的四个要点是什么?防烟熏;果断迅速逃离火场;寻找逃生之路;等待他救。
11、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12、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13、国标GB6441-86规定,重伤是(休工日数等于、大于105日)的事故伤害。
职业病防治法解读大全

l 职业病报告分析
999年-2000年间全国共报告各类职业病新发病例总数为167587例,年均增加新发职业病人数为5235例。但是,这些数字并不反映职业病的实际发病率。据调查显示,职业病漏报率为13.5%、急性职业中毒漏报率为74.3%。
以2000年为例,全国应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的粉尘作业职业人群为400余万,实际体检人数约为1/3(29.8%),其中乡镇企业体检率只有16.0%。按当年的检出率(0.78%)估算,尚有2.2万名尘肺患者未诊断。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 “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1
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
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可能产生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中危害程度为“高度和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的;
以人为本:强调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立法宗旨与原则
用人单位 劳动者 履行保护健康义务 主张健康权利 政府监管部门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 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当事方法律关系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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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1
法定职业病
定义: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在职业活动中产生 接触职业危害 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 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
权利: 获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获得职业卫生防护 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服务 知情权:危害、危害后果、防护条件 要求改善工作条件 拒绝强令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批评、检举、控告 参与民主管理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要求并获得健康损害赔偿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模拟试题(一)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模拟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__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A终止劳动关系B劳动争议发生C调解不成D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2、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除了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责令支付__。
A赔偿金B违约金C滞纳金D罚金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__。
A解除合同B终止合同C变更合同D续订合同4、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____规定。
A企业规章制度B劳动合同C法律法规D集体合同5、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__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一年B六个月C一个月D十五天6、劳动争议调整委员会主任由__担任。
A职工代表B工会代表C用人单位代表D三方面选举产生的代表7、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__。
A解除B自行解除C撤销D终止8、工会与企业签订的以劳动条件、工作条件、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合同是__。
A集体合同B经济合同C民事合同D劳动合同9、支付__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
A临时工的劳动报酬B加工承揽的劳动报酬C轮换工的劳动报酬D雇佣工人的收入10、某女职工遇到难产,按劳动法规定应给予的产假为__天。
A56天B90天C105天D120天二、判断题。
判断下列各题的正误,并说明理由(每题5分,共20分)1、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工。
()2、社会保险旨在向全体公民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保障,使其免受或摆脱人生的各种灾害。
()3、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方可申请仲裁。
()4、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概念比较题。
指出下列概念的区别和联系(每题10分,共20分)1、劳动关系、劳动行政关系2、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四、问答题(每题12分共24分)1、我国对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2、建国以后,我国劳动法经历了哪些发展阶段?各个阶段劳动立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五、案例题(16分)某邮电部门的女工,因拒绝周日送报,被认定为旷工,遭到用人单位的违纪处罚。
企业社会责任审核必备法规(劳工部分)

关于规范用人单位接纳中等职业类学校在校学生实习的意见和苏州市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市(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区,下同)、县(含县级市,下同)劳动就业人员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学生的实习
本办法所称职业技术学校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机
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性教学活动
本条例所称毕业生就业见习(以下简称见习),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人民团体组织毕业后一年有深圳市常住户口,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员工
办学机构;所称实习生是指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实习计划,安排到用人单位实习的学
组织毕业后一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进行的就业适应性训练
习的学生;所称实习单位是指接纳实习生的各类用人单位
行的就业适应性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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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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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17.9.23 安全生产标注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运转程序
5. 相关 /支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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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1. 目的
1.1 为加强对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女工和未成年人在工作中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女工和未成年人(包括招用的临时合同工)等。
3. 总则
3.1 根据女性生理特点安排劳动就业以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安排女性就业时,
对适合女性从事的职业应尽可能多招些女性;对那些使女性生理机能不能保持
正常状态,对女员工和下一代健康有不良影响的职业,禁止或限制女性参加。
3.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企业招工对象的年龄一般为18~25周岁。因特殊需要招
用未满16岁的学员,应经本地劳动部门批准。
4. 职责
4.1 人事部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则要求,合理安排女工或
未成年人的工种、工作。
4.2 办公室及工会负责检查、督促各部门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4.3 各部门、车间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
5. 女员工特殊保护
5.1 各部门在录用员工时,除不适合女员工的工作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
录用女员工或者提高对女员工的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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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各车间、职能部室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而拒用、辞退女员工或
降低其工资。在员工的定级、升级、工资调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视女性,必须坚持
男女平等,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5.3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依法保护女员工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
适合女员工从事的工作和劳动,禁止女员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Ⅲ级以上
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和有毒有害的作业。
5.4 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点,女员工在怀孕、生育、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期
内,可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或不上夜班。
5.5 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及临产三个月或哺乳期内,每天应给以1小时工间休息和哺
乳时间;按规定工资照发。
5.6 由医务所每年定期对女员工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
5.7 对一些有害女员工身体健康的工作,车间应采取缩短工作日、轮班制、四班三运
转等改变劳动组织的措施。
6.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6.1 根据劳动部《关于技工学校学生的学习、劳动、休息时间的暂行规定》,对未满
16周岁的学生,在进行生产实习时的劳动时间规定为,第一学年每天不得超过
6小时;第二学年每天不得超过7小时;第三学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
6.2 各车间、职能部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点工作。
6.3 未成年工在安排劳动时,不宜从事特别繁重的劳动、高空作业和对身体有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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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的作业等。
6.4 在招收未成年工前,必须报公司审批后方可录用,应及时对其进行有关的职工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应单独登记造册。
6.5 在录用未成年工时,必须经过体格检查,以便根据身体状况安排合适的工作。
7. 考核
对不执行本制度,按考核规定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
予相应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