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发票抵扣注意问题
关于运费发票注意事项

根据财税[1998]114号《关于运输费用和废旧物资的抵扣进项税额的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套印有全国统一发票印章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可按7%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使用运输费用票据抵扣进项税额应注意以下问题:一、相关规定:1、使用运输票据抵扣的有关范围。
可使用运费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主体的应是一般纳税人(不限于生产企业);可开具运费发票的主体可以是属于自开票纳税人的运输单位自行开具的运输发票,也可以是按代开票纳税人管理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部门代开的运输发票;可抵扣的运输发票应是一般纳税人销售或采购增值税应税货物所发生的运费;可抵扣的金额限于运费发票的运费和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搬运费、保险费等杂费,将所有费用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运费票据,不得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2、纳税人使用运费发票的几个特殊情况。
⑴纳税人销售增值税免税货物及销售或采购增值税非应税货物时,其取得的运费发票不得用于抵扣进项税;⑵纳税人在生产过程中,盘运货物而发生的运费,因该项运费不是在销售或采购货物环节发生的,因此也不得用于抵扣进项税额;⑶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的生产企业或“先征后退”的外贸企业,其在境内发生的运费,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额;⑷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或采购货物,其取得的邮局包裹票据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⑸根据国税函[2003]970号文,纳税人接受中国铁路包裹快运公司提供的运输劳务,如果取得的是票据是“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运单”,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取得的是“包裹票据”,在能否抵扣问题上,目前各地执行不一,我认为,“包裹票据”实际上属于邮寄费用,不应用于抵扣进项税额;⑹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以前在能否抵扣问题上各地也执行不一,国税函[2005]54号文明确,国际货物代理业务是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受托国际货物运输和相关事宜收取的中介报酬业务,而非运输劳务,因此该票据不得用于抵扣进项税额;但对于“国际货物运输业发票”是国际货物运输业开具的将企业的货物从企业运输到离岸港口所支付的费用,是可以低扣的。
十六种情况的运费不得抵扣进项税税额

十六种情况的运费不得抵扣进项税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明确: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由此可见,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之一。
从运输的方式上,运输分为_.航空运物、公路运输、管道运输、铁路运输、水上运输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明确:纳税人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_计算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九条同.时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以下十六种情况支付的运输费用.即便是取得了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也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1.购进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的,与之相关的运输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五款明确: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其发生的运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包括以下四种情况:一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二是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三是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四是国务院财政、税务王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应当注意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其发生的运输费用允许进项税抵扣。
2.所销售的货物为免税货物的,其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般纳税人运费相关的的税务及会计处理问题有哪些

⼀般纳税⼈运费相关的的税务及会计处理问题有哪些运费同企业⽇常购销活动息息相关,⼀般纳税⼈提供运输劳务收取的运费,应当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运费并⼊销售额是否需要价税分离?⽀付运费的⼀般纳税⼈,在什么情况下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应按何种⽐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收取或者⽀付运费如何进⾏会计处理?对许多财务⼈员来说,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问题,是⼯作中的⼀个难题。
⼀、销售额中包含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销售⽅负担的运费,如果通过提⾼所售商品的价格来回收,⽽不单独收取运费,则所负担的运费通过提价已经并⼊销售额中,不必单独处理;如果委托运输公司运输井取得运输发票,⽀付运费后不单独向购买⽅收取,则取得运输发票后按照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额和建设基⾦之和(以下简称运费)的7%计算进项税额,其余作为销售费⽤。
⽀付运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条件有四:⼀是所运输的货物(不包括⾃⽤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是取得准予作为抵扣凭证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三是准予计算进顶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是指运输费⽤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费⾦额、建设基⾦,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四是在法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申报期内抵扣进项税额。
⼆、代垫运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般纳税⼈销售货物,经购销双⽅约定由销售⽅委托运输公司将货物运达购买⽅,同时先由销售⽅垫付运费,货物运达购买⽅后,购买⽅再归还销售⽅垫付的运费,对销售⽅⽽⾔称为代垫运费。
代垫运费同时符合承运部门的运输费⽤发票开具给购买⽅、纳税⼈(销售⽅)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两个条件的,由于销售⽅只是代垫运费,⽆论所销售货物适⽤税率多少,都不征收增值税,但代垫的装卸费等价外费⽤应价税分离后并⼊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销售⽅代垫运费时,应借记应收账款,贷记银⾏存款;收到购买⽅⽀付的运费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购买⽅⽀付运费的,按照运输费⽤结算单据上注明运费的7%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作为采购物资的成本。
教你如何抵扣国内旅客运输发票进项税额

教你如何抵扣国内旅客运输发票进项税额展开全文自2019年4月1日起,随着国家增值税改革再次发力,除降低部分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外,还进一步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纳税人取得的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机票、火车票(动车票)、汽车票等国内旅客运输客票及增值税专票、普票等票据,可以在申报纳税时按一定比例抵扣进项税额。
抵扣情况如下:1、飞机票、铁路车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注:飞机票票面金额包含飞机票票价及燃油附加费。
2、汽车票、船票等其他客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3、国内旅客运输增值税专票、普票票面注明的税额。
案例: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主营为监理服务,2019年8月公司财务共收到2019年4月份后开具的国内旅客运输票据数据如下:动车票:25317元/293份汽车票:633元/12份飞机票:6470元/6份本月a公司可抵扣进项的运输票据为311份,金额计算如下:可抵扣进项税额=(25317+6470)/(1+9%)*9%+633/(1+3%)*3%=2624.61+18.44=2643.05 具体申报如下:一、增值税申报表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填报明细:1、第二项“其他扣税凭证”中最后一项8b“其他”中填写本次需抵扣的旅客运输发票份数、含税金额及可抵扣进项税额2、第四项10“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中填写本次需抵扣的旅客运输发票份数、含税金额及可抵扣进项税额。
具体如下图所示:二、增值税申报表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报明细:因a公司满足10%加计抵减情况,所以需在序号6中“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中填写金额=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数*10%。
如下图所示:三、增值税申报表主表填报明细:核对12栏中进项税额金额是否正确。
如下图所示:其他数据核对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
注意事项:1、纳税人取得的机票、火车票(动车票)、汽车票等国内旅客运输客票必须注明旅客身份信息,且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用于个人消费使用。
运费发票抵扣7大问题汇总

运费发票抵扣7大问题汇总1、代收代付运费与代垫运费有什么区别?在实务中,销售方与购货方在运费结算方面有两种方式:一是代垫(承运单位将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销售方原票转交),二是代收代付(承运单位将运费发票开具给销售方,销售方将运费并入货款)。
由于在税收方面,代垫运费销售方不需承担税负,而代收代付运费则要承担额外的税负(因为运费抵扣率只有7%,而并入货款征税税率为17%,低扣高征),所以,在业务中,销售方大多希望采用两票制结算,即代垫运费。
但是,代垫运费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才是符合税法规定的……2、运费抵扣增值税销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二款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八条: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所称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因此,上述法规对运输费用允许扣除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包括铁路运费),请对照执行。
3、固定资产报废,拆除的废旧材料产生的运费能否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4、企业内部发生的运费能抵扣进项税吗?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通过铁路运输,并取得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如果铁路部门开具的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或收货人名称与其不一致,但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栏或备注栏注有该纳税人名称的(手写无效),该运输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5、运费发票哪些项目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5]332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包括未列明的新增的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准予抵扣。
运输发票抵扣规定

一、运费发票抵扣的有关规定(一)运输发票抵扣类型:1、运输单位提供运输劳务自行开具的运输发票;2、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及省地方税务局委托的代开发票中介机构为运输单位和个人代开的运输发票(包括地方税务局代开部份)准予抵扣;3、被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联运单位和物流单位开具的货物运输发票也准予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其他单位代运输单位和个人开具的运输发票一律不得抵扣。
(二)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指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和现行规定允许抵扣的其他货物运输费用,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不予抵扣。
货运发票应当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对未分别注明,而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
(三)对运输发票填写要求:从2004年 7 月1 日起,全国统一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1、该发票必须采用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开具,手写无效。
2、填开发票时,需要录入的信息除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一次录入)外,其他的内容包括:开票日期、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运输项目及金额、其他项目及金额、代开单位及代码(或代开税务机关及代码)、扣缴税额、税率、完税凭证(或缴款书)号码、开票人。
在录入上述信息后,税控收款机按规定程序自动生成并打印的信息包括: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税控码、运费小计、其他费用小计、合计(大写、小写)。
录入和打印时应保证机打代码、机打号码与印刷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相一致。
3、为了保证在稽核比对时正确区分收货人、发货人中实际受票方(或抵扣方),在填开《货运发票》时应首先确认实际受票方,并在纳税人识别号前打印“+”号标记。
“+”号与纳税人识别号之间不留空格。
在填开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代开单位及代码(或代开税务机关及代码)栏目时应分二行分别填开。
解读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的相关政策和实务问题

解读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的相关政策和实务问题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货物运输发票抵扣增值税问题,很多文章已经有过详细的论述。
今年来,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四小票抵扣增值税的管理,其中对于货物运输发票的增值税抵扣,特别是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的增值税抵扣出台了一些新的措施和政策,值得大家关注。
为使大家更好的掌握好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我们将详细分析一下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的相关政策和实务问题。
一、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的相关政策规定1、基本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应税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
纳税人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得计算进行税扣除。
(货运发票增值税的扣除率在1998年7月1日之前是10%,相关政策依据见财税[1994]60、财税[1994]12、财税[1998]114)自2005年4月1日,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购进或销售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国税函[2005]332)自2007年7月1日,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为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用,自2007年7月1日后取得交通运输发票的,准予抵扣进项税。
(财税[2007]75)[实务问题]:对于货运发票抵扣我们一般的表述是一般纳税人在外购和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时所支付的运输费,实务中有这么一种情况,部分大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将外购的材料运抵入库后,需要将材料从材料仓库运输到生产地点,对这部分发生在厂区内的运输费用,取得了运输发票能否抵扣增值税是存在争议的。
因为,大家普遍认为,对于这部分发生在厂区内的运费不是在材料的外购或销售环节,不符合规定。
但是,这一争议自2005年11月28日后就不存在争议了。
6%税率的快递服务专用发票可以随便抵扣么?【经验】

精品文档Professional documents 如若有用请下载收藏以便备查6%税率的快递服务专用发票可以随便抵扣么?
企业从异地购买办公家具,委托某快递公司进行了托运,运费结算时,某快递公司提供了税率为6%的专用发票,票面记载内容为快递服务费。
请问这张发票可以认证抵扣么?
一、增值税不能抵扣
这张发票不能抵扣,属于错误税率的发票,也就是传统意义的无效发票。
为什么呢?无论是财税﹝2013﹞106号文,还是财税﹝2016﹞36号文,对于快递业的适用税率均作了明确规定。
财税﹝2013﹞106号文第三章第十二条增值税税率规定: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其附件1中将通常意义的快递业收派服务归集到“物流辅助服务”分类中,定义为税率为6%,但是对收派服务作了严格规定:
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收件服务,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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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联后,国税机关不给抵扣。因此,一般纳税人在取得货运
发票抵扣联时要注意,不要加盖印章。
⑤、仔细核对发票信息是否正确。特别是发票金额,收货人
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
政策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
通知》财税[2005]165号文第7条第二款规定:一般纳税人在 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运费发票开具金额正确,但开具的时公里数与单价出 现错误,能否抵扣?
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01号)文件: 二、 关于货运发票填开内容有关问题 一项运输业务无法明确单位运价和运费里程时,《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67号)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的“运输项目及 金额”栏的填开内容中,“运价”和“里程”两项内容可不填列。
一、运费发票的有关规定
1、运费发票的纳税义务人的规定:
在我国境内提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分为自开 票和代开票纳税人。 同时符合一下六个条件的纳税人为自开票纳税人: ①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 务登记证。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 许可证; ②年提供货物运输劳务金额在20万元以上(新办企业除外); ③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如是租用办公场所,则租期必须1年以上 ④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 ⑤具有自备运输工具,并提供货物运输劳务;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凡附有运输企业开具并加
⑧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附有运输清单的 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除外)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财税
[2005]165)
⑨、“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运单”,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 取得的是“中铁快运包裹票”,实质属于邮寄费用,不能用于抵
除自开票纳税人以外的需要代开票的单位代开货运发票的单 位和个人为代开票纳税人。
代开票单位是指主管税务机关。
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代开货物运输发票。
2、关注下列11种情况的运费不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
邮寄费,不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国税函发[1995]288)
⑥帐簿设置齐全,能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使用发
票及其他单证等资料,能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局的要求正 确核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营业利润并能按规定向
主管地方税务局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
自开票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全国统一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 发票。
个人、承包人、承租人以及挂靠人不得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开具运输发票单位如不能确定明确运价和里程时,按规定可 不填写这两项内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未注明里程和运 价运输发票,可计算应抵扣的增值税额。
3、铁路运输发票有没有认证期限,如果没有,有法
律依据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 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仅规定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公路内 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抵 扣期限为180天。铁路运输发票没有规定抵扣期限。
二、案例分析
部分大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将外购的材料运抵入库
后,需要将材料从材料仓库运输到生产地点,对这部分
发生在厂区内的运输费用,取得了运输发票能否抵扣增 值税?
答复:普遍认为,对于这部分发生在厂区内的运费不是在材
料的外购或销售环节,不符合规定。但是,这一争议自2005 年11月28日后就不存在争议了。这里我们要特别提出以下的
及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及代 码、运输项目及金额、其他项目及金额、代开单位及代码(或
代开税务机关及代码)、扣缴税额、税率、完税凭证(或缴款
书)号码、开票人以及机器自行生成的机打代码、机打号码、 机器编号、税控码、运费小计、其他费用小计、合计(大写、
小写)。
③、运费金额和杂费金额一定要分开填写。 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注意。因为,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运费
运费发票抵扣应注意的问题
计划财务部 税务管理科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中所支
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费用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
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注意: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
这里所称的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 的运费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建设基金,但不包括支付 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 包括国有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 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 票监制章的货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 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 填写的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尚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 否则不予抵扣。
准予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仅指本通知规定的), 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
数量、运费金额等项目填写必须齐全,与货运发票上所列的有关
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对照上述规定,企业如取得运输发票注明了“运价”和“里 程”就应与实际情况相符,若逻辑关系不符,属于未按规定 取得发票行为,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 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种是税务机关代开,要审核一下税务机关名称是否正确,必要
时可打电话询问一下。对于代开票中介单位,一定要审核是否有 省级税务机关批准的证书。同时,根据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条件,
如果一般纳税人取得是是个人自行开具的货运发票,肯定是假票,
因为个人不得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②、检查一下发票信息是否填开完整。
具体内容如:开票日期、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
4、企业应慎作税收筹划
国税发[2004]88号文规定,单位和个人利用自备车辆偶尔对
外提供运输劳务的,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运输发票。有些单 位利用这一条进行税收筹划,在用自备车辆运送本单位自产
货物时,将运费从货款中分离出去,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运
费发票,交3%的营业税,抵扣7%的进项税额。这种筹划方案 实际上是不可行的,不但地税部门在代开票时要按次征收营
扣进项税额。(国税函[2003]970号)
⑩、货运发票应当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对未分别注明,而合并 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国税发明电[2003]第55号) ⑾、税金不能抵扣 有些单位取得的由税务机关代开的运输发票,除了运费外,还有 按6.6%(6.6%的税率包括:按开票金额的3%征收的营业税,按营 业税的7%和3%分别征收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按开票金额的 3.3%征收的所得税)的税率征收的税款。严格说来,税务机关这 样代开发票是不规范的,其征收的税款应另行开具税票。由于这
些税款应由运输企业承担,因此不得参与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取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 时,事前审核应注意的问题:
①、发票的真伪。 判断发票真伪是一般纳税人取得货运发票时首先要注意的问
题。对于发票真伪,首先要看一下发票的质量,是否有水印。开
票单位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比如对于自开票纳税人,要先审核一 下该单位是否有税务机关认定的自开票资格证书。对于代开票,
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特别是纳税人识别码,由于位数较多 容易发生错误。
4、铁路运输托运人或收货人与实际购买或销售货物人不 一致的处理。
由于铁路运输模式中,一般是实行车皮承包制,对于一般纳税 人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租用别人车皮运输导致托运人或收货人与 实际购买或销售货物人不一致,而导致铁路运输发票难以抵扣 的情况,财税[2005]165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 (东北以外地区固定资产除外)通过铁路运输,并取得铁路部 门开具的运输发票,如果铁路部门开具的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 或收货人名称与其不一致,但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栏或备注栏 注有该纳税人名称的(手写无效),该运输发票可以作为进项 税额抵扣凭证,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业税,国税部门还会按混合销售一并征收增值税,并不得抵
扣进项税额。
②、纳税人购进、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明显偏高,经过 审核不合理的,不予抵扣运输费用(国税发[1995]192)
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作
为运输费用抵扣增值税。(国税函发[2005]54) ④、联运发票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企业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费用,在计算运费费用进项税额
时,必须根据铁路、公路、民用航空等单位开具的“铁路运输 发票”、“公路运输发票”等货票。不得依照联运发票计算进
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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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货运代理业发票不能计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⑥、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 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⑦、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须有运输清单 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运输清单,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发票只能抵扣运费和建设基金,杂费是不能抵扣的。很多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