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限制行业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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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准入标准

行业准入标准

行业准入标准行业准入标准是指在特定行业中,为了保障市场秩序,规范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的一系列适用于该行业的准入条件和规定。

行业准入标准的制定,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的规范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行业准入标准对于行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

通过制定一定的准入条件和标准,可以引导企业在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不断提升,推动整个行业向着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只有通过严格的准入标准,才能筛选出真正具备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从而提升整个行业的整体水平。

其次,行业准入标准可以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

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标准之后,可以有效地防止一些质量不合格、服务不规范的企业进入市场,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或服务时,可以更加放心,不必担心因为行业内存在一些不良企业而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

此外,行业准入标准还可以促进行业的良性竞争。

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准入条件和标准,可以有效地杜绝一些不正当手段的竞争行为,保护了行业内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行业内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这样不仅可以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也可以推动整个行业向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最后,行业准入标准也是行业监管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企业的准入条件和标准进行严格监管和执行,可以有效地防止一些不法企业的进入,避免市场出现混乱和恶性竞争。

同时,对于已经进入市场的企业,也可以通过执行准入标准来进行日常监管,保障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行业准入标准对于行业的发展、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促进良性竞争以及行业监管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我们应当高度重视行业准入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不断完善和提升行业准入标准,推动整个行业向着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健康发展的方向前进。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行业的发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各行业准入条件

各行业准入条件

各行业准入条件钢铁行业工信部昨天开始对《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公开征集意见,根据《办法》,产能在百万吨以下的普通钢企和50万吨以下的特钢企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工信部一位官员告诉笔者,目前国内钢铁企业大约有300~400家,其中能达到上述准入条件的大约只有80家左右。

这意味着全国约五分之四的钢铁企业将面临行业准入“生死劫”。

而产能规模并非政府对钢铁企业制定的唯一准入条件,《办法》对现有钢铁企业还规定了另外五个准入条件。

六大准入条件《办法》对现有钢铁企业的生产经营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准入条件,包括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与装备、生产规模,以及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

根据《办法》,现有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且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在环保方面,《办法》要求钢铁企业必须配套完备的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治理设施,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具体排污指标方面,《办法》要求企业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立方米,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8千克等。

在中国提出了碳强度减排目标的大背景下,《办法》对钢铁企业的能耗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办法》要求所有钢铁企业必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对具体的产品能耗提出了最高限额,例如,作为钢铁行业最核心工序的高炉工序,《办法》要求其能耗不得超过411千克标煤/吨等。

若将《办法》对钢企的产品能耗最高限额逐项相加人们就会发现,《办法》对吨钢能耗的最高限额仅为0.674吨标煤,甚至比中国政府此前确定的2020年标准还要严格——2005年,中国颁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要求中国钢企到2020年将吨钢能耗平均降至0.7吨标煤。

在工艺与装备方面,《办法》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约束性指标。

例如,要求企业的高炉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等。

这个指标也略为“超前”,按照年初公布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国本打算在2010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2011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新的准入条件意味着400立方米高炉这个门槛提前一年施行了。

市场行业市场准入管理规定

市场行业市场准入管理规定

市场行业市场准入管理规定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各行各业的竞争也日益激烈。

为了保障市场的有效运转和公平竞争,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市场准入管理规定,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各方利益。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来解析市场行业市场准入管理规定。

一、市场准入的定义与意义市场准入是指为了确保市场主体能够按照规定的条件进入某个市场,并获得相应的经营权益。

市场准入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而制定的法律和规程。

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意义在于,它能保障市场的健康运作,防止市场出现无序竞争和不法经营行为,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行业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分类根据市场准入的对象和内容,行业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可分为宏观管理和行业细则两个层面。

1. 宏观管理宏观管理主要由政府制定,涵盖了全行业范围的准入管理规定。

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产业政策等因素,确定行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审批程序和经营权益,以及可能存在的限制和禁止。

宏观管理目标是保障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和优化资源配置。

2. 行业细则行业细则是基于宏观管理的基础上,由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的具体规定。

行业细则将宏观管理的原则和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规程和标准,明确各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资格要求和监管措施,保障市场的有序运行。

三、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基本原则为了确保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基本原则。

1. 公平竞争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原则,也是市场准入管理的核心要求。

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应保障各市场主体在准入时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益,并且禁止歧视性政策和行为,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2. 透明度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应具备透明度,即明确规定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并公开向社会公众发布。

透明的准入规定能够让市场主体充分了解市场的要求和要求和条件,提高市场的预测性和稳定性。

3. 高效与便利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应该以高效和便利为导向,通过简化准入程序、优化服务流程等方式,提高市场准入的效率和便利性。

62个行业准入条件

62个行业准入条件
环办环评〔2018〕20号
2018、3、4
强制
属于环保法律法规文件
22
联合收割(获)机与拖拉机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与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告 2011年第23号
2011.7、27
自愿
23
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与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22号
2012.7。1
自愿
24
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2012。8、27
(一)工业与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按照本准入条件,组织对再生铅生产企业进行核查。未列入环境保护部环保核查公告名单得企业,不予通过准入条件审查。对符合准入条件得生产企业以联合公告得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
(二)对不符合规划布局、生产规模、工艺装备、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要求得再生铅项目,有关部门不予核准或备案,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质检、安监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贷款与其它形式得授信支持。
12
木材防腐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与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40号
2012。8.30
强制
(一)防腐木材项目应符合本准入条件。新建与改扩建项目得投资、土地供应、环评审批、安全监管等管理应当符合本准入条件、
13
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与国工业与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38号
35
钼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与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0号
2012。7、17
参照
(一)钼矿山、钼炉料、钼酸铵与钼粉生产企业(含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
响评价制度,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得相关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6

市场行业市场准入规定

市场行业市场准入规定

市场行业市场准入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开放,各行业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为了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各行业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市场准入规定。

市场准入规定是指在进入某个行业从事经营活动之前,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规定。

这些规定可能涉及从行业资质、技术要求到市场行为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以市场行业的市场准入规定为主题,就不同行业各自的规定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制造业市场准入规定制造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因此其市场准入规定非常严格。

首先,进入制造业需要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实力,包括拥有足够的生产设备和资金实力,还需要满足相关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

同时,还需要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此外,对于一些资源密集型和环境敏感型的制造业,还需要符合国家的能源消耗和排放标准。

二、服务业市场准入规定服务业是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但由于其特殊性,市场准入规定也较为复杂。

不同的服务行业对准入条件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例如,金融服务行业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本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而教育培训行业则需要具备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等条件。

另外,医疗卫生、旅游服务等行业还需要满足相关的资质认证和安全健康要求。

三、电子商务市场准入规定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兴起,电子商务行业成为了一个热门的投资领域。

然而,在涉足电子商务领域之前,需要满足一系列的市场准入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商家资质、产品质量、网络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等方面。

此外,对于一些涉及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还需要符合国际贸易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四、能源行业市场准入规定能源行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撑,因此对其市场准入规定也较为严格。

进入能源行业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包括拥有相应的资源开采权、工程设计和建设能力,也需要满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

此外,国家还会对能源企业的产能规模和市场份额进行限制,以保持市场的平衡和竞争。

五、农业与农村市场准入规定农业是国家的基础产业,对农业市场的准入也有一定的规定。

国家对限制行业准入条件

国家对限制行业准入条件

国家对限制行业准入条件⏹成文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解读:除上述要求外,在已发布的相关办法和规则指引中,均未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财务表现和偿债能力等作出任何成文的硬性规定,目的在于与“注册制”的内涵相契合。

⏹行业准入方面的窗口指导政策:钢铁:1、粗钢产量综合排名需进入全国前20位。

20位以下的,除非是生产特殊用钢,原则上不支持。

2、近期召开的主承销商大会对钢铁行业提出新的政策要求:对于正处于重组整合过程之中的钢企项目要谨慎考量;对于处于存续期内的项目,若发行主体发生并购重组的,要妥善处理好相关偿债责任的承接。

房地产:不受理房地产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

房地产企业认定标准:房地产为第一大主业,或收入占比超过30%。

政府平台类企业:根据协会近期的最新政策,所有类型的平台类企业均不予受理。

⏹国务院最新指导政策:《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解读:目前不仅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的传统行业存在盲目扩张,而且风电设备、多晶硅等新兴产业也出现了重复建设倾向。

十部委联合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所涉及的行业,对不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不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及项目发起人,一律不得通过企业债、项目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资扩股等方式进行融资。

⏹产业政策导向:钢铁: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大型钢铁企业发展百万千瓦火电及核电用特厚板和高压锅炉管、25万千伏安以上变压器用高磁感低铁损取向硅钢、高档工模具钢等关键品种。

尽快完善建筑用钢标准及设计规范,加快淘汰强度335兆帕以下热轧带肋钢筋,推广强度400兆帕及以上钢筋,促进建筑钢材升级换代。

水泥:新项目水泥熟料烧成热耗要低于105公斤标煤/吨熟料,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0千瓦时/吨水泥;石灰石储量服务年限必须满足30年以上;废气粉尘排放浓度小于50毫克/标准立方米。

六大经济业务制度

六大经济业务制度

六大经济业务制度六大经济业务制度是指在市场经济中,为了保障公平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市场化进程、提高市场效率、保障消费者权益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一大制度: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准入制度是指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各个行业的市场准入条件进行规定,限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

这种制度可以保障市场公平竞争,防止低质量、低成本产品占领市场。

第二大制度:企业财务制度。

企业财务制度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的制度。

这种制度可以保障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防止企业财务造假和违规操作。

第三大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指政府通过法律、行政和司法手段,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创造。

这种制度可以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四大制度: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制度。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是指政府采取法律、行政和司法手段,防止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这种制度可以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大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是指政府通过法律、行政和司法手段,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利益。

这种制度可以促进消费者信心和消费者满意度,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第六大制度:价格监管制度。

价格监管制度是指政府通过价格管理部门,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管和调控的制度。

这种制度可以防止价格虚高和价格扭曲现象的发生,保障消费者利益。

总之,六大经济业务制度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各个行业应该严格遵守这些制度,共同推动市场化进程。

行业监管政策解读解读行业监管政策对企业的影响

行业监管政策解读解读行业监管政策对企业的影响

行业监管政策解读解读行业监管政策对企业的影响行业监管政策解读行业监管政策是指由政府制定和实施的对特定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是为了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行业发展而设立的。

本文将就行业监管政策对企业的影响进行解读。

一、市场准入的限制行业监管政策通常会规定市场准入的条件和限制。

政府会制定一系列标准和要求,对希望进入该行业的企业进行审查和准入许可。

这些准入条件可能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技术实力、管理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企业需满足这些条件方能获得进入市场的资格。

这种限制会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降低了竞争的激烈程度,对一些小型企业而言可能增加了市场进入的难度。

二、产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行业监管政策对产品质量和安全提出较高的要求。

政府会制定强制性的产品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要求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相应的标准,以确保产品质量和消费者的安全。

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进行质量管理和检测,以满足监管机构的要求。

这对规模较小的企业而言可能增加了运营成本和负担。

三、价格监管和合同约束行业监管政策还通常会对产品的价格进行监管和限制。

政府可能会设立价格上限或价格干预机制,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持市场秩序。

此外,行业监管政策还会对企业的合同约束提出要求,对于价格、产品质量、履约期限等方面进行规定,以保障交易公平和消费者权益。

这些政策和要求对于企业来说,可能限制了其在定价和与客户签订合同的自由度,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合规管理。

四、行政监督和处罚力度加大行业监管政策加大了政府对行业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一旦企业涉嫌违法或违规行为,将会面临更严厉的行政处罚。

政府设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负责对行业进行日常监督,企业需配合并配备专门的合规团队,进行合规审查和监督,以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此外,政府还加强了对行业信息的采集和分析,以及对不合规企业的公示和曝光,加大了企业合规风险的压力。

综上所述,行业监管政策对企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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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限制行业准入条件
⏹成文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管理办法》)
解读:除上述要求外,在已发布的相关办法和规则指引中,均未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财务表现和偿债能力等作出任何成文的硬性规定,目的在于与“注册制”的内涵相契合。

⏹行业准入方面的窗口指导政策:
钢铁:1、粗钢产量综合排名需进入全国前20位。

20位以下的,除非是生产特殊用钢,原则上不支持。

2、近期召开的主承销商大会对钢铁行业提出新的政策要求:对于正处于重组整合过程之中的钢企项目要谨慎考量;对于处于存续期内的项目,若发行主体发生并购重组的,要妥善处理好相关偿债责任的承接。

房地产:不受理房地产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

房地产企业认定标准:房地产为第一大主业,或收入占比超过30%。

政府平台类企业:根据协会近期的最新政策,所有类型的平台类企业均不予受理。

⏹国务院最新指导政策:《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
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
⏹解读:目前不仅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的传统行业存在盲目扩张,而且风电设备、
多晶硅等新兴产业也出现了重复建设倾向。

十部委联合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所涉及的行业,对不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不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及项目发起人,一律不得通过企业债、项目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资扩股等方式进行融资。

⏹产业政策导向:
钢铁: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大型钢铁企业发展百万千瓦火电及核电用特厚板和高压锅炉管、25万千伏安以上变压器用高磁感低铁损取向硅钢、高档工模具钢等关键品种。

尽快完善建筑用钢标准及设计规范,加快淘汰强度335兆帕以下热轧带肋钢筋,推广强度400兆帕及以上钢筋,促进建筑钢材升级换代。

水泥:新项目水泥熟料烧成热耗要低于105公斤标煤/吨熟料,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0千瓦时/吨水泥;石灰石储量服务年限必须满足30年以上;废气粉尘排放浓度小于50毫克/标准立方米。

平板玻璃:新项目能源消耗应低于16.5公斤标煤/重箱;硅质原料的选矿回收率要达到80%以上;严格环保治理措施,二氧化硫排放低于500毫克/标准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低于700毫克/标准立方米、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50毫克/标准立方米。

煤化工:禁止建设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和《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修订)》的焦化、电石项目。

多晶硅:新建多晶硅项目规模必须大于3000吨/年,占地面积小于6公顷/千吨多晶硅,太阳能级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60千瓦时/千克,还原尾气中四氯化硅、氯化氢、氢气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8.5%、99%、99%;引导、支持多晶硅企业以多种方式实现多晶硅—电厂—化工联营,支持节能环保太阳能级多晶硅技术开发,降低生产成本。

风电设备:严格控制风电装备产能盲目扩张,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优化产业结构,维护市场秩序。

原则上不再核准或备案建设新的整机制造厂;依托优势企业和
科研院所,加强风电技术路线和海上风电技术研究,重点支持自主研发2.5兆瓦及以上风电整机和轴承、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及产业化示范,完善质量控制体系。

电解铝:今后三年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扩建电解铝项目。

现有重点骨干电解铝厂吨铝直流电耗要下降到12500千瓦时以下,吨铝外排氟化物量大幅减少,到2010年底淘汰落后小预焙槽电解铝产能80万吨。

造船:今后三年各级土地、海洋、环保、金融等相关部门不再受理新建船坞、船台项目的申请,暂停审批现有造船企业船坞、船台的扩建项目,要优化存量,引导企业利用现有造船设施发展海洋工程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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