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内部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与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与风险管理在当今的金融市场中,商业银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除了传统的储蓄和贷款业务外,还广泛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基于其他基础资产(如股票、债券、货币、商品等)的金融合约,其价值源自基础资产的表现。
然而,金融衍生品的交易风险也同样存在,因此商业银行必须有效地管理这些风险。
【引言】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来实现风险管理和利润增长,但这种交易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因此,本文将重点探讨商业银行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动机、交易方式以及风险管理策略。
【商业银行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动机】商业银行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有以下几个主要动机:1. 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交易金融衍生品来对冲风险。
例如,一家银行持有大量的利率敏感资产,可以通过交易利率互换合约进行利率风险的对冲,从而降低风险暴露。
2. 利润增长:金融衍生品交易可以提供丰富的利润机会。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投机或套利的方式获得超额利润,增加公司盈利能力。
3. 客户需求:金融衍生品交易是满足客户需求的一种方式。
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提供定制化的金融衍生品产品,从而增加客户粘性和赢得竞争优势。
【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方式】商业银行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有两种方式:1. 自营交易: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资金进行交易,以谋求利润。
自营交易通常通过设立专门的交易部门来进行,这些交易部门负责制定交易策略、风险控制和执行交易等。
2. 客户交易:商业银行以客户的名义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
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交易执行、风险管理等服务;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也可以作为交易对手方主动参与客户的交易,在其中扮演市场做市商或交易对冲等角色。
【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需要有效管理以下几类风险:1. 市场风险:由于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受基础资产价格波动的影响,商业银行需对交易头寸进行动态的市场价值调整,以规避市场风险。
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制度

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制度一、前言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工具,其价值的变动取决于某个或某些基础资产的变动。
金融衍生品包括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合约和其他金融衍生品。
金融衍生品的特性使其具有很大的风险。
为了有效管理金融衍生品的风险,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和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
这篇文章将讨论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的原则、组织结构、风险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
二、风险管理的原则金融机构应根据其自身的特点和业务范围,建立风险管理的原则。
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管理原则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风险管理应以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和偿付能力为目标。
风险管理应依据金融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确定风险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2. 风险管理应以客户利益和市场公平为原则。
金融机构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应保护客户的利益,防范市场操纵和不正当交易。
3. 风险管理应以合规性和透明度为原则。
金融机构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透明度,向监管机构和客户披露相关信息。
4. 风险管理应以多元化和有效性为原则。
金融机构应通过多元化的风险管理方法,降低整体风险水平,提高风险的抵御能力。
5. 风险管理应以信息科技和风险监控为原则。
金融机构应借助信息科技手段,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控系统,及时识别和评估风险,采取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
三、组织结构金融机构应建立适合自身特点和业务范围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高层领导和管理层应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工作,制定风险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并认可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2. 风险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负责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管理工作。
风险管理部门应包括市场风险管理和信用风险管理两个功能部门。
3.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设立,负责监督和指导风险管理工作,包括风险管理政策的制定、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监督风险管理工作的执行。
4. 内部控制部门应设立,负责监督和检查风险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保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风险管理措施

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风险管理措施金融衍生品交易是指一种由两个或多个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合同,以某种基础资产的价格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条件进行交换或结算的金融活动。
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是指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各类风险,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的总称。
本文将围绕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风险管理措施展开探讨。
一、市场风险管理市场风险是指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由于市场波动等因素而产生的潜在风险。
市场风险管理是为避免市场波动对交易造成的影响而采取的措施。
对于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市场风险管理可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来实现。
如风险管理模型开发和验证、风险监测和分析等。
在交易中合理运用各类风险警示工具,以及科学的仓位控制等措施,将市场风险降至最少。
二、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是指在交易过程中,当一方或多方无力或违约而产生的潜在风险。
信用风险管理是为避免交易对方的未能履行交易义务而采取的措施。
在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中,信用风险管理可通过建立完善的信用评级体系和相应处理程序等实现。
在交易中可以通过控制仓位、合约价值等限制客户交易量,减少信用风险。
在信用风险管理中,另外也需要一个容忍度的概念。
当风险是否属于容忍度之内的范畴,则根据容忍的相关规定提出解决方案。
三、操作风险管理操作风险是指在交易过程中,由人为疏忽、故意破坏或系统错误等诸多因素导致的潜在风险。
操作风险管理是为了防止这些风险而采取的措施。
对于操作风险,可以通过建立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和系统软件,建立一站式风险监控机制,增强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及建立健全的人员风险意识和培训机制等,避免疏忽、事故等类型的操作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是指在金融衍生品交易稳健性高的条件下,由于市场紧缩等因素,无法迅速变现而产生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管理是为防范这种风险而采取的措施。
对于流动性管理,应该采取适当的流动性管理策略,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
在金融衍生品交易时,主要是通过控制仓位和合约价值,以及实时监控风险暴露水平等措施,实现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与风控措施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与风控措施在金融市场中,衍生品交易是一项重要的金融活动,为投资者提供了各种风险管理和投资机会。
然而,衍生品交易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有效的风险管理和风控措施。
本文将探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以及常见的风控措施。
一、风险管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的交易损失,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无法履约或违约的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操作失误或系统故障而导致的风险。
为了有效管理这些风险,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
首先,金融机构应制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并确保其与整体业务战略相吻合。
其次,机构应建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测和评估风险,制定适当的管理措施。
此外,机构还应建立有效的风险测量、监控和报告机制,定期对风险暴露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对冲措施。
二、风控措施1. 交易限额控制:金融机构应设定合理的交易限额,限制每个交易员或客户的交易规模,以控制市场风险。
交易限额应根据交易员或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市场流动性和资金实力等因素进行评估。
2. 风险监测系统: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系统,对交易风险和市场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该系统应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暴露,并触发预定的警报机制,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对冲措施。
3. 模型验证和风险评估:金融机构应对使用的金融模型和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定期验证和回顾,确保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模型验证应包括数据验证、市场验证、风险度量验证等方面。
4. 交易对手方风险管理:金融机构应建立严格的交易对手方风险管理制度,评估交易对手方的信用风险,并设定适当的信用限额。
同时,应及时监测和评估交易对手方的信用状况,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增加保证金、降低信用额度等。
5. 内部控制和合规监管: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监管机制,确保交易操作符合法规和内部规定。
这包括明确的交易审批程序、禁止内部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等。
银行工作中的金融衍生品销售与风险控制

银行工作中的金融衍生品销售与风险控制金融衍生品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银行业务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通过衍生品交易,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选择,同时也能够为自身创造更多的收入。
然而,金融衍生品的销售与风险控制是银行工作中需要高度重视的两个方面。
首先,金融衍生品的销售是银行业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销售金融衍生品,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投资和风险管理工具。
例如,期货合约可以帮助客户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权合约可以帮助客户进行投机或保值操作。
银行销售金融衍生品的过程中,需要与客户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和风险偏好。
同时,银行还需要对销售的衍生品进行清晰的解释和风险提示,确保客户能够充分理解衍生品的特性和风险。
然而,金融衍生品的销售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首先,由于衍生品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客户可能存在理解不足或误解的情况。
如果银行在销售过程中未能充分解释衍生品的特性和风险,可能导致客户在使用衍生品时遭受损失,从而引发纠纷和争议。
其次,衍生品市场的波动性较大,价格变动较为频繁,如果银行未能及时调整和管理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可能会导致银行自身面临较大的风险。
因此,银行在销售金融衍生品时需要加强风险控制。
首先,银行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监控和风险报告等环节。
通过对衍生品销售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和监控,银行可以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其次,银行需要制定明确的内部控制政策和流程,确保衍生品销售符合法规和内部规定。
例如,银行可以要求销售人员在销售衍生品前进行风险提示和风险问卷调查,以确保客户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此外,银行还可以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或风险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执行风险管理策略。
在金融衍生品销售与风险控制中,银行还需要注重专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
销售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金融知识和产品技术,能够准确理解和解释衍生品的特性和风险。
风险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能力,能够有效应对市场波动和风险事件。
银行工作中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和风险管理

银行工作中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和风险管理金融衍生品交易作为银行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度复杂性和风险性。
在当前国际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背景下,银行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时应重视风险管理,以保障自身利益和客户利益。
本文将探讨银行工作中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及其风险管理措施。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定义和种类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通过合约衍生而来的金融产品,其价值由基础资产决定。
常见的金融衍生品包括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合约和远期合约等。
银行通过交易这些金融衍生品来进行风险管理和投机,从而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特点和价值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特点包括高风险、复杂性和高收益。
作为杠杆工具,金融衍生品具有潜在的巨大收益,但也伴随着极高的风险。
银行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可以对冲和管理风险,同时也可以满足客户的风险管理需求。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风险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银行面临着多种类型的风险。
市场风险是最常见的风险之一,由于金融衍生品的价格波动性较大,市场风险的管理至关重要。
信用风险是另一个重要的风险,银行需要评估和监控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水平。
此外,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也需要被有效管理。
四、银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措施为了降低金融衍生品交易所带来的风险,银行需要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
首先,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监控和报告机制。
其次,银行应加强市场风险管理,通过分散投资组合、设定限额和采取套期保值等措施来控制价格波动风险。
此外,银行还应加强对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评估,选择高质量的交易对手并设置信用额度。
此外,银行还可以采取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在市场有限流动性时能够有效平仓。
五、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监管和合规要求金融衍生品交易受到监管和合规要求的限制,银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银行应建立合规部门,确保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符合监管要求。
此外,银行还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风险传导机制和管理框架,以遵守法规和保护客户利益。
银行工作中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和风险管理

银行工作中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和风险管理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金融衍生品交易在银行业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金融衍生品交易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可以帮助银行客户进行风险管理和投资,同时也为银行带来了一定的收入。
然而,金融衍生品交易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因此,银行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时需要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基本概念。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基于某种基础资产的金融合约,其价值的变动与基础资产的价值变动相关。
常见的金融衍生品包括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合约等。
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银行可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如对冲风险、投机等。
同时,金融衍生品交易也为银行提供了一定的利润来源。
然而,金融衍生品交易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首先,市场风险是金融衍生品交易中最常见的风险之一。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资产价值变动,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
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银行需要对市场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以避免因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损失。
其次,信用风险也是金融衍生品交易中需要关注的风险之一。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无法履行合约义务导致的损失。
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银行需要评估交易对手方的信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如设置信用额度、要求担保等。
此外,操作风险也是金融衍生品交易中需要重视的风险之一。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操作失误或不当行为导致的损失。
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银行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操作风险管理,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为了有效管理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风险,银行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措施。
首先,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管理的职责和流程。
其次,银行应加强风险监测和风险测量,及时发现和评估风险。
同时,银行还需要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采取适当的对冲措施,降低风险。
此外,银行还可以通过使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工具进行风险管理。
例如,银行可以利用期权合约进行风险对冲,通过买入或卖出期权合约来降低风险敞口。
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风险管理机制

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风险管理机制随着金融衍生品的不断发展,衍生品交易市场的规模也不断扩大。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金融风险的增加。
如何有效地管理这些风险,保证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成为金融业界和监管部门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什么是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Financial Derivative)通俗点来讲,就是利用某种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构建出一种具有特定收益和风险特征的金融产品。
它的交易价格与基础资产的价格有关,而不是由衍生品的本身性质所决定。
以期货为例,期货是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一种衍生品,其本质相当于一份合约,约定将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购入或出售某一商品。
二、金融衍生品的风险金融衍生品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三类。
市场风险指的是由于市场变动对衍生品价格的影响而产生的风险。
市场变动可能包括股票、债券、商品等价格波动,也包括利率、汇率等宏观经济变化。
信用风险指的是当交易对手无法履行合约时,对方将付款或履行其他义务的远期财务损失。
操作风险指的是由于技术、人为、管理等方面的错误或故障而产生的风险。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风险管理机制1、市场准入机制市场准入机制是指监管机构对参与衍生品市场交易者的准入、监管和责任的规定和限制。
行业内的参与者需要受到监管部门的特定规定和限制。
2、信息披露机制衍生品交易需要充分清楚和正确地披露有关交易和风险的信息,确保交易者在交易前充分了解交易情况和面临的风险,以便在做好充分思考和评估风险之后,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
3、交易规则及操作管理交易规则是监管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衍生品交易市场需要根据规则完善相关操作管理,要求各方在交易中按照程序规定执行交易。
同时,要加强合约约束和清算等管理,提高市场交易透明度。
4、监管与监察监管与监察是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目的是确保参与者的合规操作和负责行为,加强对交易和运营风险的事前管理,和对事件的事后监管和处置,保证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内部风险管理指引第一条为引导市场参与者有效控制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风险,规范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促进中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一对一方式达成的、按照交易双方的具体要求拟定交易条款的金融衍生产品合约。
包括但不限于:利率衍生产品交易、债券衍生产品交易、汇率衍生产品交易和信用衍生产品交易。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市场参与者是指从事本指引第二条所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金融机构。
第四条市场参与者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应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遵循公平诚信、风险自担、规范运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切实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第五条市场参与者应设立专门的岗位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岗位设置应实行严格的前中后台职责分离制度,交易、风险监控、结算等岗位应相互独立,人员不得兼任。
第六条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市场参与者各相关业务管理人员(包括主管业务的高管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应熟知本机构所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充分了解和把握有关交易的产品结构及风险特性。
市场参与者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应配备具有一定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和胜任能力的业务人员。
业务人员应积极参加交易商协会组织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及相关业务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证书。
第七条市场参与者应具备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所必需的内部交易管理系统,尽快实现前、中、后台业务的自动化处理,并不断完善系统功能,以符合业务发展和内部风险管理的要求。
第八条市场参与者应制定适合于本机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操作规程,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业务授权、交易执行、市值评估及风险控制等重要环节进行明确。
第九条市场参与者应建立健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内部风险管理制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内部风险管理办法示范文本》见附件),切实有效防范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相关风险。
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风险测算与监控、授权授信管理、信息监测管理、风险报告和内部审计等内容。
市场参与者可针对某一类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单独制定内部风险管理制度,也可针对全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制定统一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
第十条市场参与者应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实行逐级授权管理制度。
市场参与者应确保其交易人员知晓自身业务权限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交易,严格按照规定权限逐级审批,不得越权操作,其风险监控部门对授权执行情况进行独立监督。
第十一条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市场参与者应通过建立履约保障机制或对交易对手的授信额度管理制度来管理信用风险。
采用履约保障机制的,交易双方可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附件《履约保障品文件》的有关约定建立履约保障机制。
交易双方应签署《履约保障品文件补充协议》,明确双方就提供履约保障品的相关约定。
对交易对手实行授信额度管理的,市场参与者的风险监控部门应根据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确定各交易对手的授信额度。
第十二条市场参与者应严格控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交易双方交易人员在与交易对手达成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前应确认履约保障品是否足额或交易对手授信额度是否足够。
市场参与者应密切关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变动情况,其风险监控部门应定期对交易对手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进行跟踪评估,并相应调整交易对手履约保障品头寸及授信额度。
第十三条市场参与者的风险监控部门应对特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与量化,形成一定的风险指标,并通过使用适当模型,对风险指标进行评估与监控,评估频率和精确度要求应与交易业务性质和市场形势相适应。
风险监控部门应及时将风险评估结果通知交易部门,提示其注意业务风险。
第十四条市场参与者应根据业务性质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有关头寸实行止损限额管理。
风险监控部门应根据自身风险管理的需要,针对业务品种或交易人员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监督相关业务的止损限额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市场参与者应有针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第十六条市场参与者应建立风险报告制度,其风险监控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向本机构管理层提交风险分析报告。
该报告一般应包括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止损限额和授权授信执行情况等内容。
第十七条市场参与者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及《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适用于本机构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市场参与者应针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设置表内及表外的资产、负债及损益科目,对不同持有目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进行分别核算。
第十九条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存续期间,市场参与者应对所持有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约进行定期估值,并根据估值结果的变动情况采取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第二十条市场参与者应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在其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中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披露。
第二十一条市场参与者应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授权授信制度的执行和监控情况;交易、结算、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等业务操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情况;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的有效性等。
第二十二条交易商协会将不断加强对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自律管理和日常检查,发现异常交易情况,将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第二十三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发生违约的,交易双方应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及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
对于通过仲裁或者诉讼处理的,交易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将仲裁或诉讼最终结果送达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将在接到最终结果的当日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在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时,市场参与者发现交易对手有恶意违约、违规或违反有关自律规则的,可及时向交易商协会举报,并提供有效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录音、交易有效约定等相关材料。
第二十五条交易商协会接到市场参与者的举报后,将通过调查取证对所举报情况进行核实,相关市场参与者应积极配合交易商协会的调查取证工作。
第二十六条对确认有恶意违约、违规或违反有关自律规则的市场参与者,交易商协会将视其情节轻重,采取约见谈话、公开谴责、暂停或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理措施。
对恶意违约、违规或违反有关自律规则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交易商协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谴责、公开谴责、建议相关机构暂停或取消任职资格、市场禁入等处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对市场参与者及有关从业人员的恶意违约和违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交易商协会将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并通过交易商协会网站进行公告。
第二十八条本指引由交易商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内部风险管理办法示范文本附件: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内部风险管理办法示范文本说明1、为规范和发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防范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内部风险管理指引》,制定本示范文本。
2、本示范文本所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一对一方式达成的、按照交易双方的具体要求拟定交易条款的金融衍生产品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利率衍生产品交易、债券衍生产品交易、汇率衍生产品交易和信用衍生产品交易。
市场参与者可针对以上某一类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单独制定内部风险管理制度,也可针对全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制定统一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
3、本示范文本旨在为市场参与者制订金融衍生产品内部风险管理制度时提供参考和依据,市场参与者在制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内部风险管理制度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本示范文本进行修改和补充。
4、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市场参与者,须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内部风险管理制度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机构制定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内部风险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第二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内部风险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第三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原则第四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基本框架第五条本机构管理层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中的作用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六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相关岗位设置所遵循的原则(依照《指引》要求,市场参与者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时,至少应遵循前中后台分离原则,设置交易、风险监控、清算/结算岗位,且确保各岗位相互独立)第七条本机构以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相关岗位职责:(一)交易岗位(二)风险监控岗位(三)清算/结算岗位第八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各岗位间的防火墙设置和风险承担机制第三章人员设置第九条本机构以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相关岗位人员任职资格:(一)交易人员(二)交易管理人员(三)风险监控人员(四)清算/结算人员第十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人员应积极参加交易商协会组织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及相关业务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第四章风险识别第十一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风险识别原则(如重要性原则、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等)第十二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风险要素的分析、识别与计量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一)信用风险(二)市场风险(三)流动性风险(四)操作风险(五)其他风险第十三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风险影响的评估第五章业务授权管理第十四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授权管理制度的基本架构和授权层级第十五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授权的主要内容(如交易品种、交易员单笔交易金额、敞口和损失限额等)第十六条本机构交易人员应知晓自身业务权限,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交易,不得越权操作第十七条本机构风险监控人员根据业务授权规定,对各项授权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第十八条有关交易人员出现超授权交易时的应对办法第六章信用风险管理第十九条本机构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的基本架构第二十条本机构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对手的信用评级原则和授信额度核定方法第二十一条对于需建立履约保障机制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本机构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附件《履约保障品文件》的有关约定,与交易对手签订《履约保障品文件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二十二条本机构交易人员在与交易对手达成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前,应首先确认交易对手授信额度是否足够或履约保障品是否足额第二十三条本机构风险监控人员应密切关注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和履约保障品价值变动情况,发现异常时,应及时报告交易主管部门,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信用风险扩大第七章市场风险管理第二十四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市场风险管理的基本架构第二十五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市场风险管理方法(如压力测试、逐日盯市、VAR方法、风险对冲方法等)第二十六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止损限额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本机构风险监控人员应对衍生产品交易进行独立的、实时的风险评估,并及时向交易人员提出风险控制意见第八章其他风险管理第二十八条本机构针对认为重要的其他风险的识别、防范和应对办法第九章内部审计制度第二十九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内部审计的目标第三十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内部审计的原则第三十一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内部审计的主要方法第三十二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内部审计结论的使用第十章风险报告制度第三十三条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风险报告制度的目标(向管理层汇报本机构风险状况,为管理层进行风险评估、风险动态控制提供参考与依据)第三十四条本机构风险报告制度的汇报路径第三十五条本机构风险报告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一)本机构金融衍生产品头寸状况(二)交易授权执行情况(三)止损限额设置情况(四)交易对手授信额度情况及履约保障品价值变动情况(五)交易人员出现重大操作风险或道德风险(六)其他需报告的风险状况(七)风险评估结论及建议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