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地产税征收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论文:当前房地产税收政策改革的思考及建议

当前房地产税收政策改革的思考及建议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在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房地产行业的整体规模也呈现出迅猛的发展趋势。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房地产行业在持续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逐步出现了供求失衡、价格飞涨、利润构成畸形等方面的问题,给中国的整体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调控具有脱缰之势的房地产行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而税收政策作为宏观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更是被反复使用。
但是从当前的市场反馈情况来看,税收政策本身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作用发挥并不明显,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产生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显示出现有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和宏观调控不相协调的环节。
本文将全面阐述税收和房地产行业的现状以及相互间的关联关系,以及税收作用宏观调控手段的作用机制。
从保有环节税制、流转环节税制、取得环节税制三个方面系统的剖析了我国现有的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来源、现状以及国外相应的税收制度极其执行效果,并进行相应的比对分析。
指出现有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存在税收环节分配不合理,具体执行不力等方面的问题,揭示现有的税收体系在实现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目标之间的缺陷。
结合宏观经济学中关于税收作用的理论根据,本文提出着力于需求方的税收分配调整理论,提出关于房地产行业分环节税收分配,改革不合理税制,加强征管水平等方面的改进方案,多管齐下提高房地产税收体系的宏观调控作用水平。
框架:一、宏观经济环境(背景)房地产是拉动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房地产的稀缺性与特异性决定了房地产的价格不断走高的趋势。
特别是近年来,全国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出现快速上涨趋势,为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发展环境,国家不断出台税收宏观调控政策,但效力不大;而建立和健全房地产税制,既可以充分发挥协调国民经济运行、公平社会财富的功能,又可以为国民收入开源,防止国有土地收益流失。
试论对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对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引言我国房地产市场近年来发展迅猛,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房价过高、投资投机泛滥,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因此,对我国房地产税制的改革呼声也越来越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提出对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1. 增加房地产税的税率和范围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率相对较低,导致部分投资者将房地产作为投资工具,进一步推高了房价。
因此,应适当提高房地产税的税率,以遏制投机行为和房价过快上涨。
同时,应将房地产税征收范围扩大,包括房产、土地等多个方面,避免出现漏税现象。
2. 分层征税制度为了照顾不同地区和不同收入群体的差异,建议建立分层征税制度。
根据房产的地理位置、面积、使用性质等因素进行分层征税,以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高价值地段或高豪华程度的房产可适当降低税率,而低价值地段或低品质的房产应提高税率,以提高税制的效力和公平性。
3. 引入空置税面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短期投机行为和房产空置现象,建议引入空置税。
通过征收空置税,可以有效鼓励房产的有效利用,并加大对房地产投资者的约束力,从而降低投机行为和提高市场供应。
空置税的征收可根据房产连续空置的时间长短和房产所在地的市场需求情况来确定税率。
4. 加强税收信息共享建立房地产税收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税务部门、房地产开发商、银行等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加强对房产交易和资金流动的监管。
通过信息共享,可以更加精确地评估房地产的价值和税收水平,避免漏税现象的发生,并降低税务机关的成本和工作难度。
5.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建议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首次购房者、自住房产和保障性住房等予以一定的税收减免或豁免,以减轻普通民众的负担和促进社会公平。
同时,对房地产开发商在推动经济发展和改善居住环境方面做出贡献的可予以一定的税收奖励,鼓励其积极参与社会责任。
结论房地产税制改革是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关于开征房地产税的若干思考

房地产税的特点
房地产税是一种地方性税收,由地方政府征收和使用。
房地产税的征收与房地产市场状况密切相关,具有周期性、复杂性和广泛性的特 点。
房地产税的作用
01
02
03
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房地产税是地方政府的重 要财政来源之一,可以用 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公 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引入激励机制
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个人和企业合理规划房地产 投资,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论与展望
08
研究结论
房地产税的必要性
研究结果表明,开征房地产税是必要的,因为房地产税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调节社会财富分配,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房地产税的可行性
研究表明,开征房地产税是可行的,因为中国拥有庞大的房地产市场和完善的 税收征管体系,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税收意识的提高,房地产税的 征收难度和成本也在逐渐降低。
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房地产信息化 手段已经比较先进,能够实现房屋信息的全 面采集和数据分析。
税务系统建设
税务系统的建设和升级也为房地产税的征收 提供了便利,可以实现税务数据的快速处理 和存储。
政策环境有利
法律法规支持
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房地产 税的征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政策导向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通过征收房地产税,鼓励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
提高地方公共服务水平
通过征收房地产税,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可以提供更高水平 的公共服务,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房地产税实施中的
07
难点与对策
有关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几点建议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的规模越来越庞大,税收在其中的作用也日益重要。
然而,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提出几点关于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建议。
建议一:引入综合房地产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主要是按照房产的价值进行征收的,这种税收方式容易导致房地产市场价格虚高,并且对于不动产资产的持有者来说,税负较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建议引入综合房地产税制度。
综合房地产税是一种基于房产的价值和占有时间来计算的税收制度。
这种税制可以通过鼓励房产持有者合理利用房产、减少空置房产的现象,调控房地产市场。
同时,综合房地产税的税率可以根据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动态调整,以达到调控房价的目的。
建议二:设立房地产税调节基金为了平衡房地产市场和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我建议设立房地产税调节基金。
这个基金可以用于支持购房者的购房贷款利率补贴、提供租赁住房、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
通过设立房地产税调节基金,可以将税收的收入用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社会的公平。
建议三:加强房地产税征收与管理为了确保房地产税能够有效征收和管理,需要加强税收征管部门的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房地产税征收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另外,我建议采用先征后退的方式来收取房地产税,即先征收税款,再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退还适当的税款。
这种方式可以避免房地产税对纳税人的现金流造成冲击,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
建议四:加强税收信息共享为了更好地管理房地产税收,我建议建立起税收信息共享的平台。
这个平台可以将房地产税征收的相关信息进行整合,让政府各部门之间能够共享数据,以优化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效率。
同时,也可以提升纳税人的便利性,减少纳税人的行政成本。
结论通过引入综合房地产税、设立房地产税调节基金、加强房地产税征收与管理以及加强税收信息共享,我国的房地产税制可以得到改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最新整理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docx

最新整理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地税部门如何对房地产行业税收进行有效的征管,一直饱受争议。
而房地产行业涉及税种过多,其中,仅主要税种就有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契税。
在对主要税种进行征管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复杂、开发周期长、开发经营方式存在多样性等问题,加大了地税部门税收征管难度。
近期,笔者参加了对某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税费征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房地产税收征缴情况进行了延伸,发现地税部门在税收征缴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地税部门专业化管理还有待提高地税部门对房地产企业纳税情况日常监管主要依托房地产企业进行自查,地税稽查部门监管力度有限,无法对全部的房地产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地税部门难以实时掌握房地产企业纳税情况。
审计过程中,通过翻阅部分房地产企业档案,发现房地产企业缴销的发票和收据存根存在缺失,仅以部分纸质销售记录归档,未单独设立电子销售台账,未设立房地产企业电子档案数据,纸质档案归档数据与企业发生的销售数据存在严重的滞后性。
如若对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清缴,必须依托企业重新提供的数据为依据,对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无法进行查证,增加了税收清缴的难度。
二、纳税平台系统存在一定的漏洞该省地税系统现在使用的地税纳税平台于20xx年初投入使用,与以前使用的纳税平台相比,有较大的提升,更加人性化,主要分为税收查询平台、开票系统、网上纳税申报平台等。
但笔者通过计算机审计方法对地税纳税平台各个子系统数据进行审计发现,该系统仍存在一些漏洞。
一是关键字设定存在漏洞。
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多个纳税人管理码和纳税人名称,稽查部门对部分房地产企业进行查补税收时,填报房地产企业纳税数据较为随意,存在仅填列纳税人管理码,漏填纳税人名称的情况。
该系统应将纳税人名称设定为关键字,杜绝以上情况的发生,填报房地产企业纳税基本资料时应严格把关,必须保证房地产企业一户一码,确保纳税数据的完整性。
对于房地产相关税收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研究展望与建议
完善和调整,增加一些新的 税种,例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以实现更加全面和科 学的税收体系。
科学设定税率
应该根据不同地区和类型的房产和土地,科学设定税率, 以实现税收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扩大征税范围
应该扩大征税范围,将更多的房产和土地纳入征税范围, 以实现更加公平的税收。
研究目的和方法
研究目的是分析当前房地产相关税收制度的现状、问题,并 提出优化建议,以期能够为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提供参考。
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综述、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等,综合运用 多种方法对房地产相关税收制度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
02
房地产税收概述
房地产税收的定义和特点
房地产税收特点
税率差异:不同种类的房地产税 收在税率上存在差异,以适应不 同类型房地产的特点。
态管理,提高征管效率。
05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当前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 的问题
当前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包括 税种设置不合理、征税范围过窄、税率设定 不科学等,这些问题导致了税收制度的不公 平性和低效率。
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必 要性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房地产税收制度需要进 行改革,以实现更加公平和有效的税收。
建立反馈机制
建立公众对税收政策的反馈机制, 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相 关部门及时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
减轻税收负担
降低税率
适当降低房地产相关税率,以 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促进房地
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优惠措施
根据国家政策和经济发展状况 ,制定合理的优惠措施,如对 首次购房者、老年人等特定群
体提供税收减免等。
调节收入分配
通过征收房地产税,可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 进社会公平。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房地产税是指政府对房地产及其交易活动征收的一种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在我国,房地产税的改革一直备受关注,因为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对整个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从我国房地产税的现状出发,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改革思路。
一、我国房地产税的现状当前我国的房地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主要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按照房屋的建筑、位置、租售合同的期限等因素确定税率,并按照建筑面积和估价确定纳税额。
土地增值税则是指在土地转让、租赁等交易活动中征收的税金,税率一般为1%至4%。
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税制存在一些问题:房产税税率较低。
从国际经验来看,很多国家的房产税税率在1%至5%之间,而我国房产税税率则只有0.5%至1%。
低税率导致税收收入不足,无法有效地调节房地产市场秩序,也不能充分发挥房地产税对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土地增值税在征收环节存在一定的问题。
土地增值税是从卖方处征收的,这就存在一定的漏税问题。
有些卖方可能会通过虚假报价等手段来逃避税收,导致国家税收收入的损失。
当前土地增值税率很高,对一些地价较高的城市来说,土地增值税的税负过重,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我国的房地产税制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房地产市场规模越来越大,税收收入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
我国的房地产税制并没有相应调整,政府无法有效地调控房地产市场,也无法满足居民对于住房的需求。
针对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1.提高房产税税率。
适当提高房产税税率,可以增加房地产税收入,提高政府财政的可持续性。
在提高税率的应根据不同地区的房地产市场情况,采取差别化税率,以充分调节不同地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2.完善土地增值税征收机制。
应该将土地增值税改为从买方征收,这样可以减少漏税现象,增加税收收入。
应对土地增值税率进行适当调整,降低一些地区土地增值税的税负,使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关于完善房地产业税收征管问题的建议

关于完善房地产业税收征管问题的建议关于完善房地产业税收征管问题的建议一、目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纳税人而言,房地产企业之间大小规模不均衡,纳税诚信意识差距悬殊,偷税漏税问题难以避免。
就税务机关来说,管理队伍与管理机制仍有很多需要加强改善之处。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方面当前房地产企业申报方面普遍存在少申报收入,多申报成本、费用,少计当期应纳税所得的现象,有些是企业管理财务中的疏忽误解,有些则是主观的偷漏税行为。
1、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
企业财务核算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企业的纳税行为,由于房地产业是近年来迅猛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行业,企业财务人员多为转行从业,专业财务人员缺乏,因此财务核算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
会计科目设置和运用的较为随意,尤其是开发成本科目笼统入帐,不按会计制度规定将费用明细分类归集,影响企业和税务机关的管理分析。
多数房地产企业都未设立“开发产品”科目,对完工的确认从财务资料上无法判断。
“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科目的运用较为随意。
预收房款时缴纳的地方税金直接记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
2、甲供材料单向核算埋下重复列支成本的隐患。
房地产企业对所开发项目一般都供应钢材、水泥、砖、沙等材料,称为甲供材料。
大多数房开企业购入甲供材料时直接记入开发成本,省略了财务管理中施工企业参与核算甲供材料的环节。
甲供材料这种单向核算管理的状况为不法企业重复列支成本,逃避纳税义务埋下了隐患。
一方面,由于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总价计算缴纳税款,注明与不注明甲供材料价款对其本身履行纳税义务不产生影响。
而房开企业却可能凭借未注明金额的甲供材料发票全额记入开发成本,形成重复列支。
另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也常常利用甲供材料管理衔接中缺乏制约的现状,逃避甲供材料的纳税义务。
3、虚列成本。
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有的房开企业的开发成本明显失真,建筑安装工程费明显偏高甚至畸高。
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房开企业通过虚列建筑安装工程费、虚开回填土方发票金额、利用国税部门“农副产品免税发票”虚开“花木苗木”发票虚列成本,如一个几万平方米的小区仅花木发票金额就达上千万元之多,以此来调减利润,形成税款征收的黑洞,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且目前又无建安成本的标准可作参考,很难有标准建安成本作比较,助长了不法企业虚开建筑安装工程费,偷逃税款的气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房地产税征收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新房地产税征收的几点思考和建议》是一篇好的范文,这里给大家转摘到百度。
新房地产税征收的几点思考和建议新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据说已经进入程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本届人大任期是到年底,因此,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可能会在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
不少专家学者的建议和方案也很多。
本文就居民个人用房----住宅的房地产税的设置与开征做一探讨,企业生产经营用房及商铺等房屋的税收设置不在此文研讨范围。
一、新房地产税开征的目的和意义一个税种的设立和开征,要有准确的定位。
新房地产税是为增加财政收入而全面对居民房屋征税?还是作为收入分配调节手段,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促进社会不动产的合理配置?这都需要政策制定之初就有明确的定位。
笔者认为,新的房地产税应该作为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一个税种,长期来看,可以作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的一个固定来源,短期来看,能够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避免房地产市场过度炒作。
住宅房屋等资产,一定范围内可以作为国民的财产投资项目,但应避免成为投机的市场,热门思想汇报应用税收政策予以调控,是切实可行的策略之一。
因此,新房地产税的开征,主要目的是通过税收政策的调节,让占有房地产多的人交税,占有越多,交税越多。
这样就可以一方面抑制住房上的奢侈性消费,为社会节约住房资源和土地资源。
另一方面还可以抑制房地产的投机行为。
房地产税是对依附于土地上的固定建筑物---房屋,一并设置开征的一个税种,从世界各国来看,大多就是为地方政府最主要的财政收入。
因此,必须明确房地产税就是一个财产税,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房地产税本身可能会影响房价,但不会成为影响房价走势的决定性因素。
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曾表示,中国的房地产税,是土地国有制下对私人住宅征收的财产税,这在国际上难以找到借鉴先例。
即便将来全面开征,规模也远不及私有制下的房产税规模大小。
因此,新房地产税开征后对财政收入的增加幅度,不应作较大考虑。
二、房地产税怎么设置,征收对象及免征额。
从目前已经在征收的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来看,很不理想,征收难度和征收成本都相当大。
信用体系不健全,财产信息平台共享差等等,都制约了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效果。
基层税务机关的征收人员难以找到房产的实际所有人,缺乏强力征收手段,有的地区税收成本甚至和税收收入相当。
鉴于已有的房产税征收经验,笔者建议新的房地产税征收对象为拥有房地产产权的个人。
以居民个人为主体,不要以家庭为单位来计算。
理由如下:一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有充分的提前量,个人简历尽量避免由于政策的漏洞,造成人为的社会矛盾和人伦乱象。
如由于政策等因素,造成不少城市人为离婚剧增,不少高龄老人也加入离婚行列,由此造成的社会乱象,到头来,还是会责怪到政府的政策制定,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所以,新的房地产税,纳税人设为个人比较适宜。
比如:房地产税的免征额假设为平方米,居民个人拥有平米以内的住房,是不用纳税的,一个家庭,如两夫妻带个小孩为例,两个大人拥有的免税面积为平米(小孩在岁或岁以前,属于被监护范畴,可以以法律或条例规定,不允许本人购置或持有不动产,不纳入免税范畴),这样,在全国范围内,允许居民拥有一定的不动产挪腾空间,以一套房平米计算,一个家庭可以拥有至套不用纳税的房屋,这对我国居民的实际使用房屋情况,是比较适宜的,也有利于居民财产的配置和社会稳定。
超出了这个范围,即使税率设置高一点,也会得到全社会的支持!
三、房地产税的征收环节。
新的房地产税怎么征收?这是一个较大的难题,笔者认为,只有在全国范围内,所有房地产信息共享一个平台,依据关键词:姓名+身份证号,可以查询任何一个人的不动产信息。
并将以上信息同步导入税务系统的金三、金四系统,自动生成应纳税系列基础资料,才有可能促进房地产税的征缴。
房地产税的纳税,应由居民个人自行申报,组成家庭的,可以家庭组成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等,组合申报。
在不同城市拥有住房的居民,可以自行选择免税的住房(或以户籍所在地优先),范文内容地图选择另外纳税的住房。
一旦申报纳税信息成功,也将反馈回全国共享的房地产信息平台,标记年度已纳税标志。
对应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将进入全国诚信黑名单体系,在多个环节在全国予以限制其行为,如:禁止出境、乘坐飞机、动车、高铁、轮船、贷款、参股企业、入住三星以上酒店等。
对违规办理以上业务的企业,将予以严惩。
对于长期的老赖等,将在适当的公共场所,公告其欠税信息。
总之,在宽免税的基础上,不纳税是不得人心的行为,严惩将得到全社会的大力支持,逃税将四面楚歌,为人不齿,这也为房地产税的征收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房地产税的税率或税额设定。
鉴于免税范围较宽,基本上可以满足国人的财产配置,所以纳税
部分的税率或税额的设置,可以用递进档次,强力征收。
对于超出基本部分较高的,甚至可以加倍征收。
笔者建议可以仿照目前土地使用税的增收方式,设定不同面积对应不同税额的方式,最全面的范文写作网站比如:单位:平方米及以内及以内及以内及以内以上元/平米元/平米元/平米元/平米元/平米当然,具体的税额标准,可以由所在省人民政府划定,报国务院备案,按照东部、中部、西部的不同经济地区的实际情况,区别设定,但一定要纳入全国统筹考虑,避免地方之间新的不衡竞争。
以上是个人对房地产税的设置与征收的几点思考和建议,不妥之处,欢迎大家共同探讨。
以上是《新房地产税征收的几点思考和建议》的范文详细内容,涉及到房地产、征收、可以、一个、社会、居民、纳税、收入等方面,希望网友能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