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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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工程技术与设计 服务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其他工程服务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21 个、12 个、11 个。其中其他土木 工程建筑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环境治理业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844883.51 万元、 376646.61 万元、27737.41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临沂第六中学西城校区建设项目 二标段
山东顺鑫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临沂第六中学西城校区建设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临沂市鑫泰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引祊入涑西路污水 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山东东阳公路工程 有限公司
TOP8
临沂第四中学西校区二期建设项 目施工总承包
TOP9
临沂市兰山区精装家居产业园片 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临沂正信工程勘察 设计有限公司
兰山区义堂镇戈九路、镇外环路 农村供水管网配套工程勘察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聚才三路电力迁改 设计结果公示

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2.3 地质条件
2.3.1 工程地质:开发区为第四系临郯苍平原的一部分,全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自然坡降为 1‰左 右。海拔高度在 81.5-57.2 之间。临沂市是地震多发地带,山东省地震局于 1988 年 4 月将临沂市划为 7.8 度 区。而临沂市经济开发区位于沂河东岸,地跨沂沭断裂带两侧,地质构造条件复杂,断层比较发育,地下侵
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河东片)范围内主要涉及到河东区的芝麻墩镇和梅家埠镇两个乡镇的人口。
其中现状人口统计如下:
-6-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乡镇 村庄 人口
李石河 2509
马石河 2534
南楼子 1387
九龙口 1753
王桥 2150 芝
麻 官庄
868
墩 大岗 2911
镇 小岗 945
非农业 暂住 乡镇 人口 人口
村庄
38
4
梅埠
4
1
小庄子
5
杨湖
3
1
李湖
20 30
新宅子

3
家 庄屋
15
3 埠 解湖
12
镇 刘湖
6
荒南头
3
老荒
2
兰宅子
1
陈湖
2
丁湖
5
4
小王湖
8
22
庄墩
3
白墩
2
钟埠
3
朱庙
4
王店
3
3
姜墩
1
刘村
2
前道口
3
后道口
2
庄店子
禹城
韩埠
人口
2989 651 1271 1160 274 783 1131 481 418 393 431 1625 1030 1013 269 2955 1132 1565 1692 1298 665 1120 1012 459 2276 2140 30233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01•【字号】临政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临沂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系统总结了“十三五”时期的工作,明确提出了2035年发展远景目标,全面阐述了“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战略、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是临沂市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景。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纲要》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为顺利完成“十四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加快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而努力奋斗。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1日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目录第一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第一章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第二章新发展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第三章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强市远景目标第二篇聚焦“三个定位”加快推动“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第四章“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第五章“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要求第六章“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第三篇强化创新核心地位不断增创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第七章大力培育创新创造主体第八章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第九章打造人才创新创业高地第十章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第四篇培育现代产业体系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闯出新路径第十一章优化构建产业布局第十二章坚决淘汰落后动能第十三章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第十四章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第五篇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第十五章增加现代服务供给第十六章充分激发消费潜力第十七章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第十八章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第六篇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第十九章加快乡村振兴“三步走”第二十章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第二十一章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第二十二章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第二十三章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七篇对接融入区域战略布局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第二十四章打造山东省对接长三角的门户第二十五章引领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第二十六章优化市域空间布局第二十七章做大做强县域经济第八篇统筹推进城市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现代新城第二十八章提升中心城区发展能级第二十九章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三十章强化基础设施支撑保障第九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第三十一章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第三十二章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第三十三章推进财税金融改革第三十四章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第十篇坚定文化自信繁荣兴盛沂蒙文化第三十五章发扬光大沂蒙精神第三十六章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第三十七章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第三十八章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第十一篇深入践行“两山论”绘就绿水青山沂蒙画卷第三十九章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第四十章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第四十一章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第四十二章加强生态保护与系统修复第四十三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第十二篇放大商贸物流优势打造“一带一路”东方商都第四十四章建设“线上”“线下”商城第四十五章加快建设智能化仓储设施第四十六章加快构建立体化现代物流体系第十三篇主动融入国家开放战略塑造对外开放新格局第四十七章建好“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第四十八章打造中日韩经贸产业合作区第四十九章提升园区集聚承载能力第五十章提升国际经贸合作水平第十四篇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全力保障改善民生第五十一章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第五十二章稳定和扩大就业第五十三章加快建设健康临沂第五十四章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第十五篇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临沂第五十五章加强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第五十六章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第五十七章确保经济运行安全第五十八章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第十六篇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凝心聚力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而奋斗第五十九章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第六十章凝聚开拓奋进强大合力第六十一章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第六十二章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关于制定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擘画未来十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20•【字号】临政办字〔2022〕63号•【施行日期】2022.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63号兰山、罗庄、河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20日临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加快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进一步拓展绿色空间,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核心竞争力。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现就推进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城市建设治理理念,全面开展城市增绿、补绿行动,统筹绿道、廊道建设,高质量推动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规划,均衡布局。

统筹中心城区人口分布、居住环境和公园服务能级差异,高起点、高标准优化调整城市绿地系统,结合土地出让、片区开发、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整治、老旧小区更新和拆违清障时,充分利用裸露地、拆违地、边角地、废弃地等地块,规划建设城市综合公园和口袋公园,补齐公园绿地缺少短板。

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建设家门口的公园,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和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的目标,建成数量多、品质优、布局均衡的公园绿地,满足市民“推窗见绿、漫步进园”的美好愿景。

多措并举

多措并举

每一寸 土地 , 统筹安排 , 化土地利 用结构布局 , 优 促进节约集
※本文是 山东省软科学研 究计划项 目“ 山东省省级高新技术开发 区土地集约利用现状与优化对策” 项 目编号 2 1 R GA8 1 ) 阶段性 ( 01 K 0 1的 成果。
作者简介 : 陈安民(9 4 ) 山东昌乐人 , 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 学院 , 16 一 , 口25万人 。东至京沪高速 , 至 4 人 . 南
解放路 , 西至戈九路 , 北与义堂镇 、 朱保镇接壤 。按功 能划 分 为机械制造 区、 纺织服装加工区 、 板材建材 加工区 、 档家俱 高
2 严 格准 入保 集约
对 工 业 园 区工 业 用 地 . 山 区在 依 照 土 地 管理 法 律 法 规 兰
是规划好 用地规模 , 确保 工业发展有 足够 的空 间 . 有完备
的规划体 系做保证 。同时 , 对新建的工业项 目, 在用地选址上 鼓励和引导向工业聚集地集中 , 逐步 实现 工业企业集 中联 片
发展。二是加强 了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 和年度用地计划与国民 经济发展计划及城镇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 的衔接 , 确保各类 与土地 利用相关 的规划 所确定 的建设用地 规模必 须符合 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 的安排 , 度用地安 排也必须控制在土 地利 年 用年度计划之 内。对建设用地规模作 明确要 求 , 以提高建筑
高效 、 配置优化 、 企业集聚 的良好局面。
工业园 区在用地上 ,牢 固树立 和认 真落 实科 学发展观 ,
时也 限制 了企 业 自身 的发 展。为 了提 高市 区土地利用 集约
度 , 20 从 0 4年开 始 , 兰山 区制定 实施“ 二进三 ” 略 , 退 策 积极
珍惜 和节约 土地 资源 。坚持开发与节 约并重 、 把节 约集约放 在 首位 的方 针 . 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 珍惜每一寸土地 , 用

菏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菏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菏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菏泽市人民政府二OO九年十一月菏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3)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和指导方针 (7)第三章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 (11)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组织 (14)第五章农用地规划 (24)第六章建设用地规划 (28)第七章生态保育用地规划 (32)第八章风景旅游用地规划 (36)第九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 (41)第十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 (45)第十一章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50)第十二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57)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1)前言菏泽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鲁苏豫皖边界地区的中心,地处我国东部沿海和中西部内陆地区的过渡地带。

京九铁路与新亚欧大陆桥在菏泽呈“十”字交汇,四条国道在境内通过,高速公路形成“米”字型结构,地理区位十分优越,有利于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也有利于发挥为四省交界地区提供中心服务的功能。

21世纪头20年,是菏泽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为了更好的落实科学发展观、省委省政府“一体两翼”和“突破菏泽”的发展战略,统筹区域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土地利用的经济高效、环境友好和社会和谐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对《菏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进行修编,制定《菏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本规划针对当前土地供需中的突出矛盾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保护优先、保障发展、控制总量、节约集约、因地制宜和优化结构的原则,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和资源环境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编制,主要任务如下:1、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从紧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协调和整合相关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安排各业、各类和各区域用地。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沂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临政字〔2020〕89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沂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临政字〔2020〕89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沂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正文:----------------------------------------------------------------------------------------------------------------------------------------------------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沂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要求,我市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完成了新一轮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新成果已于2020年8月1日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现将临沂市城区(含市区建制镇)、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原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的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沂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临政字〔2016〕135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临沂市城区商服用地土地区片与基准地价图2.临沂市城区住宅用地土地区片与基准地价图3.临沂市城区工业用地土地区片与基准地价图4.临沂市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区片与基准地价图5.临沂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6.临沂市城区外延建制镇驻地基准地价成果表7.临沂市三区建制镇驻地基准地价成果表8.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基准地价成果表9.原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基准地价成果表临沂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8日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important;">临沂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商服用地)级别区片楼面地价地面价元/㎡元/㎡万元/亩ⅠⅠ-135005950396.67Ⅰ-232005440Ⅰ-3 3100 5270 351.33 ⅡⅡ-1 2500 4250 283.33 Ⅱ-2 2300 3910 260.67 Ⅱ-3 2300 3910 260.67 Ⅱ-4 2100 3570 238Ⅱ-5 1900 3230 215.33 ⅢⅢ-1 1600 2720Ⅲ-2 1600 2720 181.33 Ⅲ-3 1600 2720 181.33 Ⅲ-4 1600 2720 181.33 Ⅲ-5 1400 2380 158.67 Ⅲ-6 1400 2380 158.67 Ⅲ-7 1200 2040 136ⅣⅣ-1 1000 1700 113.331000 1700 113.33 Ⅳ-3 1000 1700 113.33 ⅤⅤ-1 900 1530 102Ⅴ-2 900 1530 102Ⅴ-3 700 1190 79.33 Ⅴ-4 700 1190 79.33 Ⅴ-5 700 1190 79.33 Ⅵ600 1020 68Ⅵ-2 520 884 58.93 Ⅵ-3 500 850 56.67 Ⅵ-4 500 850 56.67 ⅦⅦ-1 400 680 45.33 Ⅶ-2 400 680 45.33 Ⅶ-3 400 680 45.33临沂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住宅用地)级别区片楼面地价基准地价元/㎡元/㎡万元/亩ⅠⅠ-140006800453.33Ⅰ-235005950396.67ⅡⅡ-132005440362.67Ⅱ-225004250283.33Ⅱ-32500283.33 Ⅱ-4 2300 3910 260.67 ⅢⅢ-1 2200 3740 249.33 Ⅲ-2 2100 3570 238Ⅲ-3 1850 3145 209.67 ⅣⅣ-1 1750 2975 198.33 Ⅳ-2 1600 2720 181.33 Ⅳ-3 1500170Ⅳ-4 1500 2550 170Ⅳ-5 1300 2210 147.33 Ⅳ-6 1200 2040 136Ⅳ-7 1200 2040 136ⅤⅤ-1 1100 1870 124.67 Ⅴ-2 1000 1700 113.33 Ⅴ-3 1000 1700ⅥⅥ-1800136090.67临沂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工业用地)级别区片基准地价元/㎡万元/亩控制区Ⅰ控制区Ⅰ-195063.33控制区Ⅱ控制区Ⅱ-175050控制区Ⅱ-275050控制区Ⅲ控制区Ⅲ-165043.33控制区Ⅳ控制区Ⅳ-1 60040控制区Ⅳ-2 60040控制区Ⅴ控制区Ⅴ-1 55036.67控制区Ⅵ控制区Ⅵ-1 45030控制区Ⅵ-2 45030控制区Ⅵ-3 45030ⅠⅠ-140026.67ⅡⅡ-132021.33Ⅱ-2350Ⅱ-335023.33ⅢⅢ-124516.33Ⅲ-224016Ⅲ-324016临沂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区片社会福利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元/㎡万元/亩元/㎡万元/亩ⅠⅠ95063.3395ⅡⅡ-1 750 50 1125 75Ⅱ-2 750 50 1125 75Ⅱ-3 650 43.33 975 65ⅢⅢ-1 550 36.67 825 55Ⅲ-2 600 40 900 60Ⅲ-333.33 750 50Ⅲ-4 500 33.33 750 50Ⅲ-5 550 36.67 825 55Ⅲ-6 500 33.33 750 50ⅣⅣ-1 400 26.67 600 40Ⅳ-2 400 26.67 600 4040026.6760040ⅤⅤ-13002045030Ⅴ-23002045030临沂市城区及城区外延建制镇驻地基准地价内涵包括以下内容:1.土地权利状况:完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标准容积率:商服用地1.7,住宅用地1.7,工业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3.土地使用年期:各类用地法定最高年期,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4.土地平均开发程度设定:商服用地设定Ⅰ-Ⅴ级为“七通一平”,Ⅵ-Ⅶ级为“五通一平”;住宅用地设定Ⅰ-Ⅳ级为“七通一平”,Ⅴ-Ⅵ级为“五通一平”;工业用地设定工业控制区内为“七通一平”,工业控制区外为“五通一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定Ⅰ-Ⅲ级为“七通一平”,Ⅳ-Ⅴ级为“五通一平”。

临沂市总体规划 2030

临沂市总体规划 2030

临沂市总体规划2030本次总体规划2030年,规划范围为临沂市行政区范围,包括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城县、兰陵县、沂水县、沂南县、平邑县、费县、蒙阴县、菖南县和临沭县,面积17201.7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包括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的全部,规划区面积2106.89平方公里。

规划确定中心城区开发边界范围北至北外环、西至京沪高速公路、东至联邦路、南至南外环,面积543.3平方公里。

各县城、外围独立组团、各乡镇开发边界按照上位规划要求,在各自总体规划中划定。

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260万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87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10平方米。

城市发展目标为现代商城、生态水城、文化名城、交通枢纽、宜居城市。

一、城镇性质:临沂瓜莱基地,以家具装饰、新材料和旅游服务业产业为主的山水小城镇。

二、城镇规模:规划近期(20230年)总人口为10.8万人,镇区城镇人口为4.1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7.9%,镇区建设用地为556.54公顷,人均135.74 ㎡/人;远期(2030年)总人口为12.5万人,镇区城镇人口6.8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4.4%,镇区建设用地为804.38公顷,人均118.29m2/人。

三、镇域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两区、四轴、五片”的空间结构。

“两区”即方城主镇区和新桥次镇区。

“四轴”即沿方马公路、泉重路的城镇经济发展主轴,沿西外环、大阳路的城镇经济发展次轴。

“五片”分别指颜真卿文化旅游区、现代农业发展区、生态农业发展区、产城联动发展区、影视城旅游区五个产业发展区域。

四、镇区规划布局:规划形成“一廊、三轴、四区”的空间结构。

其中:“一廊”:以朱龙河为依托的滨水景观廊,依托朱龙河及其两侧生态绿地形成的滨河景观生态廊,将南北两部分镇区通过慢性空间紧密衔接。

“三轴”:以泉重路为依托,形成联系方城与新桥的贯穿行政中心、商贸服务中心、产业中心的南北向城镇发展轴线;以方马公路、大阳路为依托的东西向城镇发展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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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概述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协调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用地矛盾,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整治有限的土地资源,保持耕地问题动态平衡,实现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1997]11号文件大力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鲁发[1997]9号和《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1997]国土[规]字100号的要求,依据临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方案,特制定本规划。

本次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是以《兰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导,以中发[1997]11号、鲁发[1997]9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本规划基期为1996年,规划期为2010年,规划近期为2000年,展望期为2030年。

二、土地资源利用状况(一)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及潜力兰山区土地总面积为64690.90公顷。

其中:1、耕地面积33925.28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52.44%,人均占有量为0.045公顷。

其中灌溉水田7923.94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3.36%;望天田13.09公顷,占耕地面积的0.04%;水浇地9045.42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6.66%;旱地15418.75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5.45%;菜地1524.08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49%。

2、园地面积5526.66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8.60%,人均占有量为0.073公顷。

3、林地面积1819.88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2.81%,人均占有量为0.024公顷。

4、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2679.90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9.60%。

其中城镇3834.06公顷,占30.24%;村庄6828.04公顷,占53.85%;独立工矿1812.85公顷,占14.29%;特殊用地204.95公顷,占1.61%。

5、交通用地面积2690.59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4.16%。

其中铁路97.54公顷,占3.63%;公路524.52公顷,占19.50%;农村道路2068.53公顷,占76.88%。

6、水域面积6585.29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0.18%。

其中河流水面2691.63公顷,占40.87%;水库水面388.66公顷,占5.89%;坑塘水面982.14公顷,占14.92%;苇地98.93公顷,占1.50%;滩涂658.89公顷,占21.96%;沟渠1429.51公顷,占21.71%;水工建筑物335.23公顷,占5.09%。

7、未利用土地面积1427.30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2.21%。

其中荒草地542.58公顷,占38.01%;沙地7.44公顷,占0.52%;裸土地6.93公顷,占0.49%;裸岩石砾地407.08公顷,占28.52%;田坎269.58公顷,占18.89%;其它土地193.63公顷,占13.57%。

(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区各地域土地类型较为复杂,各类型土地的开发利用程度不一,加之对土地的利用缺乏统一规划与宏观控制,在土地利用中造成许多问题,主要如下:1、人地矛盾突出。

我区人多地少、土地质量较差,人均占有耕地仅0.045公顷(合0.68亩)。

随着近年来经济建设高潮的兴起和开发区热,大量耕地被占用,加之人口急剧膨胀,人地矛盾将更为突出。

2、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人地关系逆向发展。

1995年初全区共有耕地34087.15公顷,1996年未降为33925.28公顷,两年共161.87减少公顷,1996年全区人口比1995年增加了2.3万人。

由于人口的剧增和耕地的锐减,1996年全区人均占有耕地仅0.045公顷,比1995年减少0.004公顷,人地关系成反比例高速发展,照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本世纪未我区人均占有耕地将仅剩0.036公顷。

耕地锐减的原因主要有四个:一是农民建房大量占用耕地,自1995年至1996年间占用耕地63.75公顷;二是城镇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占用土地233.40公顷,而新占土地绝大部分为耕地;三是果园迅速发展造成耕地减少,1995年我区果园4868.21公顷;四是水利、交通建设用地占用大量耕地,农田水利工程用地335.23公顷,交通用地2665.77公顷。

我区耕地后备资源相当缺乏,未利用土地仅1427.30公顷,不能开垦的裸岩石砾地、田坎共676.66公顷。

三、规划的目标与方针(一)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兰山区1996年国民生产总值为31.84亿元。

2000年规划国民生产总值按年递增15%的比例达62亿元;2010年国民生产总值按年递增14%的比例达229亿元。

全区总人口控制在28万人以内,城镇化水平约为52%。

(二)2010年规划目标实现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土地,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加强管理,实现全区耕地问题动态平衡。

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城镇发展占用耕地,适当增加林副渔业用地。

积极开展土地整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具体目标是:1、使全区的耕地面积与保持在33925.28公顷,实现我区耕在总量动态平衡。

均占有耕地面积0.041公顷。

2、全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6278.5公顷,护率达到77.5%。

3、搞好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到2010年共开发未利用土地1208.6公顷,其中开发成耕地66.7公顷。

4、搞好绿化,提高林木覆盖率。

到2010年我区林木覆盖率达到11.64%使整个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

5、搞好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平衡。

逐步治理污染河流,到2010年使我区的污染状况有明显的好转。

使我区的水土流失现象等到基本控制和显著改善。

6、严格控制各类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规划期内各类建设用地控制在1116.00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846.60公顷以内,积极推进土地整理,规划期内土地整理总面积达到7906.0公顷,增加耕地635.0公顷。

(三)2000年近期目标在规划近期内,预计耕地净减少128.1公顷。

其中建设占用耕地387.8公顷,同时整理复垦出耕地243.1公顷,开发出耕地16.6公顷。

(四)2030年远景展望展望到2030年,我区土地将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实现耕地问题动态平衡,人均耕地保持在0.04公顷以上,土地后备资源得到进一步开发利用,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

(五)规划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建立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的用地机制。

按照土地利用管制规则,对农用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

本次规划以1996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实有面积为基础数据,以变更调查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因条件图件。

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土地需求量预测,按照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我区各项用地指标的控制要求,结合土地利用现状,以1996年变更调查数据为基数,确定了我区到2010年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指标(详见表一):(一)农用地1996年区区农用地面积45370.55公顷,规划期间净增加92.6公顷,2010年保持在45463.15公顷。

1、耕地。

为保持耕地问题动态平衡,经综合分析,全区耕地应保持33925.3公顷,与1996年现状相同。

规划期内耕地减少860.0公顷,建设占用846.6公顷,灾毁6.7公顷,农业内部结构调整6.7公顷。

同时整理复垦耕地793.3公顷,开发出耕地66.7公顷(详见表二)。

2、园地。

1996年我区园地5562.7公顷,2010年将调整为5133.3公顷。

期内园地面积净减429.4公顷。

3、林地。

1996年我区林地面积为1819.9公顷,为增加我区林木覆盖率,2010年将调整为2353.2公顷。

4、水面。

1996年我区水面面积为4062.7公顷,因开发废弃坑塘11.3公顷,2010年调整到4051.4公顷。

(二)建设用地1996年我区建设用地面积17135.23公顷,为发展经济建设,规划期间净增加1116.0公顷,2010年将达到18251.23公顷。

1、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根据城乡人口的增长和经济发展,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将由1996年的12679.9公顷增至2010年的13013.3公顷。

其中占用耕地185.0公顷,非耕地148.4公顷。

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6090.24公顷,其中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280.0公顷(详见表三)。

2、交通用地。

1996年我区交通用地面积2690.6公顷,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改善我区交通善,到2010年将增至3423.9公顷。

其中占用耕地628.5公顷,非耕地104.8公顷。

3、水利设施用地。

1996年我区水利设施用地1764.7公顷,为适应高产、高效农业需要,改善农用水浇条件,2010年调整为1814.0公顷,期内净增加49.3公顷。

其中占用耕地33.1公顷,非耕地16.2公顷(详见表四)(三)未利用地我区未利用地仅2185.12公顷,期内净减少1208.6公顷,2010年调整为976.5公顷。

五、土地利用分区根据我区的自然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土地的主导用途,结合国民经济计谋和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将我区的土地划分为九类用地分区:1、农业用地区农业用地区是指为发展农业生产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

面积34352.13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3.10%。

本区主要用于发展粮食,蔬菜、经济作物的生产,通过增加收入,改进种植技术。

农业用地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1)农业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2)鼓励农业用地区内的其他用地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按规划可保留现状用途的,不得擅自扩大用地面积。

(3)控制农业用地区内的农田转变用途。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农业用地区内基本农田的,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并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批用地;(4)禁止占用农业用地区内的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镇、开发区和工业小区建设。

禁止占用农业用地区内的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或擅自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

2、园地区园地区是指发展果、桑、茶、橡胶及其他多年生作物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

面积4952.7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7.66%。

本区主要分布在河流两岸的沙滩及山丘的中低部,本区主要用于果品生产的发展。

园地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1)园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种植园业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2)鼓励园地区内影响种植园业生产的其他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3)控制园地区内耕地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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