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

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来源:北京兴税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时间:2010-2-25 阅览次数:421次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和缴纳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年终按自报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后为应补税额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3.根据税法规定,乡镇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准予在应缴纳所得税额中扣除10%作为补助社会性支出。计提"补助社会性支出"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其他应交款--补助社会性支出

非乡镇企业不需要作该项会计处理。

4.缴纳年终汇算清应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年度汇算清缴,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其差额为多缴所得税额,在未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所得税

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时,在下年度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 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 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10.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另外;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

如果上年度年终结账后,于本年度发现上年度所得税计算有误,应通过损益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会计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需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扣除项目,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后发现的,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但多计多提费用和支出,应予以调整。

企业发现上年度多计多提费用、少计收益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 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 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10.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另外;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

如果上年度年终结账后,于本年度发现上年度所得税计算有误,应通过损益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会计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需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扣除项目,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后发现的,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但多计多提费用和支出,应予以调整。

企业发现上年度多计多提费用、少计收益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会计处理

来源:未知发布日期:2010-08-29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 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10.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25%或2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就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得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得纯收益、所得额与其她所得额征收得一种税。 (一)企业所得税得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得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二)企业所得税得征税对象 就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得生产、经营所得与其她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得计税依据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得项目 (四)企业所得税得应纳税额 1.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得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得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她收入。 2、纳入收入总额得其她几项收入。 (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得“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得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建工程发生得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3)对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证券交易取得得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得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 (4)外贸企业由于实施新得外汇管理体制后因汇率并轨、汇率变动发生汇兑损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按照直线法在5年内转入应纳税所得额。 (5)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得流转税,以及取得得国家财政性补贴与其她补贴收入,除国家另有文件指定专门用途得,都应并入企业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 (6)企业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得商品、产品得,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得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7)企业取得得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得,其收入额应参照当时得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8)企业依法清算时,其清算终了后得清算所得,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准予扣除得项目。 (1)成本。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企业税率调整_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我国企业所得税起初有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①国营企业所得税:它是对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1983年全国推行第一步“利改税”,规定征税时间 从1983年1月1日起计算,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征收55%的所得税。1984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适用55%的比 例税率,国营小型企业适用8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10%, 最高税率为55%。1994年实行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度,企业所 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 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⑤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外合作经营的外方合作者和外国企业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81 年12月13日公布,自1982年1月1日起施行。外国企业所得税采 用超额累进税率。按所得额的大小分为5级,最低一级税率为20%,最高一级税率为40%,另外,还要按应纳税所得额征收10%的地方所 得税,两项合计,最高负担率不超过50%。1991年4月9日第七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自1991年7月1日起施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同时废止。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 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 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 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不同折旧方法下的所得税计算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所得税是合理避税筹划的重点。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是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项目。但资产的计价几乎不具有弹性。就是说,纳税人很难在这方面作合理避税筹划的文章。于是固定资产折旧就成为经营者必须考虑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的计价 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过程,其目的在于将固定资产的所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式,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内进行摊销。而不同折旧方法使每期摊销额不同,从而影响企业的应税所得,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1.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的原值一般为取得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即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以月初应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依据,本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2.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收回的残余价值扣除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额。预计净残值的多少同样会影响折旧额的计提,现行制度规定,各类行业资产净残值的比例,仍在固定资产原值的3%-5%的范围内,由企业自行确定,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对所得税的影响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的确定,直接关系到各期应计提的折旧额。因此在确定使用年限时,不仅要考虑固定资产有形损耗,而且应考虑固定资产无形损耗及

其它因素。国家对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已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具体参考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固定资产的内容。 二、折旧年限对所得税的影响 客观地讲,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由于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个预计的经验值,使得折旧年限容纳了很多人为成分,为合理避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所得税递延交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例1.某外商投资企业有一辆价值500000元的货车,残值按原值的4%估算,估计使用年限为8年。按直线法年计提折旧额如下: 500000×(1-4%)/8=60000(元) 假定该企业资金成本为10%,则折旧节约所得税支出折合为现值如下: 60000×33%×5.335=105633(元) 5.335为8期的年金现值系数。 如果企业将折旧期限缩短为6年,则年提折旧额如下: 500000×(1-4%)/6=80000(元) 因折旧而节约所得税支出,折合为现值如下: 80000×33%×4.355=114972(元)

企业所得税计算题

某企业某年度损益类有关账户数据如下: 产品销售收入240万元,其他业务(加工修理)收入6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65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4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2万元。 销售费用37万元,其中广告费、业务宣传费25万元(上年未抵扣完的广告费6万元);管理费用56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6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20万元;财务费用17万元,其中向非金融企业借款200万元,支付利息12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2%。 资产减值损失为企业本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2万元;营业外收入-变卖固定资产净收入46万元,投资收益-某子公司分回利润7.5万元;营业外支出15万元,其中通过区人民政府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自制产品一批,成本价8万元(同类产品售价10万元),捐赠外购棉被一批,购入价2万元。 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中包括全年工资费用116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支出17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3万元,工会经费2.32万元(已取得工会组织的专用收据),原“应付职工福利 费”账户有贷方余额10万元;另外,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借方发生额中有向残疾人支付的工资14万元;该企业当年以前购置的设备按原内资企业所得税规定统一按5%保留残值,并按税法规定的年限计提了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6月份购置汽车1辆,原值10万元;购置台式电脑4台,原值2.6万元,仍按5%保留残值,折旧年限均按3年计算。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多少?

计算过程: 利润总额=240+60-(165+14)-1.2-37-56-17-2+46+7.5- 15=46.3(万元) 纳税调整: 1)收入类调整项目:捐赠调增收入12万元;调减投资收益7.5万元。 2)扣除类调整项目: A.视同销售成本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2=10万元; B.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116×14%=16.24(万元);实际发生数17万元,年初余额10万元,差额7万元。未超标不用调整。 C.职工教育经费:允许扣除标准116×2.5%=2.9(万元);实际支出3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1万元。 D.工会经费:允许扣除标准116×2%=2.32(万元);实际发生 2.32(万元),不用调整。 E.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1=6×60%=3.6(万元);标准 2=(240+60+13)5%=1.56(万元)比较,选1.56万元;实际发生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1.56)4.44万元。 F.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240+60+12) ×15%=46.8(万元);扣减当年实际发生额25万元,再扣减上年度结转待扣的6万元。不用纳税调整。 G.捐赠支出:向汶川捐赠可全额扣除,总额为 8+1.7+2+0.34=12.04万元 H.利息支出:扣除标准=200×5.2%=10.4(万元);实际利息支出1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10.4=1.6(万元)。I.加计扣除:新产品研发费加计扣除标准20×50%=10(万元),安置残疾人加计扣除标准14×100%=14(万元),共计24万元,应作纳税调减。 J.固定资产折旧:税法折旧年限3年,准予扣除折旧额: 10×(1-5%)/3/12×6=1.60(万元);企业计提折旧: 10×(1-5%)/4/12×6=1.2(万元),差额0.4万元应作纳税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K.准备金调整项目:该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2万元,不能在税前扣除,应作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综上述: 纳税调整增加额=12+0.1+4.44+1.6+0.4+2=20.54(万元) 纳税调整减少额=7.5+10+6+12.04+24=59.54(万元)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题1:某纳税人实行计税工资办法,2004年度职工平均人数为100人(上、下半年无变化),工资支出为150万元,同时按规定比例提取了职工福利费2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25万元,上交了工会经费3万元,请问2004年度该单位税前应调整的工资及附加费是多少? 答:1、税前允许扣除工资及附加费 (1)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标准=800×100×6+1200×100×6=120(万元)(2)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120×14%=16.8(万元) (3)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120×1.5%=1.8(万元) (4)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120×2%=2.4(万元) 2、应调增的工资及附加费 应调增的工资=150-120=30(万元) 应调增的职工福利费=21-16.8=4.2(万元) 应调增的职工教育经费=2.25-1.8=0.45(万元) 应调增的职工工会经费=3-2.4=0.6(万元) 例题2:某纳税人2004年度取得商品销售收入1300万元,租赁收入300万元,对外投资取得投资收益300万元,请问2004年该企业列支了10万元的业务招待费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扣除标准=(1300+300)×3‰+3=7.8(万元) 应调增业务招待费=10-7.8=2.2(万元) 例题3:某股份公司2003年3月开始生产经营,前期共发生开办费总额120万元,会计和税收上应如何处理? 1、会计上: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120万元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120万元 2、税收上: (1)2003年度允许税前扣除额=120万元÷5年÷12个月×9个月=18万元(2)2004年——2007年每年应调减所得额=120万元÷5年=24万元 (3)2008年应调减所得额=120万元÷5年÷12个月×3个月=6万元 例题4:某轴承厂,2004年取得经营收入5000万元,2004年共发生广告费120万元,业务宣传费30万元,问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宣传费。 答:1、广告费 当年允许扣除的广告费=5000*2%=100万元 当年应调增的广告费=120-100=20万元 差额20万元,允许结转以后年度补扣。 2、业务宣传费 允许扣除的业务宣传费=5000*5‰=25万元 当年应调增的业务宣传费=30-25=5万元 差额5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 例题5:某境内内资企业,2002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境外设有两个子公司,在美国的全资A公司2002年亏损50万元,在英国的全资B公司2002

关于新会计准则-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关于新会计准则-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并将逐步在其他企业中开始实施。现就《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与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所得税务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比较分析。 一、采用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差别: 《所得税准则》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应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即《企业会计制度》允许企业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利润表债务法),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只允许采用应付税款法,《所得税准则》只允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二、不同会计核算方法的主要差别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该方法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在这种方法下,当期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所得税被视为企业在获得收益时发生的一项费用,并随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同一期间内,以达到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在具体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税率变动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即递延法和债务法。采用递延法核算时,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不需要对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进行调整,但是,在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时,按照原所得税率计算转回;

年度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年度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年度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 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 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 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 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 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 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 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2企业所得税预缴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按本年一个月或一个 季度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数计算缴纳。二、以上一年度应 纳税所得额按月或按季的平均计算缴纳。 3以第一种按季度方法举例说明:假如你公司2005年1-3月份 应纳税所得额为28000元,则本季度应预缴的所得税额为: 28000*18%=5040元4-6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56000元,则第二季度 应预缴的所得税额为:(28000+56000-30000)*27%+30000*18%- 5040=14940元。 7-9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8600元,则不要预缴。10-12月份应 纳税所得额为84000元,则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28000+56000-8600+84000=159400元,本年应纳所得税额: 30000*18%+70000*27%+(159400-100000)*33%=43902元。前三季度 已预缴:19980元,则第四季度应交所得税:43902-19980=23922元。年度终了的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还少补。

企业所得税计算与例题

企业所得税税款计算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的其它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首先应正确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以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即得出应当缴纳的税款。 目前,企业所得税由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共同征收管理。国税机关征收的范围是,中央各部门、各总公司、各行业协会、总会、社团组织、基金会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上述企事业单位兴办的预算内(外)国有企业所得税、金融保险企业的所得税、军队(包括武警部队)所办的国有企业的所得税和中央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中央与地方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所得税的依据。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一)收入总额 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 1、生产、经营收入,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它业务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它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3、利息收入,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它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它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它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6.股息收入,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所得税核算最新方法与举例

征地费用记入“无形资产”的核算某公司准备征用一块土地,征地时首先发生的环评费、赔偿费等先进入什么科目核算?能随时进入“无形资产”核算还是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再进入“无形资产”核算?如记入“无形资产”核算是否进行摊销? 解答: 该公司提到的问题没有明确征用土地的用途。如果是为了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适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如果自用,按现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征用前发生的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中,待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按以上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新准则下所得税核算技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准则第18号——所得税》。新《所得税》准则废除了原有的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要求企业全面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暂时性差异,并确认、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较为完全地体现了资产负债观,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贯彻了资产、负债的界定。目前,由于新所得税法与新所得税准则之间产生差异的项目越来越多,以及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新理念的引入,因此,所得税费用的核算给企业的财务人员带来了较大的难度。由于新准则下所得税不仅仅是费用,甚至可能是所得税收益,这对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影响较大,因此如何准确理解和掌握新的所得税费用核算方法就显得相当重要。 一、所得税核算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分析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从而确定递延所得税的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重点在于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关键在于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注重每一会计期间确认和计量业已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所引发的未来所得税的流入或流出给企业造成的影响,并将这一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入了一个“计税基础”的概念,需要指出的是“计税基础”不同于“纳税基础”。由于计税基础这个概念缺乏逻辑基础,因此“资产的计税基础”通常较好理解,而负债的计税基础通常就不那么好理解了。我认为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是从税法的角度来看资产和负债,反映的是税法对资产和负债有关项目的处理规定;而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期末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金额,是会计核算的结果,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确定遵循的是会计准则的规定。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费用核算时通常遵循以下五个步骤:(1)确定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2)确定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3)分析、计算暂时性差异;(4)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5)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本期发生额;(6)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企业所得税计算的几种简便方法

企业所得税计算的几种简便方法 企业所得税是一个计算比较复杂的税种,某些涉及企业所得税计算的业务,虽然有明文规定的计算公式,但不好理解。本文总结了一些简便的计算方法,不但能提高计算速度,而且有助于加深对公式的理解。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的简便计算 按有关规定,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情况下,交易中股权支付时,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非股权支付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例一:甲公司共有股权10000万股,为了将来能更好地发展,将80%的股权由乙公司收购,成为乙公司的子公司。假定收购日甲公司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8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元。在收购对价中,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7XX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8000万元。 一般计算方法:甲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10000×80%×10-10000×80%×8)×[8000÷(7XX+8000)]=(80000-64000)×10%=1600(万元)。 简便计算方法:甲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银行存款支付对应的股份数×每股盈利额=8000÷

10×(10-8)=1600(万元)。 因投资未到位不得扣除利息支出的简便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XX〕312号)的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般计算公式: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同时,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也不得扣除。 例二:某公司XX年1月向工商银行按照%的年利率借入500万元,向一家私营企业以8%的年利率借入200万元,全年共发生利息支出43万元,公司甲股东欠缴资本额300万元。 一般计算方法:该公司XX年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200×(8%-%)+(500×%+200×%)×300÷(500+200)=(万元)。 简便计算方法:该公司XX年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借款利息总额-可扣除借款利息额=43-(200+500-300)×%=(万元)。 不得扣除关联方利息支出的简便计算

企业所得税计算步骤(精)

首先申明采用的是间接法。 一、计算纳税调整前所得 这是最容易搞错的地方,我以前在做所得税计算时只要出错,就一定错在这个地方,相信 朋友们在这个地方也很容易搞错。 1、投资收益 (1) 纳税调整前应税所得中的投资收益是还原后的收益,还原率用实际征收率。 (2) 纳税调整前应税所得中的投资收益不仅包括应补税的投资收益,还包括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 2、本年度漏记收入 (1) 漏记收入应一律视为增值税含税收入。 (2) 应将剔除增值税的漏记收入计入纳税调整前所得。 (3) 补缴增值税及其相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 剔除增值税的漏记收入可以作为销售净额基数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限额。 (5) 补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可以在本年销售税金及附加中扣除。 3、以前年度漏记入(包括隐瞒收入) (1) 漏记收入应一律视为增值税含税收入。 (2) 应将剔除增值税的漏记收入计入纳税调整前所得。 (3) 补缴增值税及其相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 剔除增值税的漏记收入不得作为销售净额基数计算本年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限额,也不得做为以前年度纳税额的调整项目。

(5) 补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得在本年销售税金及附加中扣除,也不得做为以前年度纳税额的调整项目。 4、本年度的视同销售应等同本年度漏记收入处理。 但这种在缴纳所得税时才处理的视同销售大都跨了几个月,一般都会是增值税的偷税行为,这时应注意题中是否有增值税的计算要求,如有则要注意是否有税务机关的介入处理。 5、以前年度的视同销售被查出应一律视为以前年度漏记收入,按偷税处理。 6、本年度愈期包装物(包括除黄酒、啤酒外酒类包装物)押金,在会计处理上可能挂应付或冲减成本不计入收入,在计算所得税时一律按本年度漏记收入,等同第四项处理。 7、本年度未开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折扣销售,同样按本年度漏记收入,等同第四项处理。 8、营业外支出中项目大都是纳税调整项目,但在计算纳税调整前所得时应该不分类别全额扣除。 二、进行纳税调整,计算纳税调整后所得。 这一块我想大家没有什么需要特别强调的,只要做过的没有人会记不得那几项调整项的。 要说明的是: (1)在纳税调整时,所有的调增项目都在纳税调整时调增。但实际处理时调减项目中只有一个三新研发费加扣项目在这里处理,其他的在计算完纳税调整后所得再处理。 (2)捐赠比例扣除限额基数为纳税调整前所得。

所得税核算方法与举例

征地费用记入“无形资产”的核算某公司预备征用一块土地,征地时首先发生的环评费、赔偿费等先进入什么科目核算?能随时进入“无形资产”核算依旧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再进入“无形资产”核算?如记入“无形资产”核确实是否进行摊销? 解答: 该公司提到的问题没有明确征用土地的用途。假如是为了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适用新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假如自用,按现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可能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可能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假如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征用前发生的支出计入治理费用中,待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筑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按以上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新准则下所得税核算技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公布了《企业准则第18号——所得税》。新《所得税》准则废除了原有的应付税款法和纳税阻碍会计法,要求企业全面采纳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表项目的临时性差异,并确认、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较为完全地体现了资产负债观,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贯彻了资产、负债

2018年《企业所得税》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2013年3月,某公司向一非居民企业支付利息26万元、特许权使用费40万元、财产价款120万元(该财产的净值为50万元),该公司应扣缴企业所得税( )万元。 A.13.6 B.20.6 C.27.2 D.41.2 2.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发生的商业折扣应当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B.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C.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D.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对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3.2013年某居民企业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用于生产经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设备价款10万元。己知该企业2011年亏损40万元,2012年盈利20万元。2013年度经审核的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2013年度该企业实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6.83 B.8.83 C.9 D.10 4.2013年某居民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发生现金折扣1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20万元。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24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2013年度该企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计()万元。 A.294.5 B.310 C.325.5 D.330 5.在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的规定中,损失数额较大的指的是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以上,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A.5% 5% B.10% 10% C.15% 15% D.10% 15% 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 A.企业购买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 B.企业提供中介代理收入 C.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D.企业提供非专利技术收入 7.某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亏损15万元,2012年度亏损10万元,2013年度盈利12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2013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A.18.75 B.17.25 C.15 D.25 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的支出,超限额部分,下期可以递延扣除的是( )。 A.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举例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举例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1、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建造合同 2、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其他 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会计利润=所有收入项-所有支出项(不包括增值税)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某汽车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度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内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50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200万元,装卸费20万元,保险费30万。

(2)销售X型小轿车1000辆,每辆含税(增值税)价17.55万元。另支付运输费30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共160万元。 (3)销售X型小轿车40辆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共计400万元。 (4)试生产新设计的B型小轿车5辆,每辆成本价12万元,转为自用。市场上无同类小轿车销售价格。 (5)对外出租仓库取得租金收入120万元,有关成本10万元。 (6)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1000万元,有关成本200万元。 (7)支出管理费用14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40万元,技术开发费280万元。 (8)支出的销售费用为: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140万元,展览费90万元。 (9)支出财务费用1200万元,其中包括以年利率6%向一非金融企业借款支付利息600万元(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为5%)。 (10)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实发工资总额为500万元,并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了福利经费105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 【注:(1)小轿车消费税税率为9%。(2)B型小轿车成本利润率为8%。(3)本题不考虑印花税。】 【答案】 ①【外销1000】17.55×1000÷(1+17%)×9%=1350 ②【内销40】17.55×40÷(1+17%)×9%=54 ③【自用B5】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12×5×(1+8%成本利润率)÷(1-9%)】×9%=6.4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 (四)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3)利息收入:(4)租赁收入;(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股息收入:(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2、纳入收入总额的其他几项收入。 (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的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3)对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证券交易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的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 (4)外贸企业由于实施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后因汇率并轨、汇率变动发生汇兑损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按照直线法在5年内转入应纳税所得额。 (5)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以及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家另有文件指定专门用途的,都应并入企业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 (6)企业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7)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公司税收计算

不开票价的计算: 之前在公司遇到客户要不开票的价格,总是不知道怎么计算。前天受一个高人的指点,终于把这个东西搞明白了。现在拿出来与大家分享一下。 例如: 一件产品的开票价格为A, 按照国家规定,它是征收了17%的税后得出来的。这时,把不开票价设定为X, 那么就可以得出 X*(1+17%)=A, 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出不开价X=A/(1+17%) 在这里,大家可能会有一个误区,总意为开票价是含了17%的税,所以很简单得出不开票价为应该为开票价的83%,即: A*(1-17%) 这样的计算是不对的。 税收的抵扣,即国税(也称增值税) 对于税收的抵扣问题,也是我比较迷惑的问题。不过,受人指点以后,现在也清楚了。 举一个例子给大家:对于一批货物,如果以W的开票价买进,用V的开票价卖出,对于该笔买所要交的税如下: 进项税的计算:W是开票价,则不开票价为W/(1+17%), 由此得出进项税为17% * W/(1+17%) = 0.145W 销项税:相同的方法,我们可以得出销项税为0.145V 进项税是我们在采购的时就已交给国家的,销项税是我们在销售时需要交给国家的,两者的差额就是销售时所要交的国税,即0.145(V-W) 生意的核算 有些朋友想开一个公司,但不知道有多少的差价在税收后才会赚钱。此时,就要明白,做一笔生意到底要交多少税。在这里,我也和大家分享一下: 现在在国内,做生意时报价时,分开票价和不开票价,在这里我分别列举一下。 1. 如果报价是不开票价。但都要开票时,就需要加几个点的税费,通常都在4~6%之间。 我们现在以5%计算。设定买价为A,卖价为B ● 买时,你需要付给供应商的开票费为:5% * A = 0.05A 卖时,你可以收到客户的开票费为:5% * B = 0.05B 通常情况下B大于A,所以,开票会有盈余0.05(B-A) ● 国税,买卖的开票价分别为1.17A 和1.17B。所以,得出所经交的国税为: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1、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有税率吗?是多少?哪些部分需要调整?怎么调整?我只知道是超过计税工资标准、业务招待费超过列支部分(不知道“列支”是不是这样写和国债。那么,分别是怎么调整的? 答: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的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一般情况下,有法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法定税率是 33%;优惠税率是指对应纳税所得额在一定数额之下的企业给予低税率照顾,分为18%和27%两种。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减按18%的税率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征收。 其他答案 1994年,我国实施了分税制改革。新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这个税率对我国大中型企业和效益好的企业是比较合适的,但对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税收负担水平与原实际税负相比有所上升。为了照顾小型企业的实际困难,也参照世界上一些国家对小企业采用较低税率征税的优惠照顾办法,税法规定,对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税。实际上适用三档全额累进税率,即18%、27%、33%。 另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 应交税金=应纳税所得额x 税率 一、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3%。

按照规定,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暂减按18%税率征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之间的,可减按27%税率征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一律按33%税率征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按照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其中所称的“纳税年度”为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月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纳税人不得漏计或重复计算任何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三、收入总额的确定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 1.生产、经营收入。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而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所得税额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额计算方法--各税种税额计算公式大全(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4、应纳所得税税额计算 (1)分月或分季预缴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 (2)年终汇算清缴时,应退补所得税 应退补所得税额=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本年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预缴所得税 ①、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或1/4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应纳税所得额/2(或4)]×税率(33%)②、按本期计划利润预缴所得税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本期某月或某季计划利润额×税率(33%) 5、对减征所得税的计算 减征比例=[(33%-原核定的税率)/33%]×100% 减征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1-减征比例) =应纳所得税税额×减征比例 6、境外所得税税额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7、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弥补亏损后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税率(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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