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前的检测管理制度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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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

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

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1、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1、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

2、输血前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如果是再次输血,要查对受血者的第一次交叉合血单的血型记录),并在医嘱单、交叉合血单、输血单上签全名。

3、输血过程中注意输血反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12—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②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③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④抽血时对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姿护士、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及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①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输血前和输血期间管理制度(2篇)

输血前和输血期间管理制度(2篇)

输血前和输血期间管理制度一、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生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及/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二、护士接到输血医嘱时,两人认真核对医师填写好的《输血申请单》的正副联,并将填写完整的《输血申请单》的副联粘贴于配血管上。

三、采集血标本时,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及贴有标签的试管至患者处,当面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门急诊号、血型和诊断,无误后方可采血,采血后两人在《输血申请单》下面签名。

操作要求:一人一次一管。

四、采集血标本时,不得在输入大分子溶液通道中取血,应在另侧肢体血管取血,以防影响血型交叉试验结果。

五、采血后由医护人员或专人将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与血库工作人员双方逐项核对。

护士收到血型鉴定单时,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无误后通知患者或家属,并将血型鉴定单粘贴于检查报告粘贴纸右上角,两人在血型鉴定单右上角上签名。

六、取血时必须携带病历和《病人专用领血单》、《血型鉴定报告单》。

取血护士与血库人员双方交接核对:1、受血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门急诊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成分、血量;2、核对血袋标签: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的有效期;3、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液,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

双方核对无误后,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共同签字。

七、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拒领: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八、血液领回病房后,由两名医护人员共同负责核对,核对的信息同取血时的信息,无误后登记在输血登记本上,并在《输血申请单》反面签名。

输血前检测及核对制度

输血前检测及核对制度

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为加强输血安全根据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本院制定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

输血前检验:一.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血型(正反定型、RH血型)血常规(血色素)转氨酶、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

二.为了充分落实输血相容检测的管理制度,做好相容性检测试验质量管理,确保输血安全。

血库每周做室内质控一次,输血前必须复查血型,检测受血者不完全抗体情况,进行交叉配血后,都符合要求后方可发血。

临床输血的核对:一、输血申请主治医师应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逐项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病室、床号等患者识别信息,准确填写患者血型,认真填写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准确填写既往输血史,是否孕产妇,患者主要的血液化验指标,准备输入的血液成分和输入量等。

二、输血标本采集与送检核对1、护士核对医生医嘱,根据《输血申请单》的信息准备标本采集试管,到床边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送检项目等,贴上标签,标签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

2、血标本采集前应征得受血者知情同意,若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核对患者身份。

《临床输血申请单》的相关信息与受血者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不一致时不得采集血标本。

3、用贴有正确无误标签的试管抽静脉血2-4ml血(用EDTAK抗凝),不准离开床边后再贴标签。

采集血标本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正确穿刺。

抽血护士在输血申请单的抽血人处签字。

未查输血前相关传染病指标检验的,要同时抽一管不抗凝血,填写输血前检查申请单送检验科。

4、血标本送交人员与输血科人员交接血标本时应对血标本进行检查并仔细核对血标本信息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是否一致。

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

5、检验科要及时清理已溶血标本并将当天已发出血液的献血者标本与受血者检测标本,放在规定的试管架上,置2℃—6℃冰箱保留7天以便查对。

输血前检测及核对制度

输血前检测及核对制度

输血前检验与核对制度为加强输血安全根据国家卫生部颁布得《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与《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本院制定输血前检验与核对制度。

输血前检验:一、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血型(正反定型、RH血型)血常规(血色素)转氨酶、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二.为了充分落实输血相容检测得管理制度,做好相容性检测试验质量管理,确保输血安全。

血库每周做室内质控一次,输血前必须复查血型,检测受血者不完全抗体情况,进行交叉配血后,都符合要求后方可发血。

临床输血得核对:一、输血申请主治医师应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逐项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病室、床号等患者识别信息,准确填写患者血型,认真填写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准确填写既往输血史,就是否孕产妇,患者主要得血液化验指标,准备输入得血液成分与输入量等。

二、输血标本采集与送检核对ﻩ1、护士核对医生医嘱,根据《输血申请单》得信息准备标本采集试管,到床边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送检项目等,贴上标签,标签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

2、血标本采集前应征得受血者知情同意,若患者就是清醒得,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得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得亲属核对患者身份。

《临床输血申请单》得相关信息与受血者得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不一致时不得采集血标本。

3、用贴有正确无误标签得试管抽静脉血2—4ml血(用EDTAK抗凝),不准离开床边后再贴标签。

采集血标本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与正确穿刺。

抽血护士在输血申请单得抽血人处签字。

未查输血前相关传染病指标检验得,要同时抽一管不抗凝血,填写输血前检查申请单送检验科。

4、血标本送交人员与输血科人员交接血标本时应对血标本进行检查并仔细核对血标本信息与《临床输血申请单》就是否一致。

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

5、检验科要及时清理已溶血标本并将当天已发出血液得献血者标本与受血者检测标本,放在规定得试管架上,置2℃-6℃冰箱保留7天以便查对。

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整理]

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整理]

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1、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1、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

2、输血前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如果是再次输血,要查对受血者的第一次交叉合血单的血型记录),并在医嘱单、交叉合血单、输血单上签全名。

3、输血过程中注意输血反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12—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②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③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④抽血时对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姿护士、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及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①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为确保我院患者输血治疗的及时和安全,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制定符合我院的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凡新入院患者,除确定住院期间不输血外,必须提前进行输血前各项相关检查,包括血型(ABO、RhD系统)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输血前传染性指标检查及血常规,出血病人根据病情做凝血检查。

1血常规检查结果作为是输血前评估及选择输血成份的客观依据。

2输血前检查血型(ABO、RhD系统)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的标本和备血标本不能同时抽取(急诊用血除外)。

目的:2.1杜绝各种原因(如抽错标本等)导致的血型差错、提高输血安全性(备血标本血型检测结果与输血前血型检测结果核对及时发现错误)。

2.2保证Rh(D)阴性等稀有血型及时预约(中心血站Rh阴性等稀有血型的血制品库存很少或无)。

2.3不规则抗体筛查阳性时血站或输血科有时间给患者筛选出交叉配血相符的血制剂,留存给该患者使用。

3输血前传染病检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并将结果填写到输血治疗同意书及输血申请单上。

门诊病人每次输血都应进行输血前传染病检查。

急诊用血先留取受血者血样,用血后及时将检查结果记录输血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输血前感染筛查不能以快速检测结果为准。

病人拒绝做检查的,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亲笔写“拒绝做输血前检查,一切后果自负”并签字,以防日后发生医疗纠纷。

4输血科接收到输血申请单和患者血样本后,进行输血前相容性检测。

检测项目包括ABO正反定型、RhD定型、交叉配血试验。

交叉配血必须采用能检查不完全抗体的实验方法(凝聚胺法或抗人球蛋白法)。

5每次交叉配血前必须复查患者备血标本和献血者的血型,费用由患者承担。

前后血型结果不一致者,不得使用该备血标本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必须重新抽血标本复查血型,并记录在《输血科复查血型与初检血型不符记录表》。

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1.目的:提高输血安全,防止输血传染病的发生,减少输血纠纷。

2.使用范围:适用于本院需要进行输血治疗患者的输血前相容性检测和输血相关检测。

3.定义:3.1 血型血液各种成分的抗原遗传性状,是血液的主要特征之一,一般指红细胞上的抗原结构。

3.2 交叉配血测定输血的相容性,在血型鉴定的基础上,通过交叉配血试验进一步证实受血者与供血者之间是否存在办型不合的抗原-抗体反应,以保证受血者的输血安全。

3.3 不规则抗体抗-A、抗-B之外的红细胞血型抗体,常由同种异体红细胞免疫产生。

如接受输血、妊娠等。

3.4 妥协标本部分不符合检验要求,但特殊情况下仍继续检测的样品,如体内发生溶血的标本。

4.内容:4.1 输血前基本检测内容和要求4.1.1 输血前相容性检测:包括ABO血型、Rh(D)血型、红细胞意外抗体筛查和交叉配血试验,紧急抢救输血除外。

4.1.2 输血前相关检测:如血常规、肝功能、乙肝五项、HCV抗体、HIV抗体、梅毒抗体等。

以上检测项目要求在输血申请单发出前完成,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输血申请单中。

4.1.3 红细胞血型抗体筛查和交叉配血试验应当使用能检测出有临床意义的红细胞意外抗体的方法4.1.4 紧急抢救输血时,输血前相容性检测方案应当服从临床用血的时限要求。

4.1.4.1 即刻输血且患者血型无法确认时,可立即发放0型红细胞和 AB 型血浆,发血单上标明“紧急一相容性检测未完成”。

4.1.4.2 限时输血时,输血科应根据时限要求完成相应的输血相容性检测,及时发放血液。

4.1.5 在申请紧急用血时尚未完成输血前相关的其他检测项目者,必须同时采集血标本送检,并在输血请单上相应位置备注说明“已送检,结果待回报”以及送检具体时间。

4.2 输血前检测的血样本要求4.2.1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申请单和血液标本送至输血科。

送、接双方共同确认其标签信息与《输血申请单》信息一致,如对患者身份或标本信息有疑问,应当重新采集血标本。

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

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

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I、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1、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

2、输血前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如果是再次输血,要查对受血者的第一次交叉合血单的血型记录),并在医嘱单、交叉合血单、输血单上签全名。

3、输血过程中注意输血反应、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12—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D抽血获配血香而展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抽血交义配备何对制度、取血杳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D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土(一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②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③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④抽血时对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姿护士、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⑵取血查对制度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及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者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①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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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前的检测管理制度
根据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于申请输血的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测,包括:
一、血常规检测:评估输血适应症。

择期手术或输血浆前需加做凝血常规。

二、输血相容性检测:ABO血型正反定型、Rh(D) 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和交叉配血试验。

1、交叉配血试验必须在盐水相试验基础上,加做检查IgG血型抗体非盐水相试验(如间接抗人球蛋白法、酶法、聚凝胺法、玻璃珠法和凝胶法等)。

2、凡遇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多次输血的患者,均应做不规则抗体筛检。

三、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1、首次输血患者必须在输血前进行检查,将检测结果完整填写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和《临床输血申请单》上;间隔三个月后再次输血,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

2、急救输血时,必须在输血前采集送检标本,填写结果处可标明“标本已抽,结果未回”字样,并在病历记录中描述、备案,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及时将报告单粘贴于病历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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