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企业营改税务制度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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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企业现状及发展对策

园林企业现状及发展对策

园林企业现状及发展对策摘要:随着我国生态建设的推进,极大地推动了园林企业的快速发展,城市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也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导致很多园林企业在经营中无法取得预期目标。

本文针对目前园林企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园林绿化;发展对策;企业现状一、园林企业现状1.1市场意识不足由于我国园林绿化事业长期以来都实施政府主导的管理模式,计划经济体制的痕迹非常明显,造成我国很多园林企业对于市场的作用认识不足,在发展中没有主动和竞争意识,而是通过等、靠、要来维持企业运转,此外,由于我国园林企业进入市场化运作的时间较短,很多管理方式和技术都远远落后市场需求,加上我国园林事业发展中,行政色彩浓厚,园林企业始终难以真正参与市场调节,导致企业在发展中,创新成果非常匮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断下降。

1.2成本理念薄弱目前,很多园林企业在进行项目建设的过程中,都没有对成本的控制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即使控制成本,也主要集中在材料、人力资本及设备引进等方面,对于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几乎没有。

而事实上,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是整个项目实施的重点,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根源与设计阶段,不合理的设计必然导致成本的上涨,是后续施工无法弥补的。

另外,由于当前经济发展态势平稳,很多材料和人力的价格在设计方案完成的时候就已经基本确定,因此即使后期对成本进行控制也错过了成本控制的最佳时期,不论怎样严格控制也只能够在小范围上节省成本,对于整个项目而言是杯水车薪。

目前,我国园林企业在项目成本控制过程中,普遍采用事后控制的方式,事前成本意识非常淡薄。

二、园林企业发展对策2.1增强市场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深入,任何企业要想获得长远的发展,适应市场竞争是唯一的途径,而要在市场中站稳脚跟,品牌和创新是基本条件。

园林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主动权,必须提高自身在园林项目中的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

2.2适应市场化管理机制一是完善市场信息收集制度,用制度的方式形成规范化流程;二是提高园林企业管理人员的市场意识;三是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市场意识,将薪酬标准与市场挂钩。

浅析园林绿化企业中苗木类资产的会计核算

浅析园林绿化企业中苗木类资产的会计核算

案例分析CASE ANALYSIS226浅析园林绿化企业中苗木类资产的会计核算——以S 园林工程公司为例文/黄金摘要: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第5号准则对生物资产的定义、确认和初始计量、收获与处置、披露进行了详细规定,将生物资产分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三类,园林绿化企业购入和自产的苗木类资产就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本文通过S 园林工程公司的相关案例对此类资产在购入、销售、领用时的实际核算方法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关键词: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园林绿化企业;苗木类资产;会计核算我国财政部令第76号中5号企业会计准则-生物资产规定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三类。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S 园林工程公司是一家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行业归属于建筑业,主营业务收入来源是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苗木种植销售,该公司的苗木类资产属于有生命的植物,按照5号准则定义为消耗性生物资产,不用计提折旧。

S 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企业,苗木资产分为两类,一类是外购苗木,另一类是苗圃基地中自行栽种培育的苗木。

一、下面分别对这两类苗木资产的账务处理进行分析(一)外购苗木的计量S 园林工程公司对外采购的苗木成本包括苗木的初始价格、税费、运费、吊车挖机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

【例1】S 公司向广东春光花木场购入小叶榕10株,3000元一株,共计30000元,运费6000元,吊装费3000元,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S 公司,S 公司根据发票转帐付讫,S 公司会计分录如下:借:消耗性生物资产-苗木-小叶榕 39000 贷:银行存款 39000由于S 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在执行营改增税收政策后,收到的苗木、运费、吊装挖机费发票都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存在一般纳税人的抵扣进项税问题,无需价税分离列帐,所以对于发生的这些直接费用全部计入了苗木采购成本。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管理规定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管理规定

余杭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管理规定为规范园林市场秩序,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园林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外地进杭施工企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企业管理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在余杭施工企业。

余杭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是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在余杭区范围内进行市场行为的园林施工企业。

第二条、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局(以下简称区建设局)是企业进余杭施工管理的主管部门,杭州市余杭区园林绿化管理处(以下简称区绿化处)受区建设局委托具体负责园林绿化企业备案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的“余杭区建筑信用网”录入管理。

本地企业应在资质证书领取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余杭区建筑信用网”资料录入工作,不需提供书面材料;外地企业进余杭实行备案制,区绿化处每季度第三个月前15日统一受理外地企业进余杭备案申请,同时要求企业将相关资料输入“余杭区建筑信用网”,书面材料和网上材料都合格后,办理进余杭备案手续。

第四条、外进余杭园林施工企业的备案管理。

一、外地企业进余杭备案需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资质等级需在二级资质以上;2、近两年无死亡、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扰乱园林市场活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无信用不良记录;3、省外企业在备案的上两年度获得省级以上由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园林工程类奖项;省内企业在备案的上两年度获得地市级以上由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园林工程类奖项。

4、企业在余杭应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固定电话、传真机、电脑、办公桌椅等相应的办公设备。

企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得低于80平方米,办公场所不得设置在居住区内,不能与任何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合并办公(写字楼除外)。

浅析园林绿化企业中苗木类资产的会计核算

浅析园林绿化企业中苗木类资产的会计核算

浅析园林绿化企业中苗木类资产的会计核算作者:黄金来源:《财会学习》2017年第06期摘要: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第5号准则对生物资产的定义、确认和初始计量、收获与处置、披露进行了详细规定,将生物资产分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三类,园林绿化企业购入和自产的苗木类资产就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本文通过S园林工程公司的相关案例对此类资产在购入、销售、领用时的实际核算方法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关键词: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园林绿化企业;苗木类资产;会计核算我国财政部令第76号中5号企业会计准则-生物资产规定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三类。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S园林工程公司是一家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行业归属于建筑业,主营业务收入来源是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苗木种植销售,该公司的苗木类资产属于有生命的植物,按照5号准则定义为消耗性生物资产,不用计提折旧。

S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企业,苗木资产分为两类,一类是外购苗木,另一类是苗圃基地中自行栽种培育的苗木。

一、下面分别对这两类苗木资产的账务处理进行分析(一)外购苗木的计量S园林工程公司对外采购的苗木成本包括苗木的初始价格、税费、运费、吊车挖机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

【例1】S公司向广东春光花木场购入小叶榕10株,3000元一株,共计30000元,运费6000元,吊装费3000元,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S公司,S公司根据发票转帐付讫,S公司会计分录如下:借:消耗性生物资产-苗木-小叶榕39000贷:银行存款39000由于S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在执行营改增税收政策后,收到的苗木、运费、吊装挖机费发票都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存在一般纳税人的抵扣进项税问题,无需价税分离列帐,所以对于发生的这些直接费用全部计入了苗木采购成本。

常用材料税率表,营改增

常用材料税率表,营改增
周转材料 黑色及有色金属及各种五 金件
沥青混凝土、特种混凝土 等其他混凝土
橡胶、塑料及非金属
木、竹基层材料及其制品
玻璃及玻璃制品
3、市政、装饰材 料
墙砖、地砖、地板、地毯 17% 类材料
装饰石材及石材制品
墙面、天棚及屋面饰面材 料、龙骨
3、市政、装饰材 料
17%
工程常用材料增值税率表
类别名称
适用税 率
种植土、粘土、黄土等
此类包含是水泥、砖、瓦、石料、砌砖、砌块等地方 材料,还包括由上述材料组合成的混凝土制品材料 透水砖、机制红砖、蒸压灰砖等 包含水泥砂浆、石灰砂浆、混合砂浆、水泥浆及其他 砂浆、灰土垫层、多合土垫层
如模板、支撑、脚手架等 包含钢材、铜材、铝材、钢筋、钢丝、圆钢方钢、槽 钢、钉子等各种型材及金属板材;水暖、卫浴、门窗 、家具、小工具五金等 包含砂粒式沥青混凝土、改性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 、石油沥青、耐酸沥青混凝土,油膏、马蹄脂、沥青 麻丝等 包含各种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免、麻。化纤、玻璃 制品
包含广播电视、通信设备、建筑智能化设备所用到的 材料
机械费工具 三、材料费
1、园林绿化
工程常用材料增值税率表
适用税 率
适用类别
3% 劳务公司开具的专票 3% 正规公司开具的专票
13% 各类苗木 17% 苗木辅助材料

石子
景石卵石类
3% 水泥为原料的普通及轻骨 料商品混凝土
2、建材

水泥、砖、瓦、灰及混凝 土制品
砂浆及其他配合比材料 17%
包括天然木材和人造木材及各种竹材,如胶合板、纤 维板,柳按、樟子松、南方松等防腐木
包含浮法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镀膜玻璃等
包括建筑面砖及市政地面砖,地板包括各种铺地板材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林业绿化局(贵阳市园林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林业绿化局(贵阳市园林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林业绿化局(贵阳市园林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1•【字号】筑府办发[2010]150号•【施行日期】2010.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林业绿化局(贵阳市园林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0〕150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贵阳市林业绿化局(贵阳市园林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贵阳市林业绿化局(贵阳市园林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1号)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0〕6号),设立贵阳市林业绿化局(贵阳市园林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

加强全市湿地保护、石漠化防治植被恢复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三)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拟订全市林业发展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办法和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指导林业和园林绿化的经济体制改革,参与制定相关经济调节政策;管理林业和园林绿化资金、监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财务、统计工作;监管系统国有资产。

园林绿化企业相关增值税处理

园林绿化企业相关增值税处理

园林绿化企业相关增值税处理园林绿化企业有单纯销售苗木,有销售苗木同时提供提供管护服务,有销售苗木同时提供绿化工程服务。

营改增后,园林绿化企业的多种经营模式应当如何缴纳增值税?笔者结合现行税收政策分析如下:一、销售自产苗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明确,条例第十五条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财税字〔1995〕52号《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规定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

具体征税范围为:(十)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4)、其他林业产品。

是指除上述列举林业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因此,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苗木应当免征增值税。

对于外购苗木种植一段时间后再销售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苗木种植属于“A农、林、牧、渔业”中“02林业”下的“021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营改增”对古建筑修缮业的影响及政策建议

“营改增”对古建筑修缮业的影响及政策建议
提供正规 的可抵扣发票 ; 其三, 由于修缮分
工 的 细化 ,施 工 中的 小 规 模 分 包 单 位 、机 械 租 赁 单 位 多 为 小 规 模 纳 税
用。其一 , 他们假设材料 占总成本 的 6 5 %。 并假设 这 6 5 %的材料均可 以 1 7 %的税率抵扣 。而实 际上 , 在古 建筑 修善业 中 , 修缮费用主要是人工
税务筹划
“ 营改增" 对古建筑修缮业的影响及政策建议
苏州 园林 发展股 份 有限公 司 朱 宇新
摘要: 在 实现 结 构性 减 税 的政 策 背 景 下 , 财 政 部 和 国 家税 务 总局 已 经 正 式 下发 了 “ 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方案” 的通 知 。 此 次 税 收 改 革 对 二、 “ 营改增” 对 古 建筑 修 缮 业 影 响 的 定 性 分 析 ( 一) 人 工成 本更 高 古 建 筑 修 缮 属 于建 筑 业 中 的精 细 工 种 ,成 本 中 人 工 费 所 占的 比例 超过一般建筑业的 3 0 %达 到 了 4 0 % ,同时 对 于 工 人 的 工 艺 水 平 要 求 更 高, 工 程 质 量 要 求 更 加 严格 。 近年 来 . 建 筑业 综 合 人 工 成 本 单 价 涨 幅 达 到4 9 . 5 %, 技术 工 种 的涨 幅更 甚 。而 企 业 本 身 的 这些 高 额 的人 工 费 按 照 现 行 增 值 税 制 无 法 抵 扣 。即使 是 少 量 劳 务 派 遣 和 建 筑分 包 的部 分 , 并 未
率小于 4 7 . 9 %时, “ 营改增” 后对建筑企业有利 。并且根据实证研究发现
我 国建 筑 企 业 的 毛利 率 均 不 超 过 3 0 %. 得 出“ 营 改增 ” 必 然 可 以使 整 个 建筑 行 业 享 受 到 减 税 的 结 论 。 但 是 这 一 结 论 在 古 建 筑 修 缮 这 一 建 筑 行 业 的 细 分 却 并 不 一 定 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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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企业营改税务制度战略
税务管理建设对于园林企业建设改革中税务上的各项措施要点也都是税务发展中要掌握的信息。

这篇文章就是有关园林切税务上的一些介绍。

税务研究杂志征收税务类论文
摘要:为了更好的营改增的政策提出后保持园林绿化企业的持续平稳的发展,并减少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便要重视营改增对企业税务筹划所带来的影响,还要做到提升企业的税务筹划水平,并制定合理的风险防范举措,从而推进我国园林绿化企业的蓬勃发展。

关键词:园林企业营改,税务筹划,税务类论文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园林绿化企业的改革和创新。

为了进一步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并在营改增政策的背景下有效的规避企业经营过程中潜在的风险,便要对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给予一定的重视程度,还要深刻的意识到营改增对园林绿化企业的发展以及所起到的影响,从而完善自身的税务筹划水平。

推荐期刊:《税务研究》(月刊)创刊于1985年,由中国税务学会;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

是中国税收科学理论研究的最高学术期刊。

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学会关于把《税务研究》办成反映税收研究最高水平的理论学术研究载体,理论研究要高水平、高层次、多出精品的要求,充分发挥其税收理论研究领域最高阵地的作用,刊登了许多当代中国税收理论研究领域品位高、理论性学术性强、质量高、具有权威性的文章;并注意发挥其群众性学术交流园地的作用,推动群众性税收理论研究的发展,发现、培养、扶植税收理论研究新生力量;拓宽研究领域,拓宽研究思路,从大税收、大宏观、大社会的视角来研究税收中的一些问题。

二、营改增的概述及税务筹划在园林绿化企业中的必要性
(一)概述
营改增便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指的是以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应税项目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改为缴纳增值税。

税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解决了以往的纳税程序以及课税范围内的进行二次甚至多次纳税的问题,从而实现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的目标,并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

营改增作为我国税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自2012年的1月1日起开始试点以来,逐渐成为顺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税收政策,对我国各领域的经营和发展都具有较大的影响。

但对销售的自产林木、花卉同时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园林绿化项目,营改增前后的处理是不同的。

营改增前,企业提供建筑业服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应当分别核算建筑服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而营改增后,这一行为应按企业从事的主业进行判断,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发生该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企业发生该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如果企业以建筑服务为主业,提供建筑业服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取得的收入应一并缴纳增值税。

对于此种情况,
在营改增后,企业要尽量将建筑业劳务和自产林木、花卉的销售分开签订合同,就可以利用增值税法的规定,达到减少税负,实现税收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并促使了产业结构的升级,避免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从而促使企业在这一环境中平稳的发展。

(二)必要性
园林绿化企业实行税务筹划主要是企业在营改增税制改革实施后,深刻的意识到企业营改增后对企业正常的经济运行以及发展过程中起到的影响,应用税收法律法规的框架来对企业的筹资、投资以及相关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全局的谋划和统筹安排,从而通过多种税收方案来最终确定出一套有利于帮助园林绿化企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财务管理活动。

因此,通过税收筹划,企业的管理者可以通过纳税人的身份来寻找出一个最为适合自身特点的纳税方案,以此来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负。

与此同时,进行税务筹划还可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可以促使企业会计清楚的意识到面对增值税等一些税款时,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等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等方面的不足之处,从而帮助企业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升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以此来完善以往财务管理水平的缺陷,并提升企业的管理能力。

三、营改增后园林绿化企业税务筹划以及税务风险防范的举措
(一)税务筹划
在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后,园林绿化企业的税收筹划主要分为以下几点方式。

首先是选择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税务筹划,一般来说,一些中小型园林绿化企业的纳税人需要按照3%的税率来实行简易征收,从营改增政策后来看,这种纳税方式有效的减轻了税收的负担,但由于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园林绿化企业的业务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从长远看来,不利于企业扩大生产业务等。

其次是在工程施工中的使用苗木的筹划。

对于这一方式,甲方需要增值税发票的种类主要有两种选择方案。

其一是甲方作为经营性企业,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园林企业需要购买大量的商品苗木,,将苗木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达到减少企业税负的目的。

其二若是甲方是消费终端的接受增值税普通发票者,园林的绿化施工企业在进行签订工程合同时,便需要将工程合同与销售苗木的合同进行分别的拟定,并达到免增值税的效果,从而为企业减轻负担。

再次,是营改增后的进行成本核算分开的筹划,这种筹划方式主要是园林绿化企业提供相关的设计服务、销售货物等需要根据不同税率的来降低税收成本。

因此,无论是增值税还是企业的所得税,企业都需要采取进行分开核算绿化、花卉以及相关的工程成本,才能在享受税收优惠的过程中降低税负。

最后,是营改增后的设计费用的税务筹划,由于客户的园林通常都需要园林绿化企业来进行设计。

在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后,更改了设计服务增税,企业便需要将设计单独脱离,并成立独立子公司,从而由子公司来提供设计服务,母公司进行施工,这样便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风险防范
在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后,园林绿化企业需要进一步提升税务筹划以及税务风险风范水平,才能有效的达到降低企业税负,并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最终目的。

因此,制定合理的税务风险防范机制也是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

在这过程中,园林绿化企业需要进一步提升企
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水平,尤其是企业内部会计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培养财务会计较强的税务风险防范的意识。

与此同时,还要制定园林绿化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打造专业且系统的风险防范的平台,将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信息以及企业以往纳税过程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以此来保证数据的精准性和广泛性,这样企业在进行其他项目之前,也能通过大量数据和信息的分析来得出进行该项目的税务情况,通过这一平台还可以对项目纳税以及税务筹划的整个过程进行实时的监督,一旦出现潜在的风险,也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的解决,从而真正的实现降低企业税负,规避税务筹划过程中潜在的风险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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