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 模版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文(4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党内民主,加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提高党内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推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在重大决策中要坚持集体领导、协商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原则,确保党内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三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适用于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重大决策包括关系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组织调整、人事任免等事项。
第四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委是党的决策机关,应当负责落实和监督决策的执行。
(二)党内决策应当充分听取广大党员和干部的意见,重视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的建议和意见。
(三)党内决策应当依法进行,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党员的权利。
(四)决策程序要公开透明,党员和干部有权了解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并就决策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二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步骤第五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步骤如下:(一)党委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
(二)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进行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听取各方意见。
(三)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向党委提交决策方案。
(四)党委组织集体讨论和决策。
(五)党委公开发布决策结果,向党员和干部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的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应当设立决策小组,由该部门或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团体和个别党员组成。
第三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与评估第七条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决策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听取、询问、检查等方式,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并及时纠正决策中的错误和偏差。
第八条党委应当定期对已经实施和正在实施的决策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党中央规定。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范文,供参考。
具体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2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是为了保证组织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而建立的一套制度框架。
本模板旨在提供一个规范的参考,以帮助组织能够高效地做出重要决策。
一、背景和目的1、背景:简要介绍决策的背景和必要性,以及制度的制定原因。
2、目的:明确决策的目标和期望达到的效果。
二、决策责任和权限1、决策团队的成员:明确决策团队的组成和成员的职责。
2、决策权限的划分:明确决策的范围和权力的分配。
三、决策流程1、问题界定:明确问题的性质和范围。
2、信息收集:对相关信息进行搜集和整理,并提供给决策团队进行评估。
3、问题分析: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根本原因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4、方案评估:评估各个解决方案的优缺点,找出最佳方案。
5、意见征询: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综合考虑。
6、决策确定:根据决策团队的讨论和评估结果,做出最终决策。
7、决策执行:将决策落实到具体行动计划中,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
8、决策评估: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
四、决策质量保障1、信息可靠性:确保所依据的信息来源真实、准确、可靠。
2、专家咨询:在需要的情况下,进行专家咨询,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3、数据分析: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提供决策依据。
4、风险评估:评估决策可能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5、决策监督:建立决策结果的监督机制,确保决策的执行和效果。
五、决策的结果和效果评估1、目标达成程度评估:对决策的目标和效果进行评估。
2、成本效益分析:对决策的成本和效益进行评估。
3、经验总结及改进:总结决策的经验和教训,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六、决策的落实和推进1、责任落实:明确决策的责任人和具体职责。
2、进度跟踪:对决策的执行进度进行跟踪和监督。
3、问题解决:及时解决决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4、过程改进:对决策的过程进行总结和改进,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七、制度的落实和监督1、组织架构:明确决策制度的组织架构和相关职责。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本(四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本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是指在组织决策过程中,通过三个程序环节的把关和一个大会的审议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
为了更好地贯彻和落实这一决策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
下面是一份范文,供您参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组织决策工作,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组织决策中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组织单位。
第三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包括决策立项、决策研究、决策实施和决策结果审议四个环节。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二章决策立项第四条决策立项是指对决策事项进行初步审查和论证,确定是否列入决策议程的程序。
第五条决策立项程序如下:(一)决策提案:决策事项的提议单位应出具决策提案,说明决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初步的实施方案。
(二)立项审查:决策提案应提交立项审查机构,立项审查机构应认真审查决策提案,进行初步论证和评估。
(三)决策立项:立项审查机构根据决策提案的内容和初步论证结果,决定是否列入决策议程,并出具立项意见。
第六条决策立项应公开透明,充分听取相关利益方的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决策研究第七条决策研究是指对决策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确定决策方案的程序。
第八条决策研究程序如下:(一)决策调研:根据决策事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决策组织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研,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
(二)决策论证:决策组织应组织相关专家和学者对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和论证,确定决策方案的基本框架。
(三)决策方案:决策组织根据决策论证结果,编制决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
第九条决策研究应科学规范,依托专业机构和专家组织,确保决策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四章决策实施第十条决策实施是指对决策方案进行具体操作和执行的程序。
第十一条决策实施程序如下:(一)实施计划:决策组织应编制决策实施计划,具体明确实施目标、任务和进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版(三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加强组织内部民主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制定本《“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
本制度旨在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可执行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或组织)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定期或不定期的重大议题讨论;2. 重要项目的启动、调整及终止决策;3. 重大投资或财务决策;4. 重大改革或政策决策;5. 重大管理制度或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或废止等。
三、决策程序1. 事前准备:事项的提出者应事先准备完备的资料和信息,并明确提案的目的、内容、影响等。
2. 初步评估:由相关部门负责对提案进行初步评估,包括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等,提出初步意见。
3. 召开“三重一大”会议: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并提前发出会议通知,明确会议地点、时间和议程。
(1)三重:即事项决策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影响范围。
根据事项的重要程度,确定是否需要高级领导参会。
(2)一大:即决策会议的规模。
根据事项的重要程度和相关人员的职责,确定参会人员数量。
4. 会议程序:会议按照议程逐项讨论,提案的提出者就提案进行陈述和说明,与会人员提出不同意见或建议,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
5. 形成决策:通过开放投票、共识达成、协商一致等方式,由与会人员对提案进行决策并形成决议或决策结果。
6. 决策公示:将决策结果书面公示,并在适当的场合进行宣传,确保决策结果的公开、公正。
7. 实施跟踪:相关部门按照决策结果,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跟踪和督促,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
四、责任与义务1. 事项提出者:负责准备事项相关资料和信息,并对提案进行全面解释和说明。
2. 相关部门:负责对提案进行初步评估,并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
3. 决策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主持,确保会议的公正和秩序。
4. 与会人员:参与决策讨论,提出不同意见或建议,并按照会议程序达成决策结果。
2024年“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版(三篇)

2024年“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集团公司“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要求,为推动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范决策风险,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地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____。
第二章“三重一大”的范围第三条重大事项决策范围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以及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二、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和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三、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计工作和利润分配方案;四、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以及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投资设立企业、股权收购、股权转让和产权置换;五、融资和担保事项;六、资产非正常报废和大额资产处置;七、公司重大重组改革方案;八、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和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九、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重要问题;十、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重要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十一、涉及对公司有着重要影响的其他重要问题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方案。
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范围一、中层干部任免和调整;二、重要岗位上的人事调整;三、后备干部人选推荐;四、委派出资人代表和指定股权代表。
第五条重要项目安排范围一、合资、合作和重组改制项目;二、出国培训及考察;三、公司重大活动;四、公司重点建设项目,重要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六条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范围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二、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或开发项目等项目投资;三、长期股权投资;四、集中奖励或绩效工资确定;五、对外捐助、赞助;六、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章“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和方式第七条“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一、依法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版(四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版一、背景与目标本《“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的制定,旨在挖掘并运用集体智慧,强化组织内部的民主决策机制,以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该制度旨在规范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流程,明确各参与方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可执行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所有重大决策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议题的定期或不定期讨论,重要项目的启动、调整及终止决策,重大投资或财务决策,重大改革或政策决策,以及重大管理制度或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或废止等。
三、决策流程1. 提前准备:提案人需提前准备详尽的资料和信息,明确提案的意图、内容及可能影响。
2. 初步审查:相关部门对提案进行初步评估,包括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提出初步意见。
3. 组织“三重一大”会议:确定参会人员名单,提前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其中,“三重”指决策的重要程度、紧迫性和影响范围,“一大”指决策会议的规模,根据事项重要性确定参会人数。
4. 会议执行:会议按照议程进行,提案人阐述提案,与会人员提出意见或建议,进行充分讨论和辩论。
5. 形成决策:通过投票、共识或协商一致的方式,由与会人员做出决策并形成决议。
6. 决策公示:将决策结果以书面形式公示,并在适当场合进行宣传,确保决策的公开和公正。
7. 后续执行:相关部门依据决策结果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跟踪和督促,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
四、责任与义务1. 提案人:负责提供全面的提案信息,并在会议中进行解释和说明。
2. 相关部门:负责初步评估提案,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
3. 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主持,保证会议的公正和秩序。
4. 与会人员:积极参与决策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按照会议流程达成决策。
5. 执行部门:根据决策结果制定并执行实施方案。
6. 公示部门:负责决策结果的书面公示和宣传工作。
五、决策监督与评估1. 决策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监督决策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行政事业单位“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模板

行政事业单位“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模板根据财政部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指导意见》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按照规定编制能够综合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报告。
想必为难死了苦逼的同仁们,据了解绝大多数单位都是以敷衍应付的态度完成,层次高一点的部门,省事省心,可以花钱外包给中介机构,而不以为然的单位可能就是找个模板应付交差。
确实单位内部控制并非简单的财务部门能够独立完成,它是一个系统、长期、繁杂的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难度颇大,怨声载道。
但实际上这已经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每年都要做,令人苦不堪言。
免费给我们提供培训的服务公司在各县市区都有案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经过协调免费提供“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供大家参考!第一篇:“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有效的保障与监督体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决策的事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统称三重一大)。
第三条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必须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党政部门相关要求,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为目的,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为原则,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推动落实。
第四条局长是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向主要领导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纪检组长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协调责任。
第五条局长依据本规定针对具体事项,决定集体研究决策方案(包括范围、形式、内容、时机和扩大人员),并分别主持召开局务会等会议,按要求把握好集体决策的程序。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六条“重大决策”包括: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部署;机关自身建设规划和部署;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机关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理。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2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一、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组织内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够集体讨论、决策和实施,同时避免过于集权的决策模式,特制定此制度,旨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民主性,凝聚组织力量,实现组织目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所有与“三重一大”事项相关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企业战略的制定、重大投资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
三、决策机构与职责1. 主席团主席团由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拥有最终决策权和组织权。
2. 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评估,并提出决策建议。
3. 审议会审议会由组织内部核心成员组成,负责对决策委员会提出的决策建议进行审议,提出修改意见或决策建议。
四、决策程序1. 研究和评估决策委员会通过调研、分析和评估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系统研究和评估,形成决策建议。
2. 提出决策建议决策委员会将研究和评估结果以决策建议的形式提交审议会。
3. 审议和修改审议会对决策建议进行审议,提出修改意见或决策建议,并提交给主席团。
4. 最终决策和实施主席团根据审议会的决策建议进行最终决策,并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五、决策记录与跟踪1. 决策会议记录每次决策会议应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讨论的内容、意见、建议等。
2. 决策执行跟踪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决策结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执行情况定期报告给主席团和审议会。
六、决策效果评估针对每一次重大决策,应及时进行评估,对决策效果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科学调整。
七、制度宣贯与培训为保证决策制度的有效执行,组织应定期进行制度宣贯和培训,提高组织成员对决策流程和责任的理解和遵守度。
八、制度修订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出的修订建议,由主席团进行审议,以维护制度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九、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或修订,经主席团审议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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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中央、省委及厅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部署,落实
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健全预防腐败
制度,建立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和廉政风险,保证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
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与
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厅“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程序决策、科学决策和依
法决策的原则。
第四条 凡“三重一大”事项,都应当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通过集体讨论,以会议形式集体作出决定。领
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规范行使。
第五条 厅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工
作,但对以上事项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厅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
责任。厅主要领导要支持分管厅领导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同时加
强指导和监管,强化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分管厅领导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主动向厅党组和厅主要领导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厅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监
督。
第六条 重大决策包括下列事项:
(一) 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重要
决定、指示、工作部署、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
(二) 编制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三) 重要人才工程、社保工程,以及其他具有影响力的活动和事关全局
性的重要举措;
(四) 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五) 报请上级决定的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事项;
(六) 重要的人事人才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等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修改及
废止;
(七) 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决定、通知等;
(八) 重要的群众信访、投诉;
(九) 涉及本厅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十) 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第七条 重要人事任免包括下列事项:
(一) 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二) 向上级组织推荐拟提拔对象和省管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三) 厅管干部选拔、任用、交流、挂职锻炼、考核和奖惩;
(四) 厅、公务员局机关、省外国专家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或选调
工作人员;
(五) 其它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八条 重大项
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下列事项:
(一) 重大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 重大的工程建设项目及装修项目; (三)产权属于本厅的土地、
房屋等大宗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出让或其他处置;
(四) 重要的人事人才工作项目;
(五) 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诊疗项目目录调整;
(六) 年度财务预算和年终决算;
(七) 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的使用安排;
(八) “三公”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
(九) 大宗物资采购事项;
(十) 未列入年度预算或临时调剂的大额行政经费开支事项;
(十一) 其它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事项。
第九条 “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规
定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或者决策评
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当进行听证或者公示;重要人事
任免,应当事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对涉及本厅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应当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
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第十一条 凡“三重一大”事项,应当由厅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
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