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党内监督制度
党内监督制度

党内监督制度
1、严格党组织生活会,党组织生活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监督。
督促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开好一年两次民主生活会,做到会上有记录,会后有反馈,确保生活会质量。
会后负责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反映的问题及时汇报上级党组织。
3、结合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或干部大会听取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汇报
4、党支部协助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考核。
院的干部任免、奖惩和调动,要事先征求党支部的意见
5、结合党建目标管理的考核工作,每年对党员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的结果报告上级党组织。
6、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围绕议题进行研究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问题进行表决。
7、每一个共产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小组,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
8、党员要增强党的观念,遵守党的纪律,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问题,未经党组织同意,不得向外传播。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一)党内选举制度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各级基层党组织应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制定有关的具体办法和程序,以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二)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它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制度等。
具体规定如下:⑴、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⑵、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⑶、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支部委员会议。
⑷、党员数在6人以上的应建立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
⑸、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⑹、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
采取党小组或支部生活会的形式,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⑺、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⑻、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⑼、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三)组织生活的登记、检查制度⑴、党(总)支部、党小组都要建立组织生活记录簿和登记册,以备查阅和存档。
⑵、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党小组每季度检查一次。
⑶、党委对直属党组织每半年检查一次。
(四)汇报报告制度⑴、汇报。
党员汇报是指在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
党内监督制度守则

党内监督制度守则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党内监督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县政府办公室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县政府办公室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纪律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
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提⾼党的领导⽔平和执政⽔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条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泽东思想、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针。
第三条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主要负责⼈。
第四条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党的路线、⽅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三)贯彻执⾏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四)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五)在⼲部选拔任⽤⼯作中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七)廉洁⾃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第五条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
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部,应当⾃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民群众的监督。
第⼆章监督职责第六条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党内监督⽅⾯履⾏下列职责:(⼀)领导党内监督⼯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的任务和要求;(⼆)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作中的重要问题;(三)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及其成员进⾏监督;(四)对下⼀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特别是主要负责⼈进⾏监督;(五)党的地⽅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的中央和地⽅各级委员会派出的⼯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部进⾏监督。
中心学校党内监督制度

中心学校党内监督制度一、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党内监督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二、党内监督的内容:遵守党的章程和其它的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三、党支部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对支部党员进行监督。
四、党支部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对所在党支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对所在党支部委员和负责人进行监督;对上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上一级党委、纪委反映。
五、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的批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六、监督保障:要注意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切实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作用。
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
要进一步健全站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
党内监督制度

党内监督制度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特制定信息工程系学生党支部党内监督制度。
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学生党员干部和党员,特别是各班级党员干部。
第一节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第一条党的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学生党支部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学生党员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支部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党支部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支委会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支委会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维护和增强党支部的团结。
第二条党支部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
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
支委会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
支委会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
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
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条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支委会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二节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第四条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全体学生党员通报。
党内监督制度

党内监督制度
1、每个党员在党内有建议、倡议、批评、检举、监督的权利,重点是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内容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生活作风等,党内监督要重事实、讲原则。
2、党支部每年对党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3、党支部要经常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
4、党支部要督促本公司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并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对党员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负责地报告上级党组织。
5、一般党员要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
6、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必要时向党员和群众反馈整改情况。
7、公司党委支定期报告党费收支情况,增加透明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8、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私自设立帐户。
9、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纪检、政法、检察等部门的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认真执行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医院党内监督制度

医院党内监督制度
一、实行党内监督。
要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平等,积极预防的原则,切实抓好党内监督,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决策水XX执政能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
(一)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能否自觉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决议、决定;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战线,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推荐、任用干部;
(七)能否为政清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制度办事;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斗争。
三、实行党内监督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办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向党员公布。
四、实行党内监督要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每年参加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照评议内容和要求,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查找不足,接受批评,改正缺点。
五、实行党内监督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六、实行党内监督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党支部成员对党支部工作要有分工,明确责任,认真抓好监督工作,一旦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支部党内监督制度
一、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内监督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能否参加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培养工作。
(七)能否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实施监督的主要办法: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委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应向上级党委织报告。
(二)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
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支委成员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支委成员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了解并掌握党员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纪行为。
(四)做好教工来信来访工作。
(五)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校内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四、监督机构。
全体党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