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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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7.09.20
•【字号】粤保监产险[2007]384号
•【施行日期】2007.09.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粤保监产险[2007]384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粤阳光财险[2007]28号)一文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开业,营业地址为梅州市新中东路八号工业区。

请你分公司持业务经营范围授权书及时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

此复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石龙支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石龙支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石龙支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10.22
•【字号】粤保监产险[2009]382号
•【施行日期】2009.10.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石龙支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粤保监产险[2009]382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变更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石龙支公司营业场所的申请》(粤阳光产险[2009]12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石龙支公司从东莞市石龙镇西湖一路下甲村物业一栋一层3号迁往广东省东莞市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层6010室。

该机构迁址后,原址不得保留。

此复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12.12
•【字号】粤保监中介[2008]455号
•【施行日期】2008.12.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8]455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代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申请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阳光人寿粤函[2008]46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核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吉大营销服务部变更地址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粤保监产险[2009]343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9.09.29
【实施日期】2009.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吉
大营销服务部变更地址的批复
(粤保监产险[2009]343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变更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吉大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申请》(粤阳光产险[2009]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吉大营销服务部变更地址(详见附件)。

该机构迁址后,原址不得保留。

此复
附件:变更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鹤山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鹤山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鹤山营销服务部设立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7.09.20
•【字号】粤保监产险[2007]386号
•【施行日期】2007.09.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鹤山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粤保监产险[2007]386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鹤山营销服务部的请示》(粤阳光财险[2007]1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鹤山营销服务部,核准其名称、地址、负责人(详见附件)。

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为:(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五)经公司核保,打印保单;(六)经公司授权,从事相关险种的查勘理赔。

你分公司应于收到本文的五个工作日内持本文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
务业务。

此复
附件: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附件:
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2.19
•【字号】粤保监产险[2008]129号
•【施行日期】2008.0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粤保监产险[2008]129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粤阳光财险[2008]7号)一文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开业,核定营业地址为茂名市高凉北路28号一、二层。

核准郑锷茂名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请你分公司持业务经营范围授权书及时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

此复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6.06.14
•【字号】
•【施行日期】2006.06.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粤阳光财险[2006]15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开业,核定营业地址为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24号东方剑麻大厦底层和第三层,核准李春江中心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请你分公司及时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

此复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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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粤保监产险[2013]143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3.03.13
【实施日期】2013.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变
更地址的批复
(粤保监产险〔2013〕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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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等10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粤保监许可[2014]1415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11.04
【实施日期】2014.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等10
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许可〔2014〕1415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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