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中村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工作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中村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15•【字号】温政办〔2016〕77号•【施行日期】2016.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中村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6〕77号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区城中村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更好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温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温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市区城中村改造是加快温州城市转型发展的客观要求,保护历史文化风貌是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的重要手段。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的保护工作,保护城中村的特色风貌,延续城中村的历史文脉,尊重城市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促进城市转型与文化传承和社会文明协调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从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城中村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组织开展调查摸底。
对列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各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要组织文化(文物)、规划、城管与执法(园林)、住建等部门和有关专家,开展城中村历史文化风貌专项调查摸底,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已经确认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以及古树名木进行认真梳理和排查,对其他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或历史建筑但具有一定保护和利用价值的传统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未列入保护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分类建立名册,做到不遗不漏。
三、依法落实保护措施。
对已经公布确认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和古树名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要求,落实保护措施,依法加以保护,确需异地保护的,要事先制定方案,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与古建筑的现状及保护初探

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与古建筑 的现状及保护初探
洪静 ( 市旧 温州 城改建 指挥部)
摘要 :温州是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 文化 建筑 是城 市的记忆 我市 目前 古 民居要保护, 首先要有一定 的工艺价值和审美价值 , 这两个要 古建筑存在的诸 多问题 抢救 温州古建筑迫在 眉睫 相应的保护和抢救措 求 , 普通的民宅 一般都达不到 , 只有一些达 官贵人或是富商才可以拥
0 引言
财富进行保存和维护。最近我单位专门组织人员前往温州市各处拍 审 美价值的。更有甚者 , 有些住户为了 自己生活方便 , 意搭建甚至 任 摄 古建筑 ,历时二年多 ,面 对如何保护和修复古建筑 的工作颇有感 改建原有建筑 , 造成 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想。 现将 当时的所见所想记录下来 , 或许能给进行古建筑保 护的专家 所 以我们 必须要尽快地行动 起来 , 制定有 效科学 的措施 , 将这 们 一些 启 发 。 些有价值 的建筑尽 量的保养好。对这些古 旧民居 的保护 , 不光是要 1温州是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 保护建筑物 的本 身 , 更重要 的保 护建筑 物所包含 的文化价值。而不 温州市是浙江省的地级市 , 为沿海港 口城 市, 位于 中国黄金海岸 能像现 在这样 , 只是注重对外表 的保护 , 而忽略 了古屋内在 的文化 线 中段 , 浙江东南部 , 东濒东海 , 南接福建宁德福鼎市 , 西与丽水市相 元 素 。
论历史文化保护区市政管线规划

论历史文化保护区市政管线规划一、规划背景承载着城市历史、彰显着城市个性的小街小巷,由于建筑质量差、室外环境恶化、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面临着破坏性改造与建设的危险。
在面临丧失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严峻形势下,温州市决定实施“百巷万户惠民工程”,以背街小巷为界线,划分出若干地块与院落,采取原拆原建、互助式改建、货币或异地安置等多种实施方式,同时制定温州市历史街区保护整治实施办法,引导居民参与背街小巷的更新与整治。
位于五马—墨池历史街区的康乐坊是古城内一条承载着城市历史和记忆的传统街巷,街区内建筑破旧、室外环境较差、基础设施不完善。
低品质的生活环境和设施与现代生活模式也构成极大反差,老百姓要求改善生活条件的呼声很高。
温州市政府把康乐坊作为“百巷万户惠民工程”近期实施建设项目,借此尝试推行历史街区保护整治的新方法与新政策,以期真正达到惠民工程的惠民效应。
二、康乐坊历史文化保护区概况康乐坊南起瓦市巷,西至解放北路,北到江滨路,东与墨池街区规划范围线相接,沿康乐坊两侧的地块,总用地面积4.5公顷,为温州传统历史街巷。
康乐坊是因温州历史文化名人谢灵运而得名。
康乐坊还是温州人民开展民俗活动的一大去处,历史上每年农历二月份举行的“拦街福”,就是从康乐坊开始的。
此次整治规划的目标与原则是:整体保护、合理利用,普遍改善、局部更新;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生活质量;统一规划、市政先行。
康乐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用地功能相对单一,区位价值提升不足;2、传统建筑质量普遍较差,一些现代建筑与整体风貌不协调;3、院落空间与巷道违章搭建较多,消防隐患严重;4、沿街界面与城市街道景观尺度失衡,风貌不相协调;5、交通组织拥挤混乱,停车设施严重缺乏;6、基础设施不完善,严重影响生活质量。
三、市政管线规划市政管线设计的原则是“满足居民现代生活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护历史文化”,合理布置市政管线。
因街道狭窄,不考虑敷设燃气管道,居民采用瓶装燃气。
(城市规划)温州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城市规划)温州城市总体规划⽂本⽬录第⼀章总则 (3)第⼆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3)第三章温州都市区规划 (25)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34)第五章主城区城市结构与⽤地布局 (34)第六章主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38)第七章主城区景观规划与城市设计 (40)第⼋章主城区历史⽂化名城保护规划 (43)第九章主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48)第⼗章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51)第⼗⼀章主城区城乡统⼀规划 (56)第⼗⼆章主城区给⽔⼯程规划 (58)第⼗三章主城区排⽔⼯程规划 (59)第⼗四章主城区电⼒⽹规划 (60)第⼗五章主城区邮政电信规划 (60)第⼗六章主城区燃⽓⼯程规划 (61)第⼗七章主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64)第⼗⼋章主城区⽣态保护规划 (65)第⼗九章主城区环境卫⽣规划 (66)第⼆⼗章主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66)第⼆⼗⼀章主城区城市开发强度控制 (68)1第⼆⼗⼆章主城区远景构想 (69)第⼆⼗三章规划实施措施 (70)附表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地平衡表 (72)第⼀章总则1.0.1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温州市市域范围内城市建设指导性⽂件。
1.0.2条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建设管理和规划需要控制的区域。
本次规划确定温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城区、瓯海区、龙湾区全范围, 加上98版总规中确定的瓯北⽚、七⾥⽚的范围,总⾯积为2703 km2,其中陆域⾯积为1400km2。
1.0.3条温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含开发区)均应按照《中华⼈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本规划。
1.0.4条本规划期限确定为:近期 2000~2005年中期 2006~2010年远期 2011—2020年远景 2020年以后1.0.5条本规划⾃国务院批准之⽇起,由温州市⼈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节市域城镇体系发展战略2.1.1条中⼼聚集,南北伸展:进⼀步强化市域中⼼城市的建设,提⾼对周边城镇与地区的经济辐射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原则同意《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温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东南沿海重要的商贸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温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温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67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加强对乡镇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规划指导,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5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00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要根据温州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
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温州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旧城在南浦路(民航路)和江滨路上布置轻轨交通,规划在相应位置预留轻轨出入口站,设置停车场地,组织相应的交通。
第二十一条公交系统规划
规划在主次干路和交通性支路上布设双向行驶的公交线路。规划在城区各主要交通发生点设置五个公交枢纽或首末站,在公交走廊沿线相应配置必要的停靠站或换乘站。
第二十二条步行系统规划
3、步行街
规划建议将五马街、公安路、庆年坊、朔门街、解南步行街及江滨步行街作为旧城的六条步行街。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地
规划在旧城范围建造21座社会停车场(楼)存放进城车辆。另外,各类公建和生活居住用地也按相关标准布置必要的停车车位。
第二十四条广场规划
结合旧城现有广场建设和创建宜人的生活空间要求,在旧城范围内规划建设和保留四处休闲游憩广场,分别有松台广场、华盖广场、星河广场和海坦广场。
2、保护性改善和再发展相结合原则
3、功能结构整合原则
4、基础设施完善原则
5、突出文化特色原则
第十条规划目标
1、建立符合“山水城市”特色的生态环境,创造舒适宜人的居住生活空间。
2、强化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区域性商业功能。
3、强调古城风貌保护,延续传统文化脉络,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
4、建立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的公建配套体系。
第三条文本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性质、用地规模的变更,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改建、拆建、新建和城市道路及工程管网设施的新建和改造等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除本规划外,规划范围内允许进一步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但对本规划所规定的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文中带下划线部分即为强制性内容)。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1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31•【字号】浙政函〔2024〕39号•【施行日期】2024.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浙政函〔2024〕3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批准《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规划》。
《规划》是温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建设长三角南部门户型都市区、浙南闽北区域中心城市,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续写温州创新史。
二、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温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27.3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6.9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953.21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964.2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49倍以内。
严格“三条控制线”管控,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灾害风险重点防控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管控,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城市协调布局,强化沿海发展走廊节点功能,积极融入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建设。
严格保护温瑞平原等耕地集中片区,深入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合理布局农业、渔业生产空间。
锚定“山-江-海”整体保护基底,守护东部海洋和西部山林生态屏障,贯通瓯江、飞云江、鳌江等水系生态廊道,加强海岸带保护和修复。
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

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1-0-1.为了保护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维护并延续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特点,继承和弘扬城市的传统文化,统筹安排各项城市建设,为保护和整治提供技术法规依据和措施,特此制定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0-2.本规划以国家、省、市各级部门编制的有关规范、条例为基本依据,其中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通过,1991年6月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1992年5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1994年)《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999年7月)《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1年2月)《温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2001年3月)《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年)1-0-3.本规划是在对温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各类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的实地踏勘,全面了解温州市政府和人民对温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的设想与意愿,详细调查城市的历史变迁,综合分析其历史特色,深入挖掘温州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内涵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1-0-4.本次规划范围:鹿城区北起瓯江,南至小南门河,东到环城东路,西至九山外河的区域以及江心屿地段,总面积为4.5平方公里。
规划研究范围为温州城市总体规划市区范围,包括鹿城区、龙湾区和瓯海区,面积为123.8平方公里。
1-0-5 规划期限与规划目标近期:至2010年,规划目标:对整体格局――山水格局环进行保护,完成环城绿化带如规划与实施;对十条视廊中除谯楼――江心双塔外的九条视廊进行保护控制,与上述保护有冲突的建筑予以拆除或降层;完成五马街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与实施;解放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完成江心屿历史文化保护区、海坛山历史文化保护区、郭公山历史文化保护区、华盖山历史文化保护区、积谷山历史文化保护区、松台山九山河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并结合城市山水环保护进行实施;对文物古迹、文物点和历史建筑予以重点保护,尤其对濒临破坏的历史遗存进行抢救性保护;搬迁工厂用地和大型事业单位用地,增加绿地和广场,对有悖保护的建设和开发予以控制、调整和制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1-0-1.为了保护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维护并延续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特点,继承和弘扬城市的传统文化,统筹安排各项城市建设,为保护和整治提供技术法规依据和措施,特此制定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0-2.本规划以国家、省、市各级部门编制的有关规范、条例为基本依据,其中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通过,1991年6月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1992年5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1994年)《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999年7月)《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1年2月)《温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2001年3月)《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年)1-0-3.本规划是在对温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各类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的实地踏勘,全面了解温州市政府和人民对温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的设想与意愿,详细调查城市的历史变迁,综合分析其历史特色,深入挖掘温州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内涵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1-0-4.本次规划范围:鹿城区北起瓯江,南至小南门河,东到环城东路,西至九山外河的区域以及江心屿地段,总面积为4.5平方公里。
规划研究范围为温州城市总体规划市区范围,包括鹿城区、龙湾区和瓯海区,面积为123.8平方公里。
1-0-5 规划期限与规划目标近期:至2010年,规划目标:对整体格局――山水格局环进行保护,完成环城绿化带如规划与实施;对十条视廊中除谯楼――江心双塔外的九条视廊进行保护控制,与上述保护有冲突的建筑予以拆除或降层;完成五马街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与实施;解放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完成江心屿历史文化保护区、海坛山历史文化保护区、郭公山历史文化保护区、华盖山历史文化保护区、积谷山历史文化保护区、松台山九山河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并结合城市山水环保护进行实施;对文物古迹、文物点和历史建筑予以重点保护,尤其对濒临破坏的历史遗存进行抢救性保护;搬迁工厂用地和大型事业单位用地,增加绿地和广场,对有悖保护的建设和开发予以控制、调整和制止。
远期:至21世纪中叶,完成古城功能改善、用地结构调整和人口分布,疏散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对谯楼――江心双塔视廊进行保护控制,与上述保护有冲突的建筑予以拆除或降层;解放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实施;保护与整治历史建筑及其环境,改善传统民居群的居住条件,激活传统商业氛围,从城市整体上落实保护措施,保护古城空间形态和视廊,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永久性的保护、维护及整治的具体规定,使其长期保持活力,并使保护工作长久持续下去。
1-0-5.本规划的解释权归温州市人民政府及温州市城市规划局。
1-0-6.本规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温州市政府可以进行局部调整,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重大事项调整,必须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章历史文化价值概述2-0-1 温州是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规划突出保护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保护和延续城市的风貌特点,体现温州古城的特色。
2-0-2 “山水古城”── 温州“通五行之水”、“连五斗之山”、“凿二十八井”作为古城选址和建设的山水格局,城址和布局历一千六百年未变,倚江、负山、通水,风貌独具特色。
有“楼台俯舟楫,水巷小桥多”的风貌,城内街区方正,道路格局“两纵四横”,水系发达,“一坊一渠,舟楫必达”。
2-0-3 “沿海重镇”── 温州历来为地区行政中心、沿海重要交通贸易港口以及重要海防的城市。
“控带山海,利兼水陆,实东南之傲壤,一郡之巨会”。
2-0-4“文化名郡”──温州人文鼎盛,民俗渊源,号称“东南邹鲁”,文化底蕴深厚。
2-0-5 “商贸之都” ──温州传统街区商业兴盛。
重商贸,“事功利”,商品经济繁华发达,温州模式闻名全国。
第三章保护规划原则及保护工作重点第一节.保护规划原则3-1-1.保护规划的中心主题──保护温州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独具魅力的城市山水格局、传统商业性街市以及居住性历史街区风貌景观,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以使保护古城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相协调。
3-1-2.保护规划的原则──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对温州历史文化名城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建设的关系。
3-1-3.保护规划的基本点──充分协调保护与发展,协调保护风貌、发展经济与改善居民生活之间的关系,制定具有可持续发展意义的、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规划。
3-1-4.保护规划的重点内容──包括各级文物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城市整体风貌保护和空间格局保护,建筑高度控制和视廊保护;历史文化内涵的挖掘与继承。
3-1-5.保护规划的合理定位──保护城市整体格局,保护城市传统风貌,提升传统商业氛围,形成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宜人优雅环境,选择合理开发容量。
3-1-6.保护规划指导思想──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建设工作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范、规定和条例;注重保护城市的文物古迹、历史地段,保护和延续古城传统风貌、格局和空间形态,保护近现代优秀建筑,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传统文化;适应城市居民现代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
第二节.保护规划工作重点3-2-1.本次保护规划着重于以下几方面:3-2-2.分析总结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发展和现状特点,确定合理的城市社会经济战略,并通过城市规划在城市空间上予以落实。
3-2-3.确定合理的城市布局、用地发展方向和道路系统,妥善保护城市格局和历史环境,通过道路布局和控制建筑高度,展现历史风貌建筑和地段,更好地突出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
3-2-4.把文物古迹、传统民居、古桥名木、遗迹遗址,以及展示历史文化的各类标志物,在空间上组织起来,形成网络体系,使人们便于感知和理解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
3-2-5.明确规划保护范围,制定有关要求、规定及指标,制止建设性破坏。
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在整体环境中维持历史风貌特色。
第四章整体保护规划措施第一节.保护框架规划4-1-1 保护框架制定的目的是在概括提炼温州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对体现名城的历史文化价值的山水城市格局的整体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和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整体地保护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传统的物质形态和文化内涵。
4-1-2 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为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山水城市格局的整体保护三个“层次”和一个“融合”:传统文化、商业特色的继承和发扬。
4-1-3 保护规划的重点为:文物古迹的保存与维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整治,城市格局与传统风貌的保持与延续,城市传统文化内涵的挖掘和发扬。
4-1-4 保护框架内容为:“环”、“线”、“片”、“点”的保护“环”:一环,指温州山水城市格局,主要由构成古城山水“环”的海坛山、华盖山、积谷山、松台山九山河、郭公山和江心屿及小南门河、瓯江、勤奋河、九山外河、花柳塘河组成。
“线”:十线,指古城内主要的空间景观骨架,包括谯楼――江心双塔、谯楼――华盖山、谯楼沿公安路――五马街、江心双塔――信河街与江滨路口、江心西塔――郭公山、江心东塔――海坛山、郭公山――松台山九山河、海坛山――华盖山――积谷山、五马街――松台山、五马街――积谷山共十条视廊保护线。
“片”:八片,指古城内文物古迹较集中,并能较完整地反映温州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并有一定规模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包括海坛山历史文化保护区、华盖山历史文化保护区、积谷山历史文化保护区、郭公山历史文化保护区、松台山九山河历史文化保护区、江心屿历史文化保护区、解放北路历史文化保护区、五马街历史文化保护区,共计八个历史文化保护区。
“点”: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和优秀历史建筑。
第二节土地使用规划4-2-1 积极保护古城区,优先发展新城区。
重点调整古城的用地布局,调整现状部分综合效益较低的用地性质,转变为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博物展览等与历史风貌相协调的用地。
4-2-2 整合用地性质,古城区用地性质以居住用地、商业和娱乐用地以及绿化用地为主,其中海坛山历史文化保护区、松台山九山河历史文化保护区、华盖山历史文化保护区、郭公山历史文化保护区、积谷山历史文化保护区以绿地、水面为主要用地性质。
五马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以文化娱乐和商业为主要用地性质。
集中发展五马街、解放北路、府前街等几条主要商业街和商业金融中心。
4-2-3 调整古城区用地布局,迁出老城区内部如九山河相邻地块内的工厂仓储和部分国家行政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结合老城区的保护与整治,改造工业用地,合理开发旅游。
4-2-4 规划结合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完善和新增绿化公园和绿化广场,建设环古城绿化带,以松台山九山河历史文化保护区为核心建设大型绿化公园和广场,华盖山历史文化保护区与墨池连片建设墨池公园,滨江和沿小南门河增辟带状绿地。
4-2-5 保护好古城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全方位改善自然、生态环境。
4-2-6 利用原有居住用地间的部分弃置地,规划新增公共绿地及休憩、集散广场用地,全方位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及居民、游客的生活、游览环境。
4-2-7 增设停车用地和道路交通等配套设施用地。
第三节人口与社会生活规划4-3-1 在对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的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的研究的基础上,参考居民意愿调查,对未来旧城居民的人口构成、生活方式的变化发展做出合理的预测,并通过物质设施的建设去适应未来发展的需求。
4-3-2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的定位,规划适当控制人口规模,降低人口密度。
温州古城按每平方公里2万人的标准,现有人口22.9万,规划至2010年,人口降至20万人;至21世纪中叶,人口降至8.4万人。
4-3-3 居住人口及居住方式的调整:减少居住户数,迁走一定的住户,以保证居民的居住面积,拆除自建的小屋或构筑物,恢复住宅的原有结构。
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按30平方米计算。
4-3-4 作为纯步行环境内的住区更新,主要的矛盾在于解决居民对公共环境的要求。
规划对原来建筑外部功能混沌空间精心梳理,形成多级网状的外部交往空间,形成主要道路→巷道→内部小广场(公共交往空间)→私人院落的结构。
4-3-5 对居住建筑单体改造应充分尊重传统文化,贯彻生态的观念,弘扬中国传统建筑同自然和谐共生的哲学观。
4-3-6 对居住室内和内部设施进行改造,以适应核心家庭增多的趋势,并从传统居住模式中吸取丰富的养料。
4-3-7 根据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分布,增加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方便日常生活,增加历史街区居住环境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