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淄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笔试成绩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关于全市2008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招聘工作实施办法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关于全市2008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招聘工作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事局,中共淄博市委•【公布日期】2008.08.29•【字号】淄人发[2008]156号•【施行日期】2008.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关于全市2008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招聘工作实施办法(淄人发[2008]156号)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为了认真做好全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招聘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关于实施全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淄办发[2008]18号)要求,现就我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招聘工作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招聘对象、条件和专业招聘对象:国家统一派遣到我市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派遣期内)。
优先招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高学历毕业生。
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了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敬业奉献,自愿到农村、社区工作;3、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4、淄博生源的毕业生须具有国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淄博生源的毕业生须具有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5、专科、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7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招聘专业:根据农村工作需要,招聘专业限定为农业工程、林业工程、水利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兽医学、畜牧学、林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利用、水产、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国际贸易、土地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函[2010]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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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函【2010】50号)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自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2009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以下简称:监督审查)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监督审查的范围范围包括: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等。
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督审查要严格按照级别管辖的原则进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市属用人单位及与之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港澳台独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省内外市驻淄用人单位等(以下统称用人单位)进行监督审查。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区、县属用人单位及与之合资(合作)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进行监督审查。
二、监督审查的主要内容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工时休假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情况为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淄博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通知-淄人发[2009]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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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通知(淄人发[2009]200号)各区县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根据《淄博市人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淄发〔2009〕9号)和《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淄办发〔2009〕27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淄博市人事局编制了《淄博市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是在广泛的调查和科学的统计分析基础上编制完成的,旨在强化对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导向和调控作用,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目录》共涉及十六类专业领域,一百多个专业岗位,体现了需求人数、岗位要求、需求人才层次、引进方式和主要需求地区等要素,是我市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目录》提供的信息,做好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规划、引进、开发、培养、使用、激励等各项工作,努力增强人才综合竞争力,更好的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附件1:《淄博市急需紫缺专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编制说明附件2:《淄博市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2009年12月10日附件1:《淄博市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编制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淄办发【2009】27号),更好的发挥政府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在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工作中的宏观导向作用,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淄博市人力资源竞争优势,为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淄博市人事局组织编制了《淄博市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大学生到农村工作意愿不强的原因及改变措施

让 他们有充 分的心理准 备,缩 短磨合 期,尽 早完成角色 转换, 争取 日后在工作 岗位上能够尽快进 入工作状态 。 ( )对政策 的接受者— —大学生的建议 三
参考文献 :
[】 国社会工 作者职 业水平考试教 材编 写组 1全
社会 工作实务
M ] 00 1: 2页 大 学 生 既 是 政 策 的 受 体 , 又 是 积 极 主 动 的个 体 ,大 学 生去 [ 北京 :中国社会 出版社 ,2 1 . 5 2 】 M. 农 村 工 作 是 痛 苦 的 磨 合 过 程 , 因 此 , 支 农 大 学 生 首 先 要 有 服 [ 温铁 军 中 国新 农 村建 设 报 告 [】 福 建 :福建 人 民 出版 社 ,0 04 : 8 9 2 1 9 - 9页 务态度 和大局意识,正确 处理好 理想与现 实之间的关系,明确
被授予 的荣誉和 奖励 ,提升支农大学生在社会 、学生心 目中的 的过程 中要主动 向农 民群众学 习,谦虚谨慎,不能讳疾忌 医, 地位 ,积极激发大学 生支农扶农 的意识 。学校对于支农大学生 认真地发现 问题 、总结得失,在事业取得成就后要带动村 民 也要体现 出政策 的优 惠,在评奖评优方面必须有所体现 ,确保 同致 富 ,保 持 大 学 生 的 本色 。 支农大 学生在学校 生活 中受到重视和尊 重,让支农大学生 能够 最后 ,人学 生要 树立 良好精神 面貌,努力实现 自身价值 。 切 实感到 自己的付 出所带来的回报 。 大 学生服务农村 讲究 “ 三正 ” 。首先是个人心 态要放正 。人学
方面要主动 为 自己创造就业机会,在农村这 片广 阔的土地上开
拓 自己 的事 业 。
其趋势 足 : 选择收入低 、发腱潜力小两个选项 的农村广 L学生 l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事局,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1.23•【字号】淄人发[2009]26号•【施行日期】2009.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淄人发〔2009〕26号)市直各部门、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淄编办[2006] 64号)、《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发[2007]128号)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研究确定,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总体要求下,对市属事业单位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适当简化程序实施招聘工作。
具体意见如下:一、适用岗位及应聘人员的范围、条件(一)适用岗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岗位为与事业单位业务职能相关的重点、关键岗位。
(二)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范围为:1、博士研究生;2、国家“985”工程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家“211”工程高校重点学科的硕士研究生;3、国家“985”工程高校重点学科的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本科毕业生原则上所学科目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学习成绩居班级中上游水平;研究生科研能力较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毕业论文评定为优秀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并在派遣期内。
4、身心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编制核准和拟定下达招聘人员计划在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前,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所属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情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报告中同时提出事业单位拟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报市编委办公室;市编委办公室根据编制和人员结构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市编委办公室的批复提出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计划(或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中加以注明),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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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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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卢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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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朱礼伟
09011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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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世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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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邵媛
0901310716
70.5
李晓
0901312203
75
芦振芳
0901310510
75
豆立明
0901290705
72
王斐
0901290310
74
李杨
0901330218
74
张连英
0901312201
200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200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现将200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劳教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8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除在我省县级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外,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
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2007年以前选调到基层工作(不含2007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职位专业条件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山东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山东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法规类别】公务员【发布部门】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事厅【发布日期】2009.05.25【实施日期】2009.05.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根据中央组织部等部委《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精神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鲁组通字[2009]18号)要求,现将2009年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2009年,全省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823名。
分配各市选聘计划如下:济南市150名,青岛市100名,淄博市160名,枣庄市146名,东营市40名,烟台市176名,潍坊市300名,济宁市440名,泰安市249名,威海市205名,日照市51名,莱芜市50名,德州市343名,聊城市170名,菏泽市243名。
临沂市、滨州市今年不再选聘。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此前各地自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经县级主管部门(单位)推荐,可以参加选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大学期间,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