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课程考核是评价学生学习质量、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手段,课程考核工作对教学质量和学风建设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为使学校本科课程考核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课程考核应坚持产出导向教学理念,落实课程质量标准,突出考核学生能力和素质,体现终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所有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各种教育教学环节,包括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以闭卷笔试、开卷笔试、考查、一页开卷等方式进行的各类考核。

二、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课程考核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

教务处负责制订课程考核规章制度、考风建设、教室安排、试卷印刷、考核抽查评审、考核违纪处理等工作,配合学校教学督导组对全校课程考核进行指导、督查和巡视。

各学院(部)负责本单位考风建设和课程考核的具体实施,包括组织命题阅卷、选聘培训监考人员、落实院级督导巡视和考核质量分析等工作。

第五条课程考核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确定考核方式。

确因教学改革需调整既定考核方式的,须经课程责任教师提出申请,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试命题第六条命题由基层教学组织负责实施。

要求做到考教分离,每门课程考核至少准备难度相当、覆盖面相同的两套试卷。

每套试卷均应进行试做,并提供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

第七条建立健全命题审核制度。

每套试卷至少由一位教师命题、另一位教师审题,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或课程责任教师审核并签字。

第八条教学大纲相同、教学进度基本相同的课程,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鼓励基层教学组织建立课程试题库和试卷库并做好维护与更新。

第九条命题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注重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及应用所学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引导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试题内容要求覆盖面广、题型优化、题量适当、结构科学、难度适中,具有较高的信度和良好的区分度。

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达成学校及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依据《XX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课程,是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类必修课、限选课和选修课,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科研训练、创新创业活动等实践性教育课程。

第三条具有我校学籍的本科生,以及来我校交流、进修的各类学生,均须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学分。

第二章课程考核方式第四条课程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在专业培养方案中予以规定。

第五条课程考核成绩均可累加记载,即可由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多环节成绩累计得出。

第三章选课与考试资格认定第六条学校实行全面选课制。

未经选课直接参加学习和考核的学生,其相应课程的考核成绩无效。

第七条选课一般分为预选和补选。

但由于教学要求及进度的差别,部分课程原则上不予补选。

各类课程的具体选课细则与时间安排以学校发布的选课通知为准。

第八条学生选课成功并按要求完成课程所要求的各环节学习任务(包括作业及实践性教学环节),即获得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第九条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取消其参加课程考试资格。

第十条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同时取消其参加相应课程补考的资格,只能通过重修取得该课程学分。

第四章缓考与补考第十一条学生因病不能参加某门课程考试,可持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层次医院)诊断书申请缓考。

第十二条学生办理缓考须至少在考试前两天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部)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除突发急病和特殊事故外,不得临考前或进考场后或考试后申请缓考。

学生因个人私事一般不准予缓考。

在校生参加重修课程的期末考试如发生与其他课程的考试时间冲突等特殊情况,原则上应于考试前两天办理缓考手续,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第十三条对课程期中考试提出缓考申请且获得批准的,其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自动按缓考处理,学生不参加期末考试,但仍须参加相应课程的学习,否则按第八条、九条、十条的规定处理。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实验课程考核细则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实验课程考核细则

XX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实验课程考核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全日制本科生实验课程考核工作,根据《XX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XX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方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验课程构成。

本细则所指实验课程包括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和非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课程实验课)。

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是指教学活动必须在实验室内开展,成绩考核需要借助实验材料、实验仪器设备进行的课程。

非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是指教学内容以课堂讲授为主,其中含有一些实验项目需要在实验室开展的课程。

第三条实验课程名称和类别。

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设有专门名称,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其中,必修课分为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分为学科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非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名称和类别与所在理论课程名称和类别保持一致。

第四条实验课程考核场所。

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的考核在实验室内进行;非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其实验部分的考核在实验室内进行。

第五条实验课程考核形式。

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的考核,理论知识部分采取笔试形式,实验部分采取手工作业、上机操作等形式;非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的考核,实验部分采取手工作业、上机操作等形式。

第六条实验课程考核范围。

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的考核主要包括出勤、实验预习、实验理论、操作能力、实验记录、实验结果和实验报告等方面;非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实验部分的考核主要包括出勤、实验预习、操作能力、实验记录、实验结果和实验报告等方面。

第七条实验课程成绩构成。

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的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三个部分构成;非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实验部分的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实验报告成绩两个部分构成。

第八条实验成绩构成比例。

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总成绩中,平时成绩占 30%,期中成绩占20%,期末成绩占50%;非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实验部分的成绩中,平时成绩占30%,实验报告成绩占70%,实验总成绩按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40%)记入该门课程的总成绩。

浙江工业大学课程安排

浙江工业大学课程安排

课程类别适用范围课程分组课程性质考核要求课程名称开课学院学分总学时考试学期讲课实验习题上机综合素质课全专业基础理论课必修课按46.5学分考核高等数学AⅠ理学院 62009/2010(1)线性代数BⅠ理学院 22010/2011(2)3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Ⅰ理学院 32010/2011(1)48体育Ⅰ体军部 12009/2010(1)128大学物理实验AⅡ理学院.752010/2011(1)48体育Ⅱ体军部 12009/2010(2)128体育Ⅲ体军部 12010/2011(1)128体育Ⅳ体军部 12010/2011(2)128大学物理实验AⅠ理学院.752009/2010(2)48高等数学AⅡ理学院 52009/2010(2)大学英语BⅡ外国语学院42009/2010(1)256大学物理BⅠ理学院3.52009/2010(2)112大学物理BⅡ理学院3.52010/2011(1)112工程图学CⅠ机械工程学院22009/2010(1)24 8大学英语BⅢ外国语学院42009/2010(2)256大学英语(读写译)Ⅳ外国语学院22010/2011(1)32大学英语(视听说)Ⅳ外国语学院22010/2011(1)32大学英语(读写译)Ⅴ外国语学院22010/2011(2)32大学英语(视听说)Ⅴ外国语学院22010/2011(2)32两课必修课按14学分考核形势与政策AⅠ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2011/2012(2)3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Ⅰ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2009/2010(2)3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Ⅰ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32009/2010(1)4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Ⅰ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32010/2011(1)48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42010/2011(2)64学科基础课全专业学科必修必修课按28学分考核数据结构A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42010/2011(1)4816离散数学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09/2010(1)96离散数学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09/2010(2)96数据库原理及应用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0/2011(2)40 8计算机科学导论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2009/2010(1)16计算机网络原理(可选双语)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0/2011(2)32 16计算机组成原理(可选双语)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42010/2011(2)56 8C++程计算机 4 20080 3序设计Ⅰ科学与技术学院9/2010(1)2C++程序设计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09/2010(2)8032学科限选限选课按20学分考核数字电路与数字逻辑B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42010/2011(2)56 8自动控制原理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1/2012(1)48电子技术基础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42010/2011(1)48 16JA V A程序设计(可选双语)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1/2012(1)3216计算机辅助设计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2011/2012(2)24 8操作系统原理(可选双语)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1/2012(1)48Linux系统及其应用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2011/2012(2)24 8多媒体技术基础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2010/2011(2)32网络程序设计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1/2012(2)3612 计算方计算机 2 20124 8法及实现Ⅰ科学与技术学院0/2011(2)汇编语言程序设计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0/2011(2)3216人工智能导论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2010/2011(2)32信息安全基础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2011/2012(2)24 8数字图像处理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2011/2012(2)32CAD系统原理与应用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2011/2012(2)24 8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Ⅰ理学院 32010/2011(1)48计算机体系结构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2011/2012(1)32无线网络原理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2011/2012(1)24 8算法分析与设计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0/2011(2)36 12专业方向课全专业专业限选限选课按6学分考核微机接口技术A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42011/2012(1)48 16Visual 计算机 2 20124 8Studio. Net开发环境与C#程序开发Ⅰ科学与技术学院0/2011(2)计算机控制原理与应用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1/2012(2)48数据库系统实现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2011/2012(2)24 8生物信息学导论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2011/2012(2)32MATL AB应用基础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2010/2011(2)24 8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2011/2012(2)24 8软件体系结构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2011/2012(2)32软件文档写作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2011/2012(2)14 2计算机图形学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1/2012(1)3216网络规划与设计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2011/2012(2)24 8编译原理Ⅰ计算机科学与32011/240 8技术学院012 (2)软件工程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1/2012(1)48新技术专题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2011/2012(2)32电子商务概论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2010/2011(2)28 4无线传感器网络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1/2012(2)32 16计算机控制技术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1/2012(2)48并行计算和多核编程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2011/2012(2)32软件质量保证与测试技术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1/2012(2)32 16嵌入式系统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1/2012(2)32 16模块A (图形方向)专业必修必修课按6学分考核虚拟现实应用技术(可选双语)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1/2012(2)3216计算机图形学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1/2012(1)3216模块B专必按7微机接计算机 4 20148 16(硬件方向)业必修修课学分考核口技术AⅠ科学与技术学院1/2012(1)嵌入式系统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1/2012(2)32 16模块C (软件方向)专业必修必修课按6学分考核软件工程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1/2012(2)48编译原理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1/2012(2)40 8模块D (控制方向)专业必修必修课按6学分考核计算机控制系统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1/2012(2)48计算机检测技术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011/2012(1)48文化素质课全专业校定必选必选课按4学分考核工程经济Ⅰ经贸管理学院22011/2012(2)32科学方法论Ⅰ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2011/2012(2)32实践教学环节全专业必修课按42门课考核体质健康训练Ⅰ体军部.1252009/2010(2)体质健康训练Ⅱ体军部.1252010/2011(2)数据库系统大型实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12011短学4Ⅰ院期军训(军事技能)Ⅰ体军部1.52010短学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Ⅰ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2011短学期体质健康训练Ⅲ体军部.1252011/2012(2)体质健康训练Ⅳ体军部.1252012/2013(2)第二课堂Ⅰ信息工程学院22012/2013(1)操作系统大型实验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2011/2012(1)4军训(军事理论)Ⅰ体军部1.52010短学期计算机网络大型实验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2011/2012(2)计算机组成大型实验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2010/2011(2)数据结构与算法大型实验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2010/2011(1)4毕业设计算机12014计(16)Ⅰ科学与技术学院6 2/2013(2)数字逻辑电路大型实验Ⅰ信息工程学院12010/2011(2)专业实习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82012/2013(1)模块A (图形方向)必修课计算机图形学大型实验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2012短学期4模块B (硬件方向)必修课微机接口技术大型实验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2011/2012(1)4模块C (软件方向)必修课软件设计大型实验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2012短学期4模块D (控制方向)必修课控制技术大型实验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2012短学期4公共基础课全专业全校性公选课任选课按12学分考核杭州原创软件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浙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本科学生的成绩评定和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查学生学习成效、改进教学质量的必要手段。

本办法旨在完整如实记载学生学期选课、修课情况,加强教学过程考核及成绩数据管理,建立健全课程成绩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在校修读课程的成绩评定与管理各环节。

第二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第四条学生应根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相应课程,按时参加课程的学习与考核。

课程考核无论通过与否,均须如实记录在学生成绩单和学籍档案中。

第五条课程考核方式(包括考核形式、成绩构成、评定方式等)由任课教师提出,开课学院(系)、教学委员会或基层教学组织(以下统称“开课单位”)认定,在课程教学大纲或教学日历中予以公布。

任课教师须在开课第一周告知学生课程考核成绩构成比例和基本分数底线以及期末考核方式,并在期末考核前告知学生其平时成绩。

课程成绩评定应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和学习质量。

第六条课程成绩一般应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构成。

其中,平时成绩由期中考试、课堂讨论、小测验、作业、实验报告、论文、出勤情况等组成;期末考核成绩是课程结束时对学生学习状况进行的一次性评价。

原则上,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不低于课程成绩的40%。

课程期末考核须安排统一时间进行,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

其中,考核方式是考试的,可采用闭卷、开卷、半开卷等形式,试题难易适中;考核方式是考查的,可采用论文、报告、面试、答辩、大型作业、设计图纸等。

第七条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均应设置基本分数底线,未达到基本分数底线的,均视为该课程不及格。

基本分数底线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课程成绩的分布应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激励和促进学生努力学习。

开课单位应把课程考核的成绩分布情况作为评价课程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规范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工作,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内地高等教育本科层次的各类高校。

本办法所称本科课程考核,是指开设在本科层次的课程中,要求学生通过考试来评估学生学习情况的一种制度安排。

考核应体现课程的全面性、科学性、公正性、实用性,既要考验学生基础知识,又要考虑综合素质和动态性,以回应课程目标、核心素养和知识技能要求。

二、考试内容1. 考试内容应当围绕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中指定的主题、目标和核心素养进行设计。

不同教学环节(如理论和实践、课堂教学和实习)应根据不同要求推进考试并综合评价。

2. 考试形式可选测验、答辩、论文等,应根据学科特点、教学目标、教学环节合理选择。

考试时间、题目质量、评卷方法、测试方式等应公正公正公开。

不允许不合理的考试形式、考试难度、题目答案设计等影响统一公平的考试质量。

三、考试程序1. 考试安排应在公告上注明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考试教室、考试范围、注意事项、允许用辅助工具、整体标准、考试要求等。

2. 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进行考试签到,迟到者不得入场。

考生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到,应向教务处申请。

3. 布置试题应严谨、科学,考虑到课程目标和学科特点。

注意试题质量和命题质量评估。

4. 批改试卷时,应按照学校统一要求严格评分,如发现评分不合理,实行统一公正、公平的审核批改。

教师应该完全根据试卷成绩,选修课程知识体系,评分标准,综合考虑得分情况,达到科学评分的目的。

5. 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应在1周内公布,由教师主持公布。

教师应根据学生试卷、考场纪律、抄袭等情况,公正地评价学生考试成绩。

四、违规行为处理1.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相互交谈,使用通讯工具,抄袭、作弊、更换试卷,否则将取消考试成绩,记入档案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对于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教务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格处理,并记录在学生违规记录中,对于多次违规的学生严格按照处分方案进行处理。

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小班化教学、促进实验室的开放共享,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院(部)工作量编制计算办法》(浙工大[2009]32号)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理论教学工作量B11=βi∑(L i×K1×K i j)j其中:B11——每门课程理论教学工作量;L i ——第i门课程理论教学时数;K1——课程系数;K ij——第i门课程第j个教学班学生人数系数;βi——第i门课程平均人数修正系数。

1、课程系数K1 =1+∑αi(课程类别系数αi取值见表1)一般课程系数K1=1。

课程系数K1最大不超过2,大于2时按2计算。

其中,双语教学课程指非外语类课程。

表1 课程类别系数αi取值2、学生人数系数K ij(取值见表2)表2 学生人数系数K ij取值其中:n ij——第i门课程第j个教学班学生人数;N i——第i门课程学生人数基数。

一般课程学生人数基数N i=30。

人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告学专业,建工学院建筑学专业、城市规划专业,艺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工业设计专业等部分小班化教学课程的学生人数基数由教务处另行确定(见表4)。

3、课程平均人数修正系数βi全校性公选课βi=1;其它理论课程βi值为:1 M≤ 130βi=1-0.006×( M – 130 ) 130 <M <1800.7 M≥ 180其中,M —第i门课程教学班的平均人数。

二、实践教学工作量1、实验教学工作量njB21=∑(-×实验时数×K130其中:B21——每门课程实验教学工作量;n j——第j个教学班学生人数。

2、实践教学工作量n jB22 =∑(— ×16×学分数×K2)30其中:B22—每门课程实践教学工作量;K2—实践环节类别系数(见表3)。

表3实践环节类别系数K3、机械工程训练教学指导业务费计算标准为每生每天10元。

本科学生考试考核与成绩管理制度

本科学生考试考核与成绩管理制度

本科学生考试考核与成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的规范性及科学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的课程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课程和相关教育教学环节,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含交流生等)。

第三条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和学分获得情况记入学生成绩单,归入学生档案。

第四条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须坚持公平、公正、严谨、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课程考核方式第五条课程考核应坚持知识考核与能力考核相结合、过程性考核与总结性考核相结合,相对性评价与绝对性评价相结合,引导学生开展自主性学习、探索性学习、实践性学习。

第六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种形式,可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非标准答案考试、口试、在线考试等方式。

课程考核一般由过程性考核和总结性考核两部分组成。

过程性考核可根据课程特点灵活采用单元测试、课外作业、课堂辩论、撰写论文等方式,每学期一般不少于四次。

总结性考核一般在学期末以考试、考查的形式进行。

在满足考核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任课教师结合课程实际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加强对学生的过程性考核。

总结性考核占总成绩比例一般不超过50%。

第七条课程考核方式、考核标准、成绩构成比例等由任课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以及学校和学院(含教学单位,下同)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实施,由任课教师在第一节课明确告知学生并严格执行。

第八条同一课程的平行班应统一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标准等。

第三章考核资格认定第九条学生成功选课并完成课程要求的各教学环节学习任务,即获得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

不具有考核资格而参加考核的,考核成绩无效。

第十条无故旷课达到该课程 6 学时(迟到两次折合 1 学时)的、或无故旷课和请假达到该课程开课学时1/3 的,或缺交作业(含实验报告)达到该课程1/3 的,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课程成绩记为“0”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课程考核是评价学生学习质量、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手段,课程考核工作对教学质量和学风建设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为使学校本科课程考核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课程考核应坚持产出导向教学理念,落实课程质量标准,突出考核学生能力和素质,体现终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所有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各种教育教学环节,包括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以闭卷笔试、开卷笔试、考查、一页开卷等方式进行的各类考核。

二、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课程考核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

教务处负责制订课程考核规章制度、考风建设、教室安排、试卷印刷、考核抽查评审、考核违纪处理等工作,配合学校教学督导组对全校课程考核进行指导、督查和巡视。

各学院(部)负责本单位考风建设和课程考核的具体实施,包括组织命题阅卷、选聘培训监考人员、落实院级督导巡视和考核质量分析等工作。

第五条课程考核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确定考核方式。

确因教学改革需调整既定考核方式的,须经课程责任教师提出申请,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试命题第六条命题由基层教学组织负责实施。

要求做到考教分离,每门课程考核至少准备难度相当、覆盖面相同的两套试卷。

每套试卷均应进行试做,并提供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

第七条建立健全命题审核制度。

每套试卷至少由一位教师命题、另一位教师审题,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或课程责任教师审核并签字。

第八条教学大纲相同、教学进度基本相同的课程,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鼓励基层教学组织建立课程试题库和试卷库并做好维护与更新。

第九条命题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注重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及应用所学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引导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试题内容要求覆盖面广、题型优化、题量适当、结构科学、难度适中,具有较高的信度和良好的区分度。

第十条课程考核试卷采用《浙江工业大学考试命题稿》格式。

须在考前一周将A、B卷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后,随机抽取其中一份做期末试卷,另一份做补考卷。

A、B卷或连续三年试卷内容雷同度不得超过15%。

第十一条因制卷不及时或者由于试题出现错误造成考试延误、中断或者失效的,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四、试卷印取与保密第十二条命题教师必须在试卷命题、送审、取卷、待用试卷保管、试题电子存档等全过程中确保试卷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三条所有试卷均须由教务处确定专人送往指定印刷厂印刷。

第十四条试卷印刷厂应根据与学校教务处签订的保密协议,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试卷的印刷、装订、存放、收发,并安排专门场所存放试卷。

试卷印刷、装订完成后,应对其数量、质量进行复核,确保试卷的准确;同时应注意废卷的安全存放,并及时销毁。

印刷厂应认真核查取卷人的“取件凭证”无误后,才能交付试卷。

印刷厂对接收至交付期间试卷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第十五条从试卷命题、送审、印制、存放、交接直至考试结束时止,所有相关人员必须自始至终加强试卷保密工作。

严防窃卷、泄题,一旦发现试卷泄密现象,应立即报教务处,并作紧急处理。

试卷泄密经查实后追查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造成的危害程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监考与巡考第十六条监考是一项重要的教学任务。

学院(部)负责安排本单位所开课程的监考工作,课程责任教师具体负责本课程的监考工作。

学院或课程责任教师应事先做好监考教师的指导、培训工作。

监考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履行监考职责,认真学习并在监考过程中严格执行《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课程考核规则与违纪处分办法》,做好监考工作。

如学院或课程责任教师没有事先做好监考教师的指导、培训工作,监考教师不明监考规范而工作不到位时,课程责任教师和学院须负牵连责任。

第十七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考试课程和修读人数超过300人的考查课均须按考试要求由教务处统一按教学班安排教室;同一课程既有考试又有考查的,按考试安排;其它考查课程及非考试周考试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借用教室考核,但均需按考试要求予以组织。

第十八条各考场原则上安排不超过75人考试。

50人以下考场应安排2人监考,50人以上的考场应安排3人监考,如确有超过75人的考场应安排4人监考。

第十九条监考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清场工作并根据考场实际情况合理排定学生座位,在黑板上写明课程名称、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姓名等信息;考生进场后,监考人员须逐一核对每一位学生的有效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补考还须持补考准考证),对不持有效证件的学生不准其参加考试。

监考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因擅自缺席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监考人员负责。

第二十条开考前,监考人员须向考生宣讲考场纪律,向学生声明考核违纪的严重后果。

考核期间,监考教师应分别在考场前后站立监考,不得看书、看报、闲聊、接听手机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与考生交谈有关试题内容或作任何暗示,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泄漏试题答案。

考核结束应准时收卷,不得擅自延长考核时间。

收卷完毕应及时清点数量,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交开课学院。

第二十一条监考人员有权、有责任制止考生的一切违纪行为。

对考核违规或作弊者,应当场、及时指出其错误,保存好违纪学生的试卷和相关作弊证据,当场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考场违纪情况现场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浙江工业大学考场违纪书证提取登记表》并要求涉嫌违规、作弊的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将之作为有效证据(违规、作弊学生拒绝签字确认的,经在场其他人员作为见证人签字后视同有效证据)提交教务处处理。

对不履行监考教师职责,违反上述规定,对学生作弊现象视而不见、隐瞒不报者,将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考场巡视人员须按教务处下发的《期终考试考场巡视安排表》,持《浙江工业大学考场巡视情况表》在考核期间到达巡视地点,检查各考场监考教师的到位、清场情况。

巡视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考场巡视人员应检查每个考场是否按要求配备了监考教师、监考教师有否迟到现象、监考过程是否认真负责。

对监考教师做与监考无关的事,要及时提醒。

第二十四条要严格要求各考场做好清场工作。

如发现某一试场未做清场工作,巡视人员要提醒监考教师马上清场;经提醒后,如该试场仍未清场,巡视人员必须当场向监考教师和考生宣布该场考核无效,该门课程必须重新组织考核,并及时向教务处报告相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考场巡视人员应抽查学生是否带有效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补考还须持补考准考证)参加考核,如不符合上述要求,须提醒监考教师,并要求未带有效证件的学生退场。

第二十六条凡发现学生有违反考场纪律而监考教师未及时制止者,考场巡视人员须马上提醒监考教师,必要时提出批评。

第二十七条巡视结束后,考场巡视人员须认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考场巡视情况表》,并及时送交教务处。

六、阅卷与成绩评定第二十八条考核成绩应是对学生达到课程教学目标程度的科学、合理的评价,必须对全体学生公正、公平。

课程相同且试卷相同者,成绩评分标准必须统一,有条件时应组织集体阅卷。

阅卷必须规范。

每一道试题都必须使用红笔进行批改,给出成绩。

卷面成绩必须准确无误,不得包括平时成绩。

若确有错误,需签名确认。

第二十九条主讲教师应在课程考核(包括补考、重考、重学)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学生成绩,同时上报《浙江工业大学课程考核质量分析表》。

在特殊情况下,若需要延迟上报时间,须向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说明情况,得到许可。

第三十条每学期考核结束后,学院应随机抽取部分试卷组织学院教学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进行试卷质量分析,并将自查结果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报教务处。

学校教务处或教学督导组每年随机抽取部分试卷组织专家进行质量评估。

第三十一条课程考核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学生可向学院提出成绩复议申请。

学院组织专家进行成绩复议,给出复议结果并告知学生。

学生如不服学院复议结果,可向校教学督导组提出申请。

校教学督导组酌情调查、审议,将处理意见通报教务处,并协同教务处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处理结果由教学督导组反馈给学院和学生本人。

七、试卷归档与保存第三十二条评阅后的试卷按教学班整理后,由课程主讲教师交由开课学院存档保管。

第三十三条试卷归档须附下列材料:1. 成绩单及总评考核成绩计算方法和要求2. 平时成绩记录及平时成绩(形成性评价)构成说明3. AB空白卷及标准答案、评分标准4. 试卷及答卷等(按成绩单顺序叠放)5. 补考试卷及成绩单等6. 浙江工业大学课程考核质量分析表7. 考场情况登记表8. 如采用一页开卷考试则一页开卷纸也须随卷保存第三十四条如采用上机考试、课程设计、实习等其他考试形式,须保存下列材料:1、成绩单及总评考核成绩计算方法和要求2、上机考试资料或者课程设计报告或实习报告(可用光盘或者优盘保存电子材料)3、平时成绩记录及平时成绩(形成性评价)构成说明第三十五条归档试卷由开课学院指定地点集中存放,任何课程考核试卷(包括补考、重学、重考)必须保存五年以上,并不得因教师工作调动等个人情况和部门办公地点变化等导致试卷破损、遗失。

学院需明确试卷保管人、保管地点,并落实保管措施,确保试卷保管的完整与安全。

八、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浙江工业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浙工大教【2007】18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