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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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运作中所采用的组织框架形式,也就是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管理
结构的分布形式。

企业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不同企业组织形式其性质、特征、优势和缺
点各有不同。

下面着重介绍三种最常用的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它们分别为股份细分制、管理式细分制和职能式细分制。

股份细分制是最常用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

它的特点是分为董事会和管理层,分别具
有决策权和执行权。

董事会由股权人组成,对财务状况和企业战略行动进行监督,并于重
要事件上投票表决;管理层负责企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由首席执行官 (CEO) 领导管理
层实现董事会的指示和决策。

管理式细分制是企业组织形式中较少见的一种。

它和股份细分制有许多相似之处,只
是在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仅存在弱关系。

管理层享有较大自主权和活动范围,而董事会大
多仅在重要事件上进行投票表决,存在的关系仅为协调衔接。

职能式细分制是一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

它将企业的职能形成多个单一的部门,以实
现统一的目的。

企业的操作方式使每个部门通过协作完成企业的操作和决策,同时还遵循
统一的关系,具有更明确的责任分配、职责分离和利益协调。

以上介绍了三种最常用的企业组织形式以及它们的特点,股份细分制、管理式细分制
和职能式细分制是企业结构形式中常用的三种,它们的优劣的要看具体的企业文化、组织
机制和行业需求,最终选取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以求获得企业最佳状态,为公司的发展起
到作用。

中国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中国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中国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一、按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分‎类1.国有企业也称全民所有‎制企业。

它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全体劳动‎者所有,或归代表全体‎劳动者利益的‎国家所有。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国有企‎业全部由国家‎直接经营。

由国家直接经‎营的国有企业‎称国营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简称集体企业‎。

在集体企业里‎,企业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共同所有。

3.私营企业这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属私‎人所有的企业‎。

我国《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混合所有制企‎业这是指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所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业,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国内具有多种‎经济成分的股‎份制企业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共同投资‎开办、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

它在法律上表‎现为股权式企‎业,即合资各方的‎各种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必须以货币形‎式进行估价,按股本多少分‎配企业收益和‎承担责任。

它必须是中国‎法人。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以合同形式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企‎业。

它可以具备中‎国法人资格,也可不具备。

合作各方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收益或产品‎的分配,承担风险和亏‎损,并可依合同规‎定收回投资。

二、根据企业制度‎的形态构成分‎类这是国际上对‎企业进行分类‎的一种常用方‎法。

按此方法可将‎企业分成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企业制度是法‎律高速的结果‎,所以这种分类‎方法划分而成‎的企业类型也‎称法律形式。

1.业主制企业它是由一个人‎出资设立的企‎业,又称个人企业‎。

出资者就是企‎业主,企业主对企业‎的财务、业务、人事等重大问‎题有决定性的‎控制权。

企业组织形式

企业组织形式

企业组织形式第一篇:企业组织形式什么是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财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状态,它表明一个企业的财产构成、内部分工协作与外部社会经济联系的方式。

1.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投资并兴办的企业,其业主享有全部的经营所得,同时对债务负有完全责任。

这种企业的规模都较小,其优点是经营者和所有者合一,经营方式灵活,建立和停业程序简单。

这类企业的缺点是自身财力所限,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

独资企业,西方也称“单人业主制”。

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有很大的自由度,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

赚了钱,交了税,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欠了债,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

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

2.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它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企业。

它通常是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来的,结构较不稳定。

合伙人对整个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

合伙企业不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优势。

以上两类企业属自然人企业,出资者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3.公司企业。

公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由许多投资者共同出资组建,股东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企业是按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创办的企业。

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公司(一般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资本无需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在出让股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

企业的组织结构形式

企业的组织结构形式

企业的组织结构形式尽管从理论上说,企业组织结构的形式可以有无数种,但是在现实组织中得到采用并占主导地位的组织结构则仅有其中几种,即直线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组织形式、企业集团组织形式等。

一、直线制直线制形式是一种最古老的组织形式,最初广泛在军事系统中得到应用,后推广到企业管理工作中。

如图1所示,直线制组织形式的突出特点是,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均由的各级主管人员直接进行指挥和管理,不设专门的参谋人员和机构,至多只有几名助理协助厂长(或经理)工作。

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任务的分配与动作,都是在厂长(或经理)的直接指挥下完成的。

直线制的组织优点是管理结构简单,管理费用低,指挥命令关系清晰、统一,决策迅速,责任明确,反应灵活,纪律和秩序的维护较为容易。

但是,这种组织形式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者精明能干,具有多种管理专业知识和生产技能知识。

现实中,每个管理人员的精力都毕竟有限,依靠主管个人的力量很难对问题作出深入、细致、周到的思考。

因此,管理工作就往往显得比较简单和粗放。

同时,组织中的成员只注意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成员之间和组织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比较差。

另外,原胜任的管理者一旦退休,他的经验、能力无法立即传给继任者,再找到一个全能型又熟悉该单位情况的管理立即着手工作也面临困难。

直线制组织的缺点就源于它对管理工作没有进行专业化分工。

二、直线职能制直线职能制组织形式是对职能制组织形式的一种改进,如图2所示,直线职能制组织与职能制组织一样,也是对管理工作按照职能部门化方式进行了专业化分工(正是因为这两种组织形式都采用了按职能划分部门这种相同的部门化方式,所以它们通常被统称为“职能型组织”)。

但是在直线权力的分配方面,直线职能制组织形式与职能制组织形式有着实质性的区别。

具体表现就是,直线职能制对只负责某一特定专业领导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和职能主管的权限进行了严格限定,使之仅具有出谋划策的建议权,而无直接向直线系统下级人员发布指示命令的指挥权。

企业组织形式名词解释

企业组织形式名词解释

企业组织形式名词解释一、什么是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为适应特定生产经营活动而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建立的一种组织机构形式。

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对企业经营者的权责、企业规模、资本金、盈利分配、纳税方式等方面有着不同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组织形式,以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二、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1. 个体经营个体经营是最简单、最基础的企业组织形式,指的是个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经营活动。

个体经营的特点是经营者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和风险,企业与个体经营者的财产权是不分离的,纯利润属于个体经营者个人所有。

2.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享有利润和承担风险的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的特点是合伙人共同承担全部债务和经营风险,合伙人的权益和利润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3.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或多个股东出资组成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是资本额和股东成员的责任限额有明确规定,股东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是独立的,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

4.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共同出资、持有股份,并按照持股比例享有公司纯利润和参与公司管理的企业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公司以股东的出资额为限度承担债务,权益和利润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5. 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国家或全民所有制组织出资设立并依法独立承担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

国有企业的特点是所有权属于国家或全民所有,企业的资产和利润属于国家或全民所有,由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行使出资人的权力。

6. 外资企业外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并经营的企业组织形式。

外资企业的特点是外国投资者拥有控股权或多数股权,资本金来源于境外,企业经营活动与境内企业有一定的区别。

三、如何选择适合的企业组织形式选择适合的企业组织形式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经营者的风险承担能力、经营规模、资金来源、企业形象、税务政策等。

企业组织型态及其特点

企业组织型态及其特点

企业组织型态及其特点企业的人,财,物,信念,一定要经过某种形式的组合,才能形成现实的生产力,这种组合,表现出来就是企业的组织结构.企业的组织效能能否充分发挥,是影响企业效率高低及活力的一个重要因素.组织,一方面是”工作上的组合”,另一方面则为”人员间的组合”.管理者须基于了解人类行为的立场研究”工作与人员间适当配合”的要领,遵循”组织经营的原则”使之能有效地运作.一.组织型态及其特点:1.组织的基本形态:优点: 缺点:每人的权限及责任十分明确横向的连络及协调不够充分命令迅速,彻底,不易发生偏管理者须具广泛的业务知能规则及秩序易于遵守责任负担过重组织的经营无须庞大的经费总之:该种形式只适合于产品单一,工艺阐单,规模较小的企业.(2)功能组织:优点: 因监督人员的工作专业化,可提高管理上的圆熟程度减轻各管理者的工作负担缺点命令指挥系统有紊乱之虞权限之争执及协调需花时间与心力对结果的现任不明确(3) 直线幕缭组织:优点:直线系统可接纳幕缭的忠告与建立,故可专注于本身主要职务上解决了直线制与功能制各自存在的缺陷缺点:有时幕缭行为过当,发生越权之事直线系统若过分依赖幕缭,有时反而缺乏运用幕缭的能力幕僚有时对衬际工作并无帮助,流于空谈2.其他组织形态:(1)事业部制优点:利于高阶层集中精力作好重大决策和研究长远规划有利于事业部之间展开竞争有利于培养高层次,全面型的领导干部缺点:职能机构重迭,用人较多公司对各事业部协调较为困难总之,适合于大型企业.(2)矩阵式组织优点:易沟通信息,提高效率适合于大型项目,新产品之开发缺点:人员乃二元化指挥,应对哪一上司负责常不明确部门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总而言之,企业组织形态各羿,就其本身而言各有利弊,关键在于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采取适当的形式,不可盲目套搬.。

企业的四种组织形式

企业的四种组织形式

企业的四种组织形式一、独资企业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或法人独自投资、经营和承担风险的企业形式。

独资企业的最大特点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由同一人或同一法人独自掌握。

独资企业适用于个人创业者或小型企业,其优势在于决策快速、灵活,对所有权的控制也具有绝对性。

然而,独资企业的劣势在于风险由一个人承担,经营资源有限,难以承担大规模的经营活动。

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根据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享利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形式。

合伙企业相较于独资企业,具有资金和资源的共享优势,能够承担更大规模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的特点是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共同参与经营决策,并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享利润。

然而,合伙企业的劣势在于合伙人之间容易发生意见分歧,决策过程相对较为繁琐。

三、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组成的,以公司为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的企业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有者的责任限制在其所出资的额度范围内,即只承担其出资额的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势在于股东的责任有限,投资风险相对较小,同时也有较好的法人地位和法律保护。

然而,有限责任公司的劣势在于股份转让相对较为复杂,决策权较为分散,决策效率较低。

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出资组成的以股份为单位进行经营的企业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大特点是资本分散,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所持有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势在于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吸引更多的资金,有利于企业的扩大和发展。

此外,股份有限公司还具有较好的法人地位和法律保护。

然而,股份有限公司的劣势在于决策权分散,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可能导致决策效率低下。

独资企业适用于个人创业者或小型企业,合伙企业适用于多人共同创业且资金相对较少的情况,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于资金相对较多的中小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适用于资本需求较大的企业。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组织形式,以实现经营目标并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中国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中国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中国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一、按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分类1.国有企业也称全民所有制企业。

它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全体劳动者所有,或归代表全体劳动者利益的国家所有。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国有企业全部由国家直接经营。

由国家直接经营的国有企业称国营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简称集体企业。

在集体企业里,企业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共同所有。

3.私营企业这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属私人所有的企业。

我国《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混合所有制企业这是指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所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业,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国内具有多种经济成分的股份制企业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共同投资开办、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

它在法律上表现为股权式企业,即合资各方的各种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必须以货币形式进行估价,按股本多少分配企业收益和承担责任。

它必须是中国法人。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以合同形式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企业。

它可以具备中国法人资格,也可不具备。

合作各方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收益或产品的分配,承担风险和亏损,并可依合同规定收回投资。

二、根据企业制度的形态构成分类这是国际上对企业进行分类的一种常用方法。

按此方法可将企业分成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企业制度是法律高速的结果,所以这种分类方法划分而成的企业类型也称法律形式。

1.业主制企业它是由一个人出资设立的企业,又称个人企业。

出资者就是企业主,企业主对企业的财务、业务、人事等重大问题有决定性的控制权。

他独享企业的利润,独自承担企业风险,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从法律上看,业主制企业不是法人,是一个自然人。

2.合伙企业它是由两人或数人约定,共同出资或以技艺共集一处设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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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

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通常有三种,即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这是国际上通行的企业组织形式。

学习公司财务,首先必须了解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表1-1 企业组织形式及特点
公司组织形式特点
个人独资企业1.只有一个出资者。

2.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独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
合伙企业1.有两个以上出资者。

2.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3.合伙人按照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本身不交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1.有2~50个出资者。

2.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

股份有限公司1.有限责任。

2.永续存在。

3.可转让性。

4.易于筹资。

5.对公司的收益重复纳税
(一)个人独资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特点:1.只有一个出资者。

2.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在个人独资企业中,独资人直接拥有企业的全部资产并直接负责企业的全部负债,也就是说独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3.独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

一般而言,独资企业并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其收益纳入所有者的其他收益一并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如大多数小企业按独资企业组织设立,因之易于组建。

独资企业的价值是出资者出售企业可以得到的现金。

(二)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是依法设立,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组织。

合伙企业特点:1.有两个以上所有者(出资者)。

2.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包括对其他无限责任合伙人集体采取的行为负无限责任。

3.合伙人通常按照他们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本身一般不交纳企业所得税。

其收益直接分配给合伙人。

石油、天然气勘探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按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组建。

合伙企业的价值是合伙人转让其出资可以得到的现金。

(三)公司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公司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1)有2~50个出资者。

2.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出资者资本是否属于国有,可以分为国有公司和非国有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其全部股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在现代企业的各种组织形式中,股份有限公司据企业组织形式的主导地位。

股份有限公司是与其所有者即股东相独立和相区别的法人。

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相比,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1)有限责任。

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倘若公司破产清算,股东的损失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而对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所有者可能损失更多,甚至个人的全部财产。

(2)永续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地位不受某些股东死亡或转让股份的影响,因此,其寿命较之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更有保障。

(3)可转让性。

一般而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比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权益转让更为容易。

(4)易于筹资。

就筹集资本的角度而言,股份有限公司是最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

因其永续存在以及举债和增股的空间大,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更大的筹资能力和弹性。

(5)对公司的收益重复纳税。

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也有不足,最大的缺点是对公司的收益重复纳税:公司的收益先要交纳公司所得税;税后收益以现金股利分配给股东后,股东还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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