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诉法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6.01.23•【文号】公通字[2006]12号•【施行日期】2006.0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该篇文件中有关收容教育内容,已于2020年7月21日被《公安部关于保留废止修改有关收容教育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废止。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公通字[2006]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为确保该法的正确有效贯彻实施,现将《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现对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一、关于治安案件的调解问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的规定,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以及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应当本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法尽量予以调解处理。
特别是对因家庭、邻里、同事之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双方当事人愿意和解的,如制造噪声、发送信息、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侵犯隐私、偷开机动车等治安案件,公安机关都可以调解处理。
同时,为确保调解取得良好效果,调解前应当及时依法做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以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分清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是什么内容

Hesitation can certainly avoid the possibility of doing something wrong, but it also loses the chance of succes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是什么内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是什么内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二、最新治安传唤时间限制依据我国最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人员进行传唤的,传唤的时间一般是不超过24小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均有关于传唤的规定,但前者属于治安传唤,是一种行政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事诉讼法冲突

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分别涉及治安管理和刑事诉讼领域。
尽管它们都与法律体系中的法律规定有关,但在不同的情境下,它们有着不同的适用范围和目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针对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如违反交通规则、妨碍公共秩序等,属于治安管理领域。
该法规定了一系列治安违法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一般情况下,这些处罚主要是行政处罚,如罚款、行政拘留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处理轻微违法行为,但并不涉及刑事犯罪的审判程序。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则涉及刑事犯罪的调查、审判、刑罚执行等程序。
它规定了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包括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上诉等。
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案件的公正审判和合法实施。
在实际应用中,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是根据不同的情形和性质来适用的。
如果涉及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的治安违法,通常会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理;而如果涉及的行为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就需要依据刑事诉讼法进行刑事调查和审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扫黑除恶的基本法律法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扫黑除恶的基本法律法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战略任务,致力于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在这场斗争中,扫黑除恶的基本法律法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和分析一些扫黑除恶的基本法律法规,以加深对扫黑除恶工作的了解。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我国扫黑除恶工作的核心法律法规之一。
刑法明确规定了各种黑恶犯罪的定义、刑事责任以及相应的量刑标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依法惩治黑恶犯罪分子,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秩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另一项与扫黑除恶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对于打击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黑社会性质组织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具体的制度安排。
通过该法规的有效运用,可以对涉及黑恶犯罪的人员进行有效的惩处,维护社会治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犯罪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犯罪处罚法也是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
该法规明确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行为的打击和处罚措施,保障了正义的实现。
组织机构犯罪常常与黑恶势力存在联系,加强对组织机构犯罪的打击有助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参与黑恶犯罪而设立的。
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应注重预防工作,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关怀和教育。
通过依法实施预防措施,可以减少未成年人沦为黑恶势力的可能性,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到的犯罪案件都需要依法进行诉讼。
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和权利保障,确保了司法公正进行。
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依法行使刑事诉讼权力,有利于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公正。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公安机关处理涉及治安管理的行政案件具有指导性作用。
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相衔接的刑事罪名立案(定罪)标准一览表

26、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27、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28、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
29、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5条)
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非法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等重要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21、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
22、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
23、冒用宗教、气功名义危害社会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法》第300条)
是指组织和利用会道门或者利用迷信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立案(定罪)标准:依据最高法、最高检1999年10月30日公布的《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立案:(1)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扰乱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的;(2)非法进行集会、游行、示威、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抢公共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3)抗拒有关部门取缔或者已经被有关部门取缔,又恢复或者另行建立邪教组织,或者继续进行邪教活动的;(4)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严重的;(5)出版、印刷、发行宣扬邪教内容的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志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立案(定罪)标准: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一般指实施了暴力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在重要的公共场所聚众闹事,造成恶劣影响的;在交通要道聚众实施扰乱活动,造成重大交通堵塞的;聚集人数多,扰乱范围大,危害时间长,造成公私财产毁损,数额大的;造成人员伤亡的等等。如果行为人虽然聚众实施了扰乱行为,但是,服从国家工作人员的劝阻,及时制止的;或者行为人进行的扰乱活动没有造成危害,影响不大的;或者聚集的人数少,扰乱范围小,危害时间短等等,则属于情节轻微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可以给予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文及释义第一条[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条文释义立法目的又称立法宗旨。
按照本条的规定,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赋予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重要任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下简称人民警察法)第2条第1款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第6条中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等职责。
社会治安秩序,是指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须的治安秩序,包括公共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等。
公共秩序又称社会秩序,是指人们在道德、纪律和法律的规范下,进行生产、工作、教学、科研、生活的秩序。
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制定本法,就是要对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设定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我国法律制度的基本点,也是公共行政或者行政权力的使命。
因此,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权,必须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治安、刑诉试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试题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5分)1、对同一问题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不一致的,应当适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2、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3、村民甲因邻居乙欠自己30元钱迟迟不还,对乙进行殴打,但并未造成身体伤害。
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甲、乙之间的矛盾。
()4、小王(13岁)一天非法擒带一把弩将与其有矛盾的乙打伤。
公安机关对该弩应当予以收缴。
()5、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才有侦查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
()6、刑事立案后,发现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说服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自诉。
()7、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得到辩护律师的法律帮助。
()8、某铁路公安处法制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一派出所民警作出处罚的案件有错误,责成该派出所纠正,派出所久拖不办。
法制部门提请处领导批准,决定撤销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
()9、根据“罚缴分离”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10、李某在列车即将来临时,急于抢越铁路,被工作人员张某及时发现并制止,在张某事后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时,其出手殴打张某致轻微伤。
李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列车行车安全,对其可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11、一单位职工甲找单位领导反映工作问题,情绪激动,同领导发生争吵,同时将单位作出的该职工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文件撕毁。
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
()12、办理行政案件,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
()13、根据新刑事诉讼法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对该证据应当直接予以排除。
()14、侦查人员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
()15、取保候审的两种方式为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两种方式不可以同时并用。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甲与乙是邻居,一日二人喝酒的时候,甲一时兴奋向乙承诺1年以内将自家的奶牛赠与乙并当场写下字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最新2022
治安管理处罚法最新2022《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我国治安管理领域的基本法律,旨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对治安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下面是最新的2022版《治安管理处罚法》原文(共):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处罚治安违法行为,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侦查打击、安全防范等工作。
第四条公安机关在开展治安管理工作中,应当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正执法,注重宣传教育,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章治安处罚第五条公安机关对下列行为可以进行治安处罚:(一)扰乱公共秩序的;(二)在公共场所行为不文明的;(三)在公共场所喧哗、打闹的;(四)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五)实施其他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
第六条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治安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宣布批评教育;(五)责令改正行为;(六)收缴违法物品。
第七条治安处罚应当在公众场合进行,不得使用鞭打、体罚等危害人身健康的方式。
第八条公安机关应当对治安处罚行为进行记录,并向当事人出具治安处罚决定书。
第九条受治安处罚的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条公安机关对治安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开展。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在开展治安管理工作中,应当出示工作证明,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第十二条当事人应当配合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涉及治安管理的线索进行核查,确定违法事实和证据,制定处罚决定。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审理涉及治安管理的案件时,应当采用听证等方式进行公正审理,不得有私下发生处理和以权谋私的行为。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口头警告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行政拘留;(二)在公共场所行为不文明的,由公安机关口头警告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罚款、行政拘留;(三)在公共场所喧哗、打闹的,由公安机关口头警告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罚款、行政拘留;(四)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行为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连续罚款或者行政拘留;(五)实施其他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予以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区别
追究时效不同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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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 法:一般不超 过6个月
刑法:一般不 超过20年
特殊情况:刑 法中某些犯罪 的追究时效可 能更长
影响因素:犯 罪的性质、情 节、后果等
执行方式不同
0
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执
1
行,具有行政强制性
0
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针对违法
3
行为,处罚较轻
0
治安管理处罚法:注重教育、警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 等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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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宽 严相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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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与 刑法的区别
调整范围不同
0 1
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违 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扰乱 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 等
0 4
刑法:适用于较重的犯罪 行为,处罚较重
0 2
刑法:针对犯罪行为,如 故意杀人、抢劫等
0 5
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针 对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 会秩序
0 3
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于 较轻的违法行为,处罚较 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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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主要针对犯罪问题, 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处罚的种类不同
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针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 刑法:主要针对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处罚种类不同,体现了对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不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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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了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年龄,不满 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02
刑法规定了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 要件和客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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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分析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刑法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
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的特征是,具有公法的特征,刑事法的特征以及强行法的特征。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法。
新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法。
具体说,刑法具有以下四个作用:一﹑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法。
二﹑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法。
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法。
四﹑维护社会秩序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了此项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的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由所查资料看来,《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两者之间从内容上讲相近,但在程度上却有着本质的区别:对于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刑法》;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则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因此,两者之间,一个是“依法”的问题,一个是“行政”的问题。
《刑法》的执法主体是人民法院,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主体则是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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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刑诉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第一百七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诉法司法解释
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