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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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新规实施细则及奖惩制度

垃圾分类新规实施细则及奖惩制度

垃圾分类新规实施细则及奖惩制度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多,垃圾分类成为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重要举措。

为了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特制定以下垃圾分类新规实施细则及奖惩制度。

一、垃圾分类标准将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1、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物品。

2、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果皮、菜叶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

3、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4、其他垃圾: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二、实施细则1、垃圾投放要求(1)居民应按照分类标准将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桶内。

可回收物应尽量保持干净、干燥;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去除包装;有害垃圾应单独包装,避免泄漏;其他垃圾应袋装投放。

(2)垃圾投放时间应按照规定执行,例如每天早上 7:00 9:00 和晚上 18:00 20:00 为集中投放时间,以确保垃圾及时清运。

2、垃圾桶设置(1)社区、街道应合理设置垃圾桶,每个投放点应配备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垃圾桶,并明确标识。

(2)垃圾桶应保持清洁、完好,定期进行清洗和维护。

3、宣传教育(1)通过社区公告、宣传海报、宣传册、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分类能力。

(2)组织垃圾分类志愿者,定期开展宣传活动,进行现场指导和示范。

4、监督管理(1)成立垃圾分类监督小组,定期对社区、街道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鼓励居民相互监督,对不遵守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三、奖惩制度1、奖励措施(1)对于垃圾分类工作表现优秀的居民,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如环保用品、购物券等。

(2)设立垃圾分类示范家庭、示范社区等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和宣传,激发居民的积极性。

2020年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细则(街道)

2020年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细则(街道)
按月度计划完成任务,并上报区垃圾分类办,根据完成比例得分。
15
2.标准化四分类投放桶点升级改造
按月度计划完成任务,并上报桶点信息档案,根据完成比例得分。
现场检查

整改反馈
(25分)
5
1.分类收集设施齐全。
1.按要求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单独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暂存点,按比例得分。(3分)
5
2.市级及以上的主流媒体宣传。
市级(青岛日报、青岛早报、青岛晚报及市电视台等)及以上的主流媒体宣传,每个街道每月不少于一次。
2
3.公众号、美篇、网站等媒体宣传
通济、潮海、环秀街道每月不少于16、12、8篇,按比例得分
组织管理
(15分)
2
1.街道召开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会议。
各街道每月不少于1次专题工作会议。
5
工作中有创新性举措。
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做法,被国家或省、市推广应用的每次分别加5分、3分、2分。
减分项
5
在国家、省、市组织的检查考核中被扣分,或被各类媒体曝光、被上级通报的。
每次分别扣5分、3分、1分。
5
弄虚作假
现场检查与台账报送不符的,相应扣除考核项分数,严重的取消考核成绩并通报批评。
备注:街道考核为每月一次。
2.收集容器颜色、标识符合相关标准,外观无破损,无污渍。(2分)
6
2.收集点公示牌(栏)设置规范,作业区域干净整洁,分类容器摆放规范。
1.公示牌(栏)包含垃圾去向、垃圾收运单位、站点负责人等信息。(3分)
2.收集点的作业区域干净整洁,各类垃圾桶数量设置合理,摆放规范;垃圾桶无冒溢,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无积存。(3分)

垃圾分类考核细则

垃圾分类考核细则

垃圾分类考核细则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1.组织机构建立和落实每个单位必须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

未建立组织机构或未落实领导小组和专人负责的,将被扣分。

(共2分)2.制度建立和完善每个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日常巡查、安全管理、投诉处理等制度,并做好各类巡查、监督考核、投诉处理等的日常台账登记工作。

未建立制度或未落实台账登记的,每少一项将被扣分。

(共2分)3.应急预案建立和实施每个单位必须建立生活垃圾污染防范应急预案,并在紧急情况下对辖区内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进行应急管理。

未建立应急预案或未实施应急管理的,将被扣分。

若造成较大影响的,将被扣1分。

(共3分)4.队伍建设每个单位必须建立指导员、志愿者、清扫工、清运工等四支工作队伍,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各队伍的人员数量。

未建立或人员不足的任何一个队伍将被扣1分。

(共4分)其中指导员、志愿者数量不少于8人,并有具体台账资料。

每一年度,指导员、志愿者必须开展指导、宣传、服务等活动,每少一次将被扣分。

(共4分)清扫工、清运工等队伍必须做好“人员、制度、职责、报酬、考核、车辆(工具)”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并有具体台账资料。

(共2分)5.设施管理每个单位必须按要求设置分类垃圾桶,并保持设施的整洁完好。

未按要求设置分类垃圾桶、发现垃圾桶、果壳箱等破损未及时修复或设施脏臭不洁的,每发现一次将被扣分。

(共6分)每个单位必须配备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相匹配的垃圾密闭车辆。

若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缺少,不能满足作业要求,造成垃圾堆积的,将被扣1分。

(共4分)6.日常管理每个单位必须规范垃圾投放,严禁将农作物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投。

垃圾投放至垃圾桶,每发现一次将被扣分。

(共4分)每个单位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收集日产日清,路边垃圾未及时收集,每发现一次将被扣分。

(共4分)每个单位必须加强生活垃圾质量前端管理,将非生活垃圾运输至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处理的,每发现一次将被扣1分。

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测评细则

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测评细则
3.可回收物与有害垃圾分类实效;现场观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桶分类实效情况,发现任一类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1.5分,发现有大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3分(扣满5分为止)。
注:1.按照本表考核标准,经测评,总分达90分及以上为达标小区。
2.“垃圾分类实效”中“干垃圾混杂其他垃圾”的表述中不包含少量低价值可回收物混入干垃圾的情形。
2.发现任意一处投放点“干、湿垃圾”容器不成组出现,扣5分。
3.发现任一容器颜色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扣1分。
4.发现任一湿垃圾收集容器破损、缺少垃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桶盖,扣1分。
5.发现任一标识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名称正确但图示不正确,扣1分;名称和图示均不正确,扣2分。
6.发现任意一处集中投放点无洗手装置的,扣1分。
楼层或门栋设桶或上门模式:观察5组干湿垃圾桶投放情况
1.按发现垃圾桶任意一个桶有大量垃圾混杂情况予以扣分,发现1组扣4分。累计扣分,最多扣20分。
2.按发现垃圾桶任意一个桶有少量垃圾混杂情况予以扣分,发现1组扣2分。累计扣分,最多扣10分。
不满5组的,缺失组等比例赋分。
垃圾分类实效良好。(20分)
定时定点模式:
2.发现垃圾投放点异味明显,仅有一个投放点的,扣2.5分;有2个投放点的,每个点位扣1.5分;有3个点位以上的,每个点位扣1分。扣完2.5分为止。
3.现场询问小区内5位居民,反映垃圾清运不及时(如容器不足、周转不勤导致晚间满溢)或清运后场地与容器未及时冲洗的,1名扣1分。累计扣分,最多扣5分。
无小包垃圾落地。(10分)
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测评细则
项目
标准分
项目内容
具体要求
评分细则
有设施设备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一、考评目的为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促进资源的回收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考评评分细则。

二、考评对象本细则适用于具体考评区域内的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商业场所等。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一)组织管理(20 分)1、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5 分)。

未成立领导小组扣 5 分,职责分工不明确扣 2 分。

2、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进工作(5 分)。

未制定方案和计划扣 5 分,未按计划推进工作扣 2 分。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包括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5 分)。

制度不健全扣 2-5 分。

4、定期开展工作培训和宣传活动(5 分)。

培训和宣传活动次数不足扣 2-5 分。

(二)设施设备配置(30 分)1、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投放点布局合理、标识清晰(10 分)。

投放点设置不合理扣 2-5 分,标识不清晰扣 2 分。

2、配备充足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容器外观整洁、功能完好(10 分)。

收集容器配备不足扣 2-5 分,外观不洁或功能损坏扣 2 分。

3、建设垃圾分类转运设施,确保分类转运过程中不出现混装混运现象(10 分)。

转运设施不完善扣2-5 分,混装混运发现一次扣5 分。

(三)分类投放情况(30 分)1、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具体百分比以上(10 分)。

知晓率每低于标准 10 个百分点扣 2 分。

2、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具体百分比以上(10 分)。

参与率每低于标准 10 个百分点扣 2 分。

3、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具体百分比以上(10 分)。

准确率每低于标准 10 个百分点扣 2 分。

(四)分类处理情况(20 分)1、可回收物得到有效回收利用(5 分)。

未达到有效回收利用扣2-5 分。

2、有害垃圾得到规范处置(5 分)。

处置不规范扣 2-5 分。

3、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处理过程符合环保要求(10 分)。

2024年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

2024年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

“2024年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嘿,各位亲爱的朋友们,今天我们要搞点大事情,来聊聊如何打造一个绿色环保的垃圾分类新天地。

这次,咱们要一起搞出一个让垃圾分类成为习惯的“2024年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

准备好了吗?那就让咱们开始吧!一、考核目标1.分类投放准确率≥90%2.分类处理能力≥95%3.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95%4.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二、考核范围与对象咱们得明确考核范围和对象。

这次考核的对象包括中心城区所有居民、企事业单位、商家以及相关政府部门。

范围涵盖了居民区、商业区、工业区等多个区域。

三、考核内容1.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分类投放错误的居民进行提醒和教育;通过社区活动、宣传栏等方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积分制度,鼓励居民积极参与。

2.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处理情况企事业单位可是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环节,咱们要重点监管:定期对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确保垃圾分类设施完善;对垃圾分类处理不到位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处罚;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3.商家垃圾分类情况检查商家垃圾分类设施是否完善;对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商家进行整改通知;鼓励商家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提高消费者意识。

4.政府部门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是否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是否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有效监管;是否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四、考核方式1.实地考察:对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商家等区域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垃圾分类实际情况。

2.资料审查:对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宣传活动等进行资料审查。

3.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居民、企事业单位、商家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满意度。

五、考核结果处理1.对考核合格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商家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考核不合格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商家进行约谈、整改;3.对政府部门考核不合格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工作保障1.建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评分细则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评分细则
2.发现部分掌握垃圾分类知识的,1名扣0.5分,2名扣1分,3名扣1.5分,4名扣2分,5名扣2.5分。
保洁人员作业规范
10
分类清运规范。
(3分)
垃圾及时清运、清理及冲洗。(3分)
1.现场询问物业、单位职工等成员5名,了解本单位垃圾清运后清理及冲洗情况,发现1位职工反馈本单位垃圾清运后不及时清理和冲洗的,扣0.5分。
干垃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检查范围:检查大堂(含餐饮店的就餐大厅/大堂),内部道路,楼层,公共区域等开放区域。
湿垃圾收集容器检查范围:仅针对商场内餐厅,餐饮店,菜场的营业场所/摊位,以及所有样本的食堂。
注:1.按照本表考核标准,经综合考评,总分达90分及以上为达标单位。
2.本表主要面向有垃圾箱房或独立交付点的非沿街商铺类企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政府机关、菜场、餐饮及商业综合体等。
2.发现垃圾房或集中点环境卫生质量差(有明显积水、有散落零星垃圾或明显异味的),扣2.5分;程度较轻的,扣1分。
分类驳运规范。
(5分)
分类驳运规范。
1.现场观察发现混装驳运的或经举报查实混装混运的,扣20分。
2.现场询问5名员工,反馈本单位混装驳运的,1名扣1分,扣完5分为止。
数据台账健全。
(2分)
垃圾分类数据管理台账完整清晰。
现场查看台账,无垃圾分类数据管理台账,扣2分;台账不完整或不清晰,扣1分。
分类实效明显
50
垃圾房及集中收集点分类效果良好。
(30分)
垃圾房及集中收集点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纯净度良好。
现场观察,随机检查5个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5个湿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5个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3.单位内公共区域按单位类型不同视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观察及检查。

垃圾分类评分细则

垃圾分类评分细则

垃圾分类评分细则一、分类准确性评分细则1.可回收垃圾分类准确性评分:(1)纸张类:将废纸、纸板、包装箱等正确分类放入可回收垃圾容器,每次操作评分+2分。

(2)塑料类:将包装膜、塑料瓶、塑料制品等正确分类放入可回收垃圾容器,每次操作评分+2分。

(3)玻璃类:将玻璃瓶、玻璃容器等正确分类放入可回收垃圾容器,每次操作评分+2分。

(4)金属类:将铁制品、铝制品、锡制品等正确分类放入可回收垃圾容器,每次操作评分+2分。

2.有害垃圾分类准确性评分:(1)化学品:将废弃的药品、过期的化妆品等正确分类放入有害垃圾容器,每次操作评分+2分。

(2)废电池:将废旧电池分类放入有害垃圾容器,每次操作评分+2分。

(3)废灯管:将废旧的荧光灯管正确分类放入有害垃圾容器,每次操作评分+2分。

3.厨余垃圾分类准确性评分:(1)剩菜剩饭:将剩下的菜肴、饭菜等正确分类放入厨余垃圾容器,每次操作评分+2分。

(2)果皮果肉:将水果的果皮、果肉正确分类放入厨余垃圾容器,每次操作评分+2分。

(3)蔬菜叶子:将蔬菜的叶子、枝杈等正确分类放入厨余垃圾容器,每次操作评分+2分。

二、操作规范评分细则1.分类时的动作规范评分:(1)分类垃圾时,将垃圾挑出并放入相应的垃圾容器,每次操作评分+1分。

(2)分类垃圾时,不乱扔、乱放,每次操作评分+1分。

(3)分类垃圾时,不滴漏、不洒漏,每次操作评分+1分。

2.垃圾容器使用规范评分:(1)垃圾容器使用完后,及时清理,每次操作评分+1分。

(2)垃圾容器使用完后,将垃圾袋系好,每次操作评分+1分。

(3)垃圾容器使用完后,关闭垃圾桶,每次操作评分+1分。

三、垃圾处理方式评分细则1.可回收垃圾处理方式评分:(1)回收再利用:将可回收垃圾放入回收站或交给回收公司处理,每次操作评分+2分。

(2)分类再利用:将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如废纸张再制作成纸板等,每次操作评分+2分。

2.有害垃圾处理方式评分:(1)专业机构回收:将有害垃圾交给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每次操作评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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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未做到密闭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的,每车次扣0.5分;运输车辆车容车貌不洁的,每车次扣0.5分。(共6分)
5、辖区内严禁焚烧生活垃圾。
发现擅自焚烧生活垃圾的,每次扣1分。(共4分)
6、严禁将本村(社区)内的生活垃圾偷倒到其他公共场地。
将本村(社区)生活垃圾偷倒到其他公共场地的,每发现一次扣4分。(共8分)
6、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按要求做好餐厨废弃物统收统运工作。
未做到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每月垃圾数量、质量统计综合排名倒数三位的扣1分。(以垃圾中转站的报表情况为准。共12分)




24

1、鼓励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创新和完善。能为全街道垃圾分类作出典范,方式方法可以借鉴推广。鼓励进行新闻媒体宣传,特别作为典型案例经区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推广。
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10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未建立组织机构的,扣0.5分;未落实专人负责的,扣0.5分。(共2分)
2、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日常巡查、安全管理、投诉处理等制度。
未建立制度的,每少一项扣0.5分。(共2分)
2、生活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规范收集。
路边垃圾未及时收集,每发现一次扣0.5分;(共4分)
3、加强生活垃圾质量前端管理,严禁将非生活垃圾掺杂混运至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倾倒。
将非生活垃圾运输至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共4分)
4、生活垃圾做到密闭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吊挂、抛洒滴漏,同时,确保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
制度不健全的,每支队伍扣0.5分(2分)
2、指导员、志愿者每一年度开展指导、宣传、服务等活动各队不少于4次,并及时做好记录。
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4分)




14

1、分类垃圾桶下发到户,摆放整齐有序。
未按要求设置分类垃圾桶的,每个点扣0.5分。(共4分)
2、保持生活垃圾设施的整洁完好,发现破损及时修复,做好清洗保洁。
3、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做好各类巡查、监督考核、投诉处理等的日常台账登记工作。
台账不全,未列入年度计划,缺少年度总结的,每少一项扣0.5分。(共3分)
4、建立生活垃圾污染防范应急预案,紧急情况下对辖区内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进行应急管理。
未建立应急预案的,扣0.5分;紧急情况下未进行应急管理,造成较大影响的,扣1分。(共3分)




10

1、建立指导员、志愿者、清扫工、清运工等四支工作队伍。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各队伍的人员数量。原则上指导员、志愿者数量不少于8人,有具体台账资料。
队伍不健全的,任何一个队伍人数不足的扣1分(4分)
3、完善各支队伍的制度建设,其中清扫工、清运工,做到“人员、职责、报酬、考核、车辆(工具)”五落实,有具体台帐资料。
发现垃圾桶、果壳箱等破损未及时修复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设施脏臭不洁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共6分)
3、配备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相匹配的垃圾密闭车辆。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缺少,不能满足作业要求,造成垃圾堆积的,扣1分。(共4分)




42

1、垃圾规范投放,按要求推进垃圾分类。
规范垃圾投放,严禁将农作物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投放至垃圾桶,每发现一次扣0.5分;(共4分)
有创新和完善措施的、作出典范具有借鉴作用、经媒体宣传报道的予以加分,每次加4分(共8分)
2、认真处理社会公众、媒体曝光的有关生活垃圾管理各类投诉。
未及时处理或造成重复投诉的(街道范围内),每次扣1分;区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每次扣3分。(共6分)
3.认真对待上级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
受到区级通报的,每次扣3分。(共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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