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税立法研究

合集下载

浅谈中国房地产法律制度及其完善

浅谈中国房地产法律制度及其完善

浅谈中国房地产法律制度及其完善浅谈中国房地产法律制度及其完善1.引言房地产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随着社会进步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国房地产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中国房地产法律制度进行深入探讨。

2.中国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2.1 房地产市场监管机构:介绍国家开展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机构以及其职责和权力范围。

2.2 房地产开发流程:详细描述国家对房地产开发流程的监管要求,包括项目审批、用地审批、工程建设、销售等环节。

2.3 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阐述国家对房地产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要求和监管机制,包括建筑设计、施工过程、工程验收等方面。

2.4 商品房销售监管:介绍国家对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质量保证、价格监管等要求。

3.房地产税法律制度3.1 房地产交易税收政策:概述国家对房地产交易活动征收的相关税种和政策,包括契税、增值税等。

3.2 房地产持有税收政策:详细介绍国家对房地产持有者征收的相关税种和政策,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4.房地产合同法律制度4.1 商品房买卖合同:阐述国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条款。

4.2 租赁合同:介绍国家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要求和租赁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

4.3 委托代建合同:详细描述建设单位与施工方之间的委托代建合同的法律规定和约定。

5.房地产民事责任法律制度5.1 侵权责任:阐述在房地产交易和建设过程中因违约、欺诈等行为引发的民事责任。

5.2 房屋质量问题的赔偿:详细介绍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赔偿责任和相关救济措施。

6.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完善6.1 风险防控机制:探讨当前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提出完善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建议。

6.2 管理模式改革:介绍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和措施。

7.附件本文档附带以下附件:- 中国房地产法律相关法规- 房地产市场监管机构组织结构图- 房产交易税收政策解读8.法律名词及注释- 契税:指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通过契约实施的税费。

关于房地产税改革的研究

关于房地产税改革的研究
专 题 策划 l
l RE
在 我国税收立法权高度集 中 、 财 与支出责任不 匹配 、 比例税率 比较简 单 ,且易于管理 ,日前为大多数闭家所采 “ 营改增 ” 改 革不 断深入 的背景 下, 稳 步推 进房 地产税 改革 , 用 。发达 国家的房地 产税 一般 实行比例税率 ,仅个别 家 已成为各方共识 。为建立顺应 国际发展趋势 、适合中国国 实行定额税率 , 且实际税率水平比较低 , 一般存 1 % ~3 %。 情的房地产税收 制度 ,本 文对 有关 国家 ( 地区 )保有环节 税率一般 由地方 政府 每年根据地方财政状况 自行 拟定 ,允 房地产税进行 比较 ,剖析我 国房地 产税改革的难点 ,并就 分反映 财产 价值 与公共服务之 间存存的火系 。美 厂 司 币 ¨ 加拿 我国房地产税改革提出建议。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从税率决定 体来看 , 有的罔家 『 f ] 中央政府统一决定 , 税收优 惠形式的选择上 ,既有采 耳 义 减 免税 优 、 税』 I 优心 、
有的则完全 巾地方 白行 制定 ,有的围家 订 ] 地方政府制定但 免f l r 额 优惠 、税 率优惠等形式 ,也白实施延 纳税 、税款 接受罔家最 高税率限 制 ,有的同家将税率限定在一定 的范 抵 扣以及退税等优惠形 式。 闹 内,还有 的罔 家 中央 制定基准税率 、地方决定变动乘
括 冈难减 免 、税基减免 、免征 额优惠和税率优惠 等。对 于 火 等 。
因特殊原 因造成纳税 闲难 ( 如老年 人或丧失劳动 能 )的
目前 ,房地产税 制比较成熟的 罔家 大都 具有较完备的
单位和个 人 ,叮以 申请减税优 忠。而税 基减免土耍通 过直 房地产税税基 估机制和先进 的评估技术 。 于房 地产估 接缩小 计税 依 来实现 , 措施之 一足评估限制 ,即对税 价比较复杂 ,任人  ̄ 1 7 J 罔家 ,房地产税税基评估 工作一般 尽评估价值 的增长进行限制 。免征 额优惠丰要适川于 普通 巾政府或准政府 的泮估机构负责 。受房地产税 制 、经济发 住宅 。为 了体现税 收的公平原则 ,一般 按一定标准对 屑民 展水平等多种 [ 大 】 素影 响 ,各同税基评估机制 、评 估层 次与 的普通住 宅给 予一定的免 额优 惠 ( 包括免 面积和免

最新-我国房地产立法问题研究 精品

最新-我国房地产立法问题研究 精品

我国房地产立法问题研究1引言自70年代末期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得到了蓬勃发展。

为适应房地产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已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的房地产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给予了原则性、范围性的规定并发挥着法律的准许和禁止、支持和限制、奖励和处罚等调整作用。

但是,由于我国的房地产事业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与之相适应的法制建设工作也处于起步时期,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善。

同时,即使是已有的法规,也还存在着权威性不高、约束性不强的问题。

这些都极大地制约了房地产经济的正常运作和发展,因此,亟需改善房地产法律环境,即尽快建立健全房地产法律体系。

要建立健全房地产法律体系就必须首先做好立法工作,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和前提。

但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当立法实践需要有立法理论加以说明、指导的时候,人们往往并没有钻研这样的立法理论,提不出也不想去提出为立法实践所需要的立法理论。

因此,一方面已积累的房地产立法实践经验没有得到认真、及时的总结,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得不到科学的解答,发展着的立法实践没有系统的立法理论予以指导;另一方面,大批的人力、财力、物力被投放至离立法实践甚远的或零散的、分割的细部研究领域中,使许多理论或陈旧、或脱离实际、或不足以系统指导实践。

于是,尽管近20年来我国的房地产立法实践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却没有得到科学、合理地说明,从而导致了一系列令人尴尬的现象,比如,针对同一法律客体,以各部门起草的法律草案为基础的不同法律有不同的规定,让执法者不知所措;又如,作为强制性的规范,法律条文的执行应该是钢铁般的不容置疑,但我国的法律条文中应该如何如何的字样比比皆是,常使人疑为道德准则而不是国家法律。

凡此种种现象并不是偶然、个别地发生,而是在我国房地产立法实践中一而再、再而三地大量出现着,已经成为一种痼疾。

要解决这个痼疾,传统的理论、现成的学科或零散的议论都是不够的,必须要从根源上解决这些问题即必须从房地产立法学的角度来总结我国已有的房地产立法实践经验和教训,探讨未来房地产立法的构想和不同层次、不同角度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协调及房地产立法技术的提高等问题,从而从根本上切实地、逐步地实现房地产法律体系的完善,而不是匆忙地、粗枝大叶地、仅为了填补法律空白而草草地制订、颁布一部又一部既缺乏操作性又时有冲突或相互矛盾的法律、法规。

我国城乡一体化房地产税制度研究

我国城乡一体化房地产税制度研究

我国城乡一体化房地产税制度研究
柳德荣
【期刊名称】《商学研究》
【年(卷),期】2022(29)3
【摘要】我国应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房地产税制度,对城镇住房、农村住房统筹考虑,同样对待。

从长远来看我国城乡一体化的房地产税可定位为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并对社会收入起到调节作用。

我国城乡一体化的房地产税应基于市场年租价值征收,每个家庭成员可以进行一定额度的税基豁免。

改革初期,经营性住房的税率可定为12%,与基于租金收入征收的现行房产税税率(非出租住房)接轨,非经营性住房的税率可定为2%~8%,具体税率可授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立法机构确定。

我国城乡一体化房地产税制度应采取分阶段、分区域差异化推进策略。

【总页数】10页(P65-74)
【作者】柳德荣
【作者单位】湖南工商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2.42;F299.23;D922.223
【相关文献】
1.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研究
2.完善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的研究
3.我国"城乡低保制度一体化"路径研究述评
4.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基于城乡一体化视阈
5.城乡一体化视阈下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研究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我国房产税立法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房产税立法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房产税立法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

然而,房产税作为调节房地产市场、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其立法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旨在研究我国房产税立法的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我国房产税立法的现状目前我国房产税立法体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构成。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计税依据为房屋的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

在税率方面,采取的是分级累进税率,根据房屋的用途、所在地、面积等因素确定。

此外,还有一些地区试点了空置税、奢侈税等创新税种。

三、我国房产税立法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房产税立法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 立法层次较低:目前我国的房产税主要依据的是行政法规和政策,缺乏高位阶的法律支撑,导致其权威性和稳定性不足。

2. 征收范围和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不同城市之间的房产税征收范围、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 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导致税收流失,同时也削弱了房产税的调节作用。

4. 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执行机制:部分地区存在征收管理不规范、执法不严等问题,影响了房产税的征收效果。

四、解决我国房产税立法问题的建议1. 提高立法层次:将房产税立法提升到法律层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法》,提高其权威性和稳定性。

2. 统一征收范围和标准:根据房屋的用途、所在地、面积等因素,制定全国统一的征收范围和标准,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 优化税收优惠政策:对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优化和调整,减少税收流失,强化房产税的调节作用。

4. 加强监管和执行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和执行机制,加强对房产税征收管理的规范性和执法力度,确保税收的及时、足额征收。

五、未来发展方向未来,我国房产税立法应朝着以下方向发展:1. 逐步扩大征收范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逐步扩大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将更多类型的房屋纳入征税范围。

当前房产税税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对策

当前房产税税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对策

当前房产税税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对策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摘要我国现行的房产税税制体系是由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加上沪、渝两地的房产税暂行办法共同构成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条例逐渐暴露出一系列亟待改进的问题,主要包括房产税税制的法律层级、房产税的税基、税率和计税依据等问题。

与此同时,从2011年开展房产税改革试点的上海和重庆改革效果并不理想。

结合我国当前房产税的改革背景,本文分析并总结了我国房产税的基本现状以及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最后,针对表现出的问题结合美国等国家房产税征收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当前我国房产税税制的改革对策,即通过推进房产税立法为房产税征收提供法律保障,通过扩大房产税税基、调整房产税税率、以评估价值为计税依据等措施促进房产税收入正常增长,并使其在地方经济和地方财政方面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同时,简化房产类相关税费,通过加强税收征管确保上述政策得以有效实施。

关键词:房产税;税制;改革对策ABSTRACTCurrent system of property tax tax was promulgated by the state council in 1986 "the provisional regulations on tax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Shanghai, chongqing and the interim measures for the property tax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society , the regulation gradually exposed a series of problems need to be improved, including property tax tax law level, the property tax base, tax rate and tax basis, the same time, from 2011 to carry out the pilot reform of Shanghai and chongqing real estate tax reform effect is not paper, therefore, in this pap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current real estate tax reform in our country the basic situation of the property tax, and sums up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real estate tax system;Finally, aiming at the problems shown in combination with the advanced experi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ther countries to impose house property tax to put forward the idea of real estate tax system reform in our country, by advancing the property tax legislation to provide legal protection for property tax levy, by expanding the property tax, adjusting tax rate, tax base to assess the value of such measures as tax basis property tax revenues to normal growth, and make it in the local economy and local finance play their regulatory role, at the same time, simplify the housing related taxes and fees, by strengthening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to ensure that the policy is able to effectively implement.Key words:building taxes; tax system; reform countermeasure目录第1章绪论···································· (1)研究背景和意义 (1)国内外研究状况 (1)国外研究状况 (1)国内研究状况 (2)研究思路 (3)第2章我国房产税的基本现状···································· (4)房产税的定义及基本功能 (4)当前我国房产税的基本现状 (5)房产税收入占总体财政收入的比重过小 (5)房产税引导社会资源配置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5)房产税只能在有限范围内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6)第3章我国房产税税制存在的问题·····································7法律层级相对较低,法律体系尚不完善 (7)税基过窄,导致房产税收入增长乏力 (7)税率较低且僵化,房产税难以发挥调控作用 (8)计税依据设置不合理,与经济社会现状不相适应 (9)房产类税费多种并存,制约房产税收入正常增长 (10)第4章我国房产税改革的国际经验借鉴 (11)美国房产税税制经验借鉴 (11)其他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经验借鉴 (13)第5章我国房产税税制的改革对策····································14推进我国房产税立法,完善房产税法律体系 (14)扩大税基,并与优惠减免政策相结合 (14)打破房产税税率僵化,科学制定税率 (15)以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16)简化房产类相关税费,促进房产税收入正常增长 (16)加强房产税税收征管 (17) (18)····································· (19) (20)第1章绪论研究背景和意义在2014年3月召开的两会期间,“房价问题”成为仅次于“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的第三大关注议题。

浅谈我国房产税制度改革的问题与思考

浅谈我国房产税制度改革的问题与思考
财 税 纵 横

21 0 焦6 1
| ll l i 毫 | i | ≤ § | 誊 i 强 萎 誊
■乔

龙 子 午
Hale Waihona Puke 一、我 国 房 产 税 制 度 的 基 本 概
税、 契税 和 建筑 业 营 业 税 等 ; 是 房 地 二 主持有 环 节应缴 纳 土地 、房屋 的税 收 .
虑到我 国各 地 区的差 异性 , 其是 经 济 尤 发 展 以及房 地产 产权 管理 的具 体情 况 ,
现 行 税 法 的 一 些 相 关 条 例 也 需 要 进 行
国房地产 税 改革 亟待解 决 的问题 。 ( 土地 出让 金不 合理 四)
土地 出让 金 是指 各 级 政 府 土地 管
现 行 房 产 税 征 税 标 准
纳 税 对 象 非 农 建 驶单 位 与 个 人
中 国 境 内领 受 规 定 凭 证 的 单 位 以 及 个 人 00 5或 00 .3
拨 获 得 的土 地使 用权 的土 地 使 用者 将 土 地使用 权有 偿转 让 、 押 、 抵 出租 、 作价
税率 ( ) %
表 一
征 税 环 节 税 种 营 业 税
印 花 税
我 国房地 产市 场 中 , 于历 史问题 由
全 部 价款 以及 在 土地 使 用 期 满 时 土地 使 用 者需 要 续 期 而 向土 地 管 理 部 门缴 纳 的续期 土地 出让 价款 : 或通 过行 政划
造 成 的公房 、小产 权房 依然 大 量存 在 , 甚 至 一 些商 品 房 也 没有 具 备 完 整 的产
行 房产 税 改革 的步伐 。
( ) 税 评 估 无 标 准 三 计

我国房产税立法改革的趋势探析

我国房产税立法改革的趋势探析
第 1 3卷 第 6期 21年 l 01 2月
衡 水 学 院 学 报
J un l fHe gh i ie sy o r a n s u v ri o Un t
VO . 3 No 6 11. . De . 0 1 c 2 1
我 国房产税 立法改革 的趋势探析
秦 超 , 朱 振
1 4
衡 水学 院学报
第1 3卷
既导致政府财政 权 制 定行政 法规 ,地方 政府 则在 不
差距 、维护社会公平 。
与法 律法 规冲 突 的前 提下 制定 地方 规章 以贯 彻落 实 ( )“ 二 效率优 先、兼顾公 平”原 则 现代税收法律 关系中,所有 纳税人的地位都是平
社会 经济的发展 。

第 二 ,征 收 范 围狭 窄 。我 国现行 房产 税 只在 城 市 、县城、建制镇和工矿 区征 收,而广 大农村的一些 应税对 象却不在征税范 围之 内。伴随着 经济 的转型和

房产税 基本原理
房产税是 以房产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 围护 工业 化、城镇化进程 的加快 ,经 济发达 地区的农村 , 结构( 有墙或两边有柱) ,能够遮风避雨 ,可供人们在其 已经 融入城市经济 圈,成 为城 市的有机 组成部分 ,房
以 1 %的税率计 算缴纳 ;二 是 出租房 屋按租 金收入 政部 门拨付事业经 费的单位 的 自用房产 以及个人所有 . 2 的 1%计算 缴纳。随着 我 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深入 非 营业用 的房产等列为免税对象 。依此规 定,只有少 2 发 展,原有房产税 的滞 后性 日益 凸显 , 已经不能适应 数人应缴纳房产税 ,从而使得征税范 围过于狭窄 。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房地产税立法研究作者:胡旭日来源:《智富时代》2018年第07期【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房屋的需求量日益扩大,房地产已经成为了社会的热点话题。

为此,国家在这方面出台许多的政策来进行市场的稳定,控制房价的增长。

但是,这样的政策并没有在缓解房价的问题上有所见效,甚至还出现了“逆调节”的情况。

因此,针对我国房地产税的问题,进行深刻的研究,对于房价的控制,促进房价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

【关键词】房地产税;房价;立法就目前我国的房价问题来看,我国在房地产税上的收税制度体系是非常繁复冗长的,在房地产的开发、交易等环节中,所需要支付的税费是相当巨大的,而且也存在各种重复收税的问题。

这些因素导致了房地产市场在实行以价格调控为主要手段,并且难以见到实效,一味的压制市场需求也只会让房地产市场更加艰巨。

所以说,单纯依靠价格调控已经是举步维艰了。

而本文是将对国内的房地产税的立法问题进行一些研究,也会一并提出自己的一些浅见。

一、房地产税的具体内容(一)房地产税的概念房地产就是说,是以覆盖土地,并且长期或者是用旧地建立在土地上的实物等。

而房地产税则就是指对于这些实物的房地产,并且不是作为公共主体而拥有的产权又或者是利用房地产产权从事经营活动而取得的土地利益。

政府有权对这样的房产进行强制性,无偿性的征收税款的活动。

在我国,房地产税不是一种具体的税种,他是以房地产作为征税对象,对设计房地产的开发,交易等活动,这一切的行为活动上的各种税收的总称。

(二)房地产税的特点房地产税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税在具有一般税收的特点之外,也有着不同于其他税种的特点。

第一是他的复杂性。

房地产税中,涉及的税种有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等等。

而这些税种的征收目的,税率计算数值,计税的依据都是各有不同的。

而房地产税的税收也是贯穿在房地产的各个环节中,可以调节的范畴也比较广泛。

这种种税收的特殊性也给房地产税带来了复杂性的特点。

第二就是稳定性。

虽然说房地产在各个环节中的征税是非常复杂的,范围也较广,但是在房地产税的征收上,绝大多数还是要从房地产本身的价值上来进行计算。

房地产作为一种不动产,他有一个区别于别的财产税的特点就是他是不可移动的。

所以对于房地产的征税,就具有了一定价值上的稳定性。

而因为经济发展促成的房地产价值的不断增长,同样使得房地产税的税收收入不断增加。

第三个特点是房地产的征税成本高。

房地产税税收环节的复杂性特点,就决定了房地产税在征税的过程中不像一般税收那样可以相对轻易地进行操作的。

因为房地产税所需要征税的种类非常多,而征税的覆盖面也比较广泛,不能够集中计算征收,也给房地产税的征收管理加大了难度。

另外就是房地产税的征收所需要面对的重要现实问题就是房地产价值的评估是没有固定的公式或者是数值用来依据的,所以对房地产的价值评估就比较难做到精准。

可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是要对房地产进行准确评估,这是法律在对房地产的从定性升华到定量的一种进步。

只是在现实中,房地产的价值是会受到时期,地区,政策和经济发展的影响的,所以想要将房地产的价值进行准确估价,这个难度也是难以想象的,而这也导致了房地产税的征税成本加大[1]。

二、房地产税对于国家和社会的意义(一)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是国家的主要经济财政的来源,房地产税作为其中一项重要的税收种类,对于地方和国家的财政收入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为房地产税的征税特点,是具有固定性,稳定性。

因为房地产是不能移动的,所以房地产也是难以隐藏的,故而使得房地产税也成为了所有税收之中,相对比较稳定的税源,不会造成那种因为税源的界定问题而造成的难征收的状况。

另外,房地产税具有十分明晰的地域性,所以税源也容易区分,对于地方的管理征收,也是十分有利的。

房地产所在的地区政府可以直接根据房地产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征税,有助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稳定可靠。

(二)调节收支平衡的有力工具房地产税在调节收入上的有利作用主要是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他能够把税收所产生的负担体现出来。

房地产的拥有者的经济实力可以通过其所拥有的房产数量来进行直接反应,也同样将他所拥有的纳税能力给体现出来。

通过差别税率的设置,对拥有不同数量大小房产的拥有者征收不同的税收,以此达到个人收入差距的平衡。

第二个就是房产税和其他税收不同,他是直接对房地产的拥有者进行的税款征收,不会连带到别的人,所以这样的税收是不能被轻易转嫁的。

(三)国家调控市场的重要手段房地产税的调控是通过房地产税来进行房地产成本的增加来体现的,是在房地产的供需上进行一种合理化的引导,以此来制约房地产的价格过快增长,抑制那些投资性购买者的欲望,降低所谓的“炒房”手段,从而使得房价能够适用社会的发展需求,回归理性健康的发展。

从很多的国外针对房产税进行的税收差别设置来看,这样的办法,是可以实现房地产市场减缓增长,进行宏观调控的。

三、房地产税的立法现状和分析(一)房地产税立法的缺位和落后我国的房地产税在法律上,主要是由相关的基本法,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所共同构成的法律体系。

同房地产相关基本法却在这些法规规章还有一些红头文件之中处在缺位的状态中。

虽然说这些规章法规在制定和行使的时候,对于我国的房地产税的确是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也存在着他们在督促房地产市场上具有着的一定的合理性,只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制思想的不断进步,纳税人在自己的权力保护意识上也在不断增强,对于税收的法定主义的要求更加严格慎重,使得他们在民主公开的立法需求更加强烈。

那么原来的那些法规规章就已经不够能满足纳税人在房地产税的需求,就造成了这些法律规定的相对落后。

(二)房地产税立法的混乱和不明如上所述,我国房产税在征税过程中繁复冗长,且存在重复征税的现象。

房地产税在各个环节中的征收一直没有办法坐到集中征税,在调节的力度上也有限,没有形成一个规范的,集中的,统一的市场调节模式。

具体来说,我国的房地产在开发的环节上的税种,主要是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而开发环节的费用,主要是在土地转让金上。

但就这样的一个发开阶段来看,土地增值税就成了调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增值上利益的主要方式。

虽然这对土地转让方是存在一定的制约作用的,但是我们还是要注意,在受让方支出的价款也一定会附加到房价中,最后都是房产购买者进行承担的。

耕地占用税是作为抑制耕地急速减少而实施的主要税收调控手段,但是并不是只有房地产税收可以起到这样的调节作用。

实际上,土地转让金才是影响房价的主要原因。

土地转让金过高,就导致不管房地产税的控制调节手段有多大的力度,都不能从根本上抑制房价畸形增长的。

所以,对土地的转让金制度进行改革,也是对于房地产税的立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

而从房地产的税收保护环节来看,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主要意义是在于调整不同的确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价值的差异,促进城镇土地使用者在土地的使用效益上有所提高。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设计上,我国对拥有和使用房产者都会按照他所使用房产的价值或者是租赁收入的金额来进行房产税的征收的。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包含了房产和土地的价值,进行房产剩余价值的计算的。

由于房产的土地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影响房产本身价值的,如果单纯按照面积来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目,就会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除此之外,在其他的流转交易的环节上,印花税和契税也是存在交叉关系的,会存在不动产产权变动时征收了契税,却又要征收印花税。

而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也对房地产的市场起到了调节作用,也使得国内的房地产税的税收体系更加混乱,难以管理和合理合法的征收,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许多的负面影响,不利于其健康发展[2]。

四、针对我国目前不够完善的房地产税的几点建议(一)合理地划分房地产税的立法权目前房地产税的立法第一步就是要确定房地产税的立法权力到底是由立法机关主导,还是由行政机关主导。

实际上,我国的房地产税立法权应该是属于人大立法的范围的,只是在实践中却是由国务院主导。

而房地产立法权已经被行政机关揽活,但是因为我国房地产市场在的地区上所造成的价值差异过大,就目前而言,如果继续由立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独揽操控,都是会存在许多弊端的。

因此,房地产税的立法基本制度可以由全国人大制定为法律,而非税收基本制度的还有那些具体的实行的细节方面,由各个地方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规范和制定更为合情合理,也能够更好的保障自己管辖区域内的房地产市场的公平[3]。

(二)科学制定房地产税的体系将土地出让金归入房地产税,将房地产税中的各个开发的环节由原本的一次交付更改为按年交付的方式,调整适当的开发阶段的税率,降低试图“炒房”的人的购买能力,减少借由房地产进行牟取暴利的行为。

将流通环节里的印花税和契税合并,从所得税的范围中调整和排除在房地产上的征税负担,酌情适当的提高保有环节的税收,也是科学的减轻对于房地产有急需的购房者的负担,从而又能抑制“炒房”者的购买能力,也对房地产的发展有着一定的积极性作用。

(三)完善房地产的评估制度上述中也有提及到,房地产价值的评估是房地产税法中十分关键的问题所在。

房地产税要以房地产的本身价值来进行核算,而这个价值也是当地产税的纳税人所关心的地方。

对此,我们可以建立起一个独立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让这样的机构可以结合当地的房地产情况进行中立的,公平的,专业的评估,保障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权益。

而这种机关也必须是由政府财政拨款支持,同时要接受政府和公众的监督,真实做到独立客观。

五、结语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但是现行的有关房地产的纳税制度却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房地产市场,这也极大的阻碍了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此,我们需要结合国情和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出一定的法律制度的调整,适应现在的市场社会需求,才能对从根本上解决国内的房地产问题,起到积极作用,进而改善现状。

【参考文献】[1]杨小强;吴玉梅;程佩著.房地产税法之国际比较——应税、免税与估价[M].中山大学出版社,2011(9).[2]王士杰.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研究[D].新乡:河南师范大学,2014.[3]郑丹莉.房产税试点法律问题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