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迁坟通告
迁坟通告范文

迁坟通告范文一、迁坟范围:xx水库东岸,xx小区以西,水库进水闸以南,长副坝以北(湖光北街西口以北)内的全部坟墓。
二、迁坟时间:自20xx年1月31日起至3月31日17:00点止。
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进行平除处理。
三、迁坟地点:其他自选墓地。
四、补偿手续:被迁移坟墓由xx区南水北调拆迁办负责签订补偿协议并给予补偿。
补偿手续办理地点:xx区北大街57号,xx区水务局南水北调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96823xx特此公告。
北京市xx引水管理处北京市xx拆迁办年1月15日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33—62203xxxx市人民政府20xx年5月14日因xx北路项目建设需要,将对规划红线内所有土地进行征用,并对所有坟墓、地上物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征地及迁移范围:科院北路老港、岑兜段2.放样时间:20xx年11月8日下午3.耕地、地上物确认时间:20xx年11月8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4.确认地点:地块现场确认5.迁坟登记时间:20xx年11月8日至15日6.统一迁坟时间:20xx年11月15日-20日7.迁往地点:8.补偿标准:凶葬坟墓迁移补偿1000元/座;吉葬坟墓迁移850元/座;两个合葬迁移加100元(950元/座)9.自公告之日起,请坟主亲属分别到老港村部、岑兜村部办理迁坟事宜,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老港村联系人:卓xx138507666xx岑兜村联系人:洪xx13358586xxxx镇人民政府年11月8日因xx新城重点项目范围内土地征拆需要,需迁移该项目用地贺家村范围内的坟墓。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迁坟范围:阿房一路以南,xx村以东,西沪铁路以北,西化铁路专用线以东范围内的全部坟墓。
三、迁坟期限:自即日起止20xx年5月22日止。
请上述范围内的坟墓的坟主在公告日期内到贺家村村委会、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迁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
坟墓迁移通告文档3篇

坟墓迁移通告文档3篇Grave migration notice document编订:JinTai College坟墓迁移通告文档3篇前言: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使用面比较广泛,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临时性机构都可使用。
本文档根据通告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坟墓迁移通告范文2、篇章2:坟墓迁移通告范文3、篇章3:坟墓迁移通告范文由于政府用地需要,需要对坟墓进行迁移,下面小泰给大家带来坟墓迁移通告范文篇,供大家参考!篇章1:坟墓迁移通告范文为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殡葬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全镇墓葬管理秩序,根据(临政〔20xx〕109号)文件精神,提升坟墓管理秩序,我镇将对汝东村九龙山区域内(后岙朝南山)的坟墓开展集中搬迁专项行动,凡上述区域范围内都属必须拆迁的坟墓,由坟主在本通告之日起至20xx年4月20日前到汝东村办理坟墓迁移登记手续,请知悉的亲友相互转告。
对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则作无主坟处理,由村拆迁小组统一迁往骑龙庙墓园或九龙山墓园。
特此公告xx镇人民政府xx镇汝东村村委会篇章2:坟墓迁移通告范文【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为加快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项目的建设进度,县政府决定对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项目范围内部分坟墓进行搬迁。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搬迁对象东至汝城大道,西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至官桥村通村公路,北至对门岭的所有坟墓。
二、搬迁时间20xx年8月31日—20xx年9月30日。
三、搬迁实施人被迁坟主的亲属。
四、搬迁补偿标准参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郴政办发〔20xx〕31号)文件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一)各被迁坟主的亲属要主动到汝城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82310xx或xxxxxxx1xx)进行申报登记。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零散烈士墓迁移的通告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零散烈士墓迁移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公布日期】2021.12.12•【字号】•【施行日期】2021.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墓殡葬管理正文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零散烈士墓迁移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规定和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有关工作部署,按照《中共贵州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工作具体措施〉的通知》(黔退役军人组办发〔2021〕4号)、《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退役军人发〔2021〕18号)、《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贵州省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退役军人通〔2021〕14号)等文件要求,为更好传承英烈精神,弘扬民族正气,加强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县人民政府拟将县内15座零散烈士墓迁到本县谯家镇长征村土地湾革命烈士陵园集中安葬,统一管护。
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李芝兰烈士墓:位于谯家镇长征村,李芝兰烈士系沿河谯家镇人,生前系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经济部部长,红军主力转移后,继续坚持黔东革命根据地斗争,1937年因受地方反动势力迫害牺牲。
田庆云烈士墓:位于谯家镇长征村,田庆云烈士系沿河谯家镇人,生前系黔东特区农民协会主席,1934年,红军主力转移后,田庆云不幸被捕,在白石土地湾英勇就义。
戴宋山烈士墓:位于谯家镇韩家村,戴宋山烈士生前系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某部不详)副官,1934年在谯家镇与敌战斗时牺牲。
陈启明烈士墓:位于谯家镇堡上社区,陈启明烈士生前系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某部不详)队长,1934年在谯家镇与敌战斗时牺牲。
迁坟通知书

篇一:迁坟通知迁坟通知六枝电厂运灰公路规划范围内有22座坟墓需搬迁,经2014年12月9日发出的第一次迁坟公告、2015年2月1日发出的第二次迁坟公告后,已迁出7座坟墓,现有15座分未迁出,坟墓编号为2号、3号、6号、7号、9号,坐落于上偏坡;坟墓编号为4号、5号,坐落于大麦地;坟墓编号为10号,坐落于水井丫口;坟墓编号为11号、12号、13号,坐落于黄家大坟;坟墓编号为14号、15号、16号;坐落于萝卜地;坟墓编号为21号,坐落于人脑壳。
运灰公路建设在即,现下发第三次迁坟通知,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迁坟范围岩脚镇老卜底村瓦房寨前至六枝电厂灰场入口(新寨村屯背后)的运灰公路。
二、迁坟时间请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坟墓户主于2015年3月25日前必须将其坟墓全部迁出。
三、迁坟要求请以上范围内的坟墓户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六枝电厂项目建设指挥部联系,如不进行搬迁的,视为无主坟处理。
四、联系电话毛丙五:138********特此通知六枝电厂项目建设指挥部六枝特区岩脚镇人民政府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11日篇二:迁坟通告迁坟通告根据惠东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珠三角产业转移工业园a区土地征收方案的预公告惠东府告[2011]17号精神,我局拟征收大岭镇新安社区居委员会的集体土地30.5亩作为珠三角产业转移工业园a区鞋业商会项目用地。
请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土坟、地坟、阴城、金埕等有关坟主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三十天内与大岭国土资源所联系办理搬迁补偿登记事宜,迁坟补偿标准按惠州市人民政府67号令执行。
逾期未办理搬迁补偿登记手续者,当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联系地址:大岭国土资源所联系人:阳正鹏办公电话:133********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篇三:迁坟公告迁坟公告由于现有路况已对保证国省道畅通及郧西县观音镇、涧池、羊尾等乡镇居民日常生活出行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也严重的制约了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因此郧羊路改扩建工程已刻不容缓。
坟墓迁移通告(精选3篇)

坟墓迁移通告(精选3篇)坟墓迁移通告篇1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罗店镇上张家村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体土地的通告精神及工作要求,对被征收范围内的公墓、坟墓按规定进行搬迁,现将有关事宜特通告如下:一、搬迁范围和安放地点通告如下:金品小区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安放地点:xx区xx镇麻车村公墓区东南侧(上张家村新公墓区)。
二、补偿标准:搬迁相关政策请与村委会联系(详见上张家村迁坟公告)。
三、搬迁时间: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10月20日前迁移完毕。
以上搬迁范围内的所有坟主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迁移,如不按规定时间搬迁的一律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联系人:张联系电话:4135886679xx市统一征地办公室xx区罗店镇人民政府9月28日坟墓迁移通告篇2为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殡葬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全镇墓葬管理秩序,根据(临政〔20xx〕109号)文件精神,提升坟墓管理秩序,我镇将对汝东村九龙山区域内(后岙朝南山)的坟墓开展集中搬迁专项行动,凡上述区域范围内都属必须拆迁的坟墓,由坟主在本通告之日起至20xx年4月20日前到汝东村办理坟墓迁移登记手续,请知悉的亲友相互转告。
对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则作无主坟处理,由村拆迁小组统一迁往骑龙庙墓园或九龙山墓园。
特此公告xx镇人民政府xx镇汝东村村委会3.26坟墓迁移通告篇3为加快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项目的建设进度,县政府决定对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项目范围内部分坟墓进行搬迁。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搬迁对象东至汝城大道,西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至官桥村通村公路,北至对门岭的所有坟墓。
二、搬迁时间20xx年8月31日—20xx年9月30日。
三、搬迁实施人被迁坟主的亲属。
四、搬迁补偿标准参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发〔20xx〕31号)文件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一)各被迁坟主的亲属要主动到汝城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82310或135745631)进行申报登记。
坟墓搬迁通告

坟墓搬迁通告
尊敬的居民们:
根据我们当地政府的最新决定,为了建设更美好的社区环境,须进行历史古墓的搬迁工作。
鉴于古墓的特殊性,请大家配合并务必遵守下列规定:
一、省市政府将负责搬迁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相关费用。
二、搬迁工作必须在夜间进行,请每位居民遵守当地政府组织的夜间安静,不要影响到保护搬迁时的寂静。
三、搬迁期间,请勿上前参观,以免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情况发生。
四、搬迁开始后,请按照政府指定的路线途径,不要阻碍搬迁工作,以免影响搬迁效率。
五、搬迁完成后,请勿随意擅自破坏和挖掘古墓,以免损坏文物及文物所在地的正常环境。
特此通告,在此期间请大家共同支持和配合搬迁工作,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坟墓搬迁通告-通告
2023年度:坟墓搬迁通告序号:001发布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通告编号:__________一、背景和目的1.1 背景根据相关政策,位于____________(填写详细地址)的墓地需要进行搬迁。
1.2 目的本通告的目的是为了告知相关居民和亲属,及时了解此次墓地搬迁的相关事项。
二、搬迁时间和方式2.1 搬迁时间墓地搬迁将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
具体搬迁时间将另行通知。
2.2 搬迁方式为保证墓地内人员安全和墓地财物完好无损,本次搬迁将由专业团队负责搬迁,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评估墓地内每个墓穴的情况,制定搬迁计划;2)对每个墓穴进行标记,确保搬迁后能够准确放置;3)开挖新墓穴,并对新墓穴进行标记;4)将原墓穴内的尸体和遗骸放入专门的容器中,并进行离线处理;5)将容器安全地运输到新墓穴,并进行入棺和入土。
三、搬迁费用3.1 搬迁费用本次搬迁费用由政府承担,居民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3.2 补偿事项如因此次搬迁造成您的损失,请务必及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视情况提供相关补偿。
四、注意事项4.1 搬迁前注意事项1)请及时通知亲属和墓主人;2)财物请自行清理,并妥善保管;3)原有标记请勿更改或丢弃。
4.2 搬迁后注意事项1)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确认墓穴情况;2)如有特殊需要,请及时与我们沟通协商。
五、联系方式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获得更多信息。
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六、总结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无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无3、本文档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及对应的法律解决方案:1)如何保证每个墓穴内的尸体和遗骸能够安全地运输到新墓穴?法律解决方案:墓地搬迁团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如何处理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墓地财物?法律解决方案:搬迁负责团队需要制定相关方案,并在搬迁过程中准确记录。
敦煌市人民政府关于敦煌市鸣沙山景观大道两侧坟墓搬迁的通告
敦煌市人民政府关于敦煌市鸣沙山景观大道两侧坟墓搬迁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敦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21•【字号】敦政发〔2016〕57号•【施行日期】2016.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墓殡葬管理正文敦煌市人民政府关于敦煌市鸣沙山景观大道两侧坟墓搬迁的通告敦政发〔2016〕57号根据鸣沙山景观大道项目建设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鸣沙山景观大道两侧300米可视范围内的坟墓进行搬迁,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搬迁范围敦煌市鸣沙山景观大道南北两侧(B区、C区)各300米可视范围内(以民政局栽定的标桩为准)。
二、搬迁期限2016年6月20日前搬迁完毕。
三、迁往区域五墩公墓、七里镇公墓。
严禁在非公墓区乱埋乱葬。
四、搬迁补助及奖励标准敦煌市鸣沙山景观大道南北两侧(B区、C区)坟墓在规定期限迁至五墩公墓或七里镇公墓,并将原墓穴进行回填平整的每棺按2500元的标准给予搬迁补助。
对在2016年4月20日前搬迁至公墓的每棺给予500元奖励。
不进入公墓或没有将原墓穴回填平整的不予补助。
对在搬迁期限内,将搬迁范围内坟墓原地深埋,平整坟头的,视为进入公墓,按标准给予搬迁补助及奖励。
五、搬迁程序1.在搬迁坟墓前坟主持本人身份证、村(居)委会证明到市民政局联系登记,办理迁出证明。
2.坟主持迁出证明到公墓管理处联系,办理搬迁坟墓迁入手续,确定墓穴位置,迁入公墓区后,由公墓管理处办理迁入证明。
3.坟主完成搬迁后,通知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对原墓穴回填情况进行验收,并在迁出证明上签署意见。
4.坟主持本人身份证、村(居)委会证明、市民政局签署意见的迁出证明和公墓管理处迁入证明到市民政局领取坟墓搬迁补助费。
在搬迁期限内既不登记又不搬迁的按无主墓处理,逾期不搬迁的由市民政局组织搬迁。
搬迁联系单位及电话:市民政局联系人:康锦钧电话:8841090五墩公墓联系人:张永强电话:138****1913七里镇公墓联系人:杨斌电话:139****6019敦煌市人民政府2016年3月21日。
敦煌市人民政府关于敦煌市鸣沙山景观大道坟墓搬迁的通告
敦煌市人民政府关于敦煌市鸣沙山景观大道坟墓搬迁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敦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2.22•【字号】敦政发〔2016〕28号•【施行日期】2016.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墓殡葬管理正文敦煌市人民政府关于敦煌市鸣沙山景观大道坟墓搬迁的通告敦政发〔2016〕28号为了确保敦煌市鸣沙山景观大道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敦煌市鸣沙山景观大道规划区范围内的坟墓进行搬迁,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搬迁范围敦煌市鸣沙山景观大道规划区(A区):东起莫高窟游客数字中心路Z110线K1+100处,由东向西沿鸣沙山北侧,途径敦煌旱码头、龙行九州、中医生态养生院、动漫文化产业园等地,与敦月路交叉后经月牙泉小镇,跨党河后继续西行,沿总干渠再经欢乐长城影视城、嘉年华等地,终点与G215线K149+370处相交,全长约32公里,路基宽20米。
(具体以坟前有标桩为准)。
二、搬迁期限2016年3月20日前搬迁完毕。
三、迁往区域七里镇公墓、五墩公墓。
严禁在非公墓区乱埋乱葬。
四、搬迁补助及奖励标准敦煌市鸣沙山景观大道规划区(A区)内的坟墓在规定期限内迁至公墓内的每棺按2500元给予搬迁补助,并每棺给予500元奖励。
不进入公墓的不予补助。
对于在原地深埋,平整坟头的,视为进入公墓,按标准给予搬迁补助及奖励。
五、搬迁程序1. 坟主在搬迁前须持本人身份证、村(居)委会证明到敦煌民政局联系登记,办理迁出证明;2. 坟主持迁出证明到公墓管理处联系,办理迁入手续,确定墓穴位置,待迁入公墓区后,由公墓管理处办理迁入证明;3. 坟主持本人身份证、村(居)委会证明、敦煌市民政局迁出证明和公墓管理处迁入证明到敦煌市交通运输局领取坟墓搬迁补助费及奖励费。
六、注意事项在搬迁期限内既不登记又不搬迁的坟墓或逾期不搬迁的坟墓按无主墓处理。
对无理取闹、聚众滋事、阻碍搬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坟墓搬迁通告三篇
坟墓搬迁通告三篇通告一:坟墓搬迁通告尊敬的村民:大家好!经过多方协商和研究,为了适应城市建设和农村发展的需要,我村计划对部分坟墓进行搬迁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搬迁范围:本次搬迁工作主要涉及村内位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部分坟墓,共计约20座。
二、搬迁原因:为了适应城市发展和农村建设需要,合理规划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我村决定对上述坟墓进行搬迁。
搬迁过程中,我们将尽量保留墓碑、墓志铭等重要信息,以便后人寻找。
三、搬迁时间:搬迁工作将于本月底开始进行,预计耗时一个月左右。
请广大村民对此予以理解和支持。
四、搬迁安排:搬迁过程中,我们将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坟墓移植过程中的尊重和安全。
搬迁前,我们将与相关家属进行沟通,商议具体搬迁方案。
五、安置措施:为了妥善安置被搬迁者,我村将提供合适的墓地,并承担相应的搬迁费用。
同时,我们也将为前来祭拜的亲属提供方便,确保其能够继续前往祭拜。
六、补偿政策:对于被搬迁的坟墓,我们将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合理补偿。
请相关家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我们能够尽快进行赔偿工作。
最后,希望广大村民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坟墓搬迁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保护和利用好土地资源。
在搬迁过程中,我们将尽量减少不便和影响。
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通告!XXX村村委会日期:XXXX年XX月XX日通告二:坟墓搬迁通告尊敬的居民:您好!为了适应城市建设和农村发展的需要,我村计划对部分坟墓进行搬迁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搬迁范围:本次搬迁工作主要涉及我村位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部分坟墓,共计约30座。
二、搬迁原因:为了合理规划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我村决定对上述坟墓进行搬迁。
经过专业人员评估,这些坟墓的搬迁对于后人寻找和祭拜不会造成太大的困扰。
三、搬迁时间:搬迁工作将于本月初开始进行,预计耗时两个月左右。
请广大居民对此予以理解和支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府迁坟通告
因城市建设需要,对规划红线内所有土地进行征用,有时需要对所有坟墓、地上物进行迁移,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政府迁坟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政府迁坟通告范文一 xx水利枢纽工程已于20xx年3月开工建设,坝址以西高程694.10米以下为淹没区,占用林地面积280公顷,属新开岭林场和新立林场地方国有林,目前,淹没区林木已完成砍伐工作。
根据工程建设要求,该征地区域内所有坟墓急需迁移,请位于该范围内坟墓的坟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6月15日前将坟迁出,每座坟补偿标准为500元;逾期未迁,视为无主坟,将由建设单位统一深埋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33—6220xxx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5月14日
政府迁坟通告范文二因科院北路项目建设需要,将对规划红线内所有土地进行征用,并对所有坟墓、地上物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征地及迁移范围:科院北路老港、岑兜段
. 放样时间:20xx年11月8日下午
. 耕地、地上物确认时间:20xx年11月8日-15日,上
午8:30-11:30;下午3:00-5:00
. 确认地点:地块现场确认
. 迁坟登记时间:20xx年11月8日至15日
.统一迁坟时间:20xx年11月15日-20日
. 迁往地点:xx村骨灰堂、xx村骨灰堂
. 补偿标准:凶葬坟墓迁移补偿1000元/座;吉葬坟墓迁移850元/座;两个合葬迁移加100元(950元/座)
. 自公告之日起,请坟主亲属分别到老港村部、岑兜村部办理迁坟事宜,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xx村联系人:卓xx 138507666xx
xx村联系人:洪xx 133585868xx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11月8日
政府迁坟通告范文三因项目建设需要,现征收大通区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部分土地,凡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含压线)坟墓必须搬迁,现将迁坟的有关事项再次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1.中兴路项目:北至洞山东路,南至大兴路,重点在骑山园艺场境内;
.塌陷区环境综合整治利用世行贷款项目修复一区:林场路以南,南山路以西;
.亚行贷款龙王撇洪沟项目:大通豆制品厂以南,洞山东路南北两侧,50米宽作业面范围内;
.沿山路项目:东至骑山园艺场弹药库院墙北侧,西至大兴路,重点在园艺场杨树林内。
.大通区快递物流园项目:中兴路(在建)以西,洞山东路以南;
.大通区园艺路项目:由田大路向南延伸,至万人坑教育馆。
以上范围以现场已经标定的界线为准,无有疑问请及时与大通街道办事处联系。
二、迁坟时限
请位于上述范围内坟墓坟主的亲属,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即20xx年4月2日至2017年4月16日)与大通街道办事处联系办理迁坟手续。
三、逾期未迁坟的视为无主坟墓,将统一进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xx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杨xx(186554307xx),王xx(189554105xx);
特此通告。
xx街道办事处
年4月2日
政府迁坟通告相关文章:
1.迁坟通告范文
2.关于迁坟的通告
3.政府迁坟公告
4.坟墓迁移通告
5.坟墓搬迁通告
6.迁坟通告怎么写
7.迁坟公告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