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工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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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 工程 管理制度

精装修 工程 管理制度

精装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精装修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管理实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行的所有精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住宅、办公楼等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材料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公司负责执行本制度,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召集所有相关人员进行施工方案讨论,并确定施工计划、施工周期、工程预算等。

第七条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具体施工情况,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八条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负责准备所有相关文件,包括施工合同、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等。

第九条材料的选购应符合国家标准,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条施工前,应成立施工管理团队,明确各岗位责任,做好人员管理工作。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施工管理团队应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问题,协调解决。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确的标识,保障施工区域的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着装,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工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四章工程质量控制第十六条施工前应完成验收,合格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七条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八条施工结束后,应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相应报告。

第十九条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二条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现场的通风、透光等问题,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材料管理第二十三条材料的选购应符合工程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装修工程施工管理规章制度

装修工程施工管理规章制度

装修工程施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装修工程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提高工程进度,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施工组织管理1. 建立健全施工组织机构,明确施工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 每日进行施工部门会议,交流进度和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3.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有序进行。

第三条施工质量管理1.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私自变动。

2. 实行自检、互检和专检制度,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 设立质量监督员,随时检查验收工程质量。

4. 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质量达标。

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1. 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安全措施。

2. 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 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并展开调查处理,防止再次发生。

第五条施工进度管理1. 制定施工进度计划,明确分工及工期,并进行监督检查。

2. 排除施工延误的影响因素,协调各方资源,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3. 对于进度不达标的工程,要及时采取措施追赶,确保总体进度顺利。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1. 根据工程规模和条件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 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及人员进行统一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3. 严格执行施工区域封闭制度,保证施工安全,并防止施工噪音、扬尘等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七条施工资料管理1. 建立完善的施工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工程设计图纸、合同文件、施工方案等施工必备资料。

2. 对施工进度、质量等资料进行详细记录,便于日后查阅。

3.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进行统一归档管理,保证档案完整性。

第八条施工成本管理1. 制定详细的施工成本预算,明确各项费用预算,确保施工资金使用合理。

2. 控制施工成本的浪费,合理使用材料和设备,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开支。

精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丶条例

精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丶条例

精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丶条例一、前言精装修工程是为了提高房屋的居住品质和外观美感而进行的一项专业工程。

本大纲旨在为精装修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供指导和规范,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和环保。

二、安全管理1、施工安全制度: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和职责。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精装修工程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确保精装修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至关重要。

本条例旨在明确精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施工安全制度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制度是保证精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基础。

该制度应明确各级责任和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经理和监理的责任和职责。

作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精装修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

监理应履行监督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2、施工队长和质量员的责任和职责。

施工队长应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队伍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质量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3、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责任和职责。

总承包单位应对整个精装修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协调各分包单位的工作。

分包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自行负责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

在建立施工安全制度的同时,还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明确各级责任和职责为了确保精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进行,各级责任和职责必须明确。

以下是各级责任和职责的具体内容:1、项目经理和监理。

项目经理应制定施工安全制度,并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监理应按照相关法规,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2、施工队长和质量员。

施工队长应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队伍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质量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批量精装修工程现场管理要求及说明

批量精装修工程现场管理要求及说明

批量精装修现场管理及其他要求一、土建移交1、要求:需要对每一户每一空间进行土建移交查验,有移交查验的详细结果记录,包括空间尺寸、标高关系、几何方正尺寸、地坪标高、空鼓、开裂和抹灰砂浆强度等;同事对建筑外墙涂料、建筑门窗标高和成品保护,进行详细的检查和结果记录。

2、精装单位进场后,组织足够人员进行放线(包括方正线、标高线、水平线等),通过放线对施工质量检查,形成书面资料反馈,进行针对性的检查。

3、出现在移交记录单上的问题,限期整改完。

除此之外,没有体现问题的完成移交手续。

其他由于检查不仔细而没体现问题的,视为无问题,后期由移交接收方自行充分考虑全面,自行处理。

二、工地过程开放要求1、交房样板房、工法样板房按照要求施工完成后,对业主代表进行开放,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样板房的维护、保洁,需根据开放时间和条件完善。

2、过程隐蔽验收工序,分批次对业主代表进行开放展示施工工序和工艺。

主要展示内容为天花封板前的机电安装、基层施工,泥水的石材、瓷砖施工,工地开放日。

3、进场材料验收,每批次基层材料和饰面材料,需要完善的验收手续和按照要去检查,保留各自验收签字手续书面资料、照片和视频资料。

用于对业主推送过程进度资料的组成部分。

4、各个工序质量检查验收的签字手续书面资料、照片和视频资料。

用于对业主推送过程进度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5、根据客服要求,提供对业主推送宣讲文章的资料。

6、外加工产品展示主要有橱柜、套装门、地板、石材、木饰面等,要求提供厂家的材料采购、加工过程、验收、包装、运输等资料,用于对业主推送过程进度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一户一档资料要求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需提供各阶段各项施工工序的照片和视频资料,每个空间每个工序的照片至少提供3张,照片质量要求反映出工序的清晰做法。

2、主要需要提供的工序照片和视频资料有:①机电管线:放线、机电开槽、套浆、布管固定、底盒预埋、管槽敷设;②地暖、空调、新风:设备安装、铜管施工、盘管敷设固定、打压、隐蔽回填;③厨卫间防水:给排水管施工、打压、通水、防水、防水试水保护;④天花施工:龙骨安装、主灯及风口加固、阴角和转角加固、封板及饰面施工;⑤墙面施工:定位弹线、龙骨及封板基层、饰面安装施工;⑥地面施工:找平冲筋、门槛止水坎、石材/瓷砖铺贴、晶面施工;⑦安装施工:灯具、洁具、淋浴隔断、风口安装;⑧成品保护:所有工序的成品保护的照片。

装饰装修等管理制度

装饰装修等管理制度

装饰装修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饰装修活动,保护公共利益,提高装饰装修施工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所有装饰装修活动,都应遵循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合规、科学合理,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施工的原则,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装饰装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装饰装修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由本单位相关部门依据本制度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拟订。

第二章装饰装修设计管理第六条装饰装修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标准,具有必要的施工工艺性能和质量保证。

第七条装饰装修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装饰装修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设计计算书、设备材料清单等内容,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文件进行封存,并按照要求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装饰装修设计变更应当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内容。

第十条装饰装修设计存在争议或问题的,应当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协商解决,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再进行实施。

第三章装饰装修施工管理第十一条装饰装修施工应当遵守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井然,工程质量优良。

第十二条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确定好施工顺序和进度安排,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三条装饰装修施工工人应当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装,佩戴安全帽和工作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的施工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意识。

第十五条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通道和出口,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和急救药品,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精装修施工阶段安全管理制度

精装修施工阶段安全管理制度

精装修施工阶段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精装修施工阶段的安全,建立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首先,应设立专门的安全机构,负责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项安全工作。

其次,应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在安全工作中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部分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400字)精装修施工现场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应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安全。

首先,要进行全面的施工前安全交底,告知施工人员工作现场的安全风险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并遵守安全要求。

其次,要建立完善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包括每日、每周、每月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第三,要保证施工现场的通道畅通,防止堆放杂物和施工材料妨碍逃生。

另外,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部分三: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300字)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提升对于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首先,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措施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方面的培训。

其次,要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还应组织安全技能竞赛,激发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热情。

部分四: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300字)精装修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意外事故,因此应做好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

首先,要建立科学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职责和措施。

其次,要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模拟各类突发事件,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还要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设施,确保在突发事件中及时、有效地处置。

部分五:奖惩制度和监督检查(200字)为激励施工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

对于安全管理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和表彰。

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商品住宅精装修实施细则

商品住宅精装修实施细则

商品住宅精装修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住宅精装修的实施,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商品住宅项目的精装修工程。

第三条商品住宅精装修工程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施工。

第四条商品住宅精装修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并由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监督检测。

第二章施工管理第五条商品住宅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应由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必须持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证照。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要求,并向购房者提供相应的建造方案和质量保证书。

第七条商品住宅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减施工内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三章装修材料与设备第九条商品住宅精装修工程使用的装修材料和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第十条装修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材料。

第十一条装修设备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具有合法的使用证明。

第四章空气质量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精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三条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和粉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气体污染室内空气。

第十四条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室内环境监测,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五章竣工验收第十五条商品住宅精装修工程竣工后,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向购房者提供相应的验收报告和质量保证书。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设施和环保设施的验收。

第十七条完成所有验收合格项目后,施工单位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交付相关证照和资料给购房者。

第六章维护与保修第十八条商品住宅精装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购房者提供维护保养的指导和相关材料。

工程部装修管理制度

工程部装修管理制度

工程部装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部装修管理,提升企业形象,保障装修施工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装修工程,包括办公室、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的装修。

第三条工程部装修管理应遵循“质量为本、安全第一、合规经营、环保节能”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部装修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确保装修工程安全、合格、环保。

第二章装修施工管理第五条工程部装修项目由装修管理人员负责,装修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资质、经验和技术,负责装修工程的全面管理。

第六条装修工程需提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与相关部门协调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七条施工前需对装修工程的人力、物力、时间等进行充分的准备,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八条施工中需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动。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需加强对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十条施工完成后,需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第三章装修材料管理第十一条装修材料需选择质量可靠、环保健康的产品,不得使用劣质材料。

第十二条装修材料采购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装修材料的存储需保持干燥通风,防止受潮、污染等影响,定期检查材料的保存情况。

第十四条施工中使用的装修材料需按照相关标准正确使用,保证装修工程的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完成后需对未使用完的装修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及时清点和归档。

第四章装修施工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前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施工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施工中需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八条施工人员需参加相关安全培训,具备相关证书和技术,保证施工安全。

第十九条施工人员需佩戴防护用具,严禁酒后上班、疲劳作业等情况。

第二十条发生施工事故需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并做好事故的处理和善后工作。

第五章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第二十一条装修施工中需加强质量监督,确保装修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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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装修工程现场管理规定l、必须按工期制订《工程进度表(含人工组织计划)》,《材料组织计划》、,对装修工程的工期、人员、质量等要求做出相应承诺,并书写在《项目承诺书》内;2、按《工程进度表》严格施工,并按《人员组织计划》分期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予各甲方代表,并办理施工卡。

《工程进度表》、《材料组织计划》、《人工组织计划》施工方、甲方、物资部、督查科各壹份。

3、将《项目承诺书》、《工程进度表(人员组织计划)》,《项目部人员组织结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等粘贴在木板牌上(文本见附件,木板牌由甲方统一格式制定),木板牌摆放在施工现场醒目处。

4、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施工面的误差、防水、设备的使用功能、配件是否齐全完好),结合勘查结果对图纸进行会审,并将勘察、图纸会审结果上报甲方,做好交接工作和解决图纸问题。

5、开工日期见甲方代表开工令。

开工前须将项目管理成员及管理职能上报甲方,并与甲方一起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进场前的技术、安全、质量、现场规章制度交底,做好记录。

6、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承重结构;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房间地面打孔安装任何圈定件;严禁擅自拆改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7、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装饰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8、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9、必须熟知并严格执行甲方施工要求,严禁使用非甲方指定材料。

如发现偷工减料,除罚款外,必须全部整改。

10、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验收,施工方工地代表必须到场,并严格按甲方施工规范验收。

每道工序及隐蔽工程的验收,乙方必须先自检自查达到报验程度的,方可书面向甲方进行报验,且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1、施工现场土建原有灯座、灯具不需使用时,乙方应按实际数量退回甲方仓库,如有缺少,决算时按实际价格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2、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现场用电须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不得使用房间内已安装好的供电插座。

暂停施工时必须切断电源。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且将上岗证复印件报监理、甲方存档。

(3)、临时施工供电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必须用接线柱连接。

同时在开关箱中应设漏电保护器和电度表,电度表底数由施工方、甲方共同做好记录。

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4)、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拆除应在规定时间由电工拆除,拆除时电度表数须由施工方、甲方共同做好记录。

13、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1)、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佩带本人工卡,工卡不得转借,遗失须补办,无卡者不存上岗工作。

(2)、非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出施工现场(3)、进入施工现场,须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两米以上高度、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如在光滑的地面使用梯子,必须在梯脚做好防滑措施。

(5)、施工现场的材料,每天整理归类,长短厚薄分开,妥善保管,摆放整齐,且严禁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_化粪池等公用设施;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6)、每天安排工人清扫现场,清运垃圾。

施工现场必需保持整洁,通畅,对垃圾做到日产(7)、施工过程中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消防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8)、严禁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临时停水、停止施工时应关闭水阀。

(9)、严禁在现场随地大小便,到指定地点方便;高层应设临时卫生间,并做好清洁工作。

(10)、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并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11)、严禁赤脚,穿高鞋跟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2)、严禁在电梯井口及楼梯口倒垃圾,扔杂物。

(13)、严禁聚众赌博,严禁观看淫秽书刊、音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14)、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住宿,必须留住工地的值班人员或仓库保管人员,应经项目部上报甲方同意并登记备查,同时应注意搞好住宿区的卫生。

(15)、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详细检查有否带有隐患的危险孔洞并做好足够的围护措施。

施工班组每天进行工作方面的自我检查。

定期检查安全措施,如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16)、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夜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人员加强巡回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7)、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施工方须对所有门扇、护栏、窗台板等做成品保护,门扇、门框须敷设保护膜保护,门槛用木盒保护,现场其他所有的成品、半成品施工方必须在施工当天就做好成品保护,同时详细记录成品、半成品的进场时间。

竣工时,任何物品均做到完好无损。

如出现损坏,处以施工方损坏物品价格的双倍罚款。

(18)、存放在现场的施工用料不得随意运出工地。

必须外运的应向项目部申报原因及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后发给出门条方能运出。

(19)、工地水电做到人走水停、灯灭,不得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0)、服从甲方及项目部领导,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或施工现场不达标的施工单位及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下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处罚。

14、施工现场的防火:(1)、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有明显标识。

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

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

‘(2)、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及用明火作业,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3)、动用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办理用火许可证,并设有专人看火和消防器材或水桶,作业完毕后要检查是否有残余火种,清理干净后再离开现场。

(4)、现场除看护材料人员外严禁住宿,严禁使用电炉、电暖风等取暖,严禁在施工现场做饭,一经发现处以罚款并清出现场。

(5)、严禁随意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6)、施工方项目部在下达任务时,必须向现场施工班组人员交代防火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项目部的责任。

(7)、加强应变能力的相关培训,对突发事件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

二、精装修工程施工管理要求1、电气安装:(1)、灯具不得直接固定在龙骨吊顶上,严禁使用木楔、木砖。

单独用膨胀螺栓吊筋固定或灯具配件固定,安装牢固可靠。

(2)、吸顶灯具安装必须在各自房间中央(有要求的除外),镜前灯必须安装在防水镜宽度的中间位置。

(3)、照明灯回路的线路严禁从插座回路接线,必须从照明回路引线。

(4)、同一室内、同一高度的强弱电开关、插座面板应在同一水平线上并且垂直。

(5)、所有线路敷设必须穿管敷设,接头必须挂锡且作双道绝缘(防水胶布第一道,绝缘胶布第二道)或专用绝缘接头连接。

’(6)、电气照明(全部灯具)须通电8小时工作正常,插座漏电保护动作正常。

2、卫生器具:(1)、各种卫生设备与墙体的连接应用金属固定件安装固定,其金属固定件进行防锈处理。

手纸盒中心距地面480mm(如无法安装。

由甲方代表现场决定)。

(2)、各种卫生器具安装的管道连接件应易于拆卸、维修,排水管道连接应采用橡胶垫片、排水栓,卫生器具与金属固定件间的连接表面应安置铅质或橡胶垫片,各种卫生陶瓷类器具不得采用水泥砂浆窝嵌。

座便器必须用中性玻璃胶周圈密封固定。

(3)、各种卫生器具与台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均应采用中性玻璃胶密封。

安装验收合格后应采取适成品保护措施。

(4)、洗脸盆安装完毕后,必须做盛水、冲水试验,确保上、下水通畅不渗水。

(5)、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均须做通球试验,通球直径不小于排水水平管道最小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3、瓦工部分:(1)、从仓库领出瓷砖应按户数领取,不足一户或剩余的瓷砖不得粘贴上墙,以避免不同批次的瓷砖存在色差。

(2)、选用墙砖应表面平整色泽一致,边缘整齐,棱角完整无损坏。

基面应铲平、凿毛,清浮灰,严禁在非水泥砂浆基层上直接粘贴。

素混凝土墙面在铺贴前必须做甩浆处理,具体做法如下:先将墙面润水湿润后甩浆,甩浆用素水泥浆,并洒水养护,第一次养护在泥浆终凝前(甩浆后6小时左右),然后每过12小时养护一次,养护三天。

达到强度后,经甲方验收后再粘贴。

如成品烟道和排气道未抹灰也必须甩浆后再粘贴,以防瓷砖脱落、空鼓。

(3)、墙砖铺贴前须测量房间尺寸是否周正,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及土建监理,让土建方整改或并在甲方的同意下自行调整房间尺寸;如果无墙砖,则将不周正的地砖粘贴在斜墙体下方,以方便土建方或自行整改。

对不平整垂直的墙面用1:2.5水泥砂浆找平。

(4)、墙面上不得铺贴小于整砖1/3的饰面砖,阳角处必须磨边碰45。

角对接,在墙面突出物处,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不得用非整砖拼凑铺贴。

(5)、铺贴前应将砖浸水2小时以上,取出晾干表面水分后铺贴。

墙面宜洒水湿润。

(6)、铺贴时,在待贴基层上弹出水平及垂直控制线,固定木托板,木托板表面应平直,拆除时间为铺完后12小时,固定木托板时,注意应避开水管,电线管。

(7)、粘贴剂结合砂浆采用水泥:细砂=1:2,细砂要过16目筛,室温低于5℃时要加早强减水剂,并按说明使用。

(8)、铺贴时背面砂浆应饱满,厚度一般为6一10mm(亦可按产品说明书施工),双手上墙铺贴先用双手按动,再用橡皮锤轻敲到砖缝处有浆渗出,调节平整度,直至与相邻砖的砖缝排出空气:应自下而上铺贴,先大墙面后柱面,再窗洞口墙面。

(9)、每铺完一片检查一片的平整度、垂直度,并及时把墙砖四周余浆清除,铺完一行用靠尺横向校正一次,高的应用橡皮锤轻敲平齐,低的应取下瓷片重新铺贴,不得在砖口处塞干灰,否则会产生空鼓,仔细观察砖周边接缝是否平直均匀,以便下一行的铺贴。

’..(10)、饰面砖接缝应平直,铺完24小时后用白水泥嵌缝,并及时除去墙面砖污迹,嵌缝必须饱满,无脱落,光滑均匀,缝隙无污染,颜色一致。

(11)、面砖无空鼓,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度不大于2 mm,目测接缝直线度平直无高低感。

(12)、先墙砖后铺地砖,墙砖与原水泥地面应预留20mm缝,缝内不得填实,不得有杂物,地砖与墙砖接缝应宽窄一致(1.5~2 mm)。

卫生间、厨房的下水主管道有检修口的必须标签纸标记,用玻璃胶粘贴,不得实贴。

(13)、窗台贴砖后,窗扇应开启顺畅,窗扇与窗台砖面之间缝隙不碍低于5mm,窗侧合页应完全露出砖面。

(14)、厨房、卫生间地砖应比室内地面低15—20mm,并应向地漏按0.5%自找坡,地漏需略低于其四周砖面,安装地漏的地砖应四面割缝找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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