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单位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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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日常管理制度

窗口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窗口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窗口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政务服务窗口、银行窗口、交通窗口等。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第四条工作时间保持仪容整洁,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五条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如因特殊原因需离岗,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六条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吸烟、饮酒、聊天、玩手机等。

第七条接待群众时应保持微笑,礼貌用语,耐心解答疑问,不得推诿、搪塞。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确保为群众提供准确、高效的服务。

第九条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应主动询问需求,引导至相应的服务窗口。

第十条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认真听取,及时反馈,努力改进工作。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于首次咨询的群众,应负责到底,直至问题解决或引导至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办事流程顺畅,提高办事效率。

第四章窗口环境第十三条保持窗口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窗口设施完好。

第十四条定期检查窗口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做好窗口标识牌的维护,确保标识清晰、准确。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

第十七条对工作表现优秀、服务质量高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事项1. 本制度旨在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并非限制工作人员的正常休息和合法权益。

2. 窗口工作人员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素质,以更好地服务于群众。

窗口服务人员规章制度

窗口服务人员规章制度

窗口服务人员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窗口服务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树立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窗口工作的人员。

二、服务规范1、着装与仪表窗口服务人员应穿着整洁、得体的工作制服,保持服装干净、平整。

不得穿着奇装异服或过于随意的服装。

仪表端庄,保持头发整齐、面容清洁,不得留奇异发型或浓妆艳抹。

2、服务态度(1)始终保持微笑服务,热情、主动、耐心地接待每一位办事群众,不得冷漠、敷衍或推诿。

(2)使用文明用语,如“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不得使用粗俗、侮辱性语言。

(3)认真倾听办事群众的需求和意见,不得打断或中途插话,对群众的问题要给予准确、清晰的回答。

三、工作纪律1、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2、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聊天、玩手机、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不得违规办理业务。

4、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办事群众的个人信息和业务信息。

四、业务能力1、熟悉本窗口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能够熟练办理各类业务。

2、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

3、对于复杂或疑难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五、环境与设施维护1、保持工作窗口的整洁、卫生,定期清理桌面、文件柜等。

2、爱护办公设备和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坏或私自挪用。

3、发现设备故障或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投诉处理1、对办事群众的投诉应认真对待,耐心倾听,不得抵触或反驳。

2、及时调查投诉事项的真相,如确属服务人员的过错,应主动向群众道歉并及时纠正错误。

3、将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群众,并做好记录,以便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服务工作。

七、考核与奖惩1、单位将定期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工作纪律、业务能力等方面。

2、对于表现优秀的服务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

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4篇)

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4篇)

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1. 服务窗口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至下午5点,中午12点至1点为午休时间。

2. 服务窗口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私自离岗。

3. 服务窗口应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穿着整洁规范,不得穿着太过奇异或暴露的衣物。

4. 服务窗口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对待每一位顾客都应友善、耐心、热情。

5. 服务窗口应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并能够准确提供相关咨询或帮助。

6. 服务窗口应保持服务台的整洁,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7. 服务窗口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任何顾客的个人信息以及业务相关的信息。

8. 服务窗口应准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并对工作进展进行及时报告。

9. 服务窗口不得接受私下交易或索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10. 服务窗口应与其他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支持、帮助。

11. 服务窗口应遵守公司制定的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2)下面是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有非常详细的服务窗口规范制度,还有几小点强化窗口服务管理的错施,这篇文章。

第一条为加强各服务窗口的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窗口的整体素质,提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政能力,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争一流荣誉、做一流贡献的要求,根据部、省有关服务窗口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服务窗口包括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直接面向用人单位和群众的就业服务(包括人才市场、职介市场等)、人力人才服务(包括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等)、各类社会保险经办(包括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失业保险服务大厅、机关社保服务大厅、农保服务等各类办事窗口)、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信访、社保大厦、门户网站、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窗口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社区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站)等。

第三条各服务窗口要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各项制度要规定规范、合理,符合实际;严格按照职责和相关规定提供公共服务;开展经常性的依法履职培训,及时准确地向服务对象宣传相关政策及工作程序,有制度、措施和记录。

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和文明用语

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和文明用语

窗服务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规范一、行为规范1、统一工作着装,统一佩戴胸徽、胸卡上岗。

2、仪表端装,举止得体,工作时站、坐姿端正,不得留怪发、着异装、穿拖鞋。

3、禁止在工作时整理服饰、头发,禁止掏耳、挖鼻、剪指甲等不雅行为。

4、禁止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搭肩挽臂等。

5、定期清理工作区域卫生,保持台面、桌面、和办公设施的整洁。

6、在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语言交流做到文明、简洁、清晰。

7、向服务对象提出询问或需要对方配合时,要"请"字当头8、坚持"五声"服务,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说有笑声,访有回声,走有送声。

9、要主动起立或打招呼等方式接待服务对象。

10、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

第一接待人为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到底,不得推托,严禁相互推诿。

服务对象联系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在时,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应及时说明,并请对方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事后转告相关人员;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明确告知受理部门,必要时提供引领服务。

11、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咨询事项,要耐心细致地讲明、讲透,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下一步流程、应补充的材料、应注意的特殊事项。

遇到疑难问题不能当场告知或立即回复的,应准确、完整地记录好当事人咨询的问题、联系方式,并准确告知答复时间,在承诺时间内一次性答复。

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应办理的事项,要耐心细致地说明原由,讲明道理,并办理退件手续。

12、对应办理的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即办或承诺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提倡“马上就办”。

13、坚持"先外后内"、"先急后缓"原则,工作中要以服务对象为重。

14、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15、积极化解工作中的矛盾,努力做到在任何情况下对服务对象不急、不吵、不恼、不怒。

当服务对象有情绪和不理解时,应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不怕受委曲。

服务窗口人员规范管理制度

服务窗口人员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服务窗口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第二章规范要求第三条服务态度1. 服务窗口人员应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理念,始终保持热情、礼貌、耐心、细致的服务态度。

2. 接待顾客时,应主动微笑,使用文明用语,认真倾听顾客需求,耐心解答疑问。

3. 遇到顾客不满或投诉时,应保持冷静,认真处理,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

第四条服务纪律1. 服务窗口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2. 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吸烟、玩手机、闲聊等。

3. 服务窗口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随意摆放私人物品。

第五条业务能力1. 服务窗口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熟练处理各类业务。

2. 定期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 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条服务效率1. 服务窗口人员应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顾客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满意的服务。

2. 优化工作流程,减少顾客等待时间,提高服务质量。

3. 遇到高峰期,应合理调配人员,确保服务窗口正常运行。

第三章监督与考核第七条监督1. 单位设立监督小组,负责对服务窗口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2. 服务窗口人员应接受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考核1. 单位定期对服务窗口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业务能力、服务效率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四章奖惩第九条奖励1. 对服务态度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效率高的服务窗口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第十条惩罚1. 对违反本制度的服务窗口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罚。

2. 对严重违反纪律、损害单位形象的服务窗口人员,予以辞退。

窗口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规章制度窗口工作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与群众直接接触的重要环节,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直接影响着单位的形象和公信力。

为了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工作纪律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聚众聊天。

2、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打瞌睡、吃零食、玩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3、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吸烟、饮酒、大声喧哗,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安静。

二、服务规范1、接待群众要热情、礼貌、耐心,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2、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倾听,准确解答,对于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并告知解决的期限和方式。

3、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第一个接待群众的工作人员要负责到底,直至问题得到解决或给予明确的答复。

4、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办理业务,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环节,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仪表形象1、窗口工作人员应着装整洁、得体,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形象。

2、言行举止要端庄大方,不得有粗俗、不雅的行为。

3、保持工作桌面的整洁,文件、资料摆放整齐有序。

四、业务能力1、窗口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及时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要求。

3、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寻求解决办法,不得隐瞒不报或自行处理。

五、廉洁自律1、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群众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2、不得参加由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不得向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办理业务,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六、保密制度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涉及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妥善保管工作中涉及的文件、资料和数据,不得随意丢弃或转借他人。

窗口单位服务规范

窗口单位服务规范

《窗口单位服务行为规范》
1、着装整洁、规范。

窗口职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服装整洁干净,不穿拖鞋。

2、仪表大方。

职工应保持仪表端庄,淡妆上岗,头发梳理整齐,指甲常修。

3、举止文明。

坐、立姿势要端正,坐时不翘二郎腿或斜靠在椅背上;立时要自然站立,不可双手卡腰,上体摆动。

看要自然,听要专注。

4、言语和蔼。

说话亲切,对病友询问应有问必答,音量要适中,使用礼貌语言。

5、微笑服务。

对病友表现出亲切、真诚、友好,做到主动、耐心、热情、周到。

愉快解答每一位病友的疑问,不以貌取人,不厚此薄彼。

6、礼貌待人。

不怠慢患者和流露出厌烦情绪,对病友提出的批评或建议,虚心接受,遇有自己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部门主管或领导,做好解释工作,严禁与病友发生顶撞争吵。

7、工作认真。

熟悉本岗位规章制度,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有高度责任感。

8、作风严谨。

不迟到、早退,不无故脱岗,上班提前十分钟到岗,不在工作场所内聊天、嬉笑,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吸烟、不嚼槟榔、不玩手机、不玩电子游戏等。

窗口单位服务规范

窗口单位服务规范

窗口单位服务规范窗口单位服务规范作为窗口单位的服务人员,我们应该始终坚持以服务为中心,秉承诚信、高效、热情、专业的原则,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为了规范窗口单位的服务行为,特制定以下服务规范:一、诚信服务1. 服务人员在为群众办理事务时,要明确告知办理所需材料、所需时间、费用标准等相关信息,不得隐瞒事实,不得向群众随意要求额外费用;2. 在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要遵守承诺,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程序完成群众的事务办理,并及时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3. 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服务人员要认真倾听,及时解答,并依法合规地处理相关事务,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服务规范,私自泄露群众的个人信息,不得向群众推销与窗口单位业务无关的产品或服务。

二、高效服务1. 尽量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合理安排事务办理流程,保证群众尽快办理完业务;2. 对群众提交的材料要快速审核,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及时向群众反馈相关结果并解释原因;3. 在办理事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服务规则,不得因个人原因延误办理时间,不得随意更改办理流程;4. 针对一些需要特殊处理的事务,服务人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顺利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三、热情服务1. 服务人员要始终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2. 在办理事务过程中,要与群众建立良好的沟通,了解群众需求,耐心解答群众的问题,并提供帮助和建议;3. 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要善于调整自己的情绪,冷静应对,不得因个人情绪影响群众的服务体验;4. 在业务繁忙时,要加强协作,合理分工,确保每一个群众都能得到充分的服务。

四、专业服务1. 服务人员要在业务知识方面进行持续学习和提升,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和丰富,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2. 对于群众所提出的问题和需求,要积极寻找解决方案,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3. 在办理事务过程中,要关注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办理;4. 在服务中,要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而非个人利益为出发点,做到公正、客观、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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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试行)
为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服务监控,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服务,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窗口单位改进工作作风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和服务方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的服务对象,包括应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障的单位、居民、就业人群、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等各类服务对象。

服务方式(场所)包括现场服务、语音服务、视频服务和网络服务。

二、基本要求
(一)依法合规。

开展各项服务活动都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主动、耐心向服务对象讲解说明,共同守法依规。

(二)诚实守信。

各类政策解读、业务咨询、服务项目、公众宣传都应确保真实可信,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成分;涉及行政执法、收取费用及办理选择性项目时,应履行如实及时告知义务。

(三)公平公正。

对各类服务对象坚持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维护其合法、正当权益,不得厚此薄彼。

(四)安全便捷。

在服务对象聚焦的服务场所应配置必要设施,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服务对象的人身安全、心理安全。

在服务办理时间方面,努力做到便捷高效。

(五)优质服务。

主动、热情、友好、礼貌地对待每一位服务对象,满足其合理合法要求,并应针对服务对象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服务,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和文明的形象,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三、行为规范
(一)岗责分明。

在面对面服务场所,设置岗位牌,工作人员佩戴身份牌;在语音服务或视频服务场所,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自己的工号,明确服务身份;窗口单位负责人也要挂牌上岗,并在服务场所规定位置监督服务。

(二)仪表端庄。

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按有关标准或规定统一着装或穿着整齐服饰,坐姿端正,立姿文雅,行姿稳重,做到庄重、整洁、得体。

男士不留胡须,女士不浓妆艳抹。

不留奇异发型。

(三)服务热情。

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要做到微笑多一点、话语亲一点、办事勤一点、效率高一点;对依法依规不能满足的服务要求,应耐心解释说明,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服务对象争吵。

做到“三个一样”,即:领导与群众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忙时与闲时一个样。

(四)办事严谨。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要求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中,对超越职责权限的事项要及时请示。

(五)廉洁从政。

廉洁奉公、依法经办,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工作作风正派,不吃、拿、卡、要,不徇私情亲情,不谋私利,办事公开透明。

四、服务场所规范
(一)统一服务环境。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规范对本窗口单位在标识、标志、形象以及设施等方面提出的要求,目前没有明确标准的,也要进行规范管理。

保持办公场所清洁干净,办公设备摆放整齐有序。

(二)公开服务承诺。

通过多种形式,结合实际需要,向服务对象公开部门承诺、集体承诺和个人承诺。

(三)公布办事流程。

要公布工作标准、业务标准和权限标准。

开放式服务大厅应设立咨询台或引导台,提供咨询服务和单据填写示范;在明显位置张贴办事指南、岗位职责;整齐摆放各类业务宣传页。

办公室服务场所也要张贴办事流程和岗位职责。

(四)服务场所安全便利。

服务对象聚焦的服务场所应做到采光良好、空气流通,方便疏散,并配备防火、防盗、监控等设施;保持环境卫生清洁,设计设备摆放有序,业务宣传资料齐备;有条件的窗口单位,应设置专门等候区、残疾人专用设施,可推出设置医药箱、建立医务室等急救措施。

五、工作规范
(一)服务准备“三提前”。

提前检查好信息系统或硬件设施;提前准备好业务凭证和相关印章;提前到达岗位进入工作姿态。

(二)服务咨询“四告知”。

告知所提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告知办理相关业务所需手续,告知办理业务的路径,告知办理业务的时限,并指导服务对象填写有关业务凭证。

(三)服务受理“不推诿”。

对服务对象符合规定的需求即时受理,对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做好政策解释说明,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服务对象。

(四)服务办理“不积压”。

在业务受理、初审、复核、办结各环节,按岗位职责和时限要求及时办理。

对距离较远、返往困难及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服务对象,应按“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点对点服务、重点服务和一条龙服务。

(五)服务结果“不出错”。

严格执行业务规程和标准,层层复核把关,力争每个环节不出差错;建立服务日志基础台账,记录各业务环节的办理过程,发现有错及时改正。

(六)实行首问负责制。

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或来办事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服务对象所要求办理的相关事项,负责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相关问题,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为服务对象提供相应的服务,不推诿扯皮。

(七)实行AB角制度。

各工作岗位设置主办即A角,辅办即B角。

当A角因故不在岗时,由B角替补。

B角能当场办理的事项要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做好记录,及时告知A角。

A、B角不能同时缺位。

(八)实行限时(即时)办结制度。

对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的即时办结事项应即时办结;对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等不具备即时办结条件的,应一次性口头或书面告知其全部内容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九)实行政务公开制度。

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对于应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应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服务监督规范
(一)服务对象监督。

窗口单位应通过设立群众意见箱和举报监督电话、施行网络投诉和网络舆情监控、开发语音或视频互动系统等方式,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接受群众监督。

(二)上级监督。

窗口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帮助窗口单位不断改进服务作风;窗口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社会监督。

窗口单位可聘请社会监督员,进行定期巡查或随机明察暗访等方式,监督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

(四)内部监督。

窗口单位要强化制度管理中,精确流程控制,明晰责任主体,加强关联性环节的相互监督,形成高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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