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实践及相关问题建议
基层市场监管所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市场监管所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基层市场监管是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市场监管所普遍存在一些问题,这不仅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本文将深入探讨基层市场监管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参差不齐的基层市场监管能力在中国庞大的市场体系中,基层市场监管所的能力参差不齐。
一些地区的市场监管所设备陈旧,人员素质不高,技术水平滞后。
这导致了监管手段缺乏科学性和先进性,监管效果不佳。
基层市场监管所人员数量不足,难以应对庞大的市场基础工作和复杂的案件处理。
针对这个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技能,使其能够紧跟市场变化和技术发展的步伐。
2. 增加基层市场监管所的人员配置,确保人手充足,能够有效履行监管职责。
3. 加强设备更新和技术引进,提高基层市场监管所的监管手段和管理水平。
二、执法不公和滥用职权问题在一些地区,基层市场监管所的执法存在不公和滥用职权的问题。
一些监管人员可能出于种种原因,对某些企业或个人采取偏袒或打压的执法方式,严重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重点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监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监管人员的考核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公正透明。
2. 建立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市民对监管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举报,并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3. 对于滥用职权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以起到警示作用。
三、信息不对称和监管缺位问题在基层市场监管中,信息不对称和监管缺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一些企业可能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了解不足,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监管,给消费者带来困扰。
另监管部门在市场监测和执法上的信息获取渠道不畅,导致监管行动滞后,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打造一个信息畅通的监管网络。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的建议和改进方案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的建议和改进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个行业的规模和复杂度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建立健全的行业监管机制对于保持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还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本文旨在提出一些建议和改进方案,以帮助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二、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为了有效地管理一个行业并确保其正常运作,必须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
首先,应密切关注国际经验,并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在相关领域的成功经验。
其次,应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
此外,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合作,共同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
三、提高监管部门专业素质监管部门是执行行业监管任务的核心力量,请他们将专业素质提升到新的高度非常重要。
首先,应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其次,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激励监管人员积极履职尽责。
另外,监管部门还应与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推动知识共享和技术创新。
四、加大执法力度与公开透明为了更好地执行行业监管任务,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和公开透明。
首先,应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并制定严格的执法标准和程序。
其次,在执法过程中应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并在遇到问题时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同时,在行业监管工作中进行公开是非常重要的,这可以使整个过程更加透明化,并增强人民群众对行业监管工作的信任。
五、鼓励企业自律与社会参与除了政府的监管职责外,还需要鼓励企业自律和社会参与来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首先,企业应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其次,在行政许可、评审等环节中引入第三方机构的独立监督,以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此外,还可建立行业协会或专业组织,发挥其在自律规范制定、信息共享和争议解决中的作用。
六、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在信息时代,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是提高行业监管效能的必然要求。
首先,应推动相关数据的共享与整合,搭建起全局性的信息平台。
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市场监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必须正视一些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市场准入限制过多在某些行业领域,政府对市场准入实行了过多严格的限制。
这不仅妨碍了公平竞争和创新进程,还阻碍了新兴企业发展。
首先,在某些专利保护较强的行业中,老牌企业往往占据着垄断地位,而新进入者则面临高昂的准入壁垒。
此外,在一些传统行业,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审批过程繁琐等因素也使得新企业进入困难。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大改革力度,鼓励自由竞争和创新精神,降低准入门槛。
建议:逐步取消或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在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同时,确保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二、监管职能分散、效果不明显市场监管部门在职能划分和协调方面存在问题。
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责任边界模糊,导致监管效果不佳。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市场监管时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也不够。
这些问题给了违规企业可乘之机。
建议:加强市场监管职能整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和有效性。
三、执法力量不足市场监管中执法力量的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执行者,相关执法人员需要具备娴熟的专业知识和技巧来应对复杂多变的情况。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他们往往面临着时间紧迫、资源匮乏等挑战。
这限制了执法人员开展有效执法活动并维护市场秩序。
建议:增加执法力量投入,并通过持续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技能水平。
四、惩罚措施过于温和市场监管中过于温和的惩罚措施也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对于违规企业而言,轻微的处罚往往难以产生足够威慑力。
此外,由于法律规定的处罚限制,一些重大违法行为只能受到相对较轻的处罚。
这导致了执法者缺乏有效手段来维护市场秩序。
建议: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处罚金额,并适时修订相关法律,确保惩罚力度与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相匹配。
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一、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监管工作是确保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关键环节。
然而,我们也必须正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只有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解决方案,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 制度不健全导致监管缺失当前,在某些领域仍存在制度不健全或尚未形成配套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
这给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带来困难,并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例如,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尽管国家加大了对平台合规风险防范的力度,但由于技术创新较快、建设周期长等特点,相关法律法规滞后于实践需求。
2. 执法力度不均衡导致执行效果差异化各地区间执法力度差异明显。
由于资源分配不均及考核评价机制差异等原因, 导致一些地方成为违规者重灾区或"法外之地"。
“虽严查处、多曝光”和“难逃政策法网”并存,这种现象不仅让违法犯罪行为得以滋生和蔓延,也削弱了人们对监管工作的信任。
3. 信息不对称导致监管漏洞信息不对称是监管领域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
一方面,一些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在获取市场信息、产品技术等方面拥有优势;另一方面,一些消费者由于知识水平和资源匮乏等原因,在购买过程中存在较大风险。
这使得部分违规行为往往依托于群众无法完全获取相关信息而进行。
4. 媒体曝光力度不足导致舆论压力缺失舆论引导是推动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在某些时候媒体曝光力度欠缺,不能给予足够关注和追踪报道浮出水面的违规事件。
这将使得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民生福祉等事宜下放到次要位置,从而减弱了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治理的积极性。
二、建议解决监管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为了解决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相应建议和措施。
1. 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并加强执法能力首先,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各类监管法律法规。
在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领域,要及时跟进技术发展、市场需求变化等动态因素,并将其纳入到相关监管制度中。
同时,加大对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与综合素质。
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问题背景和概述市场监管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工作,但在实践中常面临一系列问题和困难。
本文将就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法规执行不力首先,市场监管部门在执行相关法规时可能存在不力的情况。
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规制定过于宽泛或不完善,导致监管人员对违法行为判断模糊;二是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认定过于主观,缺乏统一标准。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加强法规修订与完善,并明确违法行为量化指标和处罚措施。
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在执法中遵循事实依据和公正公平原则。
三、信息获取渠道有限现阶段,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相关信息主要依靠企业自主报告、投诉举报以及抽检等手段。
然而,在信息获取渠道有限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监管不到位、发现问题滞后等情况的发生。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同时,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在信息获取方面提升效率和准确度。
四、执法成本高昂在市场监管过程中,执法成本较高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这主要由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导致工作负荷过大;二是资金投入不足,无法有效支持执法工作;三是司法程序繁琐,增加了办案成本和周期。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加大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投入力度,包括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完善设施装备以及提高专业素质。
同时,在司法流程上简化审查程序,促进案件处理效率,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响应。
五、反制侥幸心理一些企业或商家对市场监管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违规行为不会被发现或受到严厉处罚。
这种心态容易导致违法行为的密集发生,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加强监管力度和打击力度,并提高违法行为的查处率和处罚力度。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商家对市场秩序的敬畏之心,形成社会共识。
六、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市场监管工作中的激励机制相对薄弱。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是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市场监管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
1.执法力度不足。
有些地区监管部门缺乏执法人员,无法有效监管市场秩序。
2.监管部门缺乏技术手段。
现代市场中出现了许多新的违规行为,例如网络诈骗和虚假宣传,但监管部门缺乏相关技术手段,难以有效打击这些行为。
3.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
市场监管牵涉多个部门,但由于信息壁垒,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为解决这些问题,建议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执法力度。
相关部门应加大人力资源投入,提高执法效率,加强市场监管。
2.引入新技术。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例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
3.加强信息共享。
监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综上所述,市场监管问题的解决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只有加强监管部门执法力度,引入新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共享,才能真正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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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一、引言监督工作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正与公平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依法治理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随着社会变革的快速发展,监督工作也面临着各种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
二、问题分析1. 监管透明度不足目前,一些监管机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公开或披露不完整的情况。
这导致了监管活动缺乏公开透明性,容易引发怀疑和质疑。
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并积极运用新技术手段提升信息发布效率,确保监管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执法力度不均衡一些地区或行业在进行执法时,往往存在力度不够、标准不一等问题。
这使得一些违规行为得以放任,破坏了市场竞争环境和社会公平正义。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上级对地方执法的指导和评估,并建立完善的执法标准体系,以确保执法力度均衡、公正。
3. 内部监督不足一些监管机构存在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情况。
这种现象容易导致违规行为得以继续发生,进一步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监管机构的内部监督与管理,建立科学、严格的评估制度,并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三、解决方案1. 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加强监管信息公开是保障监督工作合法性和公正性的重要举措。
相关机构应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发布监管活动信息,并运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将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使群众能够了解监管政策、规则和结果,提高社会满意度和信任度。
2. 加强执法力度平衡针对执法力度不均衡问题,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地方执法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并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执法标准体系。
此外,在行政处罚等方面,应坚持一视同仁的原则,严禁地方行政干预执法工作。
3. 加强监管机构内部建设为了加强内部监督,监管机构应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权力运行规范。
同时,建立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通报处理结果。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一、市场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监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我们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市场监管机构在执法力度和资源配置方面存在差异化现象。
有些地区的执法力度不够强劲,导致一些违法行为无法得到有效打击;而有些地区则过于重视某些领域,导致其他领域的市场监管出现空白。
其次,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一些新兴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上涌现了大量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这些违规行为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困扰,同时也削弱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此外,对于一些资源节约型企业或生态保护型企业,由于缺乏具体政策支持和认可机制,他们往往面临着较高成本和风险。
这使得这类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时处于不利地位。
二、改进市场监管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向市场监管机构提出以下建议,以进一步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和公平竞争的营造。
1.加强执法力度与统一标准为了确保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各级监管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资源配置方面要突破地区差异化,实现统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并加大对监管人员培训和专业化能力建设的投入。
2.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针对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等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建立起信息共享平台。
这个平台可以用于消费者、企业和监管部门之间实时沟通,并及时发布与维护市场秩序有关的信息。
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能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3.完善政策支持与认可机制针对资源节约型企业或生态保护型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通过制定相关激励措施,并建立认证机构来鼓励这类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这样可以推动资源节约型企业的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实现。
4.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宣传和引导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开展市场监管工作时,应注重对市场主体的宣传、培训和引导。
通过加强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教育,树立正确的商业道德观念,能够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并提高竞争环境中各方面素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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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实践及相关问题建议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实践及相关问题建议2015年是莱山区市场监管局的开局之年。
莱山区委、区政府充分利用区域优势,立足于强化市场监管、优化市场服务的总体目标,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全市率先实施了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构建起市场监管新体制。
一、莱山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做法2014年12月22日,莱山区整合原区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全部职能,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以来,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各项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
(一)队伍和内部机构进一步优化。
市场监管局组建以来,按照人尽其才、能力互补的原则,打破“你工商、我食药、他质监”的工作格局,在部门人员分配上,特别是基层所人员分配上,尽量做到即有原工商局、质监局人员,也有原食药监局人员,并力求充分发挥每名干部的个性和特长,做到因才施用,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整体结构,达到“1+1+1>3”的效应。
目前,全局干部职工整体呈现“工商、质监、食药监”、“老中青”合理分配,结构趋于优化。
同时将原三个局23科室合并为15个科室,内设机构精简了34.78%。
在此基础上,着力推进三个到位。
一是事权划分到位。
认真制定“三定”方案,全面梳理行政事权,确保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下划和新增的所有事权,都能“接得住,划得清,放得下,做得好”,使市级层面三个主管部门的每项工作都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对内,我们制定了事权划分若干意见,科学理顺科室之间、科室与基层所之间事权,明晰工作职责,建立起“权责分明、两级联动”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从而实现监管与执法的无缝衔接。
二是工作联动到位。
我们制定了AB角工作制度,加强科室与科室、科室与基层所、执法大队之间的工作配合,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合理调配人员,确保工作不断档。
三是教育培训到位。
把提升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作为队伍、职能融合的一条主线和总抓手,在正式合并之后,立即集中1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了以岗位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提高为着力点的集中培训活动,通过培训使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并尽快掌握注册登记、消费维权、网络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办案监管等方面的业务知识。
实施了帮带计划,按照“会的带不会的、懂的带不懂的”工作要求,组织各科室、基层监管所制定具体帮带计划。
通过明确帮带措施和帮带目标,开展指导、交流、评析等活动,提高基层干部解决工作实际困难的能力,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
(二)行政资源进一步整合。
将创名牌、质量奖与商标工作有机整合,成立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管科,实现资源共享,赋予品牌建设工作新的内涵;将组织机构代码与工商营业执照、食品药品许可证办理进行整合,成立企业注册局,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将12315举报平台与12365、12331举报平台进行整合,成立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快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诉求,构建起大服务工作格局。
职能整合后,综合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药监部门在服务、监管方面的要求和措施,对各类市场主体服务、监管方面措施更多,力度更大,有效性更强,视角更宽,反应更快,科学性更强。
今年以来,我们依托职能整合,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一条龙办理,减少企业办事环节,节约申报、办理、登记时间,促进市场主体大展,全区新设市场主体1521户,同比增长36.29%。
全区新发展注册商标90件,推荐上报了10个产品,6家企业争创2015年度省名牌、省服务名牌和市长质量奖,2家企业争创山东省著名商标。
受理并处结消费者投诉39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
(三)基层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
原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乡镇没有派出机构,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在原工商局2个工商所的基础上,按照街道园区增设至7个基层市场监管所,每个市场所按5至8人配备,使服务、监管中心进一步下移,实现了服务监管领域全覆盖。
依托市场监管所,我们突出解决了以往群众证照办理难的问题。
将餐饮服务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权限统一下放至各基层所的基础上,方便了群众办事。
在辖区内及时开展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监管等活动,有效地解决了原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监管范围小,执法力度弱的缺陷。
今年以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24家,设备3620台,发现隐患41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4份,检查电梯2302台,隐患已整改电梯数量69台,检查锅炉22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份。
检查小药店和小诊所100余家,中药饮片经营企业30余家,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企业4家、体外诊断试剂使用单位6家,下达责令改正20余家。
大力推进GSP认证工作,共有67家药品经营通过了新版认证。
(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
市场监管局内设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与流通管理科、餐饮管理科、保键食品化妆品监管科4个食品安全监管科室,与下设7个监管所统一协调,初步建成从源头到终端,从生产到流通、餐饮环节的“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奠定了基础。
在此基础上,以婚宴、学校周边、学校食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肉类、食用油、食品添加剂、“五毛小食品”为重点内容,先后组织开展专项整治10余次,对辖区2900余个食品营销商和59家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学校和市场,进行了无缝隙排查监督检查,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起,并圆满完成了两会、五一、清明、中高考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由于目前的改革是从基层开始,自下而上的改革,国家、省、市质监、工商、食药监三个局没有改革,因此从顶层设计讲,工作不配套,特别是法律法规配套工作跟不上,导致市场监管局在执法中处于比较尴尬的位置,主要表现为:一是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市场监管局”这一执法主体。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在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目前现行法律法规里面均无“市场监管部门”这一执法主体。
以至于在现实工作中,如果没有国家各部门的认可,市场监管局所发的“营业执照”及其他证照可能难以得到认可。
二是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不统一。
原工商局、食药监局、质监局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不统一,这不仅给执法带来极大不便,还缺少执法的严肃性和严谨性,不利于提升执法公信力。
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都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各自制定相关规定。
在具体操作中,比如:执法文书制式不一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文书是以×××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表头,食药监部门的执法文书是以食品药品行政行罚文书作为表头,质监部门的执法文书没有表头,在以市场监管局名义使用上述3种执法文书时,行政相对人容易感到疑惑,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要携带3种制式的文书,同时要对行政相对人做好文书的解释工作,给执法和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
三是没有统一的执法服装。
原工商局、食药监局都有各自的执法服装,质监局没有执法服装。
人员整合后,在执法中往往出现着装不统一或不着装的情况,有时因“混”装执法被行政相对人投诉和举报,如着食药监局的服装去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或质监的职责,往往造成行政相对人的不理解,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与上级部门多头对接带来工作的不便。
市场监管局成立后,由于职能的整合,要和上级多个部门对接,在国家、省、市层面,分别对口工商、质监、食药监三个局,各种会议、文件、材料往往增加了工作负担。
同时,工商管理体制改革后,我们感觉上级局对基层局的工作支持有所减弱,特别是业务指导的力度不如以往。
五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
莱山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以后,承担着包括工商、食药、质监工作在内的29项工作职责,监管的各类市场主体达2万多家,面对如此多的市场主体、常驻人口近30万的监管区域,人员配备尤显不足。
尤其是登记注册受理、企业信息公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专业性强、业务量大,人员严重不足。
三、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建议(一)进一步推进监管资源配置的合理化。
从某种意义上讲,机构改革不是一味作“减法”,机构和人员越精简越好,而是要结合实际,有增有减,对于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应该加强的部门,在资源配置上应予以倾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监管是地方政府四大职能之一,因此市场监管部门是应该加强的部门。
建议应增加市场监管编制及人员,充实一线执法力量。
同时加强专业技术及人才的引进,增加业务培训的开展频次,对一些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调整,加大对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方面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快辖区业态的调整提升,树立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的法制化。
为适应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建议加强立法力度,为改革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将一些如需法律支撑的工作纳入立法计划,比如明确市场监管执法主体的问题,推进食品生产许可、流通许可、餐饮许可合一的问题等等,这种突破不仅对我区市场监管部门有重要意义,对于全国同样重要。
在统一执法文书方面,建议可借鉴外省的做法,在省级层面上由省法制办牵头省工商、食药监、质监部门制定统一的执法文书及使用规范。
(三)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装备现代化。
面对新的职能和任务,工作对象增加和行政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建议加强执法装备的配备,特别是执法车辆的配备,以适应市场巡查工作的需要,建议在公车改革的大背景下,政府根据市场监管工作的要求,合理核定执法专用车辆数,并对有关破旧老车及时淘汰和补充。
尽快解决执法着装问题。
目前,从全省范围看,市场监管部门执法着装各不相同,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建议从省级层面统一规范执法着装,以提升社会公众识别率,树立市场监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