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收四原则_1

合集下载

税收原则和税法原则的不同和相关

税收原则和税法原则的不同和相关

税收原则和税法原则的不同和相关税收原则和税法原则是指导税法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原则,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和互动。

税收原则包括公平原则、效益原则、便利原则和经济原则,而税法原则则包括法定原则、公正原则、平等原则和适用原则。

本文将详细探讨税收原则和税法原则的不同之处和相关性。

税收原则主要是为了保证税收收入的合理性与规范性,以及提高税收制度的公平性与效益性。

首先,公平原则是指根据纳税人经济能力的大小,在税收过程中实行差别对待,使纳税人在相对公平的基础上承担税收义务。

效益原则是指根据纳税人享受政府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程度,确定其纳税义务的大小,即让纳税人承担与其获得的利益相对应的税收责任。

便利原则是指税收征收应方便、简化,减少纳税人的负担,提高税收的遵从性。

经济原则是指税收政策应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调节经济活动,促进经济增长。

税法原则则是税法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以确保税收法律的合法性与实施的公正性。

首先,法定原则是指税收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即明确的法律条款。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经过立法程序的税收法规才具有法律效力。

公正原则是指税收法律的实施应公正合理,遵循平等和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特定纳税人或利益群体。

平等原则是指纳税人在同等纳税条件下享有同等的纳税义务,不因其身份、财富、性别等差异而受到不正当的歧视。

适用原则是指税收法律应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确保纳税人在同样的情况下承担统一的纳税义务。

税收原则和税法原则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和互动。

税收原则为税收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指导和依据,而税法原则则具体规定了税收实施过程中的法律程序和原则,使税收原则能够得到有效的遵循和实施。

税收原则中的公平原则与税法原则中的公正原则和平等原则相一致,都要求税收制度的设计和征收过程中不能对纳税人实施过分优惠或不公正的待遇。

效益原则与税法原则中的适用原则相吻合,都要求根据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享受政府服务的程度确定其纳税义务的大小,实现纳税人的公平承担责任。

第一章税收基础知

第一章税收基础知

如何理解税收的概念
2、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其政治权力。国家的 权力有两种:一种是财产权力;另一种是政 治权力。国家取得财政收入不是凭借财产权 力,而是凭借政治权力,采取多种形式参与 社会产品的分配,并运用政治强制手段,集 中一部分社会产品归其支配。
如何理解税收的概念
3、税收属于分配范畴。国家税收就是把一 部分社会产品由其他社会成员所有,强制地 转变为国家所有,由国家分配使用。
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大原则”
1.平等原则 2.确定原则 3.便利原则 4.最少征费原则
瓦格纳的“四项九端” 学说
即“财政政策原则”、“国民经济原则”、 “社会正义原则”、“税务行政原则”。他 认为,收人要充分,税收要有弹性;选择税 源和税种要适当;征税要普遍、平等;征税 要确实、便利、征收费最省。
第五节 税收原则
一、税收原则的概念
税收原则是一国税收制度建立的指导 思想与税收行为准则,是对一定历史时期 税收思想的概括和总结,并为当时社会普 遍接受。税收行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和 守法及征收管理等各个过程。税收原则是 治税思想的高度概括,是具体社会经济条 件下税收实践经验的总结。
二、西方税收基本原则
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之间的区别
1.上缴利润 2.国债收入 3.规费收入 4.罚没收入
第四节 税收的职能和作用
一、税收的职能的概念
税收职能是指由税收本质所决定的, 内在于税收分配过程中的基本功能, 即固有的职责和功能。它是税收自 身固有的,因此是抽象的、无条件 的。不论什么社会形态下的税收都 存在基本职能,这是共同的。
税收的强制性说明: 依法纳税是人们不应回避的法律义务。
税收的特征
(二)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就具体的征税过程来说的, 表现为国家征税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并 不存在纳税人的偿还问题。

税收法定原则的主要内容

税收法定原则的主要内容

税收法定原则的主要内容税收法定原则是现代国家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税收的征收、使用、管理等方面都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而不是凭借政府的意志或者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

税收法定原则是现代国家税收制度的基石,是保障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税收法定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税收征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税收征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这是税收法定原则的核心内容。

税收征收的对象、税率、征收方式、征收期限等都必须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政府不能随意变更或者增加税种、税率等。

同时,税收征收的程序也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征收机关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征收,不能凭借自己的意志或者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

二、税收征收必须公开透明税收征收必须公开透明,这是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

政府必须公开税收征收的相关信息,包括税种、税率、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征收程序等,让纳税人了解税收征收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同时,政府也应该公开税收征收的财务收支情况,让纳税人了解税收的使用情况。

三、税收征收必须合法合理税收征收必须合法合理,这是税收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政府不能凭借自己的意志或者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征收税款,税收征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同时也必须符合税收征收的合理性原则。

税收征收的税种、税率、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都必须合理,不能过高或者过低,不能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税收征收必须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收征收必须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这是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保障。

政府必须依法征收税款,不能侵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必须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申诉权、救济权等合法权益。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纳税人权益保障机制,让纳税人享有应有的权利和利益。

总之,税收法定原则是现代国家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税收征收的公正、合法和透明。

政府应该依据税收法定原则,建立健全的税收征收机制,让纳税人了解税收征收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同时也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经济学中的税收原则有哪些

经济学中的税收原则有哪些

经济学中的税收原则有哪些在经济学的领域中,税收原则是指导税收制度设计和实施的重要准则。

理解这些原则对于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平衡以及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关键意义。

首先,公平原则是税收中至关重要的一点。

公平意味着税收负担应该在不同的纳税人之间合理分配。

横向公平指的是经济状况相同的纳税人应承担相同的税负。

例如,两个收入相同、家庭状况相似的人,在相同的税收政策下,所缴纳的税款应该大致相等。

纵向公平则强调经济状况不同的纳税人应承担不同程度的税负。

通常,高收入者应该比低收入者缴纳更多的税款。

这是基于他们有更强的纳税能力,能够为社会公共服务做出更大的贡献。

然而,要实现公平并非易事,需要准确衡量纳税人的收入、财富和消费等情况,同时还要考虑到不同地区、行业和家庭结构的差异。

效率原则也是税收不可忽视的方面。

税收的经济效率要求税收政策不应扭曲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不应阻碍资源的有效配置。

例如,如果对某种商品课以过高的税收,可能会导致生产者减少该商品的供应,消费者减少对其的需求,从而影响市场的供需平衡。

税收的行政效率则关注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成本。

简单、明确的税收制度能够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管成本,也能减少纳税人的遵从成本,比如报税所需的时间和精力等。

中性原则与效率原则密切相关。

它主张税收应尽量减少对经济主体决策的干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

比如,税收不应影响企业在不同投资项目之间的选择,也不应影响消费者在不同商品和服务之间的消费决策。

如果税收政策导致企业和消费者的行为发生不合理的改变,就会产生效率损失。

财政原则强调税收要能够满足政府的财政需求。

政府需要通过税收筹集足够的资金来提供公共服务,如国防、教育、医疗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税收收入应该稳定可靠,能够适应经济的波动和政府支出的变化。

同时,税收制度应该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够在经济增长时增加收入,在经济衰退时适当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以维持财政收支的平衡。

适度原则要求税收的规模和税负水平要适度。

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梳理(一)

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梳理(一)

一、税收的概述(一)税收的概念及对其的理解1.定义: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2.对税收概念的理解⑴从直观来看,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

⑵从物质形态看,税收缴纳的形式是实物或货币。

⑶从本质上来看,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

⑷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征。

⑸从职能来看,税收具有财政和经济两大职能。

特点: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取得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

经济职能主要表现在:调节总供求平衡;调节资源配置;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⑹从性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税收的本质1.税收本质的涵义: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关系。

3.税收本质的内涵⑴税收体现分配关系⑵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它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实现的。

(三)税收的三性特征及其关系1.三性特征:缴纳上的无偿性(核心);征收方式上的强制性;征收范围、比例上的固定性。

2.三性特征的关系⑴三性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征,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⑵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和体现,是三性的核心,是由财政支出的无偿性决定的。

⑶强制性是无偿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无偿性、固定性的保证。

⑷固定性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

⑸税收的三性特征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是区别于非税的重要依据。

二、税法的概念及其分类(一)税法:国家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税收制度的核心。

单选,填空(二)税法的分类1.按税法的效力分类:税收法律(人大及常委制定);税收法规(国务院制定);税收规章(税务管理部门制定)。

2.按税法的内容分类:税收实体法(规定实体权利和义务,税法的核心);税收程序法(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

3.按税法的地位分类:税收通则法(共同性问题);税收单行法(某一类问题)4.按税收管辖权分类:国内税法(一国范围内);国际税法(国家与国家之间税收权益分配)三、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它由存在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组成。

税务 四个第一 制度

税务 四个第一 制度

税务四个第一制度【原创版4篇】目录(篇1)1.引言:介绍税务制度的重要性和“四个第一”的概念2.我国税务制度的历史发展3.“四个第一”在税务制度中的体现4.制度对税务工作的推动作用5.总结:对全文的总结和展望正文(篇1)【引言】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中,税务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实现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职能的重要手段。

为了更好地推进税务工作,我国提出了“四个第一”的理念,即“第一任务是服务发展,第一责任是保障收入,第一追求是提高质量,第一要求是改进作风”。

这一理念深入人心,对税务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我国税务制度的历史发展】我国的税务制度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务制度逐步实现了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收司法的独立,税制改革也不断深化。

在这个过程中,税务工作始终遵循着“四个第一”的原则,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个第一”在税务制度中的体现】“四个第一”在税务制度中的体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服务发展:税收政策和税务制度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2.保障收入:税务部门要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国家实现各项职能提供财力保障。

3.提高质量:税务工作要注重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简化税收征管程序,优化税收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

4.改进作风:税务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作风,严明纪律,廉洁自律,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制度对税务工作的推动作用】“四个第一”的制度理念对税务工作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我国税务部门不断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税收征管体系,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总结】“四个第一”是我国税务制度的重要原则,它为我国的税收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目录(篇2)一、引言二、我国税务的四个“第一”1.第一个实施增值税的国家2.第一个实行个人所得税的国家3.第一个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的国家4.第一个实现税收信息化的国家三、我国税务制度的优势1.税收法治化2.税收公平性3.税收效率四、总结正文(篇2)税收是一个国家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国家的财政收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一、税收公平原则的提出及其含义早在17世纪,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就提出了公平、便利、节省的税收原则,18世纪尤斯蒂提出的六大税收原则就包括了“平等课税”,亚当·斯密从经济自由主义立场出发,提出了平等、确实、便利、最少征收费用四大课税原则。

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提出的税收原则是财政政策原则、国民经济原则、社会公正原则、税务行政原则。

其中社会公正原则包含普遍原则和平等原则,普遍原则是指课税应毫无遗漏地遍及社会上的每个人,不能因身份、地位等而有所区别,平等原则是指社会上的所有人都应当按其能力的大小纳税,能力大的多纳,能力小的少纳,无能力的(贫困者)不纳,实行累进税率。

1美国当代著名财政学家理查·穆斯格雷夫也提出:“税负的分配应该是公平的,应使每个人支付他合理的份额。

”2穆斯格雷夫进一步指出:“根据纳税能力原则的要求,拥有相同能力的人们必须交纳相同的税收。

而具有较高能力的人们则必须交纳更多一些。

前者即称之为横向公平,后者则称之为纵向公平。

在这一原则下,横向公平只适用于最基本的平等方面。

”3我国有学者对税收公平原则作了如下定义:税收公平原则通常是指纳税人的法律地位必须平等,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公平分配。

4那么,如何衡量税负的公平呢?通常所说的衡量税负公平的准则或标准有三种不同的观点:机会原则、受益原则和负担能力原则。

机会原则要求以纳税人获利机会的多少来分担税收。

获利机会相同的纳税人纳相同的税,获利机会多的纳税人多纳税。

进一步来说,纳税人获利机会的多少是由其拥有的经济资源决定的。

受益原则要求按纳税人从政府公共支出中获得的受益程度大小来分担税收。

负担能力原则要求按照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来分担税收。

5笔者认为,不同性质的税收衡量税负公平的标准并不相同,受益税以受益原则来确定税负,即按照纳税人从政府提供的准公共产品中的受益程度确定税负,1郭庆旺等编著:《当代西方税收学》,第209-217页,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浅谈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1)

浅谈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1)

08公司理财3班杨如思 200801002341 林松焕 200801002303邓丽荣 200801002313浅议税收中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摘要:随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加强。

要进一步强化我国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市场经济下对国民经济的调节效应,必须妥善处理税收调节经济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社会经济资源的最佳配置和有效使用是人类谋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而人在社会生产中的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的公平,也是人类经济活动追求的目标。

在当代社会里,制定一个良好税制,应符合公平、效率、稳定、确实、便利、节省等要求。

其中,税收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是两项最基本的原则,两者既是统一的又是排斥的。

本文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一、税收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内涵及关系。

二、我国税收公平与效率现状。

三、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及相关对策。

关键词:税收效率公平调控征管前言:税收原则是税收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经常被争论的问题。

不同时期、不同学者对税收原则的认识和阐述,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我们认为,税收本身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概念,人们对税收现象和本质的认识也存在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因此,作为人们对税收认知的一种反映,税收原则也是不断发展的,我们应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税收原则问题。

税收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的内涵及关系(一)税收公平原则的理论含义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指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税收负担的公平,包括税收的横向公平——相同纳税能力的人缴纳相同的税和纵向公平——不通纳税能力的人缴纳不同的税;二是税收的经济公平,即通过税收机制建立机会平等的经济环境,实现起点的公平。

;三是税收的社会公平,即通过税收机制对社会成员个人的收入进行调节,以征税或补贴方式实现社会成员间利益上的相对公平,实现结果的公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税收四原则
税收原则是税收学中的一个基本,也是一个经常被争论的问题。

不同时期、不同学者对税收原则的认识和阐述,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我们认为,税收本身是一个的、的概念,人们对税收现象和本质的认识也存在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因此,作为人们对税收认知的一种反映,税收原则也是不断发展的,我们应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税收原则问题。

税收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那么,政府征税究竟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呢?从税收发展史看,虽然在任何时期,人们对税收原则的看法都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但总的来说,随着的发展、政府职能的拓展和人们认识的提高,税收原则也经历着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而且,这种过程仍将继续下去。

税收原则的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很早以前。

如在先秦时期,就已提出平均税负的朴素思想,对土地划分等级分别征税;春秋的家管仲则更明确提出“相地而衰征”的税收原则,按照土地的肥沃程度来确定税负的轻重。

西方则在16、17世纪的重商主义时期就已提出了比较明确的税收原则,如重商主义后期的英国经济学家威廉。

配第就初步提出了“公平、便利、节省”等税收的原则。

但一般认为,最先系统、明确提出的税收原则是亚当。

斯密的“税收四原则”,即“公平、确定、便利、节省”的原则。

此后,税收原则的不断得到补充和发展,其中最大的当属集大成者阿道夫。

瓦格纳提出的“税收四方面九原则”,即财政原则,包括充分原则和弹性原则;国民经济原则,包括税源的选择原则和税种的选择原则;公
正原则,包括普遍原则和公平原则;以及税务行政原则,包括确实原则、便利原则、最少征收原则即节省原则。

而在西方财政学中,通常又把税收原则归结为“公平、效率、稳定经济”三原则。

实际上还有多种税收原则的提法,但要数上述三种影响最大。

这三种税收原则理论,不仅代表和反映了人们在三个不同时期对税收的认识,而且基本展示了税收原则理论发展和完善的脉胳。

根据上述各项税收原则的内容,结合税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我们从社会、经济、财政、管理四个方面将税收原则归纳为“公平、效率、适度和法治”四原则。

一、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应确保公平,遵循公平原则。

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

在我国历史上,也多有强调税收公平的论述。

在现代社会,税收公平原则则更是各国政府完善税制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但税收怎样才算公平,在不同时期,往往标准不同,理解也不同。

从历史发展过程看,税收公平经历了一个从绝对公平转变到相对公平,从社会公平拓展到经济公平的发展过程。

税收公平,首先是作为社会公平问题而受到重视的。

“不患寡而患不均”,社会公平问题历来是影响政权稳固的重要因素之一。

税收本来就是政府向纳税人的无偿分配,虽然有种种应该征税的理由,但从利益的角度看,征税毕竟是纳税人利益的直接减少,因此,在征税过程中,客观上存在利益的对立和抵触,纳税人对征税是否公平、合理,就分外关注。

如果政府征税不公,则征税的阻力就会很大,偷逃税收也会随之增加,严重的还会引起社会矛盾乃至政权更迭。

税收的社会公平,最早指的是税额的绝对公平,即
要求每个纳税人都应缴纳相同数额的税。

在税收实践上的反映,就是定额税和人头税的盛行(人头税和定额税即使现在也没有完全消失)。

瓦格纳将公平的标准从绝对公平发展到相对公平,即征税要考虑纳税人的纳税能力,纳税能力大的,应多纳税,纳税能力小的则少纳税。

它要求税制应实行累进税率。

如今,在理论上,相对公平又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所谓横向公平,简单地说,就是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负担相同的税;而纵向公平,就是纳税能力不同的人,负担的税负则不应相同,纳税能力越强,其承担的税负应越重。

那么,怎么判断纳税能力的大小呢?通常以纳税人所拥有的财富的多少、收入水平的高低或实际支付的大小等作为判断依据。

(注:以纳税能力作为公平标准,在理论上称为“能力说”。

如何判断纳税能力,在理论上又有“客观说”和“主观说”之分。

按照客观说,纳税能力应依据纳税人所拥有的财富、取得的收入或实际支付能力等客观指标来确定。

而主观说则强调纳税人因纳税所感到的效用的牺牲或效用的减少应相同,或者纳税后的边际效用相同。

公平标准,除“能力说”外,还有“受益说”,即以享受政府公共服务的多少作为衡量公平的标准。

根据这种标准,从政府公共服务中享受相同利益的纳税人,意味着具有相同的福利水平,因此,应负担相同的税,以体现横向公平;享受到较多利益的纳税人,则具较高的福利水平,因此,应负担较高的税,以实现纵向公平。

现实中对公路的课税以及社会保障方面往往有所体现,但在许多情况下受益水平是不好衡量的。

)现实税制中,财产税按财产、所得税按所得累进征收,对低收入者免税,允许家庭赡养扣除等都是
这种公平观的反映。

在西方税收中,公平通常是指社会公平,即社会公正原则。

而在现实中,政府征税,不仅要遵循社会公平的要求,而且还要做到经济上的公平。

也就是说,在现代经济中,税收原则事实上不仅包括社会公平,还包括经济公平。

税收的经济公平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首先是要求税收保持中性,即对所有从事经营的纳税人,包括经营者和投资者,要一视同仁,同等同待,以便为经营者创造一个合理的税收环境,促进经营者进行公平竞争。

增值税的盛行、公司税税率以比例税率为主等都是这种公平要求的反映。

其次是对于客观上存在不公平的因素,如资源禀赋差异等,需要通过差别征税实施调节,以创造大体同等或说大体公平的客观的竞争环境。

这两个层次,也相当于社会公平中的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税收公平,特别是经济公平,对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税制建设与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方面,我国通过20年来的改革开放,人们的生活、收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收入分配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平均主义”分配(平均分配不等于公平分配),收入档次已适当拉开,但同时开始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贫富悬殊”现象,因此,如何运用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就成为税收的重要职能之一。

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市场发育还相当不健全,存在不公平竞争的外部因素较多,同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制体系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如何使税制更具公平,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是我国进一步税制改革的重要课题。

二、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就是政府征税,包括税制的建立、税收政策的运用和
整个税收管理,都是应讲求效率,遵循效率原则。

税收不仅应是公平的,而且应是有效率的。

这里的效率,通常有两层含义:一是行政效率,也就是征税过程本身的效率,它要求税收在征收和缴纳过程中耗费成本最小;二是经济效率,就是征税应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至少对经济效率的不利影响最小。

税收行政效率,可以税收成本率,即税收的行政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率来反映,有效率就是要求以尽可能少的税收行政成本征收尽可能多的税收收入,即税收成本率越低越好。

显然,税收行政成本,既包括政府为征税而花费的征收成本,也包括纳税人为纳税而耗费的缴纳成本,即西方所称的“奉行成本”。

亚当。

斯密和瓦格纳所得出的“便利、节省”原则,实质上就是税收的行政效率原则。

便利原则强调税制应使纳税人缴税方便,包括纳税的时间、、手续的简便易行。

这无疑有利于节省缴纳成本,符合税收的行政效率要求。

而节省原则,即亚当。

斯密和瓦格纳所称的“最少征收费用原则”,它强调征税费用应尽可能少。

亚当。

斯密说得很清楚,“一切赋税的征收,须使国民付出的,尽可能等于国家所收入的。

”这里的所谓费用,实际只限于政府的征收成本。

需要指出的是,税收的征收成本和缴纳成本是密切相关的,有时甚至是可以相互转换的。

一项税收政策的出台,可以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但它可能是以纳税人的缴纳成本的增加为代价的,或者相反。

这说明,税收的行政效率要对征收成本和缴纳成本进行综合考虑,才有真正意义。

在现实中,如何提高税收的行政效率,是税收征管所要解决的重要目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