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一、病假〔一〕请假手续1、请假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前方可休假。
2、续假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前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展医务鉴定。
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
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展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
超出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1、根本工资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根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以下标准发给病假期间根本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根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根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以下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根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根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存其生活性补贴。
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存其根底性绩效工资。
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3、补助一年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十天以上不满两个月的,享受全年区补助的50%;两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助。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 请假类型:事业单位一般会规定多种请假类型,包括年假、调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等。
2. 请假流程:事业单位一般会规定请假的流程,包括向上级主管领导提出请假申请、填写请假单等。
3. 请假时长:事业单位会规定每种请假类型的最长请假时长,比如年假一次性休假的天数上限、病假连续休假的天数上限等。
4. 请假审核:事业单位一般会设立人事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负责请假的审核工作,审核请假申请的合理性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 请假补偿:事业单位会根据不同的请假类型,给予相应的假期补偿,比如年假可以得到工资的相应增加,病假可以得到相关医疗费用的报销等。
6. 请假规定的限制:事业单位一般会规定一些特殊情况下请假的限制,比如需要提前几天申请、不同类型的请假不能同时申请等。
也会规定一些特殊岗位或者特定时期,在这些情况下请假的限制以确保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营。
以上是一般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规定可能因不同单位和地区而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了解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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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制度1一、请假制度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
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
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
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制度2一、工作时间1、中心学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2、其它学校(点)上午10:30至下午4:00。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请假公休假和考勤制度

关于加强各类假期管理严格考勤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遵守工作制度的自觉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结合城管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试行)。
一、各类假期规定严格各类假期管理。
工作人员因私事、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出勤的,在请假前,事先持书面请假条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执行。
1、病假。
在办理病假手续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说明有关情况,事后应有相关医院病假证明,由领导审核,交局办备案。
(1)不限工作年限,病假2个月以内,发本人全额绩效工资。
(2)工作年限不满10年,第3个月起发绩效工资90%,第7个月起发本人绩效工资70%。
(3)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6个月内,发本人全额绩效工资,第7个月起发本人绩效工资80%。
绩效工资:年底财务室所核算的工资。
2、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与哺乳假。
应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由领导负责审批,交局办备案。
(1)婚假:本人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假期3天,晚婚假期20天(男满25周岁初婚、女满23周岁初婚)。
(2)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假期3天;岳父、母,公、婆死亡假期3天。
(3)探亲假:事由条件。
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
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工作满1年,与配偶、父母不住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工作人员。
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年1次20天;两年一次45天。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事业单位请假管理,保障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事业单位全体在职职工。
第三条本规定旨在规范请假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单位工作不受影响。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四条事假:因个人原因需处理私人事务,且无法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假期间,需提前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病假: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班,需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婚假:达到法定婚龄,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七条丧假:直系亲属去世,需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八条产假:女职工生育,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
第九条事由假: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如:亲属病危、丧事等,需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十条职工请假,需填写《事业单位请假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单位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事由假,需说明具体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请假审批:(一)事假: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公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二)病假:按医院诊断证明执行。
(三)婚假:达到基本婚龄结婚的,准请婚假5天;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准请婚假10天。
(四)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准请丧假3天。
(五)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请假审批权限:(一)部门负责人:审批本部门职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二)单位负责人:审批本事业单位职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职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请假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在请假期间,如因个人原因擅自离岗,或未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请假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请假公休假和考勤制度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请假公休假和考勤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组成的一类特殊的单位形式。
在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员请假、公休假和考勤制度非常重要,这些制度能够有效地管理和安排单位的人员工作和生活。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请假制度是指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要,人员可以提出请假申请,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假期。
请假制度的存在是为了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和提高工作效率。
在请假制度中,需要明确规定请假的种类、请假的手续和流程、请假的时间和限制条件等。
例如,根据员工不同的情况,可以分为带薪假期和无薪假期,如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
请假的手续和流程可以通过填写请假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上级领导请示等方式来完成。
请假的时间和限制条件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以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工作的连续性。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休假制度是指为了保证员工合理的休息和放松,单位为员工提供的一种定期的休假制度。
公休假制度的存在是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是单位对员工劳动贡献的回报。
公休假制度的实施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单位自身的条件和员工需求来确定。
公休假制度可以分为年休假、节假日休假、周末休息和特殊情况下的临时休假等。
年休假是员工在一年内累计工作时间达到一定要求后,享受的一段连续的休假时间,该休假时间需要事先经过单位批准。
节假日休假是指员工在国家规定的节日或者法定假日中,享受的休息时间。
周末休息是指在正常工作日外的周六和周日,员工可享受的连续休息时间。
特殊情况下的临时休假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或者突发事件需要休假的情况下,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的一种临时休息安排。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勤制度是指单位为了监管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状态,保证单位正常运行的一种制度和管理措施。
考勤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纪律和自觉性,对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计划也具有积极的作用。
考勤制度需要明确规定员工的打卡时间和地点,员工在工作期间需要按时上下班打卡。
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暂行办法

云南省人事厅云人工[1998]2号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暂行办法各地、州、市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处:为维护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妥善处理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问题,在国家尚未统一规定之前,结合我省目前实际,制定以下暂行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病假期间的工资1、病假6个月及其以下的,基本工资全额计发。
2、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按我省计算工作年限办法计算)10年及其以下的,按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11至20年的,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按90%计发。
患癌症、麻风病、精神病的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可全额计发。
3、病假在3个月以上,停发职务(岗位)津贴。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1、一年当中,事假累计在15个工作日的,基本工资照发;超过15个工作日的,按超过的工作日扣发基本工资。
2、连续事假在1个月以上的,从次日起按工作日扣发职务(岗位)津贴;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全部津贴、补贴。
三、私事请假出国出境期间的工资待遇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出境,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事假工资待遇执行。
四、女职工产假待遇1、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按卫生厅、劳动厅、财政厅、计生委、总工会、省妇联联发[94]486号文件规定执行。
即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指预产期提前15天),除提前生育外,一般不放在产后休息;难产者增加产假1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且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15天。
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30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42天。
产假期间(包括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基本工资和各项津、补贴全额计发。
2、从事野外及长途流动分散作业的女职工生育后,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6至9个月的哺乳假。
事业单位请假考勤制度

事业单位请假考勤制度一、目的为确保事业单位工作秩序,加强员工工作时间管理,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制定本请假考勤制度。
旨在明确员工考勤、请假、休假等相关规定,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单位和谐稳定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全体在编、合同制员工。
三、工作时间1. 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需安排值班或加班的,应提前通知员工,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3. 特殊岗位或特殊情况下,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工作时间,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履职,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单位领导请假。
5. 单位应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时间,确保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每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如使用考勤机、纸质签到表等。
(2)签到时,员工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3)单位应定期对签到记录进行汇总、核对,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次数为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签到时间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前,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30后。
(3)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签到次数和时间,并提前通知员工。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员工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在返回单位后立即向考勤负责人说明情况,并补签。
(2)因公外出未签到,员工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工作照片等。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向考勤负责人说明情况,并申请补签。
(2)忘记签到超过规定时间(如1个工作日),视为旷工。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单位设立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执行考勤制度。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员工遵守考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