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税法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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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公平原则下对我国新个人所得税法的解读

税收公平原则下对我国新个人所得税法的解读

经济管理税收公平原则下对我国新个人所得税法的解读边佳琦(青岛大学,山东,青岛 266000)摘 要:税收本质上是国家出于服务社会的需要,凭借着公共权力,根据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对国民收入进行的分配,而因此所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

它所形成的是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税、纳税上的特定分配关系。

作为一国公民税收几乎是不可避免的,税收与我们每个人关系密切。

对于税收,人们的态度是复杂的,几乎没有人喜欢税收,自古以来人们对于纳税就具有强烈的抵触心理,但是也没有一个人能真正离开税收。

正是因为如此,税收和税法问题长期以来都是西方国家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当然,也无可争议成为近年来中国社会各界热衷于谈论的话题。

关键词:税收公平;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混合制一、税收公平原则的基本含义税收公平原则是平等、公正在税法领域的集中体现,通常指纳税人的地位必须平等,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进行公平分配。

从宪法的角度来看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我国宪法的第33条就规定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这对税收公平原则的适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现代税收公平原则包括法律形式与经济实质两方面的内涵[1]。

从法律形式上看,税收公平原则要求所有私人在税法中的地位平等,不能因为地位、身份的不一样而不同。

从经济实质上看,税收公平原则要求根据各自的经济地位来分配税收负担。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产生与发展我国到20世纪出才创建了个人所得税。

清末宣统年间,我国针对个人所得税起草了《所得税章程》,只是一直没有公布施行。

1912年,在之前章程的基础上制定了《所得税条例》,于1914年公布,同样遗憾的是,该条例在之后的二十几年里也未得到施行。

1936年7月21日,国民政府颁布了《所得税暂行条例》,从10月1日起征收所得税,这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征收个人所得税[2]。

1943年,国民政府公布了《所得税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所得税法。

但是由于当时国民政府腐败,经济落后的各种社会现状,使得我国首部所得税法不能很好地实施。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税收公平原则是指税法应当依据公平原则制定,对纳税人进行公平纳税,并避免对某些群体或行业实施任意差别对待。

个人所得税改革是指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改革,以使其更加公平合理。

下面将从税收公平原则的角度,对个人所得税改革进行解析。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应当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收入状况进行合理安排。

按照税收公平原则,税率的高低应当与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成正比。

即高收入群体应当承担较高的税负,而低收入群体应当享受较低的税率。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可以适当提高高收入群体的税率,以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收压力,实现税负的合理分配。

税收公平原则要求纳税人之间应当享有平等的纳税权利。

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当避免任意差别对待纳税人,要保证每个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和纳税权益方面都享有平等的待遇。

对于同样的收入水平,不同职业或不同行业的纳税人应当享有相同的纳税规则和纳税政策。

税收公平原则还要求税法对不同的收入来源进行合理区分和分类。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可以根据收入来源的不同,设立相应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对于工资收入和投资收益这样不同性质的收入,可以设立不同的税率和计算方式,以实现税收的差别化管理和合理分配。

税收公平原则还要求税法对不同纳税人的家庭状况进行合理考虑。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应当根据纳税人的家庭状况,设立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有子女的纳税人可以适当调整税率或提供相应的减免政策,以满足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当遵循税收公平原则,确保纳税人的公平纳税权益,合理分配税收负担。

税率结构的合理安排、纳税人间的平等待遇、不同收入来源的合理区分和分类、征税基础的合理确定以及对家庭状况的合理考虑,都是个人所得税改革中需要从税收公平原则出发进行思考和设计的方面。

只有在遵循税收公平原则的基础上,个人所得税才能得到纳税人的认可和支持,税收制度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税法是国家对纳税人征收税款的法律规范,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和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

税法知识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非常重要,因为了解税法知识可以帮助他们合理合法地避税,从而为自己节省税款。

同时,了解税法知识也可以帮助他们遵循税法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处罚。

本文将对税法知识进行总结归纳,帮助读者全面了解税法知识,为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一、税法的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税法征税应该公平合理,对不同的纳税人采取一视同仁的原则,不应该因为人的身份、职业或地域差异而对其征税差异化。

2.公正原则:税法征税应该公正合法,遵循法定程序,不得违反法律或滥用职权。

3.简易原则:税法征税的程序应该简明易懂,让纳税人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税务责任和义务,避免发生误解或误解的情况。

4.依法征税原则:税法征税应该依法进行,遵循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增减税种或税率。

5.便利原则:税法征税的程序应该便利纳税人,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提高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

6.经济效率原则:税法征税应该以提高国家财政收入、调节经济结构和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避免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以上是税法征税的基本原则,纳税人在遵循税法规定时应该充分了解这些原则,做到合法合理地征税。

二、税法的主要内容税法是包括国家税法和地方税法在内的一系列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税种:税法规定了各种各样的税种,主要包括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关税等。

每种税种都有其特定的征收对象、税率和征税方式。

2.纳税人:税法规定了纳税人的范围和要求,主要包括个人、企业、组织等。

3.税基和税率:税法规定了各种各样的税基和税率,主要包括缴纳税款的计算方法、计税基础和税率等。

4.减免和征收:税法规定了一些税收减免和税收征收的政策,包括免税额、优惠税率、减免税等。

5.纳税申报:税法规定了纳税人要进行申报纳税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包括税务登记、税务申报、税务报告等。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

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的分析当前我国税法是指规范税务行为的法律,是税收管理的重要法律基础。

税法的原则和作用对于税收制度的完善和税收管理的有效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当前我国税法的原则和作用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税法的原则1. 税法的合法性原则税法的合法性原则是指税法应当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法制定和实施。

在我国,税法必须符合宪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制定,并且必须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确保税法的合法性和程序的合法性。

税法的平等原则是指纳税人在同一税收事项上应受到同样的征税待遇。

即同样的条件应当征收同样的税收。

税法的平等原则是税法公平性的具体体现,也是保障纳税人的权益的基本保障之一。

税法的公平原则是指税法应当合理、公平地分摊国家财政需求,保障社会公平。

在征税过程中,应当照顾到不同纳税人的经济能力和财产状况,确保不同群体的税收负担合理均衡,避免过重的税收负担。

税法的稳定原则是指税法应当保持相对长期的稳定性,在一定期限内不宜频繁修改,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税制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税法的简明原则是指税法应当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实施。

简明的税法有利于税收管理的有效实施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保障。

二、税法的作用1. 规范税收行为税法规定了征税主体、税收范围、税收标准、税收程序等一系列税收规范,约束和规范税收行为,保障税收顺利实施,并且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 维护国家财政稳定税法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税法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地征收和运用税收收入,维护国家财政的平衡和稳定。

3. 调节收入分配税法通过设定不同的税收标准和税收政策,可以调节不同经济主体的收入分配,保障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4. 促进经济发展税法通过税收政策的灵活调整,可以促进和引导经济的发展,推动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5. 保护环境和资源税法可以通过对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消耗的征税,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环境和资源。

试分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试分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试分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鱼与熊掌可以兼得—浅谈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摘要:“公平”和“效率”是税收两⼤基本原则.然⽽.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并不是根本对⽴、互相⽭盾的.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可以做到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强调“公平”但绝不能忽视“效率”;在坚持“公平”与“效率”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功能.有效地促进经济、社会、⾃然等各组成部分统筹协调发展。

关键词:税收;公平;效率。

前⾔税.国家的基⽯;税收.乃国之⾎脉。

税收作为政府进⾏调控宏观和国民收⼊分配与再分配的重要⼿段.对整个社会经济运⾏以及个⼈⽣活有着重要影响。

如何保证税收调控作⽤发挥关键在于解决公平与效率问题这两个重⼤课题。

不仅因为公平和效率是征税中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且因为公平与效率之间经常发⽣⽭盾.使征税⼈经常处于鱼与熊掌不能兼得的两难境地。

然⽽.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并不是根本对⽴、互相⽭盾的.两者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是互相促进、互为条件的统⼀体。

正确认识效率是公平的前提.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就会调动企业和个⼈的积极性.使社会⽣产充满动⼒和活⼒.促进经济的蓬勃发展。

⼀、税收以公平为本的内涵古⼈云.“天公平⽽⽆私.故美恶莫不覆;地公平⽽⽆私.故⼩⼤莫不载。

”公平.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价值追求。

税收公平原则是指政府征税要使纳税⼈所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且在纳税⼈之间保持均衡。

税收公平是税收制度的重要原则.能对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作出合理的评判。

在最早由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威廉?配第提出的税收三原则中.公平原则为其核⼼。

英国古典经济学奠基⼈亚当?斯密在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位。

税收作为政府进⾏调控宏观和国民收⼊分配与再分配的重要⼿段.对整个社会经济运⾏以及个⼈⽣活有着重要影响。

税收公平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特别是个⼈所得税的公平将直接影响到每⼀个公民的“社会平等感”.进⽽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般认为.税收公平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论税法作用的法理

论税法作用的法理

论税法作用的法理引言税法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对于国家财政和经济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税法的制定与实施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法理的角度,探讨税法的作用及其合法性。

税法的基本概念税法是指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用于调节和征收税费的法律规范。

税法作为一种法律工具,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法定性原则:依法征税是税法的核心原则,即国家只有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对纳税人进行征税。

2.公平性原则:税法应当平等对待所有纳税人,确保税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稳定性原则:税法需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以确保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预测性。

税法的作用资源调配作用税法通过对财产、收入或消费行为的征税,实现财政收入的获取。

通过征收税费,政府能够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如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等,从而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调节经济作用税法可以通过调节税率、优惠政策等方式,直接影响经济运行和市场行为。

通过减免税收或给予税收优惠,可以促进特定行业或经济活动的发展,刺激经济增长和就业。

社会公平作用税法可以通过税收的分配方式,实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

通过增加对高收入者的征税,减轻低收入者的税负,可以缩小贫富差距,增加社会公平性。

行为引导作用税法可以通过设立税收与行为之间的联系,引导人们的行为方式。

例如,通过提高消费税率,可以鼓励节约和环保的消费行为;通过减免企业所得税,可以鼓励投资和创业。

税法作用的法理依据国家权力的法理依据税法的制定和征收是国家行使权力的一项重要职能。

国家作为主权国家,有权利对纳税人征收税费,以获取财政收入并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这是国家享有的主权和公共权力的体现,也是国家履行社会契约的一种方式。

社会契约理论的法理依据税法的征收是基于社会契约理论的。

在社会契约理论中,个人在进入社会时,自愿放弃一部分个人权利和财产,以换取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税收的征收是社会契约的实现方式之一,用于满足公共需要和社会发展的目标。

税法公平原则简论

税法公平原则简论

税法公平原则简论简介税法公平原则是现代税收制度中的重要原则之一,旨在确保税法的公正和公平性。

公平的税收制度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稳定和社会和谐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税法公平原则进行简要讨论,包括其定义、特点以及实施的挑战和应对措施。

定义税法公平原则是指税收制度对所有纳税人一视同仁,并根据纳税人的能力进行公正和合理的税收分配和征收的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税法不得对不同的纳税人进行不公平的差别对待,而应根据纳税人的经济能力进行适度的税收征收。

特点税法公平原则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平等原则:税法应平等对待所有纳税人,不区分种族、性别、年龄、宗教等因素,确保所有纳税人享有平等的纳税权利和义务。

2.能力原则:税法应根据纳税人的经济能力进行征税,即纳税人应根据其收入和财务状况来计算和缴纳税款。

这一原则体现了税法的进步性,并确保纳税负担相对公平。

3.透明度:税法应具备透明度,纳税人应清楚地知道税法规定的税收标准和计算方式,以便可以合理预估自己的纳税责任。

4.合规性:税法公平原则要求纳税人按照法定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确保没有任何人可以逃避纳税责任。

实施的挑战与应对措施尽管税法公平原则在理论上具备许多优点,但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一些挑战。

下面是几个常见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税收优惠和减免的滥用税收优惠和减免是税收制度中常见的手段,用于推动经济发展或鼓励特定行业或活动。

然而,滥用这些优惠和减免可能导致税法公平原则的破坏。

为了应对这个问题,政府应加强对税收优惠和减免的监管和审计工作,确保其合法性和合规性。

高收入者的逃税行为一些高收入者可能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纳税责任,扰乱税法的公平性。

为了应对这个问题,政府可以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审计和调查,严惩逃税行为,并建立更加严格的纳税申报和监控制度。

跨境税收问题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境税收问题日益突出。

一些跨国企业可能通过跨境转移定价等方式逃避税收。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际社会应加强税务合作和信息交换,建立国际税收规则,避免跨境税收漏洞的存在。

浅谈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1)

浅谈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1)

08公司理财3班杨如思 200801002341 林松焕 200801002303邓丽荣 200801002313浅议税收中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摘要:随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加强。

要进一步强化我国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市场经济下对国民经济的调节效应,必须妥善处理税收调节经济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社会经济资源的最佳配置和有效使用是人类谋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而人在社会生产中的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的公平,也是人类经济活动追求的目标。

在当代社会里,制定一个良好税制,应符合公平、效率、稳定、确实、便利、节省等要求。

其中,税收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是两项最基本的原则,两者既是统一的又是排斥的。

本文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一、税收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内涵及关系。

二、我国税收公平与效率现状。

三、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及相关对策。

关键词:税收效率公平调控征管前言:税收原则是税收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经常被争论的问题。

不同时期、不同学者对税收原则的认识和阐述,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我们认为,税收本身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概念,人们对税收现象和本质的认识也存在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因此,作为人们对税收认知的一种反映,税收原则也是不断发展的,我们应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税收原则问题。

税收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的内涵及关系(一)税收公平原则的理论含义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指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税收负担的公平,包括税收的横向公平——相同纳税能力的人缴纳相同的税和纵向公平——不通纳税能力的人缴纳不同的税;二是税收的经济公平,即通过税收机制建立机会平等的经济环境,实现起点的公平。

;三是税收的社会公平,即通过税收机制对社会成员个人的收入进行调节,以征税或补贴方式实现社会成员间利益上的相对公平,实现结果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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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税法公平原则[摘要]税法公平原则与税收公平原则是有着相互联系又有很大区别的两个概念。

税法公平原则是指导税收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基本精神和指导,而税收公平原则主要是指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公平。

税法公平原则虽然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学者们基本上是照搬西方的税收公平原则,从而严重弱化了该原则对税收理论及实践的指导意义。

因此有必要阐述税法公平原则的含义,完善我国的税法公平原则。

[关键词]税收公平;税法公平;区别;内涵税法基本原则是指规定于税收法律之中对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收司法及税法学研究具有指导和适用解释的根本指导思想或规则,是税法本质的集中体现,是税收立法和执法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现代税法的基本原则一般包括效率和公平原则,其中税法公平原则对社会的分配、个人权益、各方利益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都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因此,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税法基本原则。

我国的税法学研究也接受了公平原则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是学者们基本上是照搬西方的“税收公平原则”,直接将其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从而严重弱化了该原则对税收理论及实践的指导意义,导致税法不公平现象大量存在。

笔者认为,有必要厘清税法公平原则与税收公平原则的区别,阐述税法公平原则的真正内涵,完善我国的税法公平原则。

一、税收公平原则的发展及其含义(一)税收公平原则的发展早在17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就提出了公平、便利、节省的税收原则。

18世纪德国尤斯蒂提出的六大税收原则就包括了“平等课税”。

18世纪美国的亚当·斯密。

亚当·斯密从经济自由主义立场出发,提出了平等、确实、便利、最少征收费用四大课税原则。

20世纪初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提出的税收原则是财政政策原则、国民经济原则、社会公正原则、税务行政原则。

其中社会公正原则包含普遍原则和平等原则,普遍原则是指课税应毫无遗漏地遍及社会上的每个人;平等原则是指社会上的所有人都应当按其能力的大小纳税,能力大的多纳,能力小的少纳,无能力的(贫困者)不纳,实行累进税率。

著名的经济学家马斯格雷夫将税收公平原则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他认为,税负的分配应该是公平的,每个人应支付他合理的份额,这称之为横向公平。

另外,根据纳税能力原则的要求,拥有相同能力的人们必须交纳相同的税收,而具有较高能力的人们则必须交纳更多一些,这称之为纵向公平。

20世纪八十年代至今,西方国家税收公平原则发生了重大变革,首先是由注重效率到注重公平的变化;其次是由注重横向公平到更注重纵向公平的变化。

(二)税收公平原则的含义所谓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国家征税应使各个纳税人的税负与其负担能力相适应,并使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平衡。

税收公平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个方面。

横向公平是指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相同的税收,亦即应该以同等的课税标准对待经济条件相同的人;纵向公平是指经济能力或者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亦即应以不同的课税标准对待经济条件不同的人。

二、税法公平原则与税收公平原则的比较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实质性内容。

税法公平原则与税收公平原则也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概念,税收公平原则是税法公平原则的实质性内容的体现,但不等同于税法公平原则。

税法公平原则的内涵远大于现在税法学界所公认的“税收公平原则”的内涵,它包含税收公平原则而又不限于税收公平原则。

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一)本质不同税收公平原则本质上是一种经济原则,体现了经济分配关系或经济杠杆作用,是税收在执行职能中处理所涉及的诸如税收总量、税负分配、税后经济影响等各种问题的经济意义上的准则。

而税法公平原则本质上是一种法律原则,它不仅关注经济上的公平,更重要的是实现整个社会层面上的公平。

这里的社会是包含了经济、政治、环境等多方面的统一体。

(二)内容不同税收公平原则主要指的是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公平,而税法公平原则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不仅包括税收负担的合理分配,还包括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税纳税主体之间的公平及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的用税公平。

第二层含义包括从税收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综合考虑税的公平问题,在这些环节,纳税人既可要求实体利益上的税收公平,也可要求程序上的税收公平。

(三)目的不同一个国家在征纳税中实行税收公平原则通过税收负担的合理分配,其目的是保证纳税义务人之间的公平。

而一个国家确定税法公平原则是通过对税收法律关系中实体利益的公平及征纳税程序公平的保证,最终目的是实现终极的社会公平和社会效益。

三、税法公平原则的内涵税法公平原则的内涵远大于税收公平原则的内涵,主要包括:(一)纳税人之间的税负的公平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公平实际上就是传统上所说的“税收公平原则”的内容,即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在我国,主要表现为:普遍征税、平等征税和量能征税。

普遍征税是指所有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都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我国《宪法》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任何符合与满足税法规定,为税法要求应当承担相应纳税义务的人,均应按有关税法的要求,按期、及时、足额地向国家缴纳应纳税款,以保证国家税款的实现,为国家提供充足财政,维护国家的正常运行和税法的尊严。

平等征税是指法定统一税率,体现了受益公平。

大多数实行比例税率的税种都规定了一个统一税率,它不区分行业、地区、纳税人规模大小、经济性质,一概适用,如企业所得税。

量能征税指的是适当考虑不同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实行累进税率和分档税率。

有些税种按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规定最低税率、最高税率和若干等级的中间税率,不同等级的课税数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课税数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

还有些税种规定一些差别比例税率,用于对统一税率进行政策或技术上的调整,如增值税为解决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釆用了两档征收率征收税款,以保证纳税人之间实际税负的公平。

(二)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及内容的公平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有两个主体,一个是征税主体,在实质意义上是国家,表现形式上是征税机关,两者重叠构成征税主体。

另一个主体是纳税主体,为广大纳税人。

随着税收法律关系的“债权债务”性质日益被人们所接受,纳税人与征税机关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平等的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力)和承担的义务,也就是征税机关与纳税人的权利(力)和义务。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税机关与纳税人的权利(力)义务的分配上应该是公平的的,即征税机关享有征税权力的同时,还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纳税人承担纳税义务的同时,也应当享有相应的权利。

如果只强调征税机关的权力和纳税人的义务,而忽视征税机关的义务和纳税人的权利,这种主体权利义务的不平等会引起承担纳税义务人的逆反心理甚至是反抗,不利于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形成,对于税收收入会造成消极影响。

因此,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合理分配纳税人与征税机关的权利(力)和义务,是税法公平原则的基本要求。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税收法律体系中,都十分注重纳税人权利的保护,例如加拿大就在1985年专门公布了《纳税人权利公告》;美国先后在1994年和1996年两次公布了《纳税人权利法案》,该法案不仅对纳税人应当享有的实体权利进行了明确规定,还向全社会明确公布了纳税人依法可以享有的税收程序方面的援助和救济的权利。

我国宪法中,仅是在“公民的基本义务”一节规定了“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而未规定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虽然在《税收征管法》总则中也加入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语句,但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一味强调征税机关的权力和纳税人的义务,导致征税机关权力意识至上,侵害纳税人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

要真正实现纳税人与征税机关之间的征纳税公平,就要在宪法中规定纳税人的权利。

税务机关在征税也要提高执法理念,尊重纳税人合法权利,平等、公平地对待每一个纳税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征税意识。

(三)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的用税公平从本质上而言,税收是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价格,纳税人缴纳税款就是为了从国家获得相应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

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的用税公平,指的是国家提供给纳税人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与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在数量和质量上应当符合,如果不符合,就是不公平的。

因此,国家在用税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纳税人的公共利益合理适用税款。

相应地,法律应该赋予纳税人对国家用税的监督权。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税款被不正当地滥用,实现真正的用税公平,法律赋予纳税人用税监督权是实现用税公平的关键,很多发达国家比如法国、日本、美国、新西兰、葡萄牙、瑞士等国家,在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纳税人有权知道税收是如何开支的,税务部门在征税时应向纳税人如实提供这方面的资料。

同时,通过法律明确规定了或者判例形式确定了纳税人对税款支出及用途的监督管理权。

而在我国法律上对纳税人监督权的规定仍不完善,在实践中,纳税人的用税监督权也因缺少相应的渠道而实施困难,严重影响了用税公平的实现。

因此,应完善我国相应的法律制度,在税法中明确赋予纳税人监督权,监督权包括:纳税人监督税款的保管,使之不被挪用或贪污;监督税款的使用,每一笔税款支出都应该经过预算,经过人大审批,并且每一笔税款支出都要向纳税人公开,由纳税人评判其合理性。

[参考文献][1]郭庆旺等.当代西方税收学[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2][美]理查·A·穆斯格雷夫、皮吉·B·穆斯格雷夫著.邓子基,邓力平编译.美国财政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3]刘剑文.财税法专题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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