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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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门登记制度

出入门登记制度

出入门登记制度背景作为一种安全管理措施,出入门登记制度在现代化社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出入门登记制度是指通过记录员工和访客进出企业、机关、学校、社区等场所的时间、身份、目的等信息,来管理和保护场所的安全和管理。

出入门登记制度的实施可以增强对人员进出场所的管理,协助发现和预防潜在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为人员和场所的安全提供保障。

目的出入门登记制度的目的是明确设置出入口,保障人员和场所的安全,打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适用范围出入门登记制度适用于企业、机关、学校、社区等各类场所的人员进出管理,具体应用于以下场合:•职工和员工出入工作场所;•医院、疗养院、福利院、监狱、学校、宾馆、工厂等公共场所的出入门登记;•防疫检疫等特殊场所的出入门管理。

实施方法出入门登记首先要布置门卫室或相关的进出口窗口,员工在进出窗口签到后登记到工作人员指定的工作区域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访客需要在进入窗口处登记后方可进入场所。

登记内容必须包括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访问原因、具体到访时间等信息,并为其发放临时通行证或访客卡片,方便通过场所其他区域。

实施效果通过出入门登记制度的实施,可以达到以下效果:•提高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和安全隐患的发生;•实现访客进出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安保效益;•加强工作负责人的责任心,增强企业和机关、学校等场所的文明和谐环境,提高社会稳定性。

总结出入门登记制度是全社会安全管理和保障的重要工具之一,对于确保场所的安全和人员的身体健康具有积极作用。

企业、机关、学校等场所必须建立出入门登记制度并落实实施,从而达到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的目标。

出入门管理制度

出入门管理制度

出入门管理制度出入门管理制度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入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出入门管理制度1为了严肃工作纪律,防止酒店员工随意外出,确保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员工外出一律持出门证,出门证由部门主管签字,方可放行。

第二条.外出休假或外出办事的员工,一律走员工通道,将出门证交门卫备案。

第三条.外出人员所提的'包裹、提兜等均需门卫检查,一经查出带有公司用品者,一次罚款100元。

如因门卫检查不认真,造成公司损失的,将对门卫当班人员罚款200元。

第四条.对乘坐通勤车下班的员工,如有包裹、提兜者应在下班前2分钟进入门卫接受检查,违者罚款10元。

第五条.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院内乘坐通勤车,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在下班前将个人物品事先放在通勤车上,否则双方各罚50元。

第七条.对所有进入公司的员工,一律走员工通道,违者一次罚款10元。

第八条.对骑车上班的员工,经员工通道进入后,将自行车推进指定地点。

第九条.对已经离职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司,一次对门卫值班人员处以20元罚款。

第十条.对前来探亲访友或办事的人员,门卫打电话通知所要会见的员工,得到允许后方可有本人带入离开时,须由员工送至门卫,不能让其自行出入。

出入门管理制度2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特制定出入门、钥匙管理制度:一、出入门制度1、营业间的防尾随联动门在营业期间必须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要保证电源及管理的正常,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关闭电源。

2、在营业前或者营业终了交接尾箱时,前门、防尾随门电源可临时关闭,但关闭时间不应超过三分钟。

3、现金尾箱交接完毕,下班后,要关闭防尾随门电源。

4、营业期间不准给非本部人员开门,社内员工要确认周边安全才可开门,本单位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可通过前门或者后门进入营业间。

营业场所出入门、金库钥匙管理制度范文

营业场所出入门、金库钥匙管理制度范文

营业场所出入门、金库钥匙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和目的在营业场所的管理中,出入门和金库钥匙是非常重要的资产和财务安全控制点。

为了确保出入门和金库的安全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出入门、金库钥匙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规范出入门和金库钥匙的使用、保管和审批流程,确保资产和财务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营业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总部、门店、办事处等。

三、定义1. 出入门:指营业场所的进出口门,包括主门、后门、货物通道等。

2. 金库钥匙:指用于打开和关闭金库门的钥匙,包括主钥匙和备用钥匙。

3. 负责人:指负责营业场所出入门、金库钥匙管理的人员。

四、制度内容1. 出入门管理(1)负责人负责对出入门的开关情况进行监控和记录,确保门的开关符合规定。

(2)出入门的开关情况应定期进行复核和核实,核实记录应保存至少一年。

(3)若发现出入门异常开启或关闭的情况,负责人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核查,并报告主管领导。

(4)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使用出入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或泄露门锁密码等信息。

(5)外来人员进入营业场所前,必须经过身份验证和许可才可以开启门禁系统。

2. 金库钥匙管理(1)金库钥匙由负责人负责保管,负责人应将钥匙放置在安全的地方,确保不被他人获取。

(2)主钥匙和备用钥匙应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地方,不可放在同一处,以防止同时遗失或被盗。

(3)负责人应定期对金库钥匙进行检查,确保钥匙完好无损。

(4)金库钥匙的使用需要经过书面审批,审批人应确保使用人符合授权范围。

(5)若金库钥匙丢失、损坏或使用人员变更,负责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6)负责人应定期对金库门的锁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金库的安全。

3. 外部人员管理(1)外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家属、客户、供应商、快递员等。

(2)外部人员进入营业场所前需经过身份验证和许可,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金库区域。

(3)外部人员进入金库区域需由相关人员陪同,并做好记录。

营业场所出入门、金库钥匙管理制度(2020年)

营业场所出入门、金库钥匙管理制度(2020年)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营业场所出入门、金库钥匙管理制度(2020年)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营业场所出入门、金库钥匙管理制度(2020年)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特制定出入门、钥匙管理制度:一、出入门制度1、营业间的防尾随联动门在营业期间必须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要保证电源及管理的正常,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关闭电源。

2、在营业前或者营业终了交接尾箱时,前门、防尾随门电源可临时关闭,但关闭时间不应超过三分钟。

3、现金尾箱交接完毕,下班后,要关闭防尾随门电源。

4、营业期间不准给非本部人员开门,社内员工要确认周边安全才可开门,本单位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可通过前门或者后门进入营业间。

5、要确认后门摄像头中的人员安全方可打开后门。

二、营业厅钥匙管理制度1、防尾随门和营业厅大门钥匙指定专人保管。

2、营业场所保留联动门、营业厅大(后)门钥匙两套。

其余钥匙封存后交本单位领导或入库存保管,并进行登记;移交时必须有单位领导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

3、钥匙保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上班之前打开门。

同时做好钥匙安全工作,不与其它钥匙物品混放。

三、金库钥匙管理制度1、营业场所凡有业务库的金库钥匙只保留一套,由营业场所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双人分开保管。

2、,营业场所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使用和保管金库钥匙,双人分开保管。

要认真履行职责,同时做好金库钥匙安全工作,不与其它钥匙物品混放,也不能随意带金库钥匙外出。

医院出入门管理制度

医院出入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保障医院内部秩序,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访客等出入医院的人员。

三、管理职责1. 保卫科负责医院出入门的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相关措施。

2.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人员出入医院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3. 全体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保卫科的工作,共同维护医院秩序。

四、出入管理规定1. 医院大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负责对出入人员进行登记、询问、验证等工作。

2. 住院患者及其家属、访客凭就诊卡、住院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入医院。

3. 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入医院。

4. 患者及其家属、访客进入医院后,应遵守医院相关规定,不得随意走动、喧哗。

5. 严禁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物品进入医院。

6. 严禁在院内吸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7. 医院内部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出入,严禁无关车辆进入医院。

8. 医院大门两侧设置缓冲区,严禁无关人员滞留。

五、特殊情况处理1. 遇有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等,门卫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 对精神病患者、醉酒者等特殊人员,门卫应予以劝离,必要时联系相关部门。

3. 对无有效证件或拒绝接受检查的人员,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医院。

六、监督检查1. 保卫科定期对医院出入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2. 各科室负责人应加强对本科室人员出入医院的管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出入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医院秩序。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学校出入门制度

学校出入门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出入校门规定1. 学生出入校门:(1)学生应穿着整洁、符合规定的校服,佩戴校徽,按时进出校门。

(2)学生上课期间,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校。

(3)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离校,需向班主任请假,并由班主任签发出门证。

(4)学生放学后,应及时离开校园,不得在校园内逗留。

2. 教职工出入校门:(1)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佩戴工作证,按规定进出校门。

(2)教职工因公外出,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3)教职工离校时,需关闭办公室门窗,确保办公物品安全。

3. 外来人员出入校门:(1)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需向门卫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相关信息。

(2)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后,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外来人员需在指定地点停留,不得随意进入教学区域。

三、门卫职责1. 门卫负责校园出入口的24小时值班,确保校园安全。

2. 门卫对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进行检查,登记相关信息。

3. 门卫对违反规定进入校园的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4. 门卫对校园内的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出入门制度的师生,学校给予表扬。

2. 对违反出入门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3. 对在出入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门卫,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出入门制度进行修订。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制度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制度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维护厂区治安秩序,保障厂区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所有人员、车辆、物资的出入门管理。

第三条厂区出入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确保厂区安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厂区大门设有门卫,负责对进出厂区的人员进行验证和登记。

第五条厂区人员出入应佩戴工作证,工作证应随身携带,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第六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并佩戴临时通行证。

临时通行证由接待部门负责发放,并做好登记。

第七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厂区。

第八条厂区人员离开厂区时,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九条厂区大门设有门卫,负责对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验证和登记。

第十条厂区车辆应按照规定悬挂车牌,车牌应清晰可见。

第十一条外来车辆进入厂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并领取临时通行证。

临时通行证由接待部门负责发放,并做好登记。

第十二条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厂区,严禁违规停放车辆。

第十三条车辆离开厂区时,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第四章物资管理第十四条厂区物资出入门管理应遵循审批程序,严禁擅自携带、运输物资。

第十五条携带、运输物资出厂,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出厂手续。

第十六条出厂物资应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十七条严禁携带、运输国家明令禁止的物资出厂。

第五章罚则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营业场所出入门、金库钥匙管理制度

营业场所出入门、金库钥匙管理制度

营业场所出入门、金库钥匙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企业的发展,对于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其中,出入门和金库钥匙的管理是保障企业资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出入门和金库钥匙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出入门管理制度出入门是营业场所的第一道防线,对于进出人员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 出入门的设置根据场所的结构和布局,合理设置出入门的数量和位置。

出入门应当布置在易于监控和管理的位置,以方便安全管理人员对进出人员的观察和核实身份。

2. 出入门的开关管理出入门的开关应当由专人负责。

每日营业开始前,开关工作人员应配备足够的钥匙,并对钥匙进行全面检查。

离岗时,应将钥匙交接给明确的负责人,并确保钥匙的安全保存。

3. 进出人员的身份验证所有进出人员都应完成身份验证,包括工作人员、顾客和供应商等。

对于工作人员,应要求佩戴工作证,并定期更新工作证。

对于顾客和供应商,应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和核实。

4. 出入门的监控和报警系统对于出入门的管理,应配备监控摄像头和报警系统。

监控摄像头应全天候运行,并且存储的监控录像应保留一定时间。

报警系统应与监控系统联动,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金库钥匙管理制度金库是存放重要资产的地方,对金库钥匙的管理尤为重要。

1. 金库钥匙的配备金库钥匙应配备足够数量,并分为主钥匙和副钥匙。

主钥匙由专责人员持有,副钥匙分发给需要进入金库的人员。

应建立明确的钥匙领用登记制度,确保钥匙的可追溯性。

2. 金库钥匙的使用进入金库前,必须经过身份验证和钥匙核对。

进入金库的人员应佩戴工作证,并使用相应的钥匙进行开启。

进入金库后,应关闭门锁,并确保金库的安全。

3. 金库钥匙的储存与保存金库钥匙的储存要求应合理,可以使用专门的钥匙箱、保险柜等设施进行存放。

对于主钥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钥匙保管登记制度。

副钥匙则应交由需要使用的人员负责保管,且不得私自复制或转让。

4. 金库钥匙的定期检查和更换定期检查金库钥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并确保钥匙的定期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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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门制度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出入厂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工厂安全及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订定本规则。

第二条范围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时,应遵守本规则规定,由保安负责管理。

人员出入管理第三条本企业人员(一)本厂区人员:1.上下班应穿着制服,佩挂胸章于左胸处,始得打卡出入厂。

2.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及因公需经常出入厂人员经行政部核准者,得随时出入厂(胸章标明符号)。

3.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出门条",部门主管、行政部核签,保安方可放行。

5.员工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二)非本厂区人员:如因公需入厂区者,需在保安处与接待人取得联系,同意后保安员协助填写来宾登记单出入公司。

第四条企业人员(一)包商及其雇用人员:包商及其雇用人员应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一份,经行政部核准,发放"包商入厂凭证","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由守卫室存查。

1.入厂:凭身份证明文件及"包商入厂凭证"交守卫核对无误后换发"包商入厂证佩挂入厂。

因赶工或原有工作人员未能到工,临时增补人员不及事先办理申请手续时得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厂内申请书"由守卫核对身份证明文件后发给"包商入厂证"佩挂入厂,但限当日内补办一切所需手续。

2.出厂:当日工作完毕出厂时,应交还"包商入厂证",换回身份证明文件及包商入厂凭证。

午间出厂用膳及工作中出入厂区时亦同。

3.洽公人员接洽业务之厂商或顾客如有出入必要时,有接洽人直接接入。

(二)参观人员(本企业人员参观亦同):1.政府机关、民意代表、人民团体或本厂区人员亲友如有必要入厂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按经划定准许参观的路线填具"参观申请登记单”经行政部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派员引导参观。

入厂时保安应于"参观申请登记单"签注入厂时间,参观完毕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翌日送行政部存查。

2.参观非经划定准许参观之区域者,需呈厂长或总经理核准。

3.本厂区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陪伴宾客参观事前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单"送守卫签注入出厂时间后送部存查。

第五条胸卡管理(一)本厂区人员(包括定期契约、聘约及临时人员):1.出入厂应佩挂胸卡,对未依规定佩挂胸卡者保安应予纠正。

入厂时如未带胸卡,应在保安室登记借用'临时入厂证"经保安核对并将考勤卡留置守卫室后入厂,下班应缴回"临时入厂证"换取考勤卡始得出厂,保安应于翌日上午10时前将"借用临时入厂证登记单"汇转人事部门转记于"借用临时入厂证统计簿"对年累计借用达三次以上者,自第三次起每增借用一次即由人事部门签请警告一次。

2. 非上班员工临时因公需入厂而未佩带胸卡者,应向保安室借用"临时入厂证"由保安将该号码登记于"出入门证"备注栏后始准入厂,待公毕缴回保安室后始得出厂。

3. 遗失胸卡应向行政部门申请补发,交纳10元工本费。

4.使用他人胸卡蒙混出入厂者,一经查觉,无论使用人或借与人均依人事管理规则予以免职处分。

(二)非本厂区人员:本企业从业人员使用"临时入厂证"于出厂时应将该证归还保安部门,如有未归还者由行政部函使用人服务部门,要求退还原借"临时入厂证"。

如遗失"临时入厂证应交工本费10元,行政部应即换制"临时入厂证"以防他人留用:"临时入厂证"借予他人使用或借故不予归还者,由行政部通知其部门依人事管理规则予以免职处分。

车辆出入管理第六条厂商车辆(一)入厂:1.交货车辆凭主办部门主管核发并注明"车行""车号""随车人数""装运品名""事由""入厂范围"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经保安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

2.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凭主办部门主管核发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

如提运货品车辆,持有主办部门经理核发的"料品交运单"或"材料领用单"、"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门证"等或主办部门核发的"成品交运单"或材料调拨单亦可做为入厂凭证,经保安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而免办理"车辆/人员出入门证"。

(二)出厂:1.交货车辆卸货后空车出厂凭"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由洽办人签字,经守卫查验签注时间后出厂。

如有他厂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除于"车辆/人员出入门证"注明外,于进厂时由保安随车前往交货地点会同卸货后并随车至厂门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厂处长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料品交运单"(或六联式"材料领用单"、"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门证")或科长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成品交货单"(或七联式"材料调拨单")至指定地点由点交人点交装车,车辆驶抵厂门时,守卫应加以抽查交签注时间后放行。

各公司对出厂须经守卫会点物品应予明文规定,由守卫会点装运后随车至厂门放行。

第七条公司车辆本公司车辆入厂时,免办"车辆/人员出入门证"。

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应依第六条规定办理。

物品出入管理第八条外来物品第一联:保安室→会签→主管批核→保安室第二联:保安室→会签→主管批核→有关部门→保安室→有关部门(一)入厂: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含厂商之样品及进厂装运成品的自备空容器等)入厂应由厂商填具"厂商自备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二联由主办部门科长核签,经守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抽存第二联,第一联由厂商自存作为出厂的凭证。

(二)出厂: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厂应由厂商凭"厂商自备工具物品进厂清单"(如属厂商带余料出厂应由主办部门另填开"料品交运单"注明出厂原因并厂商自备工具物品进厂清单第一联交运)第一联经主办部门科长核准后,由守卫检出原存查的第二联查对,并分别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

第一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主办部门存查,第二联留存守卫室。

第九条公司物品(一)本厂与分厂或分厂间物品出入:调拨成品的出入厂应凭"成品交运单";属料库材料调拨或移转出入厂应凭七联式"材料调拨单";如使用部门领料须入厂门者,应凭六联式"材料领用单";半成品(由各公司自定)、机配件、固定资产及使用部门已领材料移转出厂应凭"移转交运单";各项凭证均应经各主办部门主管核准,并经守卫注明"车行""车号""随车人数""出入厂时间"后放行。

(二)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再携返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或营业用样品);送外检验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应再携返的物品:1.出厂时凭"物品出入门证"一式五联由主办部门填具出门物品栏的品名、规格、数量及入门物品栏的品名、规格、预定返厂数量送厂处长核准(出借由经理核准其余由厂处长或经理核准)后,第一联由主办部门自存,第二、三、四、五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二联暂存守卫室,于翌日上午10时前送会计部存查,第三联由守卫室留存,第四联交厂商(或借用人、携出人)于物品回厂时查对之用,第五联交承运商凭以申请运费(如自运第五联做为物品签收回联存主办部门)。

2.返厂时厂商(或借用人、携出入)凭第四联交由守卫查对并检出原存第三联分别签注"姓名或车行""车号""人数"及"入厂时间"后,于第四联填注实际返厂数量后暂留守卫室,第三联交厂商(借用人或携出人)随物品送至主办部门(请修、出借等部门)确实验收后填记实际返厂数量经科长核签后交厂商(借用人或携出人)于出厂时交守卫与第四联核对并于第三、四联签注出厂时间后出厂。

翌日上午10时以前守卫将第三联转送会计部门,第四联送主办部门核对销案。

如物品分批返厂时,除最后一批比照前项规定办理外,至其余各批物品返厂时应由主办部门科长核发"车辆/人员出入门证"(需注明交货品名规格数量及该批物品的"物品出入门证"编号于载货内容及品名栏)(第一联自存)第二、三联交厂商凭该证经守卫查对并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持入(出)厂守卫于厂商出厂后将"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第三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送会计部门并原"物品出入门证"第二联存查,第二联由守卫室留存。

守卫及主办部门并应于留存的物品出入门证注明已分批返厂物品日期、品名、规格数量等,待最后一批物品返厂后守卫再将"物品出入门证"第三联转送会计部门结案。

3.由本公司供料拖外修造或加工物品时,其所供应的材料应由主办部门办理领料后,填开"物品出入门证"(应于入门物品栏注明要修造或加工完成物品的品名规格及预定返厂数量)办理交运出厂。

4.会计部门应经常查对未入厂的送修出借或其他应再携返物品,如逾预定入厂日期应即联络主办部门催办,如逾期10以上时,应按旬开立"物品出厂逾期未返催办单"一式二联送请主办部门填具"未返厂原因"及"预定入厂日期"经厂处长核签后一份存主办部门,一份送回会计部门存查,但逾期1个月以上应呈报至经理,逾期2个月以上应呈报至总经理。

(三)赴厂外修缮携带工具材料:凭主办部门科长签准的"修缮携带工具材料清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主办部门工具材料管理人员存查,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交守卫查对签注出厂时间由携物人收存,于工毕经请修部门签证,(如修缮需出入分(本)厂时,携物人可凭第二联交由分(本)厂守卫室加盖)。

并签注入厂时间后由携物人持入分(本)厂于工毕经请修部门签证,经分(本)厂守卫核对并签注出厂时间(回厂时凭第二联交守卫检出第三联查对携回数量并签注入厂时间,第二联暂存守卫室,翌日上午10时前送回主办部门,第三联由携物人随物缴回主办部门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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