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文字格式已排
《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的5个法律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4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在我们的生活中,合同无处不在,大到国家间贸易往来,小到每一个自然人的衣食住行,处处能看到合同的影子。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事人来法院打官司要求解除合同的案件明显增多。
本期京小槌普法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大家系统讲一讲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问题及风险防控。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关系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
二、合同解除的种类(一)约定解除约定解除包括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两种情况。
协议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解除合同,从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协议解除是在合同成立以后通过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因此又称为事后解除。
例如:A与B约定双方合作购买预售商品房一套,首付款双方各出资50%,贷款双方各承担50%。
交房后A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要求B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后A与B协商解除合同,B返还A已支付款项八万元。
此种情况即属于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某种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并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
例如:冯某与某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冯某承包某村委会大棚一个,村委会不能及时提供大棚或所提供的大棚不符合使用条件,严重影响冯某正常使用的,冯某有权解除合同。
后村委会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大棚,冯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承包合同。
村委会逾期交付大棚的行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冯某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此种情况冯某享有约定解除权。
(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的6个法律要点

《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的6个法律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4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事人来法院打官司要求解除合同的案件明显增多。
本期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大家系统讲一讲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问题及风险防控。
1.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关系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
2.合同解除的种类(一)约定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约定解除包括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两种情况。
协议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解除合同,从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协议解除是在合同成立以后通过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因此又称为事后解除。
例如:A与B约定双方合作购买预售商品房一套,首付款双方各出资50%,贷款双方各承担50%。
交房后A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要求B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后A与B协商解除合同,B返还A已支付款项八万元。
此种情况即属于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某种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并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
例如:冯某与某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冯某承包某村委会大棚一个,村委会不能及时提供大棚或所提供的大棚不符合使用条件,严重影响冯某正常使用的,冯某有权解除合同。
后村委会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大棚,冯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承包合同。
村委会逾期交付大棚的行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冯某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此种情况冯某享有约定解除权。
(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劳务合同解除劳务合同通知书5篇

劳务合同解除劳务合同通知书5篇篇1编号:[具体编号][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劳务人员姓名](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解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背景与目的鉴于甲乙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务合同,现因特定原因需解除该劳务合同。
本通知书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劳务合同的顺利解除。
二、解除原因及依据根据劳务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以下原因决定解除劳务合同:(具体解除原因)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应当按时支付乙方已完成的劳务费用,并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保证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
3. 双方应共同确保解除劳务合同过程中不涉及任何形式的纠纷、索赔或诉讼。
4.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商业机密及保密信息,不得泄露或利用甲方商业机密谋取个人利益。
四、解除程序及时间安排1. 甲方应在本通知书发出后[具体天数]日内与乙方完成相关费用结算。
2. 乙方应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具体天数]日内完成离职手续并办理工作交接。
3. 双方应在上述时间内共同确认劳务合同的解除,并签署相关协议。
五、违约责任及法律后果1.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时办理离职手续或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 本劳务合同解除后,双方不再互相承担其他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六、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在履行本通知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1. 本通知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通知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八、特别提示请乙方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务必妥善保管,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完成解除手续,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公证)篇2尊敬的劳务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因【具体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原签订的劳务合同。
合同解除协议范本5篇

合同解除协议范本5篇篇1合同解除协议范本甲方:(委托人名称)乙方:(服务机构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解除的原因自(具体日期)起,由于(合同解除的具体原因),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原订于(合同签订日期)签署的《合同名称》。
二、解除协议内容1. 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原合同,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原合同自动失效,双方不再承担各自的合同义务和责任。
2. 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按照原合同约定支付已经发生的费用,并归还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所需要的文件、资料等。
3. 双方解除合同后,各自不得利用原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信息等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三、解除合同的申请流程1. 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应当向乙方提交书面解除申请,并经乙方确认后生效。
2. 乙方收到甲方解除申请后,应当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合同解除手续。
3. 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其他事项,均需在签署本协议时达成一致意见。
四、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解除合同的手续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签署地点:以上为《合同解除协议范本》,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生效。
愿双方都能够顺利的处理解除合同的事宜,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篇2合同解除协议范本甲方(甲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合同名称》,就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经协商一致,特达成以下协议:一、解除条款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合同名称》。
自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再承担《合同名称》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甲方不再享有《合同名称》项下的任何权利。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解除及撤诉协议书怎么写

合同解除及撤诉协议书怎么写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_______
的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原合同,并就撤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1. 双方确认,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原合同即告解除。
2. 甲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后___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退还的款项后___个工作日内将已交付给甲方的物品/服务恢复原状或
返还给甲方。
二、撤诉事宜
1. 甲方同意在原合同解除后,不再对乙方提起任何与原合同有关的诉讼或仲裁。
2. 乙方同意在原合同解除后,不再对甲方提起任何与原合同有关的诉讼或仲裁。
三、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时间退还款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逾期付款金额的___%。
2. 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恢复原状或返还物品/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逾期恢复原状或返还物品/服务价值的___%。
四、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依照履行情形和合同性质,当事人能够要求恢恢复状、采取其他补救方法,并有权要求补偿损失。
二、合同法的规定确立了合同解除的两方面效劳向以后发生效劳,即终止履行;合同解除能够产生溯及力(即引发恢恢复状的法律后果)。
3、合同解除与损害补偿合同解除与损害补偿能够并存。
一、解除合同违约责任二、解除合同违约金3、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4、解除合同与要求违约金可否并存一、单方有权解除合同权利的存续期间,如属于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合同的适用情形,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3、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若是有法律规按期限按规定,没有法律规定但当事人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时依照约按期限行使,既没有法律规定又没有约定的,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该权利消灭。
4、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通过法院裁决或仲裁机构裁决;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但如果是对方不同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
五、并非是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都足以使对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只有当一方显现重大违约、全然违约或违背合同条件时,对方才能解除合同。
六、若是属部份违约,可协商部份解除其余部份仍然有效。
7、合同解除权的特点在时刻上,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在合同解除的时刻限度内。
在事实上,合同解除权的产生依托约定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的显现。
在效劳上,合同解除权行使后即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劳。
在性质上,合同解除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
八、使解除权人尽快履行通知义务,对通知可设定必然的期限(如30天),如其不在该期限内发出通知,应视为解除权人舍弃行使解除权。
九、对异议行使异议权的期限,也应加以限制(如15天),超期视为舍弃异议权,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解除合同协议书格式范本7篇

解除合同协议书格式范本7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甲乙双方于[具体签订日期]签订了相关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该合同。
为明确解除事宜,特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双方同意解除原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明确解除合同的各项事宜,保障双方权益。
二、合同解除的时间和方式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原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自动解除。
2. 合同解除的方式为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决定终止原合同。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终止1. 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的所有合同权利和义务均告终止。
2. 双方应清算并处理完毕因原合同而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款项支付、财产返还等。
四、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和原因1.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决定解除合同。
2. 解除合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原因,如合同履行困难、双方协商一致等]。
五、解除合同的后续事宜1.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互相配合,妥善处理与合同解除相关的一切事宜。
2. 双方应妥善保管与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
3. 合同解除不影响双方在其他领域或项目上的继续合作。
六、违约责任和赔偿1. 合同解除后,如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除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七、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条款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内容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合同法废止后的合同格式

合同法废止后的合同格式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愿意提供相应的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以下服务: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2.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服务费用的____%作为预付款;3. 余款在服务完成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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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文字格式已排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文字格式已排论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摘要:合同解除是合同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在我国市场经济日趋发展、人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合同解除作为一项法律救济手段,对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因此明确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是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研究也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合同解除;溯及力;恢复原状;赔偿损失The Legal Effect Of Contract Rescission Abstract:Apart from ...Key words:contract rescission; power with recourse; return of the property;Compensation for the damage一、合同解除概述我国现行的《合同法》第97条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该条的规定看似很完善,但是在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因此研究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十分必要。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对于合同解除的内涵,不同的法系不同的国家对其涵义有不同的认定。
然而我国的合同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大陆法系的学者认为: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根据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的溯及消灭,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应当返还,当事人的法律关系终止的一种法律行为。
英美法系的学者将合同解除的涵义分为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理解。
狭义的合同解除与大陆法系的观点基本一致,仅是指因发生根本违约而导致的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此时的合同解除直接导致合同原始性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
广义上的合同解除概念是指合同解除的原因,包括违约、目的落空等,包括合同因完全履行而消灭及合同尚未完全履行而结束合同效力两种情况。
大陆法系把合同解除仅看做是单方法律行为,排除了协议解除,和合同的自由原则相违背。
我国《合同法》第93条将协议解除作为合同解除的一种,这个值得肯定。
英美法系把合同因完全履行而消灭也归入合同解除,这个值得商榷。
我认为合同解除的概念可以归结为: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约定或者出现法定事由一方行使解除权,是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一种法律行为。
(二)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合同解除的效力,是指合同被解除后所发生的法律效果。
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各国立法规定不尽一致,理论上亦存在争议。
1、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的不同学说不同的国家对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存在不同学说,主要包括直接效果说、间接效果说、折衷说、债务关系转换说、清算了结说。
(1)直接效果说。
所谓直接效果说,是指合同因解除而溯及既往的消灭,尚未履行的债务免于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发生返还请求权。
依此学说,在不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的法制下,所给付的有体物的返还请求权应是物的返还请求权,具有物权性质和效力。
在损害赔偿的范围上,存在信赖利益说和履行利益说的分歧。
(2)间接效果说。
间接效果说认为,合同本身并不因解除而归于消灭,只不过使合同的作用受到阻止,其结果对于尚未履行的债务发生拒绝履行的抗辩权,对于已经履行的债务发生新的返还债务。
根据该说,合同解除场合发生的恢复原状义务,并非基于合同溯及既往的消灭,而是基于解除的本质,特别是有偿双务合同上给付与对待给付的等价交换的均衡,合同上的债权关系并非因解除而消灭,而是形成为恢复原状的债权关系。
恢复原状请求权被视为一种居于物权的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请求权中间的、混合的特殊权利。
在损害赔偿的范围上通常解释为履行利益为准。
(3)折衷说。
按照折衷说,就未履行的债务从解除时起债务消灭(不认溯及效力这一点,与直接效果说不同),就已经履行的债务发生新的返还债务(这点与间接效果说相同)。
因解除发生的恢复原状义务的履行,从宏观上看是再现契约无效时应有的状态,可叫“契约的失效”。
由契约发生的债务中,未履行者因失效而消灭。
(4)债务关系转换说。
该说认为,由于解除使原合同关系变形,转换为原状恢复债权关系,原合同上的未履行债务转化为原状恢复债权关系的既履行债务而归于消灭,原合同上的既履行债务转化为原状恢复债权关系的未履行债务,经过履行后始消灭。
(5)清算了结说。
该说认为,合同解除的效果,并非由法律规定发生,而是基于单方法律行为。
解除权的行使,于双方的给付义务已经履行时,则建立了返还义务,解除权只是变更了合同的债的关系的内容,其债之关系仍然存在,因解除而在内容上变更为“清算关系”。
2、我国对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的规定我国民事立法中,有学者认为,基于《合同法》的立法计划和立法目的,按照体系解释,《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效力采取的是直接效果说。
我国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有两面性:一是对将来的效力,即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二是已经履行的,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归纳起来,合同解除的效力主要涉及合同被解除后,是溯及既往还是仅向将来终止;合同终止时,已经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债务如何处理;合同解除是否影响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等。
二.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合同解除的溯及力是指合同解除后是否具有溯及既往效力的问题。
其是否具有溯及力,关系到了合同解除以前当事人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也关系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则意味着依据合同确立的债权债务关系面向将来并溯及既往的消灭,合同视为自始未成立,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返还原物。
合同解除没有溯及力,则意味着合同确立的债权债务关系面向将来消灭,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具有法律效力,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已经履行而对方尚未对待给付的部分,应依不当得利的规定予以返还。
(一)合同解除溯及力的相关立法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各国的立法各不一致。
1.大陆法系相关立法(1)德国立法德国民法理论对合同解除的理解经历了一个逐步变化的过程。
在原《德国民法典》颁布之初,采直接效果说的观点认为解除使合同溯及既往地消灭,视为原合同自始即未产生效力,而对于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问题自然失去其适用基础而不被采用。
但此观点在司法实践当中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在损害赔偿问题的认识上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不便,影响实践中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
然而,随着《德国债法现代化法》的制定与实施,理论界和实践判例摒弃了这一观点,在合同解除溯及力的立场上采清算关系说,认为合同解除的目的不仅在于使当事人自合同约束中解脱出来,亦使他方负有返还给付的义务(2)法国立法《法国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具有溯及效力,即合同解除后视为合同自始不存在。
如果合同义务并未实际履行,则合同解除后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互付的返还义务。
如果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则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无效的后果,对已给付财产承担互相返还的责任。
而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过错,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有一种情况除外,即连续性合同被解除后,其解除前的事实状态在客观上是不能再行恢复的,例如租赁合同解除后就不具有溯及效力。
而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就具有溯及力。
由此可见,对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法国在立法上依据合同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的不同予以区别对待。
(3)日本立法日本民法典采用德国立法例,在契约总则中使用“解除”,并规定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
同时明确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仍然可以请求违约损害赔偿,其请求权的行使不因合同的解除而受到影响。
日本学者我妻荣也认为,“解除的效果,是使契约自始不曾具有作为法律要件的效果(契约溯及失去效力)。
但是,民法典又规定即使解除契约也可请求损害赔偿。
”2. 英美法系相关立法(1)英国立法英国立法中主张合同解除无溯及力的观点,认为解除前的合同义务仍应继续履行。
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义务的履行得以免除,而由损害赔偿请求权做为该合同义务履行的替代方式;(2)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义务,无过错方无需继续履行,但对于已经到期而未予履行的合同义务则与之恰恰相反;(3)一般情况恢复原状不在合同解除后果中,而在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
例如,在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卖方提供有暇疵的货物,买方可以其存在违约行为为由而要求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形下,买方不能在保留货物的同时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即买方应将货物予以恢复返还。
(2)美国立法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常将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概念混淆。
美国法中的合同解除制度是以不履行合同义务为前提的,即存在违约行为的情况。
其中包括:第一,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而不履行合同,指合同义务履行不能和合同目的落空等等。
该种情形发生在合同订立之后则会产生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得到解除的法律后果,而如若该种情形发生在合同订立之时,则对当事人来说,就视为其自始不需承担任何合同义务;第二,只有在一方当事人行为构成重大违约时,法律才允许守给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的做法也是并不赋予守约方直接解除合同的权利,而是要求守约方给予违约方一个自行补救的机会,如果违约方没有在一定期限内采取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守约方此时才能够行使合同解除权来解除合同。
(二)我国关于合同解除溯及力的规定我国合同法在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当中,虽然对这一问题有所涉及,但依据合同法,并未直接对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而是应视合同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而定。
即对于继续性合同和非继续性合同在其解除后的溯及力问题上加以区别对待,确定继续性合同主张其解除无溯及力。
这种观点虽然从表面上来看,在具体应用时很是富有弹性,根据合同的分类对合同解除的规定,但这种观点使法律的适用丧失了确定性,缺乏体系性,因此也就增加了法律适用中的难度。
正是由于法律规范本身的不确定性和不系统性,同时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做保障,使得该规定给双方当事人留下意思自治的余地,导致在审判实践中缺乏一个明确的使用标准。
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在立法调整中十分有必要对此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从而为司法实践提供更为合理、明确、充分地指导。
我认为,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但是对于非一次性合同的适用具有限制。
1、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的理由:(1)合同解除如果没有溯及力,则法律设立合同解除制度以终止合同关系,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及制裁违约方的目的就无法达到;(2)合同解除如没有溯及力,则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就没有区别,合同解除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3)合同解除如没有溯及力,则当事人不必返还自己不需要的标的,不利于合同标的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用,造成资源浪费。
2、按合同的性质来确定合同解除的溯及力:(1)一次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有溯及力所谓一次性合同,也称为非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