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件)第四章债权法总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五节 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得他 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不当得利没 有合法依据,虽然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 法律保护,受益人应返还不当得利给受损 人。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必须一方获得财产利益 2.必须他方受损失 3.必须受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4.必须受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二、无因管理的效力
1.管理人的义务 (1)适当管理义务 (2)通知义务 (3)报告、计算义务 2.管理人的权利 ① 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主要
表现为直接的支出费用。
② 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③ 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
本章小结
本章内容共分为五节,首先介绍了债的含 义及特征;然后介绍了债的分类及债的构 成要素,其中重点介绍了债的构成要素; 最后介绍了无因管理之债与不当得利之债 两种具体债的形式。
第四节 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在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 下,为避免遭受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 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 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一、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 无因管理的构成在主观上需管理人有为他
人管理的意思
2.客观要件 (1)管理他人事务的管理行为范围。 (2)无法律上的义务。
债权的特性
(1)债权为请求权。 (2)债权为相对权。 (3)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 (4)债权具有平等性。 (5)债权无排他性。 (6)债权具有相容性。
2.债务 含义
特征:(1)债务具有特定性。 (2)债务具有积极性。 (3)债务与责任。
三、债的客体 债的客体是指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第四章 债权法总论
第二节 债的分类
一、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二、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三、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四、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五、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六、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第三节 债的要素
债的要素,是指构成债的要件或成分。要 素是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否则就不能 成为债。债作为一种法律关系,自然应包 括主体、内容与客体三要素。
一、债的主体
债的主体即债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与债 务人。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享有权利 的一方当事人;债务人是指在债务关系中 负担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二、债的内容
债的内容为债的主体双方间的权利与义务, 即债权人享有的wk.baidu.com利和债务人负担的义务。 它包括债权与债务两个方面。
1.债权
含义:债权为债权人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 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具有三项权能。一 是给付请求权、二是给付受领权 、三是保 护请求权
1.给付的概念及要件
(1)给付即债权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2)给付的要件 :① 适法。给付行为必 须合法,或者至少不为法律所禁止 。② 确 定。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要确定 。③ 适格。
适格即依事务的性质,给付适合于作为债 的标的。
2.给付的形态 (1)交付财物 (2)支付金钱 (3)移转权利 (4)提供劳务 (5)提交成果 (6)不作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