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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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确保车辆安全、良好地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行政部管理的所有车辆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二条:行政部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第三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3。

1、公司员工因公务外出或接送客户,可申请用车.如私事用车需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

2、工作用车推行合派制度,凡两个用车者去相近地域,且用车时间又基本一致,只派一辆车。

3。

3、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原因需外借的,需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借用者承担。

3.4、原则上控制私车公用,如公司业务确需使用私车的,需经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每次用车补助10元.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流程4。

1、部门及员工申请用车时,应到行政部填写《派车单》,然后经行政部领导签字后,由行政部安排车辆及驾驶员。

若行政部领导外出时,可电话申请,事后补办手续。

遇到紧急情况除外。

4.2、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车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车单的相关数据,包括出车日期、出车事由、派车人、起至里程、实际用车里程,由用车单位人签字.4.3、驾驶员及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停车等候过程中,车辆需熄火,不得出现停车开空调现象.公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办理私人事务。

4。

4、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车单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行政部存档。

4。

5、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

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

第三章车辆用油管理第五条: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统计、监督、控制。

第六条:车辆油费管理6.1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用现金加油,不准用油卡加油,油卡加油一律不报销费用。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出行安全,降低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及其使用人员。

第三条公司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合理、高效、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务车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购置、调配、维护、保养、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应建立健全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制定车辆使用流程和规范。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公务车辆的使用,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七条车辆使用申请1. 各部门因公需要使用公务车辆时,应提前向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

2. 申请表应包括用车事由、用车时间、用车地点、预计里程、申请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等内容。

第八条车辆使用审批1. 综合管理部收到申请后,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工作需求进行审批。

2. 审批通过的,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度车辆,并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车辆使用规范1. 申请人应按照批准的用车时间、地点、里程使用公务车辆。

2. 申请人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 申请人不得将公务车辆用于私事,不得公车私用。

4. 申请人不得擅自改变车辆行驶路线,不得随意搭载无关人员。

第十条车辆归还1. 用车完毕后,申请人应及时将车辆归还至指定停车地点。

2. 归还时,申请人应填写《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表》,详细记录车辆使用情况。

第四章维护保养第十一条综合管理部应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维护保养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三条发生车辆故障或事故时,申请人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并配合处理。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四条综合管理部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车辆使用率、安全行驶里程、维护保养情况等。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综合管理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用车辆等处罚。

第十六条对在公务车辆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集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务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公务车辆,包括集团总部及各分支机构使用的各类机动车辆。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保险、事故处理等环节,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第四条集团办公室负责公务车辆的综合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公务车辆的购置、报废、调拨、保险等工作;3. 负责公务车辆的使用审批、调度、监控;4. 负责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理赔、事故处理;5. 定期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五条各分支机构办公室负责本部门公务车辆的具体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公务车辆的使用、调度、监控;2. 负责本部门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理赔、事故处理;3. 定期向集团办公室报告公务车辆使用情况。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六条公务车辆使用原则:1. 公务车辆主要用于集团内部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人目的;2. 公务车辆使用应遵循合理、经济、高效的原则;3. 公务车辆使用应优先保证集团重要公务活动的需要。

第七条公务车辆使用审批:1. 使用公务车辆需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集团办公室审批;2. 集团办公室审批通过后,由部门负责人指定驾驶员,并填写《公务车辆使用派遣单》。

第八条公务车辆使用要求:1.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2. 不得超速、超载、酒后驾车;3. 保持车辆整洁,爱护车辆设施;4. 不得搭载非公务人员。

第四章车辆保养与维修第九条公务车辆保养:1. 按照车辆生产厂家要求,定期进行保养;2. 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条公务车辆维修:1. 维修工作由集团办公室指定的维修单位承担;2. 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报告,并填写《公务车辆维修申请单》;3. 维修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

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推进节能减排,降低运行成本,特制定《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推进节能减排,降低运行成本,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分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控股子公司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和接待等公务活动用车,包括轿车、越野车。

第四条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坚持以下原则:(一)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二)以报废更新为主,严格控制新购和新增租赁。

第五条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和配备标准进行审定;规划计划部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进行审核;预算管理部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方案、运行费用预算进行备案。

第六条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公务用车数量根据企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一)集团公司总部部门和专业分公司所需公务用车,由机关服务中心统一调派。

(二)集团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用车实行职数总量控制,按每人1辆配备。

(三)集团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门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派,配备数量不得超过处室编制数量。

(四)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所属二级单位视实际情况进行配备。

领导用车实行职数总量控制,原则上按正职每人1辆、副职每两人1辆配备;二级单位机关部门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派,按每20人1辆配备。

(五)直属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除单位领导和机关部门用车外,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下的,配备公务用车3辆;200人以上的每增加100人增加公务用车1辆。

(六)经集团公司批准实行交通费货币化补助的企事业单位,领导用车实行职数总量控制;除必要公务接待用车外,机关部门原则上不再配备其他公务车辆;所属下级单位机关部门原则上不再配备公务车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细则模版(3篇)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细则模版(3篇)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细则模版第一条车辆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及管理,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节约、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的为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使用人的确定1、专职司机不在岗时,可允许本公司其他人员驾驶。

2、驾驶人员资格。

需有丰富的驾驶实践经验,持有c1或以上驾驶执照,一年以上驾龄。

第三条车辆管理办法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

2、公司车辆由人事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车辆,不得随意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否则公司将酌情予以严厉处罚。

3、经公司领导和人事行政办公室批准,可由本公司人员公出时使用。

4、在驾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油箱、油量、刹车、机油等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未上报或处理的,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责。

5、司机维护车辆内、外清洁工作,保持车内整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6、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或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7、车辆闲置时需将公司车辆统一停放在公司停车场等候出车安排。

员工不得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和私用,如出现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事件,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承担的外,余下的由专职司机承担____%责任。

8、专职司机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公司制度。

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公司统一管理、以及未经公司领导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作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9、公司车辆在使用时需如实反映出用车里程数和用油量等。

10、各车辆钥匙、____、油卡、相关票据由人事行政办公室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如有转交需由及因公用车则由人事行政办公室办理转交手续,如有遗失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条用车优先级别及管理审批权限1、用车申请条件1.1高层领导用车。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使用规范、调配有序和行驶安全,根据相关政策制度,紧密结合公司实际,现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务用车,是指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第三条公务用车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专职驾驶员和使用人管理等。

第四条公司公务用车的管理坚持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公务出行保障方式及标准要求第六条集团公司委派到二级公司的专职外部董事公务交通保障方式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上限为2000元/人/月。

二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公务交通保障方式由各企业董事会(执行董事)按照新区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如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2000元,由各企业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后执行。

第七条公务交通保障方式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公司不得为其提供公务用车保障。

第八条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及以下职工不享受公务出行津贴补贴;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使用范围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机要交通、应急、商务接待、执纪等。

第三章权责分配第九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第十条集团公司办公室是公司本部公务用车的主管部门,办公室设置车管人员,对公司本部的公务用车进行专人专管。

二级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也要明确主管部门和人员。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的专职驾驶员(以下简称“专职驾驶员”)及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使用人(以下简称“使用人”)对驾驶的车辆履行实时管理责任。

第十二条使用人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履行监管职责。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董事会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对公务用车实行“一车一档”管理。

车管人员负责公务用车档案的建立、整理和立卷管理,公务用车档案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立卷、全面覆盖的原则,需包含公务用车的所有存在和发生记录(包括产权、保险、年检、维修、费用发生等)。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细则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细则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细则一、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和权限:1. 公务用车仅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内部行政、业务范围内的使用,禁止用于私人事务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 公务用车仅限于公务人员使用,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职务。

3. 公务用车的使用权限由单位负责人指定,并进行书面通知,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其权限范围使用。

二、公务用车的申请和审批:1. 公务用车的申请须填写申请表,明确使用的时间、地点和目的,并经上司或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2. 公务用车的审批应建立审批记录,并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和签字确认,确保使用事项符合规定。

3. 公务用车的申请应提前合理时间进行,以便组织安排车辆和司机,并避免因车辆繁忙而无法满足需求。

三、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1. 公务用车的管理者应明确责任,负责车辆的保养、检修和加油等工作,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2. 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范围和目的,不得私自更改预定路线,不得擅自带人或转借他人使用。

3. 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车,保证车辆和乘员的安全。

四、公务用车的监督和评估:1. 公务用车的管理者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应主动配合监督和评估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接受监督单位的检查、核实和反馈。

3. 公务用车的违规行为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扣罚款、扣减绩效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严重情况可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公务用车的报销和财务管理:1. 公务用车的费用报销须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提供相关的票据和凭证,明确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不得存在虚假报销和挪用公款的行为。

2. 公务用车费用的审批和支付应经过财务部门核实和审批,确保合规性和规范性。

3. 公务用车的费用应使用专门的账户进行收支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用车经费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某集团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某集团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某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1、为严格车辆管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3、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公司本部所有车辆均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调度,各部门用车均须提前提出用车口头申请,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出示《派车单》,并按公务的轻、重、缓、急统一安排车辆出车。

4、公司小轿车驾驶员和车辆及车辆的维护、修理工作(包括货车的修理)统一由总经办负责管理,其车辆的调配和使用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5、小轿车原则上只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外来重要客户或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办理重大、紧急业务时使用。

车辆使用原则上应按照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首先满足紧急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对城区内路程较近、并非紧急、重大公务的,一律不予派车。

6、总经办安排用车应按照使用者重要性来安排优先级,派车必须首先考虑优先等级高的人员用车。

下级申请用车必须在确认优先等级排在其之前的人员无用车需求,方可出车。

7、车辆加油、修理、配件采购、洗车等,均实行统一招标定点,总经办牵头,企业规划发展部、财务审计部参加联合对其综合实力、技术服务质量、价格等因素进行考察,实行招标定点,并不定期对其进行考察、考核,择时更换定点。

第二条用车审批制度。

1、车辆(包括货车)调配及使用统一实行派车单制度。

各分公司及部门用车由分公司及部门负责人先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总经理办公室根据需要及事务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派车。

即每次出车前由总经理办公室出具《派车单》和定额油票,驾驶员凭批准后的《派车单》安排出车、报销差旅费。

2、特殊紧急情况下用车,总经理办公室可先行安排出车,返回公司后即按派车程序补办出车手续。

外单位、各分公司及其他情况用车,须经总经理或行政总监批准后方可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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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细则
第一条根据XXXXXX要求及XXXXXX,为规范集团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集团领导)公务用车管理,健全职务消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领导配备公务用车(专车)岗位为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纪检组组长、总会计师。

第三条配备公务用车标准:
(一)总经理:配车标准为2.5排量以下(含)、购车价格(不含购置税)不超过38万元(含);
(二)副总经理、纪检组组长、总会计师配车标准为2.0排量以下(含)、购车价格(不含购置税)不超过28万元。

(三)其他各级岗位配车按《集团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执行。

(四)集团领导应当按照不超过1人1车的编制配备公务用车。

不得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配备的车辆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第四条配备公务用车原则
(一)配备公务用车应遵循“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并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

(二)配备公务用车的集团领导离退休后,不再按编制配备公务用车;调离本企业后收回所配备的公务用车。

(三)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仍能正常使用的,
应当继续使用。

(四)现任岗位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若超过本规定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新任岗位配备公用车或者现任岗位更新公务用车,应按本规定配备标准,从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

确无适合车辆的,可为其购置(租赁)。

第五条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一)集团领导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燃料费、停车和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等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采取年度限额或者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方式进行管理。

应当如实审核和报销运行费用,不得弄虚作假。

(二)集团领导公务用车应实行定点保养和维修。

保养和维修费用不得以货币化方式发放给个人;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采取年度限额管理的,运行费用超出年度限额部分不得由企业负担,结余部分不得发给个人。

(三)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

(四)集团领导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的,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和公司车辆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执行,不得发放自行驾驶公务用车补贴;配备公务用车后不得以任何名目发放交通补贴;已采取发放交通补贴方式保障公务活动交通需要的,不得配备公务用车,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扩大发放交通补贴范围。

第六条集团领导不得采取向下级单位调换、借用等任何方式配备公务用车。

不得向下级单位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资金和运行费
用等。

第七条加强集团领导公务用车的预算管理,每年编制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报国资委和本企业监事会备案。

同时应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预算方案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定期分析预算方案执行差异的原因,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第八条加强企业内部审核和监督机制。

将集团领导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制度、专项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纳入司务公开范围。

每年将车辆预算、使用、处置、更新等管理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民主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监督,并纳入派驻本企业监事会、国资委XXXX以及巡视组的监督检查内容。

第九条对违反本办法的按《XXXXX》、《XXXX》、《XXXXX》执行。

第十条参照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以下行为违规:(一)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审批超标准配备更新车辆;
(二)违规安排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运行经费预算;
(三)未经批准擅自配备更新公务用车;
(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第十一条集团领导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根据国资委“切实加强集团管控能力,全面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本规定要求,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参与制定)各级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各二、三级企业建立和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集团领导公务用车的配备(购置、更新、租赁)、运行管理(保养、维修和日常使用)和处置(报废、变价出售等)、安
全管理等,以及公司下属机构的公务用车管理等未尽事宜,按《集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按《集团公务用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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