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任课听课评课制度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领导人员任课、听课、评课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领导人员任课、听课、评课制度的通知为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中小学常规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幼儿园,下同)领导人员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校级领导的专业引领和教学工作实践领导能力,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一支教学能力强、管理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校长队伍,现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就中小学校领导人员任课、听课、评课规定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校级领导任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教育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具有决策和统一指挥权,只有亲临教育教学第一线,才能更深入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才能更好地指导教学工作。
多数校长都是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校长任课是教学的要求,也是教育形式发展的需要。
校级领导任课不仅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还有利于团结教师队伍,形成合力,促进学校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因此,全市中小学校长要形成共识,切实履行职责,勇当教学工作的排头兵,以切实行动带领教职工深入教学第一线,扎实推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建章立制,明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任课、听课、评课的具体要求1.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教书育人,强化教学意识,根据自身的专业专长选择相应的任教学科,从繁琐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将精力和工作重心回归到教学教研和提高教学质量主业中来,静心教书,潜心育人。
高、初中学校校级领导(学校的正、副校长,正、副书记,下同)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学校中层干部(学校内设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下同)周课时量4节以上。
小学学校校级领导周课时量4节以上,中层干部6节以上。
幼儿园领导每周承担幼儿半日生活组织与领导不少于1个半天,中层干部不少于2个半天。
2.学校领导应积极主动掌握学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深入课堂听课,并对课堂教学进行评课。
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并做好听课评课记录,定期收集整理备查。
听、评课要克服形式主义,要有明确的听课目的,并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实事求是地分析上课情况;要跳出具体教学圈子,通过个案分析发现具有代表性的问题,找出管理上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全校的教学管理。
教师听课制度

教师听课制度教师听课制度1一、指导思想:为促进教师间的业务沟通和相互学习,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同时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实施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听课节数:1、正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2、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3、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
三、听课要求:1、要讲求效果。
听课要每月进行,不能临时抱佛脚,为应付而临时突击完成任务。
推门听课比例不少于40%,教师担任学科的比例不少于60%。
执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有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方式。
2、听课教师要提前到教室,认真听教师讲课,不做影响学生上课的事。
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反馈听课情况要实事求是。
3、听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薄》或听课评价表,听课过程要有记录,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过程、板书、简评(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等。
4、《听课记录本》由各校自行统一,听课评价表由各校根据《斗门区课堂教学十项要求》制定,各学校在学期的始末发收、检查、保存备查。
四、听课检查与反馈:1、区教科研中心对校长和副校长的听课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学校正、副校长,教导主任的《听课记录本》于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由学校教导处收齐交区教育科研中心检查统计,其他教师的《听课记录本》由学校教导处进行检查统计并制表备案,并根据教师的听课情况归纳,写出书面总结,于期末放假前交区教育科研中心。
2、学校教导处应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前根据学校、上级教育、教研部门反馈回来的有关信息,对听课情况进行书面整理、总结,并在学校教学工作会议上公布。
学校领导要重视对听课所获得的教学信息的分析与研究,及时向教师反馈有关信息,提出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
五、其他:1、未完成听课任务者(含过期不交听课本者)和弄虚作假抄听课记录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校长及业务领导兼课听课制度

校长及业务领导兼课听课制度
为提高领导干部的教育教学决策水平和实施水平,优化教学整体水平,深入教学第一线,坚持兼课、听课、评课,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领导干部要以“教学为中心”,提倡学校校长不定期兼课,学校业务校长、教务主任及其他干部要尽量兼任教学课程,特别是主要课程。
二、对各学校校长、教务主任听、评课及参加教研活动要求如下:
1、小学校长每周听课不少于3节;每两周参加一次教研组听课后讲评;每学期组织一次全校的讲课评优活动,选出讲课优秀的教师给予表扬。
2、中心学校校长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每学期对所辖学校达到听课两次以上;每学期组织一次辖区内教师评优课活动,评选出讲课优秀的教师进行表扬。
3、初中校长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业务副校长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教务主任每周听课不少于3节。
初中校长每月参加一次教研组的听评课活动;业务副校长每月参加两次;教务主任、副主任每月参加4次。
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各学科评优课,评出讲课优秀教师,给予命名。
4、高中校长每月听课不少于3节,业务副校长、教务主任、级主任等可参照初中听课制度执行。
三、听课后要填写听课记录及评课记录,评课记录中要写明解决课上出现问题的方法或途径。
四、听课形式以推门听课为主。
五、县教育局将对学校领导的兼课、听课、评课情况每学期分两次进行定期检查。
学校听评课制度

学校听评课制度
学校听评课制度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包括听课数量、听课形式、评课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一、听课数量
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听课要覆盖全学科。
学科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每学期内要听完组内每个老师的课。
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节,新入职教师不少于20节。
二、听课形式
推门听课:校长、主任、学科组长不打招呼随时进课堂听课,采取“听课-说课-评课”模式进行。
公开课:由学部统一组织的研究课、示范课、观摩课和优质课评比等,采取“说课-听课-评课”模式进行。
听课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授课教师,授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有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方式。
三、评课要求
听课前,应自行先调好自己的课程,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请级组协助。
学科组集体听课时,学科组长及所在班的搭班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如学生准备、多媒体准备等。
听课时,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手机,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中途离场。
听课后要填写好听课记录,并根据《学科课堂教学评价表》对授课者进行认真评价。
鼓励学校教师跨学科听课,各学科之间做到教学设计、教学环节、教学方法等互相借鉴学习,共同提高。
小学学校领导随堂听课观课议课制度范本

小学学校领导随堂听课观课议课制度范本一、背景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的教学质量,加强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领导的教育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小学学校领导随堂听课观课议课制度》,以建立起有效的教育管理机制,推动教学改革和教育发展。
二、内容1. 基本原则本制度的制定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校领导应该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公平对待各个教师;(2)师生互动原则:校领导在听课期间,鼓励和促进师生之间的互动,促进教师和学生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交流;(3)关注教师发展原则:校领导应该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4)保密原则:校领导在听课期间所了解到的教师信息应严格保密,并用以促进教师的成长。
2. 目标和任务(1)通过听课观课议课,认真研究、全面了解每个教师的教学情况,促进教师成长;(2)根据听课观课情况,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指导和建议,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3)鼓励教师创新,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推动教育教学改革;(4)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总结评价,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
3. 实施步骤(1)确定听课安排:校领导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师课程表,提前确定听课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相应教师;(2)听课观课:校领导到指定教室准时听课,认真记录教学过程中的亮点和问题;(3)记录和反馈:听课结束后,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听课记录,突出教师的优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并在一周内向该教师反馈;(4)指导和提升:校领导根据听课记录,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帮助教师改进教学;(5)教师自省和总结:教师收到校领导提供的反馈后,应认真思考和总结,以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6)后续跟进:校领导对教师的改进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并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4. 评价和奖惩机制(1)评价标准:校领导根据听课观课的记录和反馈,以教师的教学效果、课堂管理、学生表现等为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价;(2)奖惩机制:对于教学出色的教师,学校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教学不力的教师,学校将制定相应的帮助计划,并进行必要的约谈和辅导。
领导听课制度

概括的内容:领导休课制度领导干部深入教课现场,实时认识、掌握教课一线信息,检查、敦促教课工作,解决教课过程中的问题,是稳固教课次序、提升教课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
推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既是学校重视教课工作的有力表现,也是教课质量保证和监控系统中的重要环节;为了保持我院领导干部优异的作风,进一步建设优异的教风和学风,不停增强和改良教课工作,提升教课质量,依据我院详细状况,特拟订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范围1、院级党、政领导干部;2、各系(部)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3、教课、科研、师资、学生、设备管理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听课次数要求1、院级领导每学期许多于 5 次,主管教课的副院长许多于10 次;2、各系(部)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许多于10 次;3、教课管理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每学期许多于10 次;4、师资、科研、学生、设备管理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每学期许多于5次。
三、听课人员的主要任务(一)认识教师的教课规范和学生的学习次序状况;(二)认识教课中的事故状况;(三)认识和评论教师讲堂教课水平易质量;(四)认识教师、学生对教课和教课管理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五)认识教课环境与教课设备状况。
四、听课的基本要求1、听课人员每次听课起码听完一节课,不得中间隔开;2、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在全院范围听课;各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听本系(部)教师肩负的课程和其余系(部)教师肩负的本系学生的课程;3、推行早先不打招呼的推门听课制度;4、院领导听课的时间、地址、课程、班级由教务处与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协调安排;其余领导干部依据工作状况和课表自主安排;5、在听课过程中,检查学生出勤状况、上课时的注意力和听课成效;注意教师准时上下课状况、师表、语言、举止和教书育人状况;6、对课程的教课内容、教课方法、讲堂教课成效等提出建议和建议;7、注意教室的设备、设备状况,教课现场的环境和四周环境;8.记录师生反应的问题和要求;9、仔细做好听课记录,妥当保留,并填写《邢台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表》。
学校领导听课评课制度

学校领导听课评课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同时,也为了转变学校工作作风,促进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和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意识、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建立健全我校领导听课制度:二、听课要求1.学校领导必须把听课、评课工作作为掌握教学动态、提高领导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规约性制度。
2.学校领导要深入课堂,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40节,以蹲点学科为主,兼顾其他学科。
通过听课了解课堂教学及教学改革情况,解决课堂教学问题,指导课堂教学和教学改革健康发展。
3. 听课要有点评记录,听随堂课要及时与任课老师交换意见;参加组内集体听课活动,要参与组内的集体评课活动;作为优秀课评比的要有书面评课材料;4. 领导听课要做到目的明确、方式灵活。
听课要听出优点、看到不足、想出策略、做好记录;既要开展好常规听课活动,又要突出抓好青年教师汇报课和骨干教师观摩课听课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情况;要采取预约、随机和跟踪听课等不同形式,灵活选择听课的时机;要加强对新授课、复习课的学习与研究,提高听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 坚持巡课制度,并认真做好巡课记载,及时总结。
6.领导及同行专家听评课结果将作为任课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业务考核中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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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教师听课、作课、评课制度教师之间互相听课、评课、作课是取长补短、相互促进、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深入教学检查的重要措施,是搞好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特制定基本常规如下:一、个人听课的规定:(一)听课节数:1、新任教师(未获得职称的教师)每周不少于1节。
2、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每2周不少于1节,每学期不少于10节。
3、教研组长每学期20节。
4、领导干部每周至少听课2节,每学期不少于40节,兼课较多的领导,每学期不少于30节。
(二)要求:1、各位教师应以虚心的态度听课,达到取长补短的目的。
2、听课教师要认真写好听课记录,每学期分期中期末两次交教研组长检查后交教务处。
3、教研组长、教师听课记录期末由教务主任检查。
4、听课前一般不打招呼,任何教师不得拒绝听课。
5、教师听课情况将作为教师考核内容的评定依据之一。
(三)有组织地听课:有组织地听课主要指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听课,这种听课作为教研活动内容,要做到有目的、有计划,做到五定,即:定主题,定中心发言人,定时间,定要求、定地点。
这种听课每学期各教研组可组织6次,要围绕教学内容进行。
通过集体听课、评课,提高学科教学水平,增强质量和目标意识。
通过此项活动各组要积极大胆地进行有效课堂教学研究,力争在年内探索出本校有效课堂教学模式。
二、教师作课的规定:1、教师作课是展示自己教学水平,求得大家帮助的很好机会,每位教师要认真对待。
2、作课教师认真备课,并提前一天将教案打印好交教研组长或教务处。
3、学校每学期要评出部分优秀课并给获奖教师颁发证书。
4、教师的作课和获奖情况作为晋级、职评的重要依据。
三、教师评课规定:1、评课要达到总结推广经验,讨论问题,提高质量的目的。
2、听课的教师要客观的评课,要学习和掌握评课的依据和方法,尤其看是否符合教学要求。
3、讲课的教师课后要主动找听课的干部教师征求意见。
4、教研组组织得评课活动必须保证质量,不得走过场,通过评课要对全体教师的教学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组长要做好评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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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任课、听课、评课制度
学校的一切活动应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中心工作而展开。
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校长岗位要求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提出我校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的任课、听课要求。
一、学校领导要带头参与教学工作,学校中层必须担任至少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带头落实教学常规,带头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学校领导必须强化教学意识,把听课评课工作纳入学校管理规程的轨道,作为掌握教学动态,提高领导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规范性制度。
三、为了掌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学校领导必须对全校任课教师分学段、分层次、分学科、分人进行听课评课活动。
各教研组包组领导必须对其所属教师逐个进行听课评课活动。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内部举行的教改教研活动的听课评课,学校领导必须全员参加。
四、领导成员必须认真参加自己所任学科教研组织承担的教研听课评课活动,并在听课和评课活动中起组织、领导和带头的作用。
五、每次听课后,领导必须参加教研组对授课的教学情况进行认真的评课,认真总结教师的教学经验,研究教学方法,指出改进教学的努力方向,以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六、为了调查了解教师的常规教学情况,领导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对教师进行按课程表随堂听课的工作,听课后进行具体的评课与交流活动。
七、学校教务处应随时掌握领导听课评课情况,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并有责任组织、邀请和督促其他领导参加某项听课评课活动。
老店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