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焦作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03•【字号】焦政办〔2018〕29号•【施行日期】2018.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焦政办〔2018〕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根据《焦作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124家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最有活力,最具创新能力的经营主体,也是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的重要载体,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规模经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强指导服务,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要坚持立足农业、服务农民、繁荣农村,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用工业化理念和组织方式、互联网技术和思维方式经营农业,探索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我市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3日附件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124家)沁阳市(11家)1.沁阳市新兴化工有限公司2.河南双马纸品包装有限公司3.沁阳市三源制麦有限公司4.沁阳市金牛皮业有限公司5.河南清宫酒业有限公司6.焦作伟嘉饲料有限公司7.河南省乐丰种业有限公司8.沁阳市华丰农牧有限公司9.沁阳市食品公司10.焦作禾丰饲料有限公司11.神农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孟州市(16家)1.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2.孟州市金紫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3.焦作市米奇食品饮料有限公司4.河南省孟州市奥森人造板有限公司5.河南泰利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孟州市食品公司7.孟州市麦特灵有限责任公司8.孟州市厚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孟州市喜相逢乳品有限公司11.孟州市平康农牧有限公司12.焦作市禾正茂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13.河南省巨源木业有限公司14.焦作市孟之源食品有限公司15.孟州市康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16.孟州市世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博爱县(17家)1.河南爱芙帝食品有限公司2.焦作市绿叶食品有限公司3.焦作市浩润脱水蔬菜有限公司4.好友轮胎有限公司5.河南省安江凌饮品有限公司6.焦作市董兴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7.博爱县鸿昌粮油购销有限公司8.博爱县王贺粮业有限公司9.博爱县兴合农资连锁配送有限公司10.河南歌瑞农牧股份有限公司11.焦作市杰航肉业有限公司12.焦作天鸿药业有限公司13.焦作联丰良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4.河南益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5.焦作市焦博牧业有限公司16.河南新源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7.河南益生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武陟县(31家)1.河南省怀府麒麟面业有限公司2.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3.武陟凯雪粮油食品有限公司4.武陟县正龙制粉有限公司5.焦作市鑫诚怀药有限公司6.焦作市沁河酒业有限公司7.河南省百疗怀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焦作市喜来多食品有限公司9.河南省武陟即可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焦作市华康糖醇科技有限公司11.河南省益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河南全丰食品有限公司13.焦作市绿洲怀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4.河南泰鑫农业有限公司15.焦作市喜洽食品有限公司16.河南旭百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河南魔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8.河南英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9.河南天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武陟县全瑞兴食品有限公司21.武陟县福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2.焦作市万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3.武陟县嘉美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4.焦作市地丰肥业有限公司25.武陟县爱华畜产制品有限公司26.河南省华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7.河南马宣现代农业有限公司28.河南康康食品有限公司29.焦作汇力康食品有限公司30.焦作市欣冻食品有限公司31.河南品一食品有限公司修武县(22家)1.焦作大用实业有限公司2.焦作市五庆面业有限公司3.修武县红三角粮油食品有限公司4.河南六和饲料有限公司5.河南豫元食品有限公司6.宗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7.修武县五里源丑鸭蛋品有限责任公司8.焦作市无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9.焦作市田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0.焦作市核丰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1.修武县庞大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2.河南陆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3.焦作市金宝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4.河南龙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5.修武县金海棠农林科技有限公司16.修武县伊赛牛肉有限公司17.焦作市奥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8.焦作市恒宇饲料有限公司19.焦作市金瑞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焦作云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21.修武县伊赛饲料有限公司22.焦作市云台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温县(16家)1.河南兴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河南昊邦肥业科技有限公司3.焦作市北方药业有限公司4.河南温农丰华种业有限公司5.温县五行食品有限公司6.河南省昊杰食品有限公司7.焦作市华征食品有限公司8.河南庆文食品有限公司9.焦作利尔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河南裕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1.河南惠生圆食品有限公司12.河南品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13.河南利伟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4.河南亿家红调味食品有限公司15.温县润佳山药交易物流中心有限公司16.温县欣盛实业有限公司解放区(2家)1.焦作市贝谷农产品有限公司2.焦作市润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马村区(1家)1.焦作华盛绿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5家)1.河南振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焦作大北农饲料有限公司3.焦作市盛德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焦作市龙凤园实业有限公司5.河南千年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市直(3家)1.焦作市博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2.焦作市博农种子有限责任公司3.焦作市方便面厂。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16•【字号】焦政办〔2015〕89号•【施行日期】2015.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焦政办〔2015〕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6月16日焦作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焦发〔2014〕10号),设立焦作市农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
1.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
2.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扶贫开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区农业(扶贫)行政主管部门。
2.将渔业船舶登记、船员证书签发职责下放到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3.将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批职责下放到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4.将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初审职责下放到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整合的职责。
1.将市畜牧局的职责划入市农业局。
2.将市商务局承担的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局。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管理;加强农产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加强全市生态农业规划、指导和服务,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
3.加强现代农业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拟订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生态农业、农垦等农业有关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河南屠宰场名单

说明:以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各地确认名单为准。
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郑州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巩义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开封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兰考县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洛阳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平顶山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汝州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安阳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滑县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鹤壁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新乡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长垣县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焦作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濮阳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许昌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漯河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三门峡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邓州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南阳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永城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商丘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信阳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固始县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周口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鹿邑县县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驻马店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新蔡县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济源市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4.16•【字号】焦政办〔2010〕40号•【施行日期】2010.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焦政办〔2010〕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焦作市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焦作市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焦文〔2010〕16号),设立焦作市畜牧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指导国有种畜禽场的经营管理职责。
(三)增加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职责。
(四)加强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管理。
(五)加强畜产品和畜牧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拟订全市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有关畜牧、兽医、兽药、饲料等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畜禽养殖、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及草地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引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国有种畜禽场的经营管理、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促进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加强我市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发,推广畜禽新品种;培育、保护和发展畜产品品牌;参与扶持全市畜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提出项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焦作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焦作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4.05.31•【字号】•【施行日期】2004.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秩序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焦作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04年焦作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四年五月三十一日2004年焦作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根据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2004年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治本工作力度,加快建立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和法制建设,进一步巩固扩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成果。
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一、以食品、药品、农资、建材、棉花为重点,开展打假治劣专项整治(一)继续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食品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是规范粮油、肉、蔬菜、果品、饮料、奶制品、豆制品、酒、水产品市场。
继续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抓好食品源头治理,建立健全严格有效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是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此项工作由市卫生、药监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严厉查处制售假农药、假种子、假肥料和禽流感疫苗违法犯罪活动,对坑农害农的大案要案加大查处力度,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豫政办〔2016〕221号文件的通知-焦政办〔2017〕37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豫政办〔2016〕221号文件的通知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豫政办〔2016〕221号文件的通知焦政办〔2017〕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质监局河南省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6〕2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2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质监局河南省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6〕22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编办、质监局制定的《河南省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实施意见省编办省质监局(2016年11月28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精神,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就我省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性和必要性检验检测是质量技术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广等特点,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促进产业发展、支撑自主创新、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我省有县级检验检测机构700余家,存在着规模普遍较小、布局结构分散、重复建设严重、体制机制僵化、行业壁垒较多、条块分割明显、行政依赖较多、运行效率不高、综合能力不强、服务品牌匮乏等突出问题,难以适应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18〕15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正文:----------------------------------------------------------------------------------------------------------------------------------------------------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7〕10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管理责任(一)强化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
市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行政约谈等措施,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要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依纪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部门的监管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实行对食用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全程无缝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更加有力、有序和有效。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六批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六批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2.12.24•【字号】焦政办〔2002〕106号•【施行日期】2002.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六批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焦政办〔2002〕1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第六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14项,调整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5项,变更审批性质、更改名称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现予公布,请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月二十四日焦作市第六批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市农业局1.取消审核事项(2项)(1)专职植物检疫员资格(2)一级食用菌种生产与经营资格(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取消审批事项(1项)(1)技师专业考评组(纳入正常监督管理)2.取消核准事项(4项)(1)国有企业安排职工下岗超过政策规定的(纳入正常监督管理)(2)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纳入正常监督管理)(3)招工招聘广告(4)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确定与年审(纳入正常监督管理)3.取消备案事项(1项)(1)退伍义务兵安置(纳入正常监督管理)(三)市国土资源局1.取消审核事项(1项)(1)特殊土地估价结果确认2.取消核准事项(1项)(1)乡级规划范围内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验收(纳入正常监督管理)(四)市计委1.取消审批事项(1项)(1)国有企业审批2.取消审核事项(1项)(1)大中专学校招生计划(五)市人防办1.取消审核事项(1项)(1)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防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2.取消备案事项(5项)(1)有关单位人防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群众防空组织的编成和干部任免(3)重点防护目标防护措施、抢险抢修方案等资料(4)县区防空袭预案、人防建设计划等(5)县区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六)市经贸委1.取消审批事项(2项)(1)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证书(丁级)(2)煤矿开采设计方案及开采程序2.取消审核事项(3项)(1)室内装饰设计、施工资质证书(甲、乙、丙级)(2)重要工业品进口(3)技改项目贴息3.取消核准事项(1项)(1)室内装饰工程施工许可核准发证(七)市园林局(一)取消审批事项(1项)1.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树木、私有树木(古树名木除外)的砍伐、移植(八)市水利局1.取消审批事项(1项)(1)水利项目工程除险加固及调度运用(纳入正常监督管理)(九)市规划局1.取消审批事项(1项)(1)规划区内挖取沙石、土方等2.取消审核事项(2项)(1)城市规划资质管理(丙、丁级)(2)市辖县(市)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合并)(3)市辖名镇总体规划(合并)(2、3项合并为市辖县(市)历史文化名城、市辖名镇总体规划)(十)市环保局1.取消审批事项(1项)(1)污染源专项治理资金贷款的申请及豁免2.取消审核事项(1项)(1)国家、省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纳入正常监督管理)3.取消备案事项(1项)(1)国家、省环保局审批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意见(十一)市城管局1.取消审批事项(2项)(1)城市车辆洗车站(点)设置(2)占用城市道路(合并)(3)市区沿街两侧及公共场所临时建筑和设施设置(合并)(2、3合并为占用城市道路和沿街两侧场所审批)(十二)市民政局1.取消审批事项(1项)(1)骨灰堂设立2.取消审核事项(1项)(1)婚姻中介服务机构设立3.取消核准事项(1项)(1)殡仪服务站(十三)市物价局1.取消审批事项(1项)(1)借读费(合并)(并入原核准事项“义务教育收费具体标准”)(十四)市建委1.取消审批事项(1项)(1)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营网点布局2.取消审核事项(7项)(1)建筑施工企业试验机构资质(2)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查(3)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年检(4)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5)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6)城市供水企业资质(7)城市燃气企业资质3.取消核准事项(1项)(1)勘察设计合同4.取消备案事项(招标全过程中的部分备案事项取消)(1)施工招标工程(十五)市财政局1.取消审批事项(3项)(1)耕地占用税减免(2)农业税减免(3)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并入核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2.取消审核事项(5项)(1)市本级粮食风险基金支出(纳入正常监督管理)(2)市本级陈化粮价差补贴(纳入正常监督管理)(3)市本级定购粮、保护价粮利息补贴(纳入正常监督管理)(4)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印制、领用、核销(5)市本级储备粮油费用补贴(纳入正常监督管理)3.取消核准事项(2项)(1)市本级各部门决算(纳入正常监督管理)(2)汽车购置专控审批(纳入正常监督管理)4.取消备案事项(6项)(1)县(市)区财政总决算、财政总预算(纳入正常监督管理)(2)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纳入正常监督管理)(3)市本级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提取折旧(4)市本级各部门预算(纳入正常监督管理)(5)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纳入正常监督管理)(6)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监事会成立决议、年终股利分配情况(十六)市教育局1.取消审核事项(1项)(1)高级职业中学设置(合并)(2)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设置(合并)(1、2合并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转审批)2.取消核准事项(1项)(1)全市师范类毕业生资格审查就业派遣(纳入正常监督管理)(十七)市公安局1.取消审批事项(4项)(1)设立娱乐场所(2)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3)公共场所治安合格证(下放区)(4)丙、丁级装修企业消防许可证2.取消审核事项(3项)(1)消防产品生产、维修(2)甲、乙级装修企业消防许可证(3)消防工程企业许可证3.取消核准事项(1项)(1)企业工商登记消防核准(并入审批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意见书,并更名为公共聚集场所开办企业登记前消防安全意见书)4.取消备案事项(2项)(1)外地消防产品入焦销售(2)外地消防工程公司入焦施工、维修、保养(划转市建委,并入备案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十八)市林业局1.取消备案事项(1项)(1)免除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十九)市交通局1.取消审核事项(1项)(1)公路养路费减征、免征证(纳入正常监督管理)(二十)市统计局1.取消备案事项(1项)(1)同级行业、驻焦单位和驻地统计调查单位上报的统计资料(纳入正常监督管理)(二十一)市外侨办1.取消审核事项(2项)(1)邀请高层外宾来访及邀请外国记者来我市采访(纳入正常监督管理)(2)侨属企业确认(二十二)市司法局1.取消审批事项(1项)(1)劳教人员提前解教、延长或减少劳教期限(三个月以下)(纳入正常监督管理)2.取消审核事项(1项)(1)劳教人员所外执行、所外就医、提前解教、延长或减少劳教期限(三个月以上)(纳入正常监督管理)(二十三)市科技局1.取消审批事项(1项)(1)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认定2.取消审核事项(1项)(1)市科技三项经费(纳入正常监督管理)(二十四)市人事局1.取消审批事项(1项)(1)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干部调配(纳入正常监督管理)2.取消审核事项(1项)(1)项目奖励3.取消核准事项(4项)(1)市直机关、全供、差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基金(2)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3)人才招聘广告(4)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正常监督管理)4.取消备案事项(1项)(1)科级非领导职务任免(划转组织部)(二十五)市旅游局1.取消审核事项(1项)(1)三星级以上涉外饭店的命名(纳入正常监督管理)(二十六)市房管局1.取消审批事项(5项)(1)改变直管公房使用性质(2)直管公房维修、改建、翻建(3)建筑装饰装修方案(4)房改房上市许可(5)拆迁安置建房监管资金(纳入正常监督管理)2.取消核准事项(1项)(1)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二十七)市国税局1.取消审批事项(3项)(1)税前弥补亏损(下放)(2)财务列支项目(3)国税稽查免检企业2.取消审核事项(2项)(1)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认定(下放)(2)科研单位认定3.取消备案事项(1项)(1)汇总纳税信息反馈单(二十八)市质监局1.取消审批事项(3项)(1)焦作市馒头类生产许可证(2)焦作市酱油、食醋、冷饮、饮饮料生产许可证(3)焦作市馒头类食品销售许可证2.取消核准事项(4项)(1)计量检测人员考核(纳入正常监督管理)(2)计量仲裁检定(纳入正常监督管理)(3)起重机械准用证(4)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安全认可(二十九)市安监局1.取消审批事项(1项)(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资质等级四级以下)2.取消审核事项(1项)(1)二、三级建筑企业安全资格认证初审(三十)市工商局1.取消审批事项(1项)(1)市场登记证二、变更性质、更改名称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1.审批事项更改名称(2项)(1)营业性演出广告(核准)并入演出活动许可(审批),并更名为营业性演出活动许可(取消其中的个体、业余演员参加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和在职演员参加其他单位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的审批)(2)演出单位的设立更名为营业性演出单位设立许可2.审核事项更改名称(1项)(1)出版物发行(批发)许可证申报材料更名为出版物发行许可证(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备案事项更改名称(1项)(1)企业招工备案更名为企业录用职工(三)市国土资源局1.变更性质(1项)(1)一般估价结果确认(核准转备案)(四)市公安局1.审批事项更改名称(1项)(1)往来港澳探亲、旅游申请更名为(因私)往来港澳探亲、旅游、就业、就学等申请2.变更性质(3项)(1)设立道路检查站(审批转审核)(2)原子印章业、典当业、拍卖业、多色复印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准转审核)(3)生产、销售技防产品(备案转审核,并更名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五)市旅游局1.变更性质(1项)(1)旅游区(点)经营许可证(审核转审批)(六)市人防办1.审批事项更改名称(2项)(1)民用建筑项目结合修建防空工程及设计文件更名为建筑项目结合修建防空工程及设计文件(2)要求改造和拆除、报废小型人防工程更名为改造和拆除、报废小型人防工程(七)市经贸委1.审核事项更改名称(1项)(1)技改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更名为技改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认定2.核准事项更改名称(1项)(1)市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发更名为市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八)市民政局1.审批事项更改名称(1项)(1)确定伤残军人、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民工因公牺牲更名为确定革命伤残军人和无工作单位的民兵、民工因公牺牲2.审核事项更改名称(4项)(1)革命伤残军人调整伤残等级更名为革命伤残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民工调整伤残等级(2)退伍军人、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民工伤残评定更名为退伍军人、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和无工作单位的民兵、民工伤残评定(3)牺牲、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更名为现役军人牺牲、病故和无工作单位人员牺牲后一次性怃恤金(4)社会福利企业更名为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3.核准事项更改名称(1项)(1)社团章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更名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九)市物价局1.审批事项更改名称(2项)(1)中学生住宿费更名为普高及大中专院校学生住宿费(2)有线电视网络、收视收费更名为有线电视收费,并转核准)2.核准事项更改名称(1项)(1)收费许可证颁发、审验、换证更名为收费许可证、执收公务证颁发、审验、换证(十)市建委1.审核事项更改名称(1项)(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更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十一)市教育局1.审批事项更改名称(1项)(1)社会力量举办的初中学历教育及中等层次的学校及教育机构更名为社会力量举办的初、高中学历教育及中等层次的学校及教育机构2.审核事项更改名称(1项)(1)社会力量举办高中以上学历教育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机构更名为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机构(十二)市外经贸局1.审批事项更改名称(2项)(1)限额下非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更名为限额下、非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的设立(2)限额下外商、港澳台独资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更名为限额下、非限制类外商、港澳台独资企业的设立(十三)市人事局1.审批事项更改名称(1项)(1)国家公务员(军转干部)录用更名为国家公务员录用2.核准事项更改名称(1项)(1)军转干部安置及专项经费更名为军转干部安置(十四)市房管局1.审批事项更改名称(1项)(1)直管公房使用权安置更名为廉租住房使用权安置(十五)市国税局1.审批事项更改名称(3项)(1)印制企业专用发票申请更名为印制企业衔头发票申请(2)境内机构付汇开具凭证更名为境内机构售付汇开具凭证(3)减免所得税项目更名为企业所得税减免2.审核事项更改名称(4项)(1)外国企业再投资退税更名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2)技术项目税前抵扣更名为技术项目税前扣除(3)国产设备抵免所得额更名为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4)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更名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3.备案事项更改名称(1项)(1)工资制度、标准方案费用计划等更名为计税工资上浮,转审核)(十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审核事项更改名称(1项)(1)河南省重点保护产品更名为河南省免检产品三、调整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市人事局1.划转给市委组织部备案事项(1项)(1)科级非领导职务任免(二)市财政局1.划转给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事项(1项)(1)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贷款(三)市规划局1.划转给国土局审核事项(3项)(1)测绘资格管理(2)测量标志拆、迁(3)地图出版管理四、增加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市公安局1.增加审批事项(2项)(1)枪支运输许可证(2)持枪通行证2.增加核准事项(1项)(1)建筑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增加审批事项(1项)(1)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的教育机构(三)市药监局1.增加审批事项(1项)(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卡(四)市人防办1.增加备案事项(1项)(1)人防工程平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