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磁罗经校正师(员)考核发证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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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罗经校正员

磁罗经校正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磁罗经校正人员考试发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的安全,提高磁罗经校正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磁罗经校正人员考试发证办法》(以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取得磁罗经校正人员证书而进行的考试和证书的签发与管理。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磁罗经校正人员考试和发证的主管机关。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在主管机关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磁罗经校正人员的考试工作。

中国航海学会具体承担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和资格审查工作。

第二章磁罗经校正人员第四条磁罗经校正人员分为校正员、校正师二个级别。

第五条磁罗经校正员可为中国籍的船舶进行磁罗经校正并签发校正证书。

磁罗经校正师可为中国籍船舶和外国籍船舶进行磁罗经校正并签发校正证书。

第三章考试第六条申请参加磁罗经校正员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不少于3年500总吨或以上船舶驾驶任职资历或相应的专业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

(二)见习校正船舶不少于15艘次。

(三)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第七条申请参加磁罗经校正师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级及以上船舶驾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持有有效磁罗经校正员证书、担任磁罗经校正员并从事校正工作不少于3年。

(三)在担任磁罗经校正员期间,校正船舶不少于50艘次。

(四)有组织磁罗经校正工作能力,并具有从事磁罗经科技信息交流能力。

(五)基本掌握磁罗经校正工作的专业英语及口语交流能力。

(六)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第八条凡满足本办法第六条或第七条要求者,经两名磁罗经校正师推荐,由本人填写《磁罗经校正人员证书申请表》(见附表),并附3张近期证件照片(2寸),经当地或就近航海学会磁罗经技术服务机构签注评价意见后,报中国航海学会进行资格审查。

中国航海学会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员名单报主管机关备案后,办理考试申请手续。

第九条磁罗经校正人员考试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个部分。

理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80分及格。

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的历史沿革及现状

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的历史沿革及现状

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的历史沿革及现状(辽宁海事局,辽宁 大连116037)RAO Gun-jin, FAN Jiang, LI Peng (Liaoning MSA,Dalian,Liaoning 116037,China )收稿日期:2020-04-25;修回日期:2020-11-30第一作者简介:饶滚金(1972—),男,江西九江人,硕士研究生,成优高工,主要从事船员管理研究。

DOI:10.16831/ki.issn1673-2278.2021.01.016饶滚金,樊江,李鹏磁罗经是依据磁针在地磁力作用下指向磁北的原理制成的一种指向仪器。

磁罗经具有结构简单、价格低廉、性能可靠和不依赖于外界条件工作的优点,故为船舶必备的一种传统而有效的航海仪器。

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第V章第19条的规定,所有船舶,不论其尺寸大小均应设有1台经过适当校正的标准磁罗经或其他装置。

因此,磁罗经是有关国际公约明确规定的必须强制配备的导航仪器,也是各港口国对船舶实行港口国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钢铁船舶上,磁罗经除了受地磁力作用外,还受船磁力的影响,后者使罗经指向偏离磁北,即产生自差。

磁罗经自差会导致罗经的指向性发生偏差,进而会影响到船舶的航行安全。

因此,当磁罗经自差很大或自差变化较大时,必须消除自差,即进行磁罗经自差的校正工作。

根据我国海事主管机关相关规定,可以从事磁罗经校正工作的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自行校正人员,即持有有效3 000总吨及以上海船船长、大副和内河一类船舶船长、大副适任证书的船员,可为本船磁罗经测定、消除自差;另一类是校正服务人员,即持有磁罗经校正人员证书的人员(以下称为磁罗经校正人员)。

我国正式对磁罗经校正人员管理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了。

本文将对我国磁罗经校正人员考试发证管理的历史进行回顾并系统梳理研究,介绍现行的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的相关政策,并就贯彻执行该政策提出相关建议,可供海事管理机构、航海院校以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参考和借鉴。

磁罗经校正服务收费

磁罗经校正服务收费

珠海九洲船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磁罗经校正人员证书》的专业人才,竭诚为珠海及周边地区航运企业提供磁罗经校正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收费标准
普通商船磁罗经校正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船舶总吨收费(元)
1 500以下600
2 501-1600 800
3 1601-5000 1100
4 5001-10000 1400
5 10001-20000 1700
6 20001以上2200
拖轮磁罗经校正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功率(千瓦)马力(匹)收费(元)
1 750以下1020以下600
2 751-3000 1021-4080 800
3 3001以上4081以上1100
注:一、船东有要求需自行前往,往返交通费按实际发生费用全额收取。

二、罗经更换或补充液体收费标准为:以每瓶500毫升
100元计算,视使用量多少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湛江海上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湛江海上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湛江海上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00.01.24•【文号】海法规字[2000]44号•【施行日期】2000.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湛江海上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海法规字〔2000〕44号)湛江海事局:《湛江海上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00年1月19日经交通部批准,现予发布,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湛江海上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二000年一月二十四日附件湛江海上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湛江管辖海域的安全秩序,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海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湛江海上安全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湛江管辖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一切船舶、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和人员,以及其他与湛江海上安全监督管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事局及其下属机构(以下简称湛江海事行政主管部门)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

本规定所称的湛江管辖海域,包括湛江港区及港区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

第二章港区及港区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锚地、禁锚区及禁航区第四条湛江港区为下列四联线之范围:(一)东边线:由硇洲岛东端海头公(20°56′00″N/110°38′00″E)至1号灯浮(20°56′00″N/110°40′30″E)折向北,经21°06′00″N/110°40′30″E点折向西至南三岛南端20°06′00″N/110°34′30″E点,沿南三岛岸线至南三河口21°11′00″N/110°25′48″E点向北岸安铺角21°11′24″N/110°26′00″E),经麻斜、莫烟楼、坡头到龙王湾口21°17′36″N/110°26′18″E,龙王湾北岸西南角21°18′18″N/110°26′00″E,再沿岸线到新村沙21°21′00″N/110°25′32″E点;(二)西边线:由硇洲岛西南方的南角沙咀(20°52′42″N/110°33′18″E),经硇洲水道2号灯浮(20°52′54″N/110°31′34″E),经20°55′33″N/110°30′30″E点,沿东海岛岸线经崩塘角、堵海大堤向北经调罗、石头角、湛江港二区、四区、一区、长桥码头、海滨宾馆、平乐、霞海、沙湾、过军民大堤沿调顺岛东岸铁路大堤经加隆到北边21°21′00″N纬度线;(三)北边线:以五里山港的新村沙咀21°21′00″为界;(四)南边线:由硇洲岛西南角的南角沙咀向北沿硇洲岛岸线经淡水、北港、烟楼、斗龙至海头公。

磁罗经校正人员考试大纲

磁罗经校正人员考试大纲


3.1.6结合船舶实际软铁系数的比较、分析


3.1.7任意铁杆感应磁性的软铁力

3.L8泊松方程式及其含义


3.2船体正平时的指北力和自差力
3.2.1指北力λH;指北力系数入;指北力与磁纬度的关系


3.2.2自差力(A入H、B入H、C入H、D入H、EλH)


3.2.3在主点和偶点磁航向的作用力图

1.8.2倾斜自差校正
V
1.8.3半圆自差的校正

1.8.4象限自差的校正

1.8.5校正罗经自差的程序

1.9自差的测定和自差表的计算

2.磁罗经自差校正的会话用语
2.1会面

2.2校正前的准备

2.3舵令

2.4车令

2.5校正自差

2.6交接

二、实际操作评估大纲
评估纲要
适用对象磁罗经校正员
适用对象919
L磁罗经自差校正的专业用语及词汇
1.1破的基本概念

1.2船用磁罗经
1.2.1磁罗经的种类

L2.2磁罗经的结构

L3磁罗经的检查及安装
L3.1磁罗经的检查

L3.2磁罗经的安装

1.4自差的概念

1.5半圆自差

1.6象限自差

L7倾斜自差

1.8自差校正
1.8.1磁罗经自差校正原则和时机

4.2.4爱利法校正自差的准确性

4.2.5佛氏软铁的应用-CZ力的校正

渔业磁罗经校正师(员)考核发证办法

渔业磁罗经校正师(员)考核发证办法

渔业磁罗经校正师(员)考核发证办法【法规类别】渔业管理【发文字号】[1991]渔港字13号【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失效依据】农业部关于废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部门】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1991.12.22【实施日期】1991.12.2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渔业磁罗经校正师(员)考核发证办法([1991]渔港字13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1991年12月22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核发证机关第三章申请考核者应具备的资历第四章考核发证手续第五章考核工作第六章磁罗经校正师[员]证书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由专门人员校正渔业船舶磁罗经制度,确保渔业船舶磁罗经指向的正确性,保障航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产系统航海管理[驾驶]专业人员中从事磁罗经校正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根据专业知识水平、实际操作能力、资历等,磁罗经校正人员划分磁罗经校正师和磁罗经校正员两个级别。

第二章考核发证机关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是渔业磁罗经校正师[员]考核发证工作的主管机关。

第五条考评委员会和考评小组由水产系统从事磁罗经校正管理、教学和科研的专家组成。

负责磁罗经校正师[员]的考评工作。

考评委员会由15-17名委员组成,委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聘任;各省[市、区]考评小组由5-7人组成,成员由各省[市、区]渔港监督[处]聘任。

第三章申请考核者应具备的资历第六条凡具有二年以上航海管理[驾驶]专业工作资历,经考评委员会组织的专门培训,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具有实际校差50艘次以上资历者,可申请考核渔业磁罗经校正员证书。

第七条凡申请考核渔业磁罗经校正师证书者应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颁布部门交通部港监局颁布文号 [1997]147号颁布时间 1997-05-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高速船船员的管理,提高高速船船员适任水平,根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1995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和《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籍高速船上任职的高级船员和培训机构。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

经主管机关授权的港务监督负责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管理、考试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高速船系指设计静水时速在沿海水域为25海里/小时及以上、在内河通航水域为35公里/小时及以上动力支撑船舶和排水型船舶,但不包括常规客船、货船、滚装客船和集装箱船舶。

第五条高速船的类型和等级:(一)高速船分为气垫船、水翼船、喷水船、螺旋桨船、滑翔船等类型。

(二)高速船分为以下等级:A级为200总吨(或主推进功率1500千瓦)及以上的高速船;B级为未满200总吨(或主推进功率1500千瓦)的高速船。

第六条凡上高速船上任职的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等高级船员,需完成规定的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在高速船上任职时合格证和适任证书应同时使用。

第七条改上不同类型的高速船任职的高级船员,应在有资格的人员指导下,在相应的高速船上见习不少于10小时和20个单航次。

在完成见习时间后,应持合格证到原发证机关在合格证的“港务监督签注”栏内进行“适用××类型高速船”的签注。

第八条凡按本办法的规定需上高速船见习的船员,在第一次上某一类型高速见习前须到港务监督办理船员服务簿任解职记载。

第九条完成A级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的人员可在A、B级高速船上任职速船船员特殊培训的人员如需上A级高速船上任职,需参加A级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

磁罗经校正方法

磁罗经校正方法

磁罗经校正方法在磁赤道校正磁罗经自差纪实作者:吴亚军浏览次数:1947磁罗经是船舶航行的重要仪器之一,在PSC的检查中,如果它存在缺陷或自差表不在有效期内,将会给予17(开航前纠正)或30(滞留)的纠正措施。

本人上船后,发现本船的罗经自差表已接近一年的有效期,且与电罗经比对,发现磁罗经自差较大,有的航向上的自差已近10o,大大超过了标准罗经自差不大于3o的标准。

由于早有准备自行校正自差,故在航行遇到船舶摇摆时先进行了倾斜自差的校正,其经过是这样的:11月20日,本船在台湾海峡,遇到1 020高气压线,船舶左右摇摆约15o,水手利用电罗经操舵时,发现磁罗经左右偏转较频繁,不易稳定,故判定这是由于磁罗经的倾斜自差没有消除好而产生的,便打开罗经柜,自行调节,将垂直校正磁棒向上提高了3厘米,使船在左右摇摆中使罗经指向稳定,固定好校正磁棒后,用一小卡片记下了磁棒的位置、校正地点(经度、纬度)、日期,以便“故地重游”经过该纬度后,将垂直磁棒再一次放回原处。

倾斜自差的校正后,需要校正半园自差和象限自差,由于船上没有设备,校正自差时既要利用简便的,准确的,精度高的“爱利”法校正,海况要好,还要不影响航期,于是,利用了船在磁赤道及附近的航行时校正磁罗经自差,以后再寻找机会利用佛氏铁校正软半园自差。

一、校正前的准备工作11月27日,本轮开往新加坡,香港开航后。

本船的吃水差与往常一样,约为0.15米,经计算,经过磁赤道的时间约为11月29日0800,根据气象传真图分析,该地区的海况良好,几乎为无风无浪,故在前一天晚上作了如下的准备:1.较为精确地推算出本船要经过的磁差为0o的磁赤道的地理纬度17oN,113.o5E。

2.检查并用备用酒精消除了罗盆内的气泡,对罗经架、罗经柜、磁棒作了卫生清理工作,对常平环等活络部件进行了加油润滑。

3.分别在N航向对佛氏铁进行了上下颠倒,在E航向对两软铁球进行了旋转半周,发现罗经的读数几乎不变,说明它没有被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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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磁罗经校正师(员)考核发证办法(试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1984.10.10
•【文号】[84]交水监字1900号
•【施行日期】1984.10.10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交通部关于废止47件交通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
年11月14日实施日期:2007年11月14)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磁罗经校正师(员)考核发证办法(试行)
(一九八四年十月十日(84)交水监字190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经常保持船舶磁罗经指向的正确性,及时发
现航行仪器的故障,杜绝发生海损事故,进一步考核培训罗经校正人员的技术、业
务水平,牡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磁罗经校正师(贞)考核发证办法》(以下简称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发证的对象是参加航海学会的航海驾驶专业人员中,从
事磁岁经校正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磁罗经校正人员枯据专业理论水平,业务组织能力、资历划分为磁罗经校正师和磁岁经校正员两个级别。

第二章考核发证机关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是磁罗经校正师(员)考核发证的主管机关。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授权中国航海学会聘请全国航政主管机关,大专院校科研部门和航运单位的专家组成考评委员会。

第六条考评委员会的职责是组织磁罗经校正师(员)的考核评定工作,合格者推荐给考核发证机关审核发证。

第三章申请考核者应具备的资历
第七条凡有五年以上航海驾驶专业。

工作资历,从事商船或渔船或军事船舶的磁罗经校正专业工作满三年,具有较差五十傲以上的实际资历者,可申请考核磁罗经校正员证书。

第八条凡申请考核磁罗经校正师证书的,要具备以下条件:
1.已取得磁罗经校正员证书;
2.从事磁多经校正工作业满寸十年;
3.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
4.有组织磁罗经校正工作能力并具有从事磁罗经科技信息交流的能力。

第四章考核发证手续
第九条凡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实际服务资历,经本地或外地持有证书的磁罗经校正师二人介绍,由本人填写“磁罗经校正师(员)考核发证申请书”并附三张最近二寸半身正面脱帽照片,连同近年来本人实际从事校正的自差表十份,送交本地(或就近)航海学会的磁罗经校正技术服务机构,办理申请考核手续。

第十条经理论与实际操作考核后,由磁罗经校正技术服务服务将理论试卷
密封与实操结果送交中国航海学会磁罗经校正人员考评委员会,评定后推荐给考核发证主管机关审核发证。

第五章考核发证
第十一条考试科目分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

理论考试每门科目及格分数线为80分,时间为2小时。

实际操作时间为150分钟,评定分优、良、及格,不及格四档,凡理论考试有一门不及格或实操不及格均应重考,重考时间应在一年以后。

第十二条磁罗经校正员考试科目:
1.磁罗经基本原理:
--磁的基本概念及地磁;
--磁罗经的原理。

2.磁罗经的结构:
--磁罗经的种类;
--磁罗经的技术条件;
--磁罗经的安装、检查与一般故障排除。

3.自差理论:
--船正平时的自差;
--倾斜自差理论;
--自差的变化。

4.实际操作:
--自差的测定;
--自差的校正;
--自差表的计算;
--哑罗经的使用。

第十三条磁罗经校正师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加试:
1.专业英语;
2.测力法校正自差与实操;
3.电磁自差及消磁;
4.全面的磁罗经校正方法的实操。

第六章磁罗经校正师(员)证书
第十四条经考核合格,由考评委员会推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核发相应级别的磁罗经校正师(员)证书。

第十五条磁罗经校正师(员)证书是从事船舶磁罗经校正业务的合法证件。

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磁罗经校正师(员)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统一印制并核发。

证书封面为咖啡色,印有金黄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磁罗经校正师(成员)”字样。

证书内页印有罗经的特种图案。

证书封面及内页各项均用中、英两种文字对照印刷。

第十七条证书的印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印。

持证人相片处的骑缝章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钢印。

第十八条证书遗失,毁损补发:
--证书遗失需登报声明作废然后补发;
--毁损时要求换发应持原件办理换发手续;
--换发、补发均按规定收费。

第十九条凡磁罗经校正师(员)囚严重失职或将证书转借他人者,由原发证机关将证书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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