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部资料收集要求
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单位资料管理,确保工程资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施工单位资料管理部门负责整个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
2.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范围内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
三、资料管理要求1. 资料收集(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收集并整理以下资料:-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 合同文件、监理文件、验收文件等;- 材料设备清单、进场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等;- 施工现场照片、视频等;- 施工日志、工作总结、整改记录等。
(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收集并整理以下资料:- 施工记录、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 施工变更、签证等;-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 施工进度计划、变更计划等;- 施工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相关资料。
2. 资料整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
(2)资料整理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便于查阅和利用。
3. 资料归档(1)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将所有资料按照规定归档。
(2)归档资料应按照工程类别、施工阶段、资料类型等进行分类、整理。
4. 资料保管(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资料保管制度,确保资料安全、完整。
(2)资料保管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采用防火、防潮、防虫蛀等措施。
5. 资料借阅(1)施工单位应制定资料借阅制度,明确借阅程序、借阅期限等。
(2)借阅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6. 资料销毁(1)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对过期、失效的资料进行销毁。
(2)销毁资料应办理销毁手续,并做好销毁记录。
四、监督检查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施工单位应接受上级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对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工程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工程部内业资料管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安全和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内部业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料、施工图纸、合同文书、审批文件等。
第三条工程部业资料管理应遵循规范、便捷和安全的原则,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第四条工程部内业资料管理工作由工程部主管负责,具体执行由业资料管理人员负责。
第五条工程部业资料应按照分类、流程管理,确保每份资料都有相应的归档位置和可查询性。
第六条工程部业资料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系统的原则,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和公司商业秘密。
第七条工程部业资料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工程部主管部门。
第二章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第八条工程部业资料应根据项目阶段和类型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归档。
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资料、设计资料、施工图纸、合同文书、验收资料等。
第九条工程部业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业资料,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工程部业资料可采取电子化或纸质化方式存档,电子存档需进行备份和加密,纸质存档需按照规定的归档位置存放。
第十一条工程部业资料须制定详细的档案目录和索引,方便检索和查询。
第十二条工程部业资料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存档资料进行检查和整理,及时更新资料,并剔除过期和无效的资料。
第三章业资料的保密和授权第十三条工程部业资料中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的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第十四条工程部内有关业资料的查阅和调阅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记录查阅情况。
第十五条对于特定资料或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必须进行授权管理,确保只有经相关人员授权才能查阅。
第十六条不得擅自篡改或删除工程部业资料的内容,如有需要修改应按规定流程办理,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业资料的归档、借阅和销毁第十七条工程部业资料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位置进行,确保每份资料都有相应的档案号和存放位置。
第十八条工程部业资料的借阅需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并经主管部门批准,严格限制查阅时间和范围。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与使用流程,确保所有工程资料真实、完整且可追溯,以支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管理决策的需要。
二、资料分类与编号1. 工程资料应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并赋予唯一的编号,便于检索和使用。
2. 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标准、会议纪要、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等。
3. 编号规则应简单明了,易于识别,如结合项目名称、资料类别和日期等信息。
三、资料收集与整理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和整理工程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更新和完善。
2. 工程资料应在发生或变更后立即记录,并由专人负责归档整理。
3. 对于重要资料,应制作电子版和纸质版双份保存,以防万一。
四、资料保管与归档1. 设立专门的资料室或档案柜,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2. 纸质资料应分类存放,电子资料应备份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上,并定期检查数据的完整性。
3. 对于过期或无用的资料,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销毁或转移。
五、资料使用与借阅1. 工程资料的使用应遵循“按需取用”的原则,非相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查阅或借出。
2. 借阅资料需填写借阅登记表,明确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
3. 借阅人应爱护资料,不得涂改、损坏或遗失,如有违反,应按照公司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资料更新与维护1. 随着工程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反映最新的工程状态和技术要求。
2. 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审核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对于频繁更新的资料,应建立固定的更新机制和流程,避免信息的滞后。
七、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工程资料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在资料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单位内部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使用流程,确保工程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本制度遵循合法性、实用性、系统性和保密性的原则,以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
二、资料分类工程资料按照性质和用途,可分为技术性资料、管理性资料和财务性资料等类别。
每一类资料应明确归档要求和保管期限,便于检索与利用。
三、资料收集与归档1. 所有资料必须及时收集,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
2. 资料归档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类清晰、易于检索。
3. 归档资料应注明日期、来源、责任人等信息,并进行电子化处理。
4. 特殊重要或涉密资料,应采取加密或其他安全措施保护。
四、资料保存与管理1. 资料的保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防潮,确保资料不受损。
2. 定期对存档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建立资料借阅制度,明确借阅权限和归还期限。
4. 定期对过期无用资料进行销毁,确保信息安全。
五、资料的使用与查询1. 任何人员使用资料前需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目的和范围。
2. 资料查询应遵守查询规定,不得随意携带或复制敏感资料。
3. 对于经常使用的常规资料,应建立快速查询系统,提高查询效率。
六、责任与监督1. 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资料整理工作,并对其进行培训。
2.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违反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单位负责人解释。
2.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本制度可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资料考核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考核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考核工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二、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监督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工程资料员负责具体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各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工程资料的编制和提交。
三、资料收集与整理1. 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生产记录、会议纪要等。
2. 资料收集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 工程资料员应及时整理收集到的资料,分类归档,并建立索引,便于查询和使用。
四、资料审核与考核1. 工程资料的审核应由项目经理或指定的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定期对工程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项目管理绩效的重要依据。
3. 对于资料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管理不善的,应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资料保管与利用1. 工程资料应在专用的资料室内保管,防火、防潮、防盗措施到位。
2. 资料室应对外实行严格的出入登记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
3. 鼓励合理利用工程资料进行技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升整个团队的专业水平。
六、信息化管理1. 推行工程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利用专业的软件工具进行资料的存储和检索。
2.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防止资料泄露和丢失。
3. 定期对电子资料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持久性和稳定性。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
2.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建筑工程资料收集制度

建筑工程资料收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确保工程信息准确、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料收集范围1.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变更通知单等;2. 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日志等;3. 材料设备资料:进场材料报验单、设备说明书、检验报告等;4. 质量检验记录:自检、互检、专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5. 安全生产资料: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6. 合同及商务资料:合同文本、变更洽商记录、结算资料等;7. 环境保护资料:环保措施、监测报告等;8. 其他相关资料: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现场照片等。
三、资料收集要求1. 真实性: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2. 时效性:资料的收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确保及时更新;3. 完整性:保证资料的连续性和系统性,不得遗漏关键信息;4. 规范性: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使用规定的格式和术语;5. 可追溯性:确保资料的来源清晰,便于追溯和核实。
四、资料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监督资料的收集工作;2. 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资料的审核和归档工作;3. 质量安全负责人:负责质量检验和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4. 材料设备管理员:负责材料设备资料的收集和保管;5. 资料员:负责日常资料的整理、归档和借阅管理。
五、资料整理与归档1. 资料应按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便于检索;2. 电子资料应备份存储,防止数据丢失;3. 归档资料应建立索引,方便查找;4. 定期对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资料的使用与保密1. 资料的使用应遵循“按需索取”的原则,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查阅;2. 对于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应严格保密;3. 未经授权,不得将资料复制、传播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七、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内容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内容一、目的和范围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所有文件、图纸、报告等资料能够被有效地收集、整理、存储和检索。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各类工程。
二、资料分类与编码1. 资料应按照性质分为技术资料、管理资料、财务资料等类别,并进一步细分为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合同文件等小类。
2. 每种资料应有统一的编码规则,便于管理和检索。
编码规则应包括项目名称、资料类别、创建日期等信息。
三、资料收集与归档1. 项目启动时,应建立资料收集计划,明确各类资料的收集时间、责任人和保存期限。
2. 资料应在产生后立即进行初步整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项目资料管理员进行归档。
3. 归档资料应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有缺页、漏签等现象。
四、资料存储与保管1. 所有资料应根据保密等级和重要性分类存放在不同的存储设施中,如保险柜、专用文件室等。
2. 电子资料应备份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上,并定期检查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3. 对于长期保存的资料,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防止资料因环境因素损坏。
五、资料检索与使用1. 资料管理员应建立资料索引系统,确保资料能够快速准确地被检索到。
2. 使用资料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优先使用最早归档的资料。
3. 借阅资料应办理相应的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六、资料作废与销毁1. 对于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作废。
2. 销毁资料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七、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2. 对于违反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制度内容,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工程资料归档制度

工程资料归档制度工程资料归档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工程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归档制度。
本制度以公正客观、重点突出为原则,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系统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业主等相关方。
三、资料归档要求1. 工程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2. 所有工程资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指定的管理部门进行归档。
3. 工程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检索和利用。
4. 对于电子文档,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备份。
四、资料归档流程1. 收集: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收集相关资料。
2. 审核:资料收集完毕后,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归档:审核无误的资料应按类别和时间顺序进行归档,建立索引目录。
4. 保管:归档资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5. 借阅:需借阅归档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或复制。
五、资料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同类别的工程资料应有不同的保管期限。
重要资料应长期保存,一般资料至少保存至工程保修期满。
六、责任与处罚1. 各参建单位应对所提供的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 违反归档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以最新发布的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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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要上交分公司工程管理科的资料:
一、新开工工程要交:1、施工许可证、规化许可证;2、开工
令;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4、项目部质量管理小组名单;5、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授权书;6、施工图审查文件;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8、项目经理部签名备案表;9、质量承包合同;10、每月的质量月报。
11、项目部职能分配表。
12、工程测量仪器(包括卷尺、钢卷尺、水准仪、经纬仪、塔尺等)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二、完工的工程要交:①预验及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及整改报告原件各一份②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书、保修书原件各两份③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汇总表一、二、三、四原件各一份④竣工工程验收监督通知书原件一份⑤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份⑥逐套验收汇总表原件一份⑦消防验收文件⑧竣工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装订成册一套(用40mm厚盒子装,盒子测边及正面必须用牛皮纸打印标识)⑨工程竣工三个月内将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录入公司档案管理系统。
注:各分部工程验收前三天必须先送技术资料及各分部工程竣工图纸到分公司工程管理科审查,填写好“单位工程资料核查表(内部)”,并按项目管理系统“质量管理”、“竣工管理”模块要求录入相关资料,方可送技术资料到公司盖公章。
如有疑问请咨询分公司工程管理科资料管理员:乔晓月、叶会、张桂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