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实践和相关问题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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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市场监管部门的作用和责任日益凸显。

然而,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市场监管部门在执行职责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分析当前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改进。

一、执法力度不够坚决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执法中可能存在执法力度不够坚决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缺乏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执法行动可能不够果断,导致一些违法行为长期存在。

另一方面,执法行动中的处罚措施往往过于温和,对于违法者没有形成足够的震慑。

这种现象使得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变得缺乏威慑力,影响了违法行为的整治效果。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确保执法行动的果断性。

同时,应当适时调整处罚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起到威慑作用。

二、信息发布不够及时透明市场监管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存在的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一些重大案件或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披露往往会滞后甚至不够透明,给公众造成了困惑和不信任的感觉。

为解决这一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和透明。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向公众通报重要信息,增加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三、执法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在执行职责过程中,也难免出现腐败问题。

一些工作人员可能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这不仅损害了市场秩序,也破坏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形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廉政建设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建立健全反腐败机制,加强内部监管,对违法行为严肃处置,以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协调效率有待提高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效率问题,也是制约市场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

由于信息共享不畅、协调机制不完善,一些交叉部门之间的工作错位和重复执行问题较为突出,导致监管工作效率低下。

为解决这一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起顺畅的信息共享机制,并适时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以提高协调工作的效率。

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市场监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必须正视一些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市场准入限制过多在某些行业领域,政府对市场准入实行了过多严格的限制。

这不仅妨碍了公平竞争和创新进程,还阻碍了新兴企业发展。

首先,在某些专利保护较强的行业中,老牌企业往往占据着垄断地位,而新进入者则面临高昂的准入壁垒。

此外,在一些传统行业,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审批过程繁琐等因素也使得新企业进入困难。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大改革力度,鼓励自由竞争和创新精神,降低准入门槛。

建议:逐步取消或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在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同时,确保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二、监管职能分散、效果不明显市场监管部门在职能划分和协调方面存在问题。

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责任边界模糊,导致监管效果不佳。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市场监管时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也不够。

这些问题给了违规企业可乘之机。

建议:加强市场监管职能整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和有效性。

三、执法力量不足市场监管中执法力量的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执行者,相关执法人员需要具备娴熟的专业知识和技巧来应对复杂多变的情况。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他们往往面临着时间紧迫、资源匮乏等挑战。

这限制了执法人员开展有效执法活动并维护市场秩序。

建议:增加执法力量投入,并通过持续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技能水平。

四、惩罚措施过于温和市场监管中过于温和的惩罚措施也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对于违规企业而言,轻微的处罚往往难以产生足够威慑力。

此外,由于法律规定的处罚限制,一些重大违法行为只能受到相对较轻的处罚。

这导致了执法者缺乏有效手段来维护市场秩序。

建议: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处罚金额,并适时修订相关法律,确保惩罚力度与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相匹配。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是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但在实践中,市场监管存在着诸多问题。

本文将就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问题一: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确
目前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范围交叉重叠,导致监管效率低下,监管力度不足。

建议各级监管部门明确职责范围、协同配合,形成高效的监管网络,加强监管力度。

问题二:监管手段不够多样化
目前市场监管主要以检查、处罚等手段为主,缺乏多样化的监管手段。

建议监管部门加强科技投入和创新,引进更加先进的监管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问题三:监管地区分布不均
市场监管人员分布不均,部分地区监管力度不足,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建议加强对薄弱地区的监管力度,增派监管人员,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促进市场平稳发展。

问题四:监管法规缺乏切实可行性
现行的市场监管法规存在普遍认为缺乏可行性和落实性,导致监管效果不佳。

建议加强市场监管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充分考虑市场实际情况和各方面利益,确保法规具有可操作性和切实可行性。

总之,市场监管是保障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需要各级监管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创新监管手段、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
的监管制度,确保市场秩序的平稳发展。

市场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市场监督管理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工作。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会发现市场监督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力度不够、法律法规不完善等。

基于这些问题,本文将对市场监督管理的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改进现状。

一、市场监督管理的问题1. 监管力度不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和资源都面临不足的问题。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而监管部门的人员却无法跟上。

这就导致监管力度不够,监管范围无法扩大,很多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给市场秩序带来了很大的威胁。

2. 法律法规不完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

这使得监管部门在执行时遇到了困难,不能够准确、有效地约束企业的行为。

同时,一些新兴行业也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使得一些企业仍然可以从事不合规的商业活动。

3. 执法不力在市场监督管理中,执法不力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些监管部门存在被贿赂和舞弊行为,不能够执行法律,导致违法行为长期存在。

此外,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存在问题,相互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导致监管工作的效率低下。

二、对市场监督管理的建议1. 提升监管力度为了解决市场监督管理中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政府应该加大对监管部门的支持力度。

增加监管人员的数量,提供充足的经费,改善监管设施,提高监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等,都是有效的措施。

此外,还应加强监管部门与企业和社会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2. 完善法律法规要解决市场监督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政府应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推广。

适时调整现行法规,填补法律空白,完善法规体系,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此外,还应加强对新兴行业的规范,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为监管提供更有力的依据。

3. 加强执法能力为了解决执法不力的问题,政府应加大对执法部门的培训和监督力度。

强化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一、市场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监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我们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市场监管机构在执法力度和资源配置方面存在差异化现象。

有些地区的执法力度不够强劲,导致一些违法行为无法得到有效打击;而有些地区则过于重视某些领域,导致其他领域的市场监管出现空白。

其次,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一些新兴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上涌现了大量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这些违规行为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困扰,同时也削弱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此外,对于一些资源节约型企业或生态保护型企业,由于缺乏具体政策支持和认可机制,他们往往面临着较高成本和风险。

这使得这类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时处于不利地位。

二、改进市场监管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向市场监管机构提出以下建议,以进一步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和公平竞争的营造。

1.加强执法力度与统一标准为了确保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各级监管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资源配置方面要突破地区差异化,实现统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并加大对监管人员培训和专业化能力建设的投入。

2.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针对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等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建立起信息共享平台。

这个平台可以用于消费者、企业和监管部门之间实时沟通,并及时发布与维护市场秩序有关的信息。

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能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3.完善政策支持与认可机制针对资源节约型企业或生态保护型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通过制定相关激励措施,并建立认证机构来鼓励这类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这样可以推动资源节约型企业的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实现。

4.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宣传和引导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开展市场监管工作时,应注重对市场主体的宣传、培训和引导。

通过加强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教育,树立正确的商业道德观念,能够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并提高竞争环境中各方面素质水平。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市场监管是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市场监管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和企业发展。

以下是市场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1.执法力度不够强大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力度不够强大的问题。

一方面,监管部门缺乏相关人员和物质资源,导致执法行动的频率和效果不尽如人意。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受到各种干扰,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监管执法标准不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标准的不统一,是当前市场监管存在的另一个问题。

不同地区、不同执法部门对于同一问题的处理标准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了企业经营和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

缺乏统一的执法标准也降低了监管部门的权威性和规范性。

3.监管信息不畅通市场监管的效果受制于信息的畅通程度。

然而,目前市场监管部门之间以及监管部门与企业、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交流渠道相对闭塞。

监管部门并没有建立起全面、高效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导致了监管效果的局限性和滞后性。

4.监管措施不够精准市场监管的措施需要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但现实情况是,监管部门在制定和执行监管措施时存在一定的精准性不足。

往往会使用一刀切的方式对待不同情况,对于个别企业可能过分严厉,对于问题严重的企业可能执法力度不够,这导致了市场秩序的混乱和不公平。

二、整改措施为了解决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提高市场监管的效果和水平,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整改措施。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整改措施:1.加强监管部门的执法力量为了提高市场监管的执法力度,需要给予监管部门更多的人员和物质资源支持。

加大对市场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其执法水平和能力。

同时,要加强监管部门与其他执法机构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2.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标准为了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需要制定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标准。

国家应该出台具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的法规和细则,明确监管部门在执法中的职责和权限。

对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对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对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市场监管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提高。

在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工作在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建设中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

担负着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的双重职能,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如何能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服务经济建设,现就做好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挑战(一)监管理念与市场变化不相适应。

当前,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主要特征的数字经济迅猛发展,市场监管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

现行传统监管模式与思路已不能满足当前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监管能力跟不上市场变化节奏,监管手段单一导致发现和解决问题滞后,没有做到未雨绸缪,例如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链条长,涉及领域广,不仅涉及买卖、售后服务等线上环节,还涉及快递物流等线下环节,具有虚拟性、开放性、交易跨地域性等特点,市场运营模式表现为数字化、电子化,亟需构建新监管理念。

(二)监管执法与服务发展不好衔接。

机构改革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良的政务服务。

简化审批、一网办理、审慎监管等一系列举措为恢复市场经济活力提供了巨大助力。

但在推进“放管服”改革过程中,特别是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市场监管部门既要承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四大安全监管职责,也要思考如何服务于企业,助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由监管到服务的转变,衔接好“严监管”与“服好务”之间的平衡,成为市场监管部门面临的新挑战。

(三)监管职能和监管力量不相匹配。

机构改革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到了一支队伍管市场、一次检查多领域,打通了部门隔阂,提高了执法效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力度明显加强,改革成效显著。

但是,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众多,如“大杂烩”般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仍然存在监管职能和监管力量不匹配的问题,例如人员结构老龄化、断层严重、专业技能水平较低等不适应当前市场监管的要求;由垂管下放到地方后,中青年干部转岗、调出增多,新入职的年轻公务员业务技能还需时间磨练,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困局尤为明显突出,亟需上级部门高度重视和统筹解决。

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包括:
1. 职能重叠问题:改革后,可能会出现不同监管机构的职责重叠,导致权责不清、监管混乱的情况。

2. 缺乏统一标准:改革后,各监管机构可能会依据不同的标准和规定进行监管,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容易导致监管不一致、不公平的问题。

3. 监管资源不足:改革后,监管机构可能面临人力、物力等资源不足的情况,无法有效开展监管工作,影响市场秩序的维护。

4. 决策体系不畅:改革后,可能出现决策体系不畅、决策权不清的情况,导致监管工作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支持和推动。

建议:
1. 健全监管架构: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构的职责、权限和关系,避免职能重叠和监管混乱的问题。

2. 统一标准和规范: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和规范,明确各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和操作流程,确保监管的公平、一致和有效。

3. 加强监管资源配置: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增加人员配备和物资投入,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

4. 健全决策体系:建立健全决策体系,明确各级决策层的职责和权责,保障监管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 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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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实践及相关问题建议2015年是莱山区市场监管局的开局之年。

莱山区委、区政府充分利用区域优势,立足于强化市场监管、优化市场服务的总体目标,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全市率先实施了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构建起市场监管新体制。

一、莱山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做法2014年12月22日,莱山区整合原区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全部职能,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以来,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各项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

(一)队伍和内部机构进一步优化。

市场监管局组建以来,按照人尽其才、能力互补的原则,打破“你工商、我食药、他质监”的工作格局,在部门人员分配上,特别是基层所人员分配上,尽量做到即有原工商局、质监局人员,也有原食药监局人员,并力求充分发挥每名干部的个性和特长,做到因才施用,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整体结构,达到“1+1+1>3”的效应。

目前,全局干部职工整体呈现“工商、质监、食药监”、“老中青”合理分配,结构趋于优化。

同时将原三个局23科室合并为15个科室,内设机构精简了34.78%。

在此基础上,着力推进三个到位。

一是事权划分到位。

认真制定“三定”方案,全面梳理行政事权,确保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下划和新增的所有事权,都能“接得住,划得清,放得下,做得好”,使市级层面三个主管部门的每项工作都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对内,我们制定了事权划分若干意见,科学理顺科室之间、科室与基层所之间事权,明晰工作职责,建立起“权责分明、两级联动”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从而实现监管与执法的无缝衔接。

二是工作联动到位。

我们制定了AB角工作制度,加强科室与科室、科室与基层所、执法大队之间的工作配合,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合理调配人员,确保工作不断档。

三是教育培训到位。

把提升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作为队伍、职能融合的一条主线和总抓手,在正式合并之后,立即集中1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了以岗位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提高为着力点的集中培训活动,通过培训使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并尽快掌握注册登记、消费维权、网络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办案监管等方面的业务知识。

实施了帮带计划,按照“会的带不会的、懂的带不懂的”工作要求,组织各科室、基层监管所制定具体帮带计划。

通过明确帮带措施和帮带目标,开展指导、交流、评析等活动,提高基层干部解决工作实际困难的能力,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

(二)行政资源进一步整合。

将创名牌、质量奖与商标工作有机整合,成立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管科,实现资源共享,赋予品牌建设工作新的内涵;将组织机构代码与工商营业执照、食品药品许可证办理进行整合,成立企业注册局,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将12315举报平台与12365、12331举报平台进行整合,成立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快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诉求,构建起大服务工作格局。

职能整合后,综合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药监部门在服务、监管方面的要求和措施,对各类市场主体服务、监管方面措施更多,力度更大,有效性更强,视角更宽,反应更快,科学性更强。

今年以来,我们依托职能整合,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一条龙办理,减少企业办事环节,节约申报、办理、登记时间,促进市场主体大展,全区新设市场主体1521户,同比增长36.29%。

全区新发展注册商标90件,推荐上报了10个产品,6家企业争创2015年度省名牌、省服务名牌和市长质量奖,2家企业争创山东省著名商标。

受理并处结消费者投诉39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

(三)基层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

原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乡镇没有派出机构,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在原工商局2个工商所的基础上,按照街道园区增设至7个基层市场监管所,每个市场所按5至8人配备,使服务、监管中心进一步下移,实现了服务监管领域全覆盖。

依托市场监管所,我们突出解决了以往群众证照办理难的问题。

将餐饮服务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权限统一下放至各基层所的基础上,方便了群众办事。

在辖区内及时开展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监管等活动,有效地解决了原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监管范围小,执法力度弱的缺陷。

今年以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24家,设备3620台,发现隐患41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4份,检查电梯2302台,隐患已整改电梯数量69台,检查锅炉22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份。

检查小药店和小诊所100余家,中药饮片经营企业30余家,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企业4家、体外诊断试剂使用单位6家,下达责令改正20余家。

大力推进GSP认证工作,共有67家药品经营通过了新版认证。

(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

市场监管局内设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与流通管理科、餐饮管理科、保键食品化妆品监管科4个食品安全监管科室,与下设7个监管所统一协调,初步建成从源头到终端,从生产到流通、餐饮环节的“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奠定了基础。

在此基础上,以婚宴、学校周边、学校食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肉类、食用油、食品添加剂、“五毛小食品”为重点内容,先后组织开展专项整治10余次,对辖区2900余个食品营销商和59家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学校和市场,进行了无缝隙排查监督检查,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起,并圆满完成了两会、五一、清明、中高考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由于目前的改革是从基层开始,自下而上的改革,国家、省、市质监、工商、食药监三个局没有改革,因此从顶层设计讲,工作不配套,特别是法律法规配套工作跟不上,导致市场监管局在执法中处于比较尴尬的位置,主要表现为:一是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市场监管局”这一执法主体。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在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目前现行法律法规里面均无“市场监管部门”这一执法主体。

以至于在现实工作中,如果没有国家各部门的认可,市场监管局所发的“营业执照”及其他证照可能难以得到认可。

二是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不统一。

原工商局、食药监局、质监局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不统一,这不仅给执法带来极大不便,还缺少执法的严肃性和严谨性,不利于提升执法公信力。

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都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各自制定相关规定。

在具体操作中,比如:执法文书制式不一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文书是以×××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表头,食药监部门的执法文书是以食品药品行政行罚文书作为表头,质监部门的执法文书没有表头,在以市场监管局名义使用上述3种执法文书时,行政相对人容易感到疑惑,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要携带3种制式的文书,同时要对行政相对人做好文书的解释工作,给执法和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

三是没有统一的执法服装。

原工商局、食药监局都有各自的执法服装,质监局没有执法服装。

人员整合后,在执法中往往出现着装不统一或不着装的情况,有时因“混”装执法被行政相对人投诉和举报,如着食药监局的服装去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或质监的职责,往往造成行政相对人的不理解,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与上级部门多头对接带来工作的不便。

市场监管局成立后,由于职能的整合,要和上级多个部门对接,在国家、省、市层面,分别对口工商、质监、食药监三个局,各种会议、文件、材料往往增加了工作负担。

同时,工商管理体制改革后,我们感觉上级局对基层局的工作支持有所减弱,特别是业务指导的力度不如以往。

五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

莱山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以后,承担着包括工商、食药、质监工作在内的29项工作职责,监管的各类市场主体达2万多家,面对如此多的市场主体、常驻人口近30万的监管区域,人员配备尤显不足。

尤其是登记注册受理、企业信息公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专业性强、业务量大,人员严重不足。

三、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建议(一)进一步推进监管资源配置的合理化。

从某种意义上讲,机构改革不是一味作“减法”,机构和人员越精简越好,而是要结合实际,有增有减,对于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应该加强的部门,在资源配置上应予以倾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监管是地方政府四大职能之一,因此市场监管部门是应该加强的部门。

建议应增加市场监管编制及人员,充实一线执法力量。

同时加强专业技术及人才的引进,增加业务培训的开展频次,对一些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调整,加大对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方面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快辖区业态的调整提升,树立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的法制化。

为适应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建议加强立法力度,为改革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将一些如需法律支撑的工作纳入立法计划,比如明确市场监管执法主体的问题,推进食品生产许可、流通许可、餐饮许可合一的问题等等,这种突破不仅对我区市场监管部门有重要意义,对于全国同样重要。

在统一执法文书方面,建议可借鉴外省的做法,在省级层面上由省法制办牵头省工商、食药监、质监部门制定统一的执法文书及使用规范。

(三)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装备现代化。

面对新的职能和任务,工作对象增加和行政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建议加强执法装备的配备,特别是执法车辆的配备,以适应市场巡查工作的需要,建议在公车改革的大背景下,政府根据市场监管工作的要求,合理核定执法专用车辆数,并对有关破旧老车及时淘汰和补充。

尽快解决执法着装问题。

目前,从全省范围看,市场监管部门执法着装各不相同,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建议从省级层面统一规范执法着装,以提升社会公众识别率,树立市场监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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