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复习提纲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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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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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提纲一、单项选择题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 )。

A、民法B、经济法C、宪法D、行政法规2、划分法律部门的基本依据是( )A、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B、法所调整的社会阶层C、法所调整的基本方法D、法所调整的基本原则3、根据债的多数人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及相互间关系,债可分为( )。

A、按分之债和连带之债B、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C、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D、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4、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A、承担有限责任B、承担有限连带责任C、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承担按份比例责任)。

5、股票根据投资者的身份和购买股票的币种不同分为(A、国有股B、社会公众股C、法人股D、A股、B股、H股、N股、S股)。

6、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A、民事法律行为B、行政法律关系C、民间行为D、行政主体行为7、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生效的时间( )。

A、采用发信主义B、采用到达主义C、采用投邮主义D、采用实践主义8、知识产权是一种( )。

A、无形财产权B、有形财产权C、物权D、债权9、《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期限的起算日是( )。

A、批准日B、申请日C、公告日D、开始使用日10、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中经营者是指( )。

A、一切法人B、一切法人和个人C、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D、从事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11、生产者的首要义务是( )。

A、保证产品质量B、保证包装符合规定C、不生产淘汰产品D、保证标志符合规定1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的服务的费用的( )。

A、1倍B、2倍C、3倍D、4倍13、我国《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 )的未成年人。

A、14周岁B、15周岁C、16周岁D、18周岁14、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 )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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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A. 个人财产关系B. 经济组织关系C. 经济活动中的财产关系D. 经济活动中的个人与组织关系答案:C2. 以下哪项不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诚信原则D. 保密原则答案:D3. 经济法中的“经济主体”主要包括:A. 个人B. 企业C. 政府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4. 经济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A. 保护个人利益B. 促进经济发展C. 维护市场秩序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5.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主要在于:A. 调整对象不同B. 调整方法不同C. 法律效力不同D. 法律渊源不同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1. 经济法中的宏观调控法主要包括以下哪些内容?A. 财政法B. 税法C. 价格法D. 货币政策答案:A, B, C, D2. 经济法中的市场监管法主要涉及哪些领域?A. 反垄断法B. 反不正当竞争法C.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D. 知识产权法答案:A, B, C3. 经济法中的企业法包括哪些类型?A. 公司法B. 合伙企业法C. 个人独资企业法D. 国有企业法答案:A, B, C, D三、判断题1.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

(对)2. 经济法只适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关系。

(错)3.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仅限于经济组织。

(错)4.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效率、诚信和保密。

(错)5. 经济法与民法在调整对象上没有区别。

(错)四、简答题1. 简述经济法的法律特点。

答:经济法的法律特点主要体现在其调整对象的广泛性、调整手段的多样性、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以及法律效力的强制性等方面。

2. 简述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答: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

五、案例分析题案例:某公司因违反反垄断法规定,被市场监管局处以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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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基础理论部分1何谓经济法?经济法调整的对象?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对市场主体及其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以及在对整个市场活动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保障关系2、经济法产生的历史(略)3、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关系被经济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之后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经济法主体根据经济法律规范产生的、经济法主体之间在国家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4、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种类:法律行为:1、市场经营行为2、经济管理行为3、经济仲裁、司法行为4、经济违法行为法律事件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5、何谓经济权利,其主要内容有哪些?概念: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根据经济法律规范的规定能够作出或不作出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资格。

种类: 1、经济职权(国家机关) 2、所有权(四大权能)3、法人财产权4、债权5、知识产权二、公司法部分: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1--50个)2.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3.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200人)2. 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合法4.公司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3、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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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提纲1.驰名商标是一种具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商品信誉高、质量好却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

认定驰名商标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驰名商标既可以是注册商标也可以是非注册商标。

对于驰名的注册商标或是驰名的未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给与了不同程度的保护。

但是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及其包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2.某农民购买的种子有质量问题导致秋后颗粒无收,该农民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3.某超市内张贴了一张顾客需知,如提醒消费者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要求顾客存包、要求顾客在指定的地点付款等,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

5.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即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为的给付,取决于合同成立后偶然事件发生。

借款合同属于主合同。

定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30%。

5.国际组织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作为经济法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指经济行政管理机关。

6.公民享有的著作权中人身权利不可以作为遗产在公民死后可以由由其继承人继承。

8.销售打折属于正当竞争行为。

9.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演权自己难以有效行使,可以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管理。

10.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1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人为相对人或受要约人。

12.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欠货争议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居中评判,并作出裁决,从而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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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p9仲裁适用范围1.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解释(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提请仲裁;(2)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不能提请仲裁。

3.下列纠纷不适用《仲裁法》,而由其他法律专门予以调整:(1)劳动争议;(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解释(1)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专适用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但专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制度1、合议制度(1)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2)适用简易程序、特别程序(选民资格案件及重大、疑难的案件除外)、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阶段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3)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扩大了独任制度的适用范围,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但是,下列案件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法律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其他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

2、回避制度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经济法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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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我国的法律部门有哪些?宪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

2、简述企业法的作用提供市场主体的标准形式,便于人们识别;便于人们在交易中识别主题的信用层次;便于投资者、经营者明确法律关系,便于理清债务债权关系;便于国家统一进行管理和控制,维持清晰、有效地市场秩序;便于世界经济贸易的交融与顺利进行。

3、简述合伙企业的分类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同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简述行政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范围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和有行政权力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和行政权力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其他经行政机关授权形式行政权力的非政府机构。

5、侵犯商业秘密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概念: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表现形式: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在实践中,第三人的行为可能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

6、浙江通领科技有限公司遭遇莱夫顿公司诉讼的过程,分析你的看法过程:从2004年4月起,莱伏顿公司分别在美国新墨西哥州、佛罗里达州、加利福尼亚州的联邦地区法院以侵犯其第6246558号美国专利权为由起诉通领科技公司的4家重要客户。

《经济法》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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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提纲一、经济法律关系概念:指法律主体依据经济法律规范的规定,在特定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1.主体:指参加经济活动,享有经济权利并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主体资格:(1)民事权利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独立行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从而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符合主体资格的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指经法定程序设立,实行独立核算或预算,拥有独立的财产权或经营管理权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或下属单位,个体户与承包户,自然人。

2.客体:指经济法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所承担的经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或事物。

客体种类:有形物;非物质财富;经济行为;3.内容:指经济主体享受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经济权利: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根据需要进行的经济活动时所享有的维护、获取某种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

经济义务: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二、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我国的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四种。

法人设立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经济法律事实:指一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现象。

(1)经济法律事件:指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现象。

(2)经济法律行为: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的有意识地活动。

四、法律行为:这里所述的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即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

分类:单方的和多方的法律行为;有偿的法律行为和无偿的法律行为;要式的法律行为和不要式的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经济法复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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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题答案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稳定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2. 简述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区别。

答: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和法律规范的性质上。

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而民商法则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经济法更注重宏观调控和公共利益,民商法则侧重于保护个体的私法权益。

3. 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有哪些主要规定?答:反垄断法的主要规定包括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以及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规制。

4. 描述经济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涉及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被教育权、求偿权等基本权利的保障,以及对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救济途径。

5. 经济法中的税收法律制度包括哪些方面?答:税收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管法、税种法、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征管程序以及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等方面。

6. 请解释经济法中的合同法基本原则。

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原则。

7. 经济法中的企业法有哪些主要规定?答:企业法的主要规定涉及企业的设立、组织形式、运营、监督管理以及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等方面。

8. 简述经济法中的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答: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工资支付、劳动安全与卫生、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

9. 经济法中的知识产权法保护哪些类型的知识产权?答:知识产权法保护的类型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

10. 经济法中的环境保护法对企业有哪些要求?答:环境保护法对企业的要求包括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环境风险评估以及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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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基础理论部分1何谓经济法?经济法调整的对象?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对市场主体及其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以及在对整个市场活动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保障关系2、经济法产生的历史(略)3、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关系被经济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之后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经济法主体根据经济法律规范产生的、经济法主体之间在国家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4、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种类:法律行为:1、市场经营行为2、经济管理行为3、经济仲裁、司法行为4、经济违法行为法律事件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5、何谓经济权利,其主要内容有哪些?概念: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根据经济法律规范的规定能够作出或不作出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资格。

种类: 1、经济职权(国家机关) 2、所有权(四大权能)3、法人财产权4、债权5、知识产权二、公司法部分: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1--50个)2.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3.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200人)2. 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合法4.公司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3、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4、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特别规定1、股东为一人;(必须注明是自然人或法人)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0万元且公司成立时一次缴清;3、一个自然人股东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且该一人公司不得再设立一人公司;4、一人公司作出决定时以书面方式为之;5、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的,股东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5、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则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公司的主要机构及其职权、议事规则有限责任公司:1.股东会议事规则:会议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般按简单多数原则决定;但有关公司注册资本增减,章程修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董事会议事规则:按公司章程规定办理,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监事会1.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会议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3.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监事会(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股份有限公司: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1.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没有表决权。

2.一般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重要事项是: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

4.累积表决权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5.股东大会应作成记录。

2. 董事会议事规则:1.一人一票。

(董事本人不能出席,可以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但应有董事代为表决书面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范围。

)2.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3.会议作成记录,并由出席董事签名。

4.董事会的决议违法和违反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责。

5.(经理同有限公司,略)3.监事会议事规则:1.决议应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2.会议作成记录。

3.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议。

7.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大会)的条件是什么?1.有限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和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公司: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和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8、两种公司的出资规定1.有限公司:最低限额为三万,一人公司十万且一次性缴足。

出资规定: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股份公司:最低限额为500万。

出资规定:首次不低于20%;货币出资不低于30%。

9、国有独资公司的特点1、不设股东会。

股东—国资监管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亦可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职权,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须由国资监管机构决定。

2、董事会成员由委派和职工代表组成;董事长(副)由国资监管机构在董事成员中指定;董事和高管未经同意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中兼职;3、监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

10、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包括首次与再次发行)1.首次发行: 1.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额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6000万元;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利息;4.筹集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再次发行: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已经募足;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3.没有违反规定,该百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经的用途三.合同法部分1、何谓要约邀请、何谓要约、承诺?要约和承诺的构成要件。

要约失效的情形。

1.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3.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成立4.承诺构成要件:1、向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2、内容要具体确定3、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5.要约构成要件: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时限内作出6.要约失效情形: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5、要约经过一段合理的时间后失效2、有效合同的要件1、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3、无效合同有哪些?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有哪些?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如何?1.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可撤销可变更合同:1)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当事人、标的物、标的品质等发生误解2)显失公平:签订时不公平3)欺诈、胁迫4)乘人之危3.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可撤销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4、合同的主要分类实践性与诺成性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5、担保法中抵押、质押、留置生效的条件及有关规定,流质条款,定金罚则6、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5.支付定金7、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后履行、尤其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要件同时履行抗辩权:1.当一方不能履行或拒绝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就享有也不履行合同的权利。

2.当一方部分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当事人一方有权就未履行部分提出抗辩,拒绝履行相应的给付,只履行对应的部分;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后履行抗辩权: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的履行有先后顺序3.应当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

4.后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人是履行义务顺序在后的一方当事人。

不安抗辩权: 1. 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2..当事人的履行有先后顺序3.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人是履行义务顺序在先的一方当事人。

4. 后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8、合同之债的保全(代位权、撤销权)代位权: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撤销权: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人的行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行使时间:自债权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在债权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9.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竞合的处理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但由于二者在目的、性质、功能。

等方面具有共性而不能并用。

当事人执行定金条款后不足弥补所受损害的,仍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10、违约责任的免除由于不可抗力(不能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11、有哪些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1)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履行期满前一方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3)一方延迟履行,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5)法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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