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在中国新制度时期提出来的一种新式民主决策制度。
它要求在民主决策中,应由一个政府组织负责识别重大国家机构和重大公民事项,并
将它们作出集体决议,以确保其全局性和有效性,进而形成有利于实现全社会统一目标的
共识。
这种制度意在推动民主决策的纳入、预测、评估、衡量与执行,强调民主决策的统
一性、平等性、公开性与有效性,以构建一种自律的制度,改善民主决策的质量,形成更
有助于贯彻国家的政策的良性机制。
它的实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组建政府机构,这个机构由负责处理重大国家机构和民众意见表达方面的专
业部门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运作,同时加强组织机构之间的配合,以减少复杂性。
其次,应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使其在沟通问题时能够有效地捕捉到各种因素,共同
商讨问题,在经过充分讨论之后,给出统一的结论。
再次,要实行大众投票的决策机制,肯定民众的合法权利,将其投票发表情况记录下来,用以向外界披露决策的公开性。
最后,要在争取共识中注重灵活性,不断进行反思和总结,以求在后续实施中不断改进,对各方人民进行必要的社会保障,使其能够实施公平、合理的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在中国新制度时期提出来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民主决
策制度。
它旨在在民主决策中落实有效和统一的机制,使民众的意见得到有效调节,从而
产生社会共同的需求,实现社会的统一与良性发展。
其实施不仅有助于改善民主决策的质量,也有助于形成更有效的政策结果。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末位表态是指: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应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制定目的规范中心领导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强化监督管理一、主要内容“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2.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工作。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与调整;机构改革;中心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职能职责确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4.检验检测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中心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及调整;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重大事故责任追究、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5.需向上级请示和报告的重要事项;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重要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重要讲话和报告。
6.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7.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1.中心党组管理干部的选拔、任免、调整、考核、职称评定、岗位异动、表彰和奖惩;后备干部、党外干部和人才的选拔、培养、推荐;中心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
2.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的推荐。
3.研究、拟定、上报州级及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4.公开招考(聘)工作人员方面的重大事项。
5.对违反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
6.其它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1.年度列入重点建设、改造项目安排。
2.中心举办、承办的重大活动。
3.涉及本中心的重大项目的研究、审定、资金安排及管理办法的制定。
4.土地、房屋以及大型贵重设备器材等资产的转让及处置。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局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规范领导行为,正确行使权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全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及本单位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四条重大决策主要包括:(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上级党委、政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二)本单位年度计划、工作报告、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制定及重大调整。
(三)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重大公共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调整。
(四)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重要工作制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
(五)组织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七)按照相关规定及上级政策要求应落实的津贴、补贴的发放等。
(八)本单位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部机关年度工作要点、部机关重要文件及单位主要领导同志代表组织部所作的重要报告、讲话的审定等。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3篇)

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促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规范决策,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事项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凡涉及本单位政策、发展、稳定以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三重一大”决策范畴。
主要包括:(一)重大事项决策1、研究部署本单位改革、发展工作;2、研究部署本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3、研究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委托贷款的重大政策调整;4、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实施方案,研究重要的对上工作请示和报告;5、研究调整中心机关、管理部的职能职责,研究中心机关科室设置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定岗定责;6、研究调整本单位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7、制定与修改本单位工作制度和程序;8、研究落实上级机关、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实施方案;9、研究代上级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10、研究部署本单位维稳工作,研究本系统涉稳重大问题的处理;11、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及善后处理,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信访事件、重大伤残事故的处置;12、研究部署本单位其他重大事件。
(二)重要干部任免1、研究本单位机构人员编制计划、临时用工及人员返聘计划;2、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中心机关、管理部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3、研究向上级呈报的市管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意见,研究中心机关及管理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推荐和调整;4、研究公开招考人员的录用或聘用;5、研究本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接收和落实。
(三)重要项目安排1、中心及管理部办公楼建设、维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2、____万(含____万)元以上大宗商品、设备的采购及安排,____万元以上大额固定资产处置等;3、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现就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决策事项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市委、政府和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意见、工作举措;2.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基层党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3.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工作;4.全市XXXX领域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专项重要工作文件的制定和调整;5.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6.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编制及调整、全局性表彰奖惩等重要事项;7.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对干部的录用、任免、- 1 -考核、奖惩等事项;2.上级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等事项;3.干部人事方面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1.局机关基建工程、大型房产修缮,以及涉及XX万元以上的办公设备采购等项目;2.其它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1.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调整、资金安排使用及财务决算报告等事项;2.单笔支出金额在XX万元(含XX万元)以上的项目;3.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项目和资金的使用。
第三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第四条决策程序(一)决策酝酿1.议题提出。
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根据班子成员和部门的提议确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议题牵头部门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在某些重要事务上,学校采取集体讨论和决策的方式,确保决策的公正合理和充分参与。
“三重一大”分别指的是:
1. 重要事项必须通过集体决策。
指的是学校的重大事务、重要政策或制度改革等必须由相关的学校集体讨论和决策。
这样可以保证决策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2. 重要事项必须经过认真研究。
指的是在集体决策之前,需要对重要事项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包括调查研究、相关数据统计等,从而做出准确、可靠的决策。
3. 重要事项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决策。
指的是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引导全体成员积极参与,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并最终通过大多数的意见和投票结果来决策。
4. 重要事项必须严格执行。
指的是一旦决策达成,各相关部门和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决策,确保决策的实施效果。
通过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可以在重要事项上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增强决策的可行性和落实性,提升学校的治理水平和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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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是指,在重大决策问题上,要坚持三重一大原则,即多方面、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大范围、大规模、大规格集体决策的制度。
首先,该制度注重多方面意见的征集。
在决策过程中,不仅要充分听取党内外各方面的意见,还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声音。
这样可以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和科学性,避免片面性和主观性的影响。
其次,该制度强调多渠道意见的获取。
为了获取更多的意见,决策者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进行征集,比如组织专题研讨会、召开座谈会、开展民意调查等。
这样可以开阔思路,了解各方面的观点,为决策提供更多的参考依据。
另外,该制度重视多层次意见的协商。
在决策过程中,要建立起多层次的协商机制,确保各级各方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和沟通。
这样可以避免信息传递失真和决策失误,增强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总之,通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运行,可以实现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这种制度的实施,可以充分发扬集体智慧,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决策的广泛共识,使决策更加科学、公正、有效。
最后,应该注意的是,“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仅仅是一种程序上的要求,更是一种决策文化的建设。
只有在全党全社会上树立起决策集体智慧、沟通协商的意识和习惯,才能真正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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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在决策过程中,重要事项经过三次表决和一次讨论后才能决策的制度。
具体来说,这个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三重表决:决策过程中,重要事项需要经过三次表决。
一般情况下,表决的结果需要达到超过半数的支持才能通过。
如果前两次的表决结果都未能达到通过的要求,那么需要再进行第三次表决。
2.一次讨论:在表决之前,需要进行一次全员讨论,以了解各方的观点和意见。
讨论的过程中,可以提出问题、解释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
讨论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听取各方的声音,并尽量达到共识。
3.决策权:决策权属于集体,每个成员都有平等的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投票作决定。
没有任何个人或小团体能够独自决定重要事项。
4.信息透明:重要事项的相关信息应当向所有成员公开,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度。
成员有权了解并参与到决策的全过程。
通过这样的制度,学校可以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减少个人的偏见和错误判断,从而达到合理和公正的决策结果。
这也能够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凝聚力,促进学校事务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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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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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发改委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有效的保障
与监督体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条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为目的,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为原则,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推动落实。
第四条主要领导是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向主要领导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
要领导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协调责任。
第五条主要领导依据本规定针对具体事项,决定集体研究决策方案(包括范围、形式、内容、时机和扩大人员),并分别主持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按要求把握好集
体决策的程序。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重大决策”包括: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部署;机关自身建设规划和部署;党的
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机关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理。
第七条“重要干部任免奖惩”包括:副科级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务)任免,奖励或处
分决定。
对干部任免中的选拔、推荐、考察、酝酿和决定等各环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重大事项安排”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年度、总结;重要工作部署;党务、政务
公开工作;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集体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大额度资金使用” 的范围:是指一次使用额度在20万元(含)以上用于基建项目、设施维修、物资采购等资金支付。
第三章决策形式和程序
第十条“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通过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
会等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重大决策” 集体研究的程序是:
1、相关科室提出重大决策的初步方案,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
出集体研究建议。
2、主要领导确定集体研究的基本方案;
3、召开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初步形成统一意见,确定征求意见范围和政务公开方式。
4、征求意见,并做好意见汇总、反馈。
5、召开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按照民主集中制做出决定。
6、由相关科室形成,以便监督实施和检查。
第十二条“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集体决策的程序是:
干部任免:经过沟通酝酿、召开竞岗动员会议、组织报名、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会议研究、任职公示、安排谈话,最后行文任命。
干部奖惩:根据奖励标准或处罚规定,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重要事项安排” 集体决策的程序是:
1、相关科室做好调查研究提出重要事项的初步意见、方案,分管领导做好审核把关。
2、分管领导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集体研究建议。
3、召开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听取分管领导或有关科室工作汇报,集体研究形成共识,进行决策。
4、对纳入政务公开内容的事项,选择适当的形式和时机进行公开。
5、由相关科室形成会议纪要,以便监督实施和检查。
第十四条“大额度资金使用” 集体决策的程序是:
1、相关科室申报大额度资金使用方案和预算,由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
2、资金使用方案报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讨论,初步形成统一意见,必要时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并通过适当形式征求意见。
第四章责任考核与追究
第十五条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事关重大,纳入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适用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追究办法。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包括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三种形式。
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办理。
对于不重视、不认真履行此项制度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对屡犯不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更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或个人独断专行、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条例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七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直接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分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