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一)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及其衔接问题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及其衔接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数量不断增加,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而随之而来的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也逐步得到完善。
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从之前的旧会计制度转变为现在的新会计制度,这种转变不仅仅是制度上的变革,更是思维上的变化。
本文将深入浅出地对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和衔接问题进行探讨。
一、旧会计制度的缺陷旧会计制度主要体现在1985年颁布的《会计制度》、1993年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中,这些制度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施,至今已有四十多年的历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旧制度已经逐渐被淘汰。
旧会计制度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但不免存在一些缺陷。
1.会计处理不规范旧会计制度在会计处理方面存在一些缺陷,如核算方法不规范、账务管理混乱、估算太多等等。
这些问题往往导致会计处理不严谨、不准确,造成财报失真甚至被人为操纵。
2.财务管理多管理旧会计制度的缺陷还体现在管理层次多、管理范围广、管理方式繁琐等方面。
这种多层次的管理模式不利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运作,也不利于信息的交互和相互协作。
3.财务信息不透明旧会计制度所采用的单一制度用于所有事业单位,但由于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各种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却有所不同,导致了财务信息不透明、不规范,使得决策者难以对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
二、新会计制度的特点随着管理层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新会计制度应运而生。
新会计制度体现在2014年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2017年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中,新会计制度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新会计制度对处理方法进行了规范,对于各项收支都有清晰的记录,让财务数据不易被篡改,财报更加真实地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真实情况。
2.管理层次减少新会计制度把管理层次减少到了两级,减少了办事效率低下的现象,增加了信息流通的透明度和效率。
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衔接规定的解读

另外 ,《衔接规定》要求尚未进 行基 建“并账”的事业单位 ,
点 ,实务操作 中一定要高度重视 、确保相关 明细余额准确 。
应 当首先参 照 《新 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
在建立新账 环节 ,事业单位应 当结合 自身实际业务需要 规 定》(财会[201312号 ),将 基建账并 人事业账大账 ,然后 按照
月 1日起施行 。该制度的印发标 志着 自2019年 1月1日起 ,事业 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 目,并对相关新账科 目余额进行调整 ,以
单 位将 全面进入政府会计新时代 。随后 ,为确保新旧会计制度 此确定新账启用年度财务会计科 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 目余额
顺 利过渡 ,2018年 2月 1日财政部 正式发布 了《关于 印发 《政府 年 初 余 额 。
月31日的科 目余 额表 ,同时按照《衔接规定 》要求编制 部分科 算 结转 结余 ”项 目和财政拨款预算 收入和支出表 的“年初财政
目余额明细表。 由于新旧制度之间存在会计科 目名称相 同但 拨款结转结余 ”项 目。
核算的具体 业务有所 差异 ,或相 同的业务分别 由不 同的会计
及 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为确保新 旧账 套有 序衔接 ,顺利
度》)在理论及 实务操作层 面差 异较大 ,为简化 首个执行年度
《衔接规 定》从结束 旧账 、建立新账 、编制首个年度财务报 相关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的编制 ,《衔接规定》规定 :应 当
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及时调整会计 信息系统 等方 面对事业单 依据2019年1月 1日财务会计账套 的各财务会计科 目的余额填
以及新制度要求来确定新账建立时应采用 的会计科 目;各会 《衔接规定》相关要求进行新 旧账数据转换。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与对策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与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也适应了变化,从原来的预算经费制管理,逐渐转变为会计制度管理。
而随着会计制度的改革,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成为了事业单位管理的热点问题之一。
为此,本文将探讨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及对策。
一、新旧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1. 差异性大新旧会计制度间差异性大,新会计制度涉及到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资产负债管理等多个方面,经过改革,制度更加完善和科学。
2. 流程不同新旧会计制度所面向的对象、计算方法、信息处理和使用,以及告示规定等环节都存在诸多差异,处理流程不同。
3. 信息化水平新旧会计制度在信息化水平上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信息的共享与处理等方面存有问题,以前的会计处理过程主要是手工处理,新制度则通过信息系统处理。
为了解决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以下几个策略是必不可少的:1. 公开、透明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了解会计制度改革的意图以及实际应用情况,从而更好地衔接新旧会计制度,确保精准计算,减少错误。
2. 安排合适的时间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需要时间,需要提前合理安排,谨慎评估,在这个过渡期内,也需要密切跟进,确保无遗漏。
3. 加强培训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增加其专业技能,让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新会计制度,确保工作无误。
4. 加强沟通对内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增强协调合作的能力,提高每一个人的责任意识;对外加强与审计人员、税务部门、机关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过程中,及时获得知识和信息,减轻风险。
三、结论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解决需要考虑到企业管理的需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恰当的衔接策略,对于新会计制度的适用,需要保持开放的态度和平稳的心态。
通过将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做好,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自我增值,并且在机器互联时代下,数据的整理和管理也是日益重要的,务必提前开始适应并掌握新的技能。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与对策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与对策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革,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和更新。
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一直是事业单位面临的难题,可能会给工作带来诸多困扰和挑战。
本文将深入探讨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能够解决这一难题,促进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
一、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性新旧会计制度之间存在着诸多差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会计要素的认定标准新旧会计制度对于会计要素的认定标准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在资产的确认标准方面,旧会计制度采用成本模式,而新会计制度则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这就导致了在资产确认过程中存在不同的衡量标准和计量方法,造成了资产价值的差异。
在业务收入的确认标准方面,旧会计制度注重实物经济,强调实际交易的产生,而新会计制度则更加注重收益的检验。
这就使得原有的收入确认方式与新的制度标准产生了差异。
2. 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新旧会计制度对于会计核算方法的要求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规定上,旧会计制度强调预测和评估,存在主观性较强的问题,而新会计制度则更加注重客观性和真实性,要求对于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大幅调整。
3. 信息披露的要求新旧会计制度对于信息披露的要求也存在明显的差异。
新会计制度注重信息在时效性、真实性、详尽性和正确性等方面的披露要求,而传统的会计制度则对信息披露要求没有那么严格。
这些差异性造成了新旧会计制度之间在资产确认、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等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不一致性,给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影响1. 财务信息的不可比性由于新旧会计制度对于会计要素的认定标准、会计核算方法和信息披露要求存在着差异,就会造成新旧会计期间的财务信息不可比,无法进行有效的比较和分析。
2. 财务预测的困难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性会影响到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从而导致财务预测的困难。
无法准确预测未来的财务状况,也就无法为事业单位的经营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与对策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与对策随着国家财政体制和改革不断深入,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热点话题。
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新会计准则已经全面实施,而旧会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缺陷,难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
为此,我们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衔接技巧和对策,以便更好地适应新的环境。
一、审核偏差调整在事业单位出具新财务报表之前,审核机构需要对旧财务报表进行重新审核,以确定旧会计制度下的历史数据是否符合新制度的要求。
这一点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旧制度和新制度中计入报表的项目是存在差异的。
因此,在审核过程中需要对两套财务报表进行对比和调整,以避免可能存在的偏差。
二、漏项整改由于新会计制度将财务报表中的项目范围扩大,事业单位在制定新财务报表时需要注意整改漏项。
具体来说,这种漏项可能包括一些新的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如果不注意补充,就会导致财务报表不完整的结果。
因此,在制定新财务报表时,需要全面检查并补充可能存在的漏项。
三、计算方法变化新会计制度与旧会计制度之间的关键不同是会计处理方法的不同。
例如,在旧制度中,事业单位通常采用直接法和简单法进行收入核算,而在新制度下则需要采用更复杂的折中法和比率法等。
因此,在制定新财务报表时,事业单位需要学习新制度下的会计处理方法,并相应地调整旧财务报表的计算。
四、资产负债表调整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下的资产负债表与旧会计制度下的资产负债表还存在一些差异。
例如,在新制度下,资产负债表列出的负债项目数量更多,涉及范围更广。
因此,在制定新财务报表时,需要了解新制度下的资产负债表格式和要求,并相应地整改旧财务报表。
五、支出核算调整新会计制度下的支出核算也与旧会计制度下存在一些不同。
例如,在新制度下,事业单位需要将支出分为购买和未经认可等几个类别。
对于旧财务报表中的支出核算,事业单位需要对照新制度标准进行调整,以便更好地适应新的环境。
总之,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需要各个部门共同努力解决。
关于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3 . 将2 0 1 2 年l 2 月3 1 日 原 账科 目 余 额按 照本规 定进 行调 整
入 了解 相关的修订 背景 、 意义和实施 要求 , 切实增 强事业单 位 负责人依法管理会计工作的 自觉性 , 有效提高会计人员 的业务 水平 和工 作能力 , 扎实做好 会计科 目的新 旧转换 、 会计 信息 系 统升级改造等工作 , 确保新 旧《 会计制度 》 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 渡 。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 会计准则》 、 《 会计 制度 》 的规定进
、
新 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4 . 根据新账各会计科 目期初余额 , 按照新制度编制2 0 1 3 年1
月1 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 一) 自2 0 1 3 年1 月1 日起 , 事业单 位应 当严 格按 照新 制度的
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
( 三) 及 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事业单位应 当对 原有会计核 算 软件 和会 计信 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 , 正确实现数据转 换, 确保 新旧账套 的有序衔接 。
围
四、 加强宣传 , 营造《 会计准则》 、 《 会计制度》 实施的 良好氛 《 会计 准则》 、 《 会计制 度》 新 旧变化较大 , 实施时间紧 、 任务 重, 各地 区、 各部 门要加 大《 会计 准则 》 、 《 会计 制度 》 的宣传 力 度, 为其 贯彻 实施 营造 良好 的社会氛 围。各地 财政 部门应按照
局, 各省、 自治 区 、 直辖市 、 计 划单 列市财政厅( 局) , 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财务局 :
2 0 1 3 年1 月1 0日
新制 度的有效 贯彻实施 , 我部 制定 了《 新 旧事业单 位会计 制度
修订后 的《 事业 单位会计 制度 》 ( 财会 ( 2 0 1 2 } 2 2 号) 自2 0 1 3 年1 月1 日起施行 。为了确保新 旧制度顺利衔接 、 平稳过渡 , 促进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思考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事业单位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国家出台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并逐步推行。
然而,旧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仍然存在,如何顺利进行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成为了事业单位职业会计师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首先,新旧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在于会计核算方式的不同。
新会计制度强调会计信息的质量和独立性,实现会计核算“算账人”的独立性和责任性。
而旧会计制度主要采用“双录制”或“单行号码”等方式,核算依靠制度控制和分科分户账簿管理。
因此,事业单位在进行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时,主要需解决数据转换、会计处理方式和会计政策等方面的问题。
其次,在进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时,事业单位需要采取的一些措施。
如先建立新会计制度核算框架,然后按照新制度要求对旧制度数据进行统计调整;同时要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经济业务活动,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此外,还要加强对职工的财务培训,使其能够熟悉新会计制度的要求,避免因人为原因给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带来困难。
最后,我们要认识到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对事业单位及其财务工作的影响。
通过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可以保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规范会计信息的披露和管理,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衔接过程还可以促进事业单位管理模式的创新和进步,推动财务管理自动化和信息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管理水平,为事业单位的发展奠定基础。
因此,对于职业会计师来说,加强对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学习和研究,并努力提高自己的会计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事业单位的发展和改进。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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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 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三、预算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四、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新旧衔接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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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9年1月1算、日起,严格按照新 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 计报表。 (二)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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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 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1.资产类
②“其他应收款”科目
将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 “其他应收款”科目。单位在原账“其他应收款”科 目中核算了已经付款或开出商业汇票、尚未收到物资 的,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中已经付 款或开出商业汇票、尚未收到物资的金额,转入新账 的“在途物品”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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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 务会计科目 4.收入类、支出类 由于原账中这两类科目年末无余额,无需进行转账处 理。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 类、费用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5.编制转账的工作分录 单位在进行新旧衔接的转账时,应当编制转账的工作 分录,作为转账的工作底稿,并将转入新账的对应原账户 余额及分拆原账户余额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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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三)对新账的相关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规定的会计核 算基础进行调整
1.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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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
摘要:本文主要对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以及主要差异进行比较分析,并对如何进行新旧账务处理进行解析,使会计人员对此变化部分引起关注。
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如何正确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问题;处理规定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1
随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发布,从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的事业单位将执行新制度,新旧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如何更好地适应新制度需要从出台形式、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报表等方面进行深入理解,从而达到学习领会,掌握运用之目的。
笔者结合自身的学习经验,对新旧事业会计制度差异进行了分析比较,权作抛砖引玉,以飨读者。
将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1.旧制度设置了“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就是将“现金”变为“库存现金”,这与企业一致,其他科目不变,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2. 旧制度设置了“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
新制度取消了“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但设置了“存货”科目,其核算范围包括原账中“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
存货的核算方法与企业几乎一致。
3.旧制度设置了“对外投资”科目
新制度将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相应设置了“短期投资”、“长期投资”两个科目,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对外投资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投资”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投资”科目。
账务处理:
借:短期投资(不对应基金账户)长期投资
贷:对外投资
同时对于“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转入“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账务处理: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4.“固定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科目,标准和企业一致,在使用的过程中实物形态保持不变,使用的年限超过1年,但没有具体的金额标准,要靠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去判断,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
为存货。
转账时,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对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1)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新账中,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账务处理:借:存货
贷:固定资产
同时,借:固定基金领用该存货时,借:事业基金
贷:事业基金贷:存货
(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剩下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借:固定基金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3)新制度设置了“累计折旧”科目,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要计提累计折旧。
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的事业单位,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设置“累计折旧”科目。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旧转新账时转入““存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2013年度全面核查其原价、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并于2013年12月31日对这些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
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相当于企业会计处理追溯调整法。
自2014年1月1日起对这些固定资产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也就是说2013年1月1日后新购入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老的固定资产2013年12月31日补提,2014年正常计提折旧。
5.“无形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无形资产的原价。
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余额反映的是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
转账时,将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将相应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账务处理:
借:事业基金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事业单位按新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应当自2013年1月1日起设置和启用“累计摊销”科目,以“无形资产”科目2013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为原价,按新制度规定进行摊销。
参考文献:
[1]财会[22]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2,12.
[2]财政部令72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2012,12.
[3]财会[2]号.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