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环境执法的不适应性及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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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论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论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论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引言环境保护执法作为环保执法体系的基础,是当前依法行政的一个主要构成部分,并且也是落实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与政策的主要手段。

环境执法工作因受到目前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诸多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使得环境违法行为大部分都难以及时得到纠正与查处,未能很好地落实好环境管理制度与政策。

因此,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已势在必行,同时也是摆在环保执法人员面前的一项主要任务。

二、环境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环保法律的落后、环境执法不到位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步增强,不断出现许多新问题、新情况,而现阶段环保法律仍然缺乏完善,大多为原则性规定,缺少实际性操作,还有一些法律互为交叉,环保立法的步伐相对落后很多,造成执法时法律依据有所缺少,从而使环境执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环境执法力度不够,体现在如下:部分执法程序虽然具备一定的规范性,手续也相当齐全,但是排污费仍然收不上来;还有部分环境案件已提交到法院,经过多年来的执行,到最后却置之不理,依有关法律规定强制执行的,却难以有效落实到位。

2、环境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的矛盾现阶段,国内有部分地区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本身较低,经济增长速度不够快,人民生活过得依然比较贫困,部分当地政府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没有考虑地方的环境保护问题,对重污染项目不断盲目地发展,从而形成易发展、治理难,关停更是难上加难的不利局面。

问题的所在源于当地政府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强,轻视环境、重视经济,反对环保执法工作,甚至对环保执法加以干预,给环境造成了难以估计的破坏。

3、环境执法与和行政处罚缺乏规范性环境管理力量不足、不断产生新污染源、缺乏排污收费力度、执法不够严肃等现象都是环境执法力度不够的主要表现;部分限期治理企业对治理任务却迟迟不能完成,导致治理达标效率普遍低下,大部分环境违法行为都难以及时得到纠正与查处,并且普遍存在没有根据行政处罚程序来办事。

环保行业中的执法不足与整改对策

环保行业中的执法不足与整改对策

环保行业中的执法不足与整改对策一、环保行业中的执法不足概述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在全球范围内的关注度提高,环保行业执法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然而,尽管各国都投入了大量资源和努力来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执法行动,但依然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之处。

本文将探讨环保行业中的执法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对策。

二、执法不足方面2.1 治理力度不够当前,在环保领域仍然存在一些地方政府治理能力不足或缺乏动力使公众满意,导致排放源没有受到有效控制。

这可能是由于各地区对于环境保护目标存在差异造成监管失真,进而影响到执法效果。

2.2 执法层级和权责划分不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级环保部门职责未能明确分工合理,导致责任模糊和推卸责任现象普遍存在。

此外,各个层级之间信息共享交流不畅,使得违规企业可以钻制度漏洞逃避惩罚。

2.3 执法手段不全面环保执法过程中,对于资源有限、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的地方环保部门来说,各种数据采集和监测手段可能无法实现全覆盖。

因此,执法人员需要依赖企业主动提交的报告以及公众举报进行查处,这给违规企业留下了可乘之机。

三、整改对策针对上述环保行业中的执法不足问题,需要采取以下整改对策:3.1 提高治理力度政府应加强在环境问题上的共识和决心,并为加强环境执法提供更多资源。

这包括提供足够的经费和人力资源,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并完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3.2 细化权责划分明确各级环保部门与相关机构之间的职责,减少责任漏洞。

加强层级之间信息共享和交流,并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合力打击环境违规行为。

3.3 强化执法手段提升地方环保部门技术与管理水平,推广先进的监测技术手段。

这包括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无人机等技术的运用,以提高违规企业的被发现率。

另外,加强对环境检测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3.4 加强公众参与加强与公众及非政府组织的沟通合作,鼓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建立健全的举报奖励机制,并确保举报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路径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路径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路径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综合执法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然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在实践中也面临诸多困境和挑战。

本文将从制度安排、执法力量、信息共享、法律保障等方面分析现实困境,并探索完善路径,以期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一、制度安排上存在的困境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存在以下制度方面的困境:1. 目标不够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牵涉面广、涉及部门众多,但现有制度并未明确其核心任务和具体目标,导致执法工作不够有针对性。

2. 权责不清: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权责分散在诸多部门之间,工作分工模糊,导致执法效率低下,难以形成合力。

3. 执法机制不完善:部门之间在执法协作、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等方面的机制不够健全,存在合作难以顺畅进行的问题。

二、执法力量上存在的困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的困境也与执法力量的问题相关:1. 人员数量不足:目前,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的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执法力量更为薄弱。

2. 执法能力不均衡:由于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背景存在差异,导致执法能力不均衡。

一些地方执法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影响了执法质量。

三、信息共享上存在的困境信息共享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的重要保障,然而目前在信息共享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1. 信息孤岛:各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孤岛的现象,信息共享不畅,难以形成全面、及时的信息资源体系。

2. 数据标准不统一:不同部门和地区的数据标准不统一,导致信息共享的有效性降低。

四、法律保障上存在的困境法律保障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重要保障,但目前存在以下问题:1. 法律条文不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涉及面广、条文错综复杂,影响了执法的准确性和效率。

2. 处罚力度不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标准不统一,处罚力度和标准存在差异,导致执法的一致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

浅谈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文章分析了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环境执法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环境执法;环保环境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授权,执行和运用各项法律的活动。

它要求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有法可依,是立法方面的要求,是行政执法的法律前提。

有法可依是指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需要法律调整的领域和方面都有良好的法律可作依据和遵循。

有法可依已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

(2)有法必依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行政执法的中心环节。

(3)执法必严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是行政执法的关键。

(4)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目前,我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很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而环境执法就是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授权,执行和运用上述各项法律的活动,属行政执法的范畴,其内涵非常广泛,包括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三同时”验收、污染控制、现场监察、行政处罚等方面内容,它同样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一、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环境执法力度不够目前,县级环境执法力度不够,具体表现为建设项目管理力度不大,审批权得不到很好的落实,新的污染源不断产生;排污收费力度不大,存在人情收费、协议收费、随意提高或降低征收标准,执法的严肃性不够等现象;一些限期治理企业迟迟完不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成了“无期”治理,此种情况造成治理达标效率低,许多环境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纠正和处理,如有的企业拒绝现场检查,拒绝排污申报登记,拒交排污费等。

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政府实行了一系列生态环境执法措施。

然而,当前在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和改进。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评估现行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执法力度不够强大在一些地方,由于人力、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限制,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相对较弱。

这导致了一些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环境污染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

对策: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装备。

通过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加强他们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执法效果。

增加执法部门的资金投入,提供先进的技术设备,提升执法能力。

2. 执法标准不统一在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由于地区之间的差异和资源禀赋的不同,执法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

这给企业以可乘之机,容易出现"投资一方好、治理一方难"的现象。

对策: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

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对于违法行为给予明确的处罚和制裁。

加强地方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调,促进执法工作的一体化。

3. 执法过程中的不透明性目前,一些执法行为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缺乏公开透明。

这容易导致执法不公正、滥用职权等问题,降低了执法的公信力。

对策: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

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将生态环境执法的过程、依据、处罚决定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监督机制,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4. 执法效果评估不足在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缺乏执法效果的评估和反馈。

执法部门通常只注重追责和处罚,而忽视了对治理效果的评估。

这使得执法工作缺乏改进和优化的动力。

对策:建立执法效果评估体系。

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对执法行为的效果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执法策略,提高执法效果。

浅谈环境保护执法问题及对策

浅谈环境保护执法问题及对策

浅谈环境保护执法问题及对策摘要:严格环境执法是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我国环境执法与环境保护实际要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剖析我国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将有助于找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环境保护;环保执法;对策科学发展观、绿色GDP 已成为时代发展的主流,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部分地区污染形势十分严峻,环保执法环境不容乐观,执法过程中又遇到了来自各方面的障碍和阻力,执法地位低,起不到制止不法排污企业违法排污的作用,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因此,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地位,有效地发挥环保管理职能,营造生态文明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氛围,对于我国经济和环境的持续健康发展,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环境保护执法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1.1 环保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缺乏可操作性环保部分法律法规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可选择性过多,不便于执行;对主管机关或执行机关的具体职责、权限规定不明确,法定裁量权幅度过大,对义务性条款没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追究主体。

在环境执法中,环境行政执法权力和行政责任制尚未有效结合,环境执法职责、岗位、程序等还没有法规条例界定。

1.2 执法能力明显不足环保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偏低。

在招人问题上,由于各种客观原因,使许多不懂业务、文化程度不高的人进入了环境执法队伍。

这些人员由于不熟悉环境法律规定且缺乏必要的行政执法素养和能力,执法过程中,执法不当或怠于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以情代法、以权代法等现象严重。

1.3 地方行政干预造成环保执法的被动由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隶属当地政府,其人事、经费、物资均由地方政府负责,因而不可避免地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造成地方政府侧重于经济指标,经济的快速发展成为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竞相追逐的首要目标。

相当一部分企业主环保意识淡薄,只追求眼前最大利益而不管污染不污染。

因此,在对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既面临处理经济与环境利益相冲突的难题,又面临着协调企业和领导者关系的问题,致使一些污染严重的不该上的项目上了,该关停的没有得到关停,该处罚的难以处罚,造成环保工作的被动。

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几点思考

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几点思考

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几点思考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几点思考引言环境保护是当代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而行政执法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然而,目前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和改进。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建议。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挑战问题一: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

这给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例如,环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不明确,执法人员在处理相关案件时难以进行准确的判断。

为了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效果,我们应该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完善相关的法律条款,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问题二: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不足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需要执法人员具备一定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执法人员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理解有偏差,执法标准不一致,执法手段不够严格。

这导致一些环境保护案件的处理结果不尽如人意。

因此,我们需要加大对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问题三:执法监督和问责机制不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需要有健全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但是目前我们发现,一些地方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问题单位往往能够逃脱惩处。

这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和权威性产生了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监督和问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改进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建议建议一: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针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应该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完善相关的法律条款,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应该加大对环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的研究,为执法人员提供准确的计算方法和操作指南。

建议二: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为了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效果,我们应该加大对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目前环境执法难的原因及对策

目前环境执法难的原因及对策

目前环境执法难的原因及对策随着人口的急剧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然而,环境执法难成为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

环境执法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环境执法资源紧缺。

环境问题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认识到,但是在实际执法中,执法资源却相对有限。

环境执法部门的人员、经费、技术设备等都存在不足,导致环境执法难度加大。

第二,环境执法的监管范围广泛。

环境问题涉及面广,包括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等各个方面。

而针对不同的污染类型,需要掌握不同的执法标准和执法手段,这会给环境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

第三,环境执法存在腐败问题。

环境违法行为往往与经济利益密切相关,一些环保部门和执法人员可能存在腐败行为,导致环境执法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第四,环境执法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现有的环境法律法规虽然不断完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缺乏明确、可操作性差、执法标准不统一等,给环境执法带来困难。

针对环境执法难的原因,应采取以下对策:首先,要加大环境执法资源的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环境执法部门的支持力度,增加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待遇和培训水平,购置先进的执法技术设备,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和水平。

其次,要加强环境执法的组织和协作。

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执法机构,并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

不同部门间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形成合力,提高环境执法的综合效能。

第三,要强化环境执法的法律制度建设。

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环境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明确环境执法的标准和范围,便于执法人员实施执法。

第四,要加强环境执法的监督和问责。

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环境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失职渎职、违规执法的行为要严肃追责,确保环境执法的公正和效果。

第五,要加强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

公众对环境问题的监督和参与是环境治理的重要力量。

政府应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鼓励公众参与环境执法工作,加强对环境问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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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执法的不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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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术 论 坛
浅 谈 环境 执 法 的 不 适 应性 及 实现
杨 晓 飞
( 山西省 河津市环境保护局
山西 河津
030 ) 4 3 0
摘 要: 环境 执法是 维护群众环 境权 益 , 构建和 谐社会 的重要保 障和体现 。开拓适应 市场 经济新体 制的环境执法新 局 面 , 于促进各 对 衄政 府树立科 学发展观和正 确政 绩观 , 护环境 法幸 的尊严 , 堆 4 加强环境保护 的基本 国策地位 , 实现 我国社会 、经济和环境 的可持续发展 , 都具 有重要的理 论意 义和 实践意义 。本文对 环境执 法的 不适应 性进行 了分 析 , 并对 环境执 法的 实现进行 了探讨 。 关键词 : 环境执法 不适应性 实现 图分类号 : 5 x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6 2 3 9 ( 0 81 () 0 2 — 1 1 7 - 7 1 2 0 ) 2b一 2 0 0
些地 方 以 政府 名 义 出 台 “ 政 策 ” 土 协调 , 遵守 法律 、 法规 成为 群 众的 自觉行 企 业 的 查封 、扣 押等 强制 执 行 权 ,保 证 执 土 、“ 使 规 定”,明文 限制 环 保部 门依 法 行政 ,明 目 动 。 环 境保 护 法 制 宣 传 是 环境 执 法 工作 的 行到 位 。三 是 尽快 出 台 刑 法 》 “ 坏环 境 破 张 胆 保护 违 法行 为 ,给 环 境 执 法 和 监 督 管 基础 , 各级 环 境保 护行 政 主管 部 门 , 进一 资源 罪 ” 的 司法 解 释 , 强 环境 保 护 司法 。 要 加
矛 盾将 会越 来越 突 出 。 当前 “ 数人 受 益 、 少 然 存 在 。 环 境 问题 在 一 些 地 方 已 经成 为 突 出的社 会 问题 , 体性 事 件 明显 增 加 ,有 的 群
染 久 治 不 愈 ,环 境 纠 纷 持 续 不 断 。 另一 方 提 高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特 别是 各 级 领 导干 部 键 因素 ,环 境 执 法 能 力 的 高低 关 系到 统 一 面 ,一 些企 业 甚 至 暴 力 阻法 、抗 法 。 的 环境 意识 和法 制观念 , 积极 地 鼓励 群 众参 监 督 执 法 是 否可 以落 实 到 位 。 增 强重 点 区 1. 2严 峻 的执 法形 势与 群 众 的环 境 需求不 与 环 境 监 督 管 理 ,既 监 督 执 法 部 门 执 法 情 域 、流 域 、重 点 工程 和 重 点 生 态保 护 区 的 适 应 况 ,也 监 督 企 事 业 单 位 污 染 状 况 和 守 法 情 环 境 执 法 能 力 。 推进 队伍 规 范 化 管 理 。 严 我 国的 环 境污 染 呈现 结 构型 、复 合 型 、 况 。这 是 从 根本 上解 决 行 政 执 法 难 的 必 由 格 环境 监 察人 员 “ 准入 ”特 点 , 目前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已 经 之 路 。应建 立 公众 举报 制度 , 分发 挥 公众 类 培 训 ,考 核 合 格 ,持 证 上 岗 。 加 强 行 风 建 充 远 远超 过 环境 自净 能力 , 七大 水 系有 7 的监 督 作 用 。 不 断提 高人 民群 众 和 企 事 业 设 和 政 务 公开 工 作 ,完 善 环境 执 法 公示 制 , 0% 受到 不 同程 度 的污 染 ,75% 的湖 泊 富营 养 单 位学 法 、懂法 的 自觉性 , 动 其维 护环 境 实 现 “ 光执 法 ” 调 阳 ,增 强 执 法 效能 。 化 。人 为 因 素 造 成 的生 态 破 坏 在 一 些 地 方 保 护各 项法 律 、法规 的 积极 性 . 为环 境执 法 2. 5行 政执法 以 “ 四个 转变 ”顺应 新的形 势 转变 思想 , 应市场 经济 新 体制 的环境 适 不 断加 重 资 源 环 境 与 经 济社 会 发展 之 间 的 打 下 坚 定 的 思想 基 础 和 社 会 基 础 。
2开拓适应市场经济新体制的环境执法新 特 别是 屡查 屡犯 企 业 ,由环 保 部 门 实行 停
局 面 产 整顿 ;对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超过 环境 容 量 题 和 困难 , 方 面 ,部 分地 方 领 导 环境 意 2 一 1强化社 会法 制观 念 , 营造 良好 的执 法氛 的污 染 严重 的地 区 ,上 级 环 保 部 I 暂 停 审 ' 1 识 、 法 制观 念 不 强 ,对 保 护 环 境 缺 乏 紧 迫 围 批 该 地 区建 设项 目。 二是 赋予 环 保 部 门 对 感 , 至把 保 护 环境 与 发展 经 济 对立 起 来 , 甚 行 政部 门执 法 , 须与 广 大群 众守 法相 发 生污 染 事 故或 拒 不执 行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的 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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