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车辆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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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1城市车辆清洗管理规定如下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城市车辆的清洗保洁活动,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城市内从事车辆清洗保洁经营和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客车、货车、特种车等机动车辆。

第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可以设立进城车辆清洗站:(一)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城市;(二)获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的地级城市、洁净城市、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三)市区道路状况良好、市容环境卫生良好、并经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其他城市。

第五条城市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车辆清洗管理上的主要职责是:(一)编制城市车辆清洗的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城市车辆清洗的管理规范;(二)审核城市车辆清洗站的新建、改建、扩建方案;(三)对城市车辆清洗站经营活动和城市车辆容貌进行监督管理;(四)受理对违反有关车辆清洗管理规定的行为的投诉。

第六条车辆进入市区,必须保持车体整洁。

凡车身有污迹、有明显浮土,车底、车轮附有大量泥沙,影响市区环境卫生和市容观瞻的,在进入市区前应当将车辆清洗干净。

在市区内行驶的车辆,应当建立车辆清洗保洁责任制度。

车容不洁的,应当及时清洗干净。

第七条符合标准的清洁车辆和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卫车,以及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和有特殊防潮要求物品的车辆,免予清洗。

上述车辆在执行任务完成后,不洁的亦应当清洗干净。

第八条城建监察人员对市内车辆容貌实施监督管理。

驾驶员应当服从城建监察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遵守有关法规。

第九条城市车辆清洗站的选址,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

门禁及车辆管理制度

门禁及车辆管理制度

门禁及车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财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单位及员工的管理,制定本门禁及车辆管理制度。

二、门禁管理1、门禁时间(1)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2)非正常上班时间:除上述时间外,其他时间需提前请假并得到主管批准,由安保人员在通知相关部门后开启门禁。

2、门禁范围公司大门由安保人员进行控制,每位员工需携带员工卡,通过刷卡或人脸识别验证后才能进入公司。

3、门禁设备公司门禁设备由专业安保公司提供并进行维护管理,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4、管理制度(1)员工卡使用:员工需妥善保管个人员工卡,不得转借他人或随意挂失。

(2)来访人员管理:非员工来访人员需提前登记,并由受访员工带领进入公司,如有特殊情况需开启门禁请示主管。

5、安全措施(1)开启门禁后,应及时关闭,确保不会有人在未关好门禁的情况下离开。

(2)门禁设备出现问题时,需及时报修处理,期间需安保人员现场进行临时管理。

三、车辆管理1、上班车辆(1)公司提供上班车辆接送员工上下班,车辆由公司指定司机驾驶。

(2)员工需事先提前登录车辆接送系统,并确保信息准确。

(3)车辆需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或停靠。

2、自驾车辆管理(1)员工自驾车辆需提前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登记,并得到公司批准。

(2)停车位置由公司制定,并按照规定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3、特殊情况(1)如公司需要临时调配车辆进行服务,需提前通知相关员工,并得到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2)如员工需要在非正常上班时间使用车辆,需提前向主管申请并说明理由。

四、违规处理1、如员工违反门禁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将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2、对于严重和恶意违规的情况,公司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理,直至开除员工。

五、其他1、本制度定于发布之日生效,针对特殊情况需做相应调整或补充。

2、员工应严格遵守门禁及车辆管理制度,共同维护企业环境秩序。

以上即为门禁及车辆管理制度,若有疑问或建议请在实行中及时反馈,相互协作,确保规定通行顺畅,保障员工及公司财产安全。

公司车辆租用管理制度(四篇)

公司车辆租用管理制度(四篇)

公司车辆租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租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车辆的租用和使用情况。

第三条通过严格的车辆租用管理,加强对车辆使用方的监管,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第四条所有员工在使用公司车辆时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经办部门或单位应为专职保管员人员,由部门负责安排。

第六条车辆管理职责由车辆保管员、车辆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共同负责。

第七条车辆使用组织部门应当明确车辆的使用标准,定期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第八条车辆管理应当做到规范、合理、经济。

第二章车辆使用第九条车辆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车辆的使用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科研机构等。

第十一条车辆的使用必须向经办部门或单位提交申请。

第十二条车辆的使用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用车的事由、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二)用车人员的姓名、部门、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三)用车人员所需车辆的类型、数量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用车申请情况,合理分配车辆。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山车辆的用车有效时间和派车的顺序。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单位使用车辆应当确保车辆安全,不得超载、超速、违法行驶等。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单位应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并保证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的使用情况应进行跟踪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用车辆,擅自将车辆出租、出借或改变车辆用途。

第十九条车辆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汇总车辆使用情况,并定期向车辆管理部门报送。

第二十条车辆使用单位不得因任何原因拒绝接受车辆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车辆租用第二十一条车辆的租用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不得与不合法的机构或个人合作。

第二十二条车辆的租用费用由经办部门或单位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车辆使用单位需租用车辆时,应向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制度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和人员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成本,切实做到安全、准时、优质服务、节约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车辆的管理1.车辆归办公室统一管理,由甲方调度进行调派车辆。

秉着“公事优先,领导优先,主要领导优先”的原则,区别轻重缓急,做出用车安排。

凡因甲方调派用车,应在路单填写清楚。

2.甲方单位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在不影响甲方用车的前提下,经甲方调度员批准,可以出车。

3.其他特殊情况动用车的,必须经分公司经理酌定。

二、驾驶员职责1、驾驶员必须把安全行驶放在首位,经常检查车辆的机器设备,做好车辆平时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保持车容整洁,并在运行中保持良好状态。

2、驾驶员要经常学习交通道路知识,遵守交通规则,不开快车,不闯红灯,不将车乱停乱放,严禁酒后开车,牢记“三项禁令”。

3、驾驶员要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任何时候不能擅自将车借他他人驾驶,也不得擅自开车办私事或为他人办私事。

在执行出车任务时,未经乘车领导或派车人员同意驾驶员不得私自安排无关人员搭乘,若由此引起的后果参照“三项禁令”进行处罚。

4、驾驶员在不出车的情况下,车辆一律停放在规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此而造成意外事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5、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部位的完好状况以及随车工具的齐全。

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通知分公司领导,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每日必须按时上报行车公里。

6、甲方派车后,驾驶员无故不出车或耽误乘车人的,造成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费用。

三、车辆修理1、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需进行保养,保养前需先在单位开车辆保养单经分公司经理及质量设备科检查同意后去一公司保养,苏里格车队电话请示设备管理员和分公司经理后去指定的修理厂修理。

不可擅自进行修理保养。

先斩后奏者,费用自行承担。

2024年停车场管理细则(五篇)

2024年停车场管理细则(五篇)

2024年停车场管理细则一、行车与停车规范1. 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行为。

2. 小区(大厦)内部,机动车辆禁止鸣笛。

3. 禁止在小区(大厦)任何区域进行试车、修车或练车活动。

4. 禁止碾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各类标识及路面与公用设施。

5. 严禁在人行道、车行道及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

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车库或划线停车位内;非机动车则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6. 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如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余车辆均需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停车场(库)管理规定1. 停车场应设有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并将相关信息(含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及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明确悬挂在停车场出入口显眼位置。

2. 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配置消防栓及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并由车管员负责日常管理与使用。

3. 停车场及小区车行道需清晰标识行车线、停车位(含固定与临时)、禁停区域、转弯、减速及消防通道等,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以确保行车安全。

4. 停车场出入口应设置垃圾桶(箱),并在小区必要位置设置路障与防护栏以保障安全。

5. 机动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完成进出手续并按时缴纳保管费。

6. 禁止集装箱车、2.5吨以上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客车、拖拉机、工程车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大厦)。

7. 禁止损坏停车场内的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设施。

8. 保持停车场内清洁,车主需自行处理车辆漏油、漏水等问题,禁止将杂物与垃圾丢弃于地。

9. 禁止在停车场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或练车。

三、停车卡办理与使用规定1. 停车卡办理:停车场车辆保管分为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

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按时间计费。

用户需携带相关证件或证明至车场收费处办理月保手续,并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

修理厂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修理厂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修理厂车辆管理,确保车辆进出有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厂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修理厂所有进出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车辆进出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车辆进出规定第四条车辆进出时间:1. 早上8:00至下午18:00为正常工作时间段,车辆可正常进出;2. 18:00至次日8:00为非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内原则上禁止车辆进出,特殊情况需经厂部批准。

第五条车辆进出流程:1. 进厂车辆:a. 驾驶员需出示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b. 驾驶员需在门卫处登记车辆信息,包括车牌号、车型、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等;c. 门卫确认信息无误后,为驾驶员发放进出厂通行证;d. 驾驶员凭通行证进入厂区。

2. 出厂车辆:a. 驾驶员需出示进出厂通行证;b. 门卫核对信息无误后,收回通行证;c. 驾驶员方可驶出厂区。

第六条车辆停放规定:1. 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占用消防通道、行人通道、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等;2. 驾驶员应确保车辆停放整齐,不得乱停乱放;3. 车辆停放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确保车辆安全。

第三章车辆进出安全管理第七条车辆进出厂区时,驾驶员需遵守以下规定:1. 驾驶员应保持车辆行驶速度适中,不得超速行驶;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3. 驾驶员应文明驾驶,礼让行人,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厂区内禁止以下行为:1. 禁止驾驶员在厂区内吸烟、饮酒;2. 禁止驾驶员在厂区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3. 禁止驾驶员在厂区内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听音乐等分散注意力;4. 禁止驾驶员在厂区内乱扔垃圾、损坏公共设施。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遵守本制度,在车辆进出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和部门,将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1. 首次违反,给予口头警告;2. 再次违反,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3. 连续三次违反,给予罚款,并暂停进出厂区资格;4. 严重违反,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管理规定

为保障日常工作、业务用车,完善公司车辆日常使用调度以及更合理的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合理控制成本,确保公司车辆安全,高效动作,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公司所有车辆3、职责与权限3.1总经办行政部: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3.1.1行政经理:监督车辆管理人对车辆的调配及监管,确保合理安排使用车辆.3.1.2行政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审核各部门派车的符合性﹑优先性,合理统筹的安排车辆,司机的管理﹑油卡的充值﹑车辆保养﹑交通事故索赔﹑车辆年审﹑保险等安排,并对每月车辆使用情况对比分析,控制成本.3.1.3值班保安,认真保管好车辆钥匙及证件,车辆进出大门时严格对车辆外观﹑车内物品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行政车辆负责人.车辆无行政车辆负责人签字的《派车申请单》,值班保安不予放行,车辆外出时,值班保安需认真填写《车辆钥匙交接管理表》.31.4司机: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按照审批时间、路线行车,并配合做接待工作,合理控制车辆使用成本.3.2财务部:费用的审核与支付.3.3其它部门:配合车辆管理部门相关工作.3.3.1乘车人员;真实全面的赶写《派车申请单》,配合准时出车,并监督贩行车时间、路线.3.3.2部门负责人:审查派车的符合性、必要性,并对审批负责.4、术语定义无5、工作程序5.1车辆划分5.1.1商务车原则为接送客户、来宾用车、部门公务用车;5.1.2面包车原则为送货、拉货用车;5.1.3如有特殊情况,另外进行车辆划分或车辆资源紧张时请车解决临时紧急用车问题;5.2派车原则5.2.1计划性、统一性原则5.2.1.1公司派车的类型分为:正常派车和紧急派车两种;正常派车:前一天写好《派车申请单》,并通过审批的派车紧急派车:正常派车外的派车5.2.1.2公司派车包括以下情况:〈1〉公司接待客户、政府以及业务单位来访的申请用车〈无条件派车〉;〈2〉公司送货用车;〈3〉重要紧急的申请用车〈如:涉及人身、账务、财产安全的申请用车〉;〈4〉公司领导用车〈在不影响上述用车情况下方可申请〉;5.2.1.3公司派车的原则遵照重要性、紧急性、优先性的原则.5.2.2规范性、合理性原则5.2.2.1用车部门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派车申请单》,并对用车事由﹙特别是货物要体现出数量﹚、用车时间、到达地点等栏目详细填写,以便行政部规范合理的调派车辆,用车人应计划好用车往返时,以便于行政部对下单车辆的合理调派.5.2.2.2用车人在申请用车,并已安排车辆准备出车后,超过出车时间30分钟的,本次出车调派取消.若需用车,重新申请,行政部将根据其申请时间,按申请先后次序重新调派车辆.5.2.2.3用车人在申请用车时,在出车时间到之前做好出车准备.需送货的用车,在用车时间之前办好出货相关手续及货放置到出货处﹙电梯口前﹚.5.2.2.4用车人把签好的《派车申请单》在用车时交给出车司机,并在出车完毕后用车人在《派车申请单》及《车辆行驶日志》上签字确认.5.2.2.5司机出车时严格按照审批时间、路线行车,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路线,若有急事需更改时间、路线,要先知会行政车辆负责人认可后方可执行地.否则是,未按照审批时间、路线行车,所造成的费用由出车司机承担.如果因行政负责人安排时间、路线不当而造成的费用由行政车辆负责人承担.5.2.3优先性、合并性公务用车原则上按轻重缓急、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车辆调派,考虑公司运营需要,对于同方向的,能合并的合并用车.便无论何种情况下,要优先保障公司的无条件用车.5.2.4突发性、协调性对于部门已提出的用车需求,行政已确认派车完毕的,但遇有其它紧急事务需要用到该车时,将与原申请用车部门协调更换车辆或取消派车单.5.3不派车原则5.3.1现人﹙含现人﹚以下外出办事、一般性业务,到达目的地有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的;5.3.2职务在经理级以下单独派车的;5.3.3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的﹙特殊情况经过申请派车的除外﹚;5.3.4公司车辆重要、紧急、优先原则调派不够时;5.3.5虚报用车事由的.﹙将对虚报者罚款100-500无/次.﹚5.4车辆安全管理5.4.1公司车辆未出车时,由保安员负责保管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保险卡、加油卡等证件.司机凭《派车申请单》到保安室领取车辆及行车所需证件,否则,保安员有权拒绝.特殊情况下不能出示《派车申请单》的,必须经行政车辆负责人确认后方可领取钥匙及证件.保安员负责如实填写《车辆钥匙交接管理表》.5.4.2司机出车返回公司应立即将钥匙及各种证件交回保安室,值班保安员将交回情况登记在《车辆钥匙交接管理表》中.5.4.3保安员不得私自将钥匙及各种证件交付其他人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保管人员全部负责.5.4.4公司车辆未出车时,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车在外停放时,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关好玻璃、灯等,防止车辆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因司机疏忽大意面造成的损失由司机承担.5.5司机管理5.5.1司机必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车,文明驾车.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司机因违章被罚款的,费用由个人负责,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果情节严重者公司也将进行相应处罚.5.5.2司机必须服从指挥,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纪行处分.5.5.3司机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正常上班时间内司机未安排出车任务的,应在公司宿舍休息等候.非正常上班期间,司机值班由行政车辆负责人进行安排,对于拒绝执行值班安排的司机,公司将视其具体情切进行处罚.5.5.4车辆实行责任管理制,责任司机应做好车辆的日常清洁﹙包括车内、车外等主要部件﹚,每天擦洗清洁车辆,检查随车工具.5.5.5车队长主导司机应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要认真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检查工作,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轮胎及其他机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后,要检查存油量、水量,发现存油、存水不足时,应立即加油、加水,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油、加水,违者罚款100元/次.5.5.6司机发现车辆有故障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故障情况﹙如擦伤等﹚,并应立即检查.不能自行维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车辆负责人,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车辆维修、保养后,行政车辆负责人要将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写在《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中.5.5.7司机对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发现有快到期的,提前通知行政车辆负责人,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如发现有证件、保险、年审等到期而没有提前报告行政车辆负责人的,罚款100元/次.车辆保险、年审办完后,行政车辆负责人要将车辆的保险、年审办理情况填写在《车辆年审、保险记录表》中5.5.8司机每次出车应认真填写《车辆行驶日志》,行政车辆负责人每月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如填写不完整或不实者,罚款50元/次..5.5.9司机外出执行任务,应注重服务质量和礼仪,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时间观念,并做好服务.5.5.10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辆内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司机对各级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保密.5.5.11公司员工乘车时在辆不准吸烟﹙违者罚款50元/次﹚.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同人,如无陪同人时,则要很有礼貌的做出提醒.5.5.12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如因司机个人原因﹙如不按时出车等﹚造成误点,则对相应司机罚款100元/次.5.5.13司机出车报告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向行政车辆负责人说明原因.5.5.14司机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并做到有电必接,否则给予处罚50元/次.5.5.15司机凭行政车辆负责人安排派车的时间、路线、人员出车,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和私自出车,违者罚款100元/次,如因此对车辆造成损失的,所有责任由相应司机负责.5.5.16司机上班时间不出车时一律在公司宿舍待命,一旦接到出车通知后,5分钟内要到出车现场.5.5.17车辆外借或非专职司机开出时,需经分管经理级以上人员同意,在车辆返还时,司机应检查车况与对方交接确认.5.5.18凡因司机责任,造成车辆损失,超出保险公司理陪金额的部分由本人承担,同时相应处罚.5.5.19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同时立即报告行政车辆负责人,如有重大交通事故,行政车辆负责人应立即前往协助查勘现场.事故发生24小时内,司机应提交书面事故报告.5.5.20每次出车回来后,司机应主动检查车辆有没有碰撞、乱花等,如有异常第一时间报告行政车辆负责人,如司机知情不报,则对相应司机罚款50元/次并承担维修费用.5.5.21司机被派遣帮助别人开车时,要特别注意开车前了解该车的性能及具体操作等,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车内任何物品在没有经得车主的同意,不准乱翻乱动,违者罚款100元/次,如有造成损失的,将由司机承担所有赔偿责任.5.6车辆肇事处理方法5.6.1本公司车辆肇事除法令规定外,悉依本方法处理.5.6.2下列各款均为肇事:5.6.2.1汽车相撞,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者.5.6.2.2汽车相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有损害、伤亡者.5.6.2.3汽车倾倒、撞及路中障碍物倾翻,人或车辆有损害、伤亡者.5.6.2.4汽车行驶遭受意外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遂道突然崩塌,人或车辆有损害、伤亡者.5.6.3本办法所称损害,包括足以致公司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及请求保险理赔.5.6.4肇事发生后司机应迅速以电话通知行政车辆负责人,事故发生24小时内,司机应提交书面肇事报告.5.6.5肇事过失的处分5.6.5.1肇事司机除负责刑事民事责任外,违章等过失处分依本章规定办理.5.6.5.2经本公司鉴定其应负肇事责任者,按其肇事次数,当月发生一次者予以警告处分,再次者罚款100元,两次以上者,解除其劳动关系.5.6.5.3肇事后经法院叛决有罪者,自叛决之日起予以解雇,并赔偿肇事应付的金额.5.6.5.4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即予以无薪解雇.5.6.6肇事赔偿:5.6.6.1责任完全属于对方车辆或行人过失,司机不予处分.5.6.6.2肇事责任属于司机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司机负责找保险公司负担,但若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须由该司机负担.5.6.6.3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之比率分担,其损害赔偿照5.7.6.2办理.5.6.6.4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能制止面未制止,或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责任无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肇事驾驶员负责照5.7.6.2办理.5.7车辆维修保养规定5.7.1公司所有车辆所属司机应确实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保持车辆最佳状况,提高车辆使用效率.5.7.2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定点修理厂选择资质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档次.对于高档车辆定点厂因自身技术原因而无法进行维修保养则经分管经理同意后送4S店修理.5.7.3车辆需维修保养时司机应向行政车辆负责人汇报,并详细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行政车辆负责人根据申报项目进行车辆检验,拟定维修保养项目.5.7.4车辆需维修保养时司机应向行政车辆负责人汇报,并详细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行政车辆负责人根据申报项目进行车辆检验,拟定维修保养项目.5.7.5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审批手续.司机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行政车辆负责人进行复核,每台/次修理费在1000元以下的修理项目,行政车辆管理第一负责人批准;每台/次修理费有1100-5000元之间的修理费用,报分管副总批准;车辆维护维修应到指定维修点,持正规维修清单报销费用.5.7.6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司机应全程进行跟踪、监督,如发现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如在修理过程中汽修厂提出更换某些部件不在维修保养范围之内,司机应立即向行政车辆负责人汇报并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并把更换的汽车零部件带回公司保存,以备核查.5.7.7车辆修复后,司机应认真检验车辆并试车,检查车辆性能良好才能提车并在修理结算单上签字,并带回一联修理单,开好发票交行政车辆负责人确认后,统一交财务,由账务和汽修厂结账.5.7.8车辆的维修坚持以修为主,以配为辅的原则,注重节约,减少损失.5.7.9严格按申请的维修项目进行维修,私自扩大维修范围的,其超出范围的费用不予结算.5.7.10随车注意里程数,于固定里程更换机油等例行车辆保养.5.7.11至少每周洗车二次,但若遇下雨淤泥,车身应随时保持外观清洁干净.5.7.12行政车辆负责人必须控制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每月统计每辆车的维修保养费用,对异常情况加以调查分析,总结原因.5.7.13所有车辆应随车附车辆保养手册并熟读详记,保持最佳车况.5.8车辆费用计算方法:5.8.1对于部门单独用车,计入部门汽车费用中;5.8.2对于合并用车,分摊计入使用部门汽车费用中;5.8.3对于其它情况用车或车辆保养,计入总经办汽车费用中;6相关文件无7相关记录7.1《派车申请单》7.2《车辆行驶日志》7.3《车辆钥匙交接管理表》7.4《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7.5《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7.6《车辆年审、保险记录表》。

停车场车辆管理制度

停车场车辆管理制度

停车场车辆管理制度2023停车场车辆管理制度篇1为有效管理校园车辆停放,确保校园停车秩序、校园宁静,特制定本停车场的管理制度。

一、学校停车场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在传达室登记备案,填写车主姓名、车牌号、联系方式等。

三、原则上非本校人员须要把车辆停放在校门外两侧,有特殊原因者必须在传达室登记。

四、所有驾驶人员要按划线位置停放车辆,避免对其它车辆的进出造成阻碍。

严禁在人行道停车。

五、车辆停好后,应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

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须自行保管,学校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

六、所有驾驶人员要自觉保持停车场内清洁卫生。

七、所有驾驶人员必须遵守限速、严禁酒后驾车等规定。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

九、所有进出学校停车场的车辆要接受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违反规定或不听指挥者将拒其停放。

十、爱护场内建筑物和设备设施。

若有损坏场内设备或其他停放车辆者,当由肇事人负责赔偿。

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缓解院内交通压力,进一步方便病人,保障良好医疗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各级各类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车辆包括医院职工车辆、行政车辆、医疗车辆,病人及家属车辆,执行公务车辆以及其他社会车辆。

第四条:人事保卫科行使车辆管理职能,院办室、后勤保障科配合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种车辆要求按规定停放。

1、职工非机动车辆一律停放车棚,急诊、门诊职工车辆停放在院东、南车棚,住院楼职工车辆可停放在住院楼前面或住院楼后面车位,其他部门职工车辆停放在职工车棚。

2、医院行政用车、医疗用车,各种公务用车,职工、病人及家属车辆,接送病人车辆等进入院内需入位停放。

3、大汽车、大客车、泥头车等需停放于院外,不能入院停放。

4、其他社会车辆来院由医院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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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河工业园区车辆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管委会车辆管理,根据《青山河工业园区
管委会事务管理制度》,结合园区日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
细则。
一、车辆使用调度
1、车辆以服务工作为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
不设专人专车。
2、办公室安排车辆,按照“先急后缓,先上后下,先
远后近”的原则。
3、园区领导上下班乘车,分管的部门工作同志随车;
部门用车随分管领导用车安排。
4、车辆由专职驾驶人员驾驶,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私自
驾驶;专职驾驶员请假,车辆停开。
5、严格出车管理。凡因工作需要外出用车者,必须凭
办公室填写的《派车通知单》方可出行。
6、未经办公室安排出车、工作时间之外用车,按私自
出车处理。油耗等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由用车人承担;驾驶
员以50元/次的标准扣发奖金,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擅自出
车的视为工作不称职,并解除聘用合同。
7、驾驶人员要节约用油。每月审核,由车队队长统计
公里数和用油量,公布百公里耗油情况,经办公室审核,每
月集中报销一次。
车辆每月公里数=县城至管委会单程公里数×每月来回
次数+派车单核定里程数+园区内用车公里数
二、车辆安全维护
8、车辆到园区,统一停放;回当涂,要按指定位置停
放,并做好防盗等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督促所乘车辆驾驶
员按规定安全停车;综合办及车队随时对车辆停放情况进行
检查,出现三次车辆不在规定停车位置,园区解除该车驾驶
员的聘用合同。
9、驾驶人员要精心保管爱护车俩,经常对车辆进行检
查、保养,保持车内外整洁美观和车辆性能良好。车辆需要
修理、换件、保养时要按规定由车队队长签字同意(外出时
因故障进行修理、换件需电话联系并征得同意),报办公室
填写书面报告单,注明维修项目、原因,经分管领导审核、
主要领导审批后到指定地点修理。修理、换件费用,要附明
细清单,并将更换的原有零配件带回验收。
三、严格奖惩制度
10、驾驶人员要文明行车、安全行车。每月安全无事故,
发放出车安全补助200元;发生事故,视情节严重分别扣除
50—200元出车安全补助,当月200元扣完为止。由驾驶员
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
1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工作需要作息,
并保持手机畅通,做到随时待命、及时发车。不能及时出车、
不听调度的,每次扣发出车补助50元。
12、驾驶员要严守工作秘密,积极主动为分管领导做好
后勤服务,及时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当涂青山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乘车安排表
车牌号 乘坐人员 驾驶员 备注
皖OE0216 石 磊 吴忠祥
皖EC9977 陈会勇 陶志柏 魏 磊
皖E76699 许忠胜 王文云 陶 明
皖E77317 夏家平 钱杨华 王小龙
皖EC3111 夏能良 陶尚春 黄辰晨
皖E30105 方华、李峰、吴金虎、张国民、徐敦祥、 徐帅、钟远红 吴 安
皖EZF110 倪春、王宁强、汪昌胜、汪宗坤 王 晨
仅限于
园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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