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粮港口作业减损节约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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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港内贸进出口散杂货物港口作业包干费解读

大连港内贸进出口散杂货物港口作业包干费解读

连港股份业务字[2013]145号关于发布“大连港内贸进出口散杂货物港口作业包干费”等费率标准的通知业务部、财务部、杂货码头公司、庄河码头有限公司、散粮码头公司、矿石码头公司、客运总公司、汽车码头公司、长兴岛港口有限公司、油品码头公司、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旅顺港务公司、OTD、铁路公司:根据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港口内贸收费规定和标准的通知”(交水发[2005]234号)精神,结合辽宁省物价局在港口收费检查中提出的相关建议和要求,现将“大连港内贸进出口散杂货物港口作业包干费”等自主定价的费率标准予以发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公示内容表1、大连港内贸进出口散杂货物港口作业包干费率表表2、大连港外贸进出口散杂货物岸上作业包干费率表表3、大连港铁路公司港铁作业包干费率表表4、大连港散杂货物堆存保管费率表表5、大连港仓库、堆场、储罐使用费率表表6、大连港散装液体内贸港口作业、外贸岸上作业包干费率表表7、大连港汽车码头作业费率表表8、大连港集装箱堆存保管费率表附件、装卸货物品名分类说明二、计费说明与要求1、本次发布的费率为货物在港口发生的常规性劳务作业收费,不含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定价管理的装/卸作业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以及客户申请的辅助性劳务作业收费。

2、内/外贸集装箱装卸包干费、外贸货物装/卸船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船舶港口费等收费,按交通部、国家发改委现行规定另外收取。

3、客户申请的辅助性劳务作业费、长大笨重货物的加成费等费用,在公示费率基础上,按“备注”要求另行加收。

4、通过杂货码头、矿石码头、散粮码头的铁路进出港货物,港铁作业包干费由码头公司代收代付,具体执行标准由铁路公司与码头公司协商确定;通过其他码头的铁路进出港货物和集装箱以及铁路公司专属客户的货物,港铁作业包干费由铁路公司自行收取。

5、外贸进出口货物同时计收“装/卸船费,节假日、夜班作业附加费,岸上作业包干费”时,可以合并为“装/卸船作业包干费”开具计费票据和发票。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22〕26号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22〕26号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2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各直属海事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口岸营商环境优化,决定减并港口收费项目,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完善拖轮费收费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减并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取消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政府定价,将其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作为子项,该子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原收费标准。

二、定向降低引航(移泊)费收费标准调整引航(移泊)费计费结构,分类降低以下港口的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的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具体如下:(一)深圳港、湄洲湾港、日照港、锦州港,降低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15%,即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中表5(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港口收费基准费率表)编号1(A)规定费率的85%计收;引航距离在10海里及以内,且引领船舶超过120000净吨的引航费按41650元计收。

(二)上海港、宁波舟山港、大连港、唐山港、青岛港、连云港、湛江港、福州港、防城港、威海港、黄骅港、烟台港、厦门港、泉州港,降低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10%,即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中表5(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港口收费基准费率表)编号1(A)规定费率的90%计收;引航距离在10海里及以内,且引领船舶超过120000净吨的引航费按44100元计收。

其中上海港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按降低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5%执行,2024年1月1日按降低10%执行。

港口安全管理规定_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规定_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规定_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港口安全管理条例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和促进港口安全生产,规范港口建设工程项目和港口生产系统的安全评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沿海与内河港口(不包括渔港、军港)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港口建设项目)及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管理工作。

第三条港口安全评价是以实现港口建设项目和港口生产系统的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港口建设项目和生产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辩识与分析,判断建设项目、生产系统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为制定港口建设与生产的安全对策措施以及进行安全生产监察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评价包括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以及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现状评价、专项安全评价。

第四条港口建设和生产经营单位可自主选择熟悉港口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装卸工艺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评价项目,逐步建立招投标机制,鼓励评价机构间的公平竞争,促进评价工作的良性发展。

第五条从事港口安全评价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由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核准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应符合评价项目要求,业务范围包括港口业,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

第六条港口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港口装卸工艺课件》第八章散粮

《港口装卸工艺课件》第八章散粮

第三节
散粮输送系统
一、水平及倾斜输送 (一)皮带输送机(即皮带机) 1、皮带机的作用 2、皮带叫的输送速度 最大速度与带宽有关 一般带速3.15-4M/S 带宽1.5M 3、皮带机的输送能力 (二)幸维厄(Smiveyor)气垫皮带机(新型) 1、概况 带速3.5M/S 带宽1.2M 2、优点 (三)刮板输送机 带式刮板输送机 链式刮板输送机(即埋刮板输送机)
D、操作特点 E、清舱 (1)装载机---将前置式装载机吊入船舱内,将 物料向喂料器周围推。(价格约125万美金) (2)推扒机 F、优点 G、应用 1975年 以色列海法港首次使用,效率600t/h 80年代中期 天津、大连港开始使用,效率750t/h
(3)螺旋式卸船机(新型机械 )价格约2400万(95年) 结构 组成 卸船臂(垂直提伸螺旋、水平输送螺旋 ) 门架 接送输送机 工作过程 使用特点(垂直拉伸螺旋底部设有单独驱动的反转螺 旋喂料口,物料的充满指数在0.7-0.9之间 ) 应用 比利时根特港散粮码头首次使用 ST490-C型 沙特、美国、荷兰等国家港口也有使用 国内尚未使用
(4)斗式卸船机 用末端斗子直接挖取货物,但斗子运动速度不 能太快,否则不能装满斗子,效率可达500700t/h 种类 使用特点(优缺点) 应用 卸船作业 A、卸船顺序 B、清舱作业
(5)埋刮板卸船机 组成 卸粮过程 工作特点 应用 瑞士Buhler Miag公司的“HL-SKT”型埋刮板卸船机是 散粮和散货专业化码头首选机型,效率为500~1500t/h 日本神户港 2台*500t/h 加拿大加蒂亚港 2台*1500t/h (6)各种散粮卸船机的特点比较
缺点:(1)效率低 (2)货损严重 (3)清理工作量大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指南》的通知-交办水〔2019〕48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指南》的通知-交办水〔2019〕48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指南》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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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指南》的通知
交办水〔2019〕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港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我部组织编制了《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落实好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工作,重点加强重大风险的辨识管控。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宣贯力度,及时将《指南》有关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港口企业,指导督促港口企业认真实施《指南》,并结合实际,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面辨识,切实落实有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4月19日
附件: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指南
——结束——。

港口能源消耗统计及分析方法

港口能源消耗统计及分析方法

港口能源消耗统计及分析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港口能源消耗统计的基本要求、统计指标和计算方法及能源消耗分析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国内沿海、内河港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13234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 术语及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 1典型货类码头指专供某种大宗货物装卸的码头。

3. 1. 1集装箱码头指专供集装箱装卸的专业化码头。

3. 1. 2件杂货码头指专供件货和杂货装卸作业的码头,如木材、钢材码头等。

3. 1. 3矿石、煤炭等干散货码头指专供大宗矿石、煤炭及其他干散货(散粮除外)装卸的码头。

3. 1. 4散粮码头指专供大宗散状粮食装卸的码头。

3. 1. 5液体化工码头指供原油、成品油及液体化工产品装卸的码头,如石油码头、LNG码头等。

3. 1. 6滚装码头指供滚装船使用的码头。

3. 1. 7客运码头指供客轮停靠、上下旅客的码头。

3. 2港口吞吐量3. 2. 1港口货物吞吐量指统计期内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

包括邮件、办理托运手续的行李、包裹以及补给运输船舶的燃料、物料和淡水。

计算单位:吨(t)。

3. 2. 2集装箱吞吐量指统计期内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装卸的集装箱数量。

计算单位:自然箱、标准箱(TEU)、吨(t)。

3. 2. 3港口旅客吞吐量指统计期内经由水路乘船进、出港区范围的旅客数量。

计算单位:人。

3. 2. 4滚装汽车吞吐量指统计期内进、出港区范围自行驶上、驶下运输船舶的汽车(含车内货物)数量。

计算单位:辆次、吨(t)。

大连港内贸进出口散杂货物港口作业包干费

大连港内贸进出口散杂货物港口作业包干费

连港股份业务字[2013]145号关于发布“大连港内贸进出口散杂货物港口作业包干费”等费率标准的通知业务部、财务部、杂货码头公司、庄河码头有限公司、散粮码头公司、矿石码头公司、客运总公司、汽车码头公司、长兴岛港口有限公司、油品码头公司、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旅顺港务公司、OTD、铁路公司:根据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港口内贸收费规定和标准的通知”(交水发[2005]234号)精神,结合辽宁省物价局在港口收费检查中提出的相关建议和要求,现将“大连港内贸进出口散杂货物港口作业包干费”等自主定价的费率标准予以发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公示内容表1、大连港内贸进出口散杂货物港口作业包干费率表表2、大连港外贸进出口散杂货物岸上作业包干费率表表3、大连港铁路公司港铁作业包干费率表表4、大连港散杂货物堆存保管费率表表5、大连港仓库、堆场、储罐使用费率表表6、大连港散装液体内贸港口作业、外贸岸上作业包干费率表表7、大连港汽车码头作业费率表表8、大连港集装箱堆存保管费率表附件、装卸货物品名分类说明二、计费说明与要求1、本次发布的费率为货物在港口发生的常规性劳务作业收费,不含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定价管理的装/卸作业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以及客户申请的辅助性劳务作业收费。

2、内/外贸集装箱装卸包干费、外贸货物装/卸船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船舶港口费等收费,按交通部、国家发改委现行规定另外收取。

3、客户申请的辅助性劳务作业费、长大笨重货物的加成费等费用,在公示费率基础上,按“备注”要求另行加收。

4、通过杂货码头、矿石码头、散粮码头的铁路进出港货物,港铁作业包干费由码头公司代收代付,具体执行标准由铁路公司与码头公司协商确定;通过其他码头的铁路进出港货物和集装箱以及铁路公司专属客户的货物,港铁作业包干费由铁路公司自行收取。

5、外贸进出口货物同时计收“装/卸船费,节假日、夜班作业附加费,岸上作业包干费”时,可以合并为“装/卸船作业包干费”开具计费票据和发票。

实施“四分”管理 降低能源消耗

实施“四分”管理 降低能源消耗

按照“ 四分 ” 理 的要 求 , 司调 度 室 、 管 公 货商 科 根 据 船舶 作业 计 划 , 理利 用公 司泊 位 、 场 以及装 卸 合 货
机 械 , 照 技 管 科 下 达 的 能 源 消 耗 定 额 情 况 , 制 单 参 编
言, 能源费用 可压 缩 的余 地 比较大 。 为此 , 我们 实行 了 以“ 货种 、 分 分工 艺、 机型 、 分 分作 业 区域 ” 为考 核对象
的 的 能 源 “ 分 ” 理 考 核 办 法 。 年 来 的 实 践 结 果 表 四 管 两
船装 卸工艺 。 货商 科依 据公 司泊位 、 场 、 路 以及装 货 铁 卸 机 械 的 编号 情 况 , 真 填 写 好 当 日装 卸 作 业 吨数 认 单, 调度 室根据 货商科 所填 写 的装卸 作业 吨数 单 内容
是指 : 船一 平 台 ( ) 场一 车 , 仓 一 单船 装 卸 生 产作 业 工
艺 流 程 是 指 : 一 平 台 ( ) 场 ; 助 装 卸 生 产 工 艺 船 仓 一 辅 作 业流程 是指 : 一 车 。 场 针对两 种装 卸生产 作业过 程 的能 源消耗 情况 , 通
过近两 年对 门机分机 型分 货种 、 流机 分货种 分 作业 对
部 门 , 好新 货 种 、 做 新工 艺 作 业 能耗 的测 定 与新 工 艺
的 推 广 工 作 , 对 公 司 装 卸 生 产 作 业 全 过 程 能 源 消 耗 并 进行监 督和 考核 。
的管理 , 具 体 的装 卸 环节 无 法控 制 , 对 因而 主要 体 现
在 指 标 的 管 理 上 , 能 源 的 过 程 管 理 基 本 上 是 听 之 任 对 之 , 源 浪 费 的 现 象 时 有 发 生 , 此 从 成 本 的 角 度 而 能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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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粮港口作业减损节约管理指南1 范围本文件提供了散粮港口装卸作业及中转仓储作业减损节约管理的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散粮港口作业减损节约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25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原粮储运卫生规范GB/T 26879 粮油储藏平房仓隔热技术规范LS/T 1202 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LS/T 1217 简易仓囤储粮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散粮在粮食流通过程的装卸、运输和仓储等作业中,以散装形式出现的颗粒状原粮。

3.2 损耗散粮在港口装卸、中转仓储过程中,因撒漏、扬尘、水湿、破碎、虫鼠雀害、发热、霉变、污染等因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量的减少。

4 一般要求4.1 作业人员应接受港口散粮作业专业技能培训,具备相应知识和技能后方可上岗。

4.2 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了解所装卸散粮的种类、重量、货物特性等,并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3 确保仓储设施、作业设备及工属具状态良好,进行维修保养时,避免对散粮造成污染。

4.4 散粮港口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装运载体的卫生状况应符合GB 22508的规定。

4.5 采取优化作业流程、提高作业效率等措施,加快散粮在港口环节的周转流通,尽量减少在港存储时间,散粮在港期间从进库(仓)到出库(仓)过程的损耗不宜大于0.25%。

散粮在港存储时间较长的,港口企业应协调督促货主及时提离。

4.6 散粮计量数据认真审核、汇总,做到凭证齐全、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计量设备按规定定期检定和校准。

4.7 发现粮情异常,及时通知货主,配合货主尽快提离及采取必要措施。

4.8 定期对作业流程中的损耗易发生点进行摸排分析,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针对性的减损措施。

4.9 提升散粮作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并积极探索和应用减损新技术、新成果。

5 装卸作业5.1 基本要求5.1.1 散粮装卸作业宜使用连续装卸设备、全密闭输送设备,并采取防撒漏、防水措施。

5.1.2 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根据气象条件视情开展作业,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停止作业:a) 雨、雪等可能造成散粮损耗的恶劣天气;b) 风力超过7级(风速超过17.1m/s)以上时。

5.1.3 作业区域、装卸机械、工属具撒漏或残余的散粮应及时回收;除尘设备收集到的粉尘做好批次记录,单独计量后交付货主。

5.1.4 装卸作业,做好以下防水工作:a) 船岸之间、船船之间、作业路线下铺设帆布等铺垫物,接触散粮的设施设备保持干燥;b) 预先准备遮盖帆布,料斗宜加装防水斗盖,降水来临前做好遮盖;c) 粮食随到随卸、随装随运;d) 雨天时,散粮运输汽车宜在避雨地带(如仓库内、仓库平台等地)停放;e) 散粮发生水湿时,水湿部分单独存放,并及时烘干或摊晒处理。

5.2 装卸船5.2.1 根据装卸作业需要开闭舱口,遇到恶劣天气及时关舱,非作业舱口保持关闭。

5.2.2 宜使用连续式装卸船机械、粮食专用防漏抓斗等专用设备。

5.2.3 装船时,在作业完毕之前将撒落在输送系统中的散粮返到船上,并将因质量问题导致不能上船的散粮重量从装船数中扣除,避免装船磅单与实装数不符,导致运输损耗扩大。

5.2.4 装船作业后船方应检查舱盖盖好,清除舱口周围散粮,并对货舱盖进行水密防护,防止货舱进水。

5.2.5 采用抓斗卸船时,当抓斗内粮食过满、存在外溢现象时,抓斗出舱前在舱口稍作停顿,使溢出的粮食充分撒落到舱内。

抓斗降至距离料斗斗口面约1m高度时应暂停,待抓斗停稳并对准料斗中心后缓慢开斗, 先半开斗口, 待卸下一部分粮食后再全开斗口。

5.2.6 当抓斗或卸船机在舱内不能有效取料时,应进行清舱作业。

5.3 进出仓5.3.1 散粮输送设备确保运行平稳,应安装跑偏开关、失速开关、张紧开关、防堵开关等监测装置。

使用可移动设备输送散粮时,设备在工作状态中应固定或锁定。

5.3.2 皮带输送系统作业过程中,做好以下防撒漏措施:a) 根据皮带的流量调整落料口的挡料板;b) 检查皮带运行情况,及时消除跑偏现象;c) 定期清理卸船机或料斗的格栅;d) 使用料斗进皮带系统进行作业时,避免系统急停导致粮食在料斗落料口堆积或撒落到皮带外;e) 卸船机或料斗与皮带机接料口的对接密封良好。

5.3.3 散粮输送过程中,做好以下流量控制措施:a) 输送机械不应过载;b) 当流量超过输送线输送能力或皮带上的粮食溢出皮带边沿时,调节料斗闸门降低流量;c) 及时收集溢出的粮食返回输送流程;d) 输送系统宜具有远程调节流量功能。

5.3.4主要存放玉米的筒仓应设粮食降碎装置,其他筒仓宜设粮食降碎装置。

5.4 装卸车5.4.1 装车时,待车厢对准料斗出料口后再打开料斗闸门,均衡装货防止粮食在车厢内堆积溢出,装料完成后及时关闸。

5.4.2 装车前仔细检查车厢,封堵车厢缝隙;装车完毕后及时苫盖篷布。

5.4.3 自卸车在进入仓库卸完粮食后,司机应配合仓库人员,对残留于自卸车底盘等部位的粮食进行清扫,在未清扫完毕前,自卸车不宜离开仓库。

5.4.4 装卸火车时,敞车或棚车卸粮时余下的散粮应采用机械铲或人工清扫的方式完全卸出。

5.5 拆装箱5.5.1 装粮前对集装箱进行支撑加固。

5.5.2 与散粮集装箱相连接,装、卸粮食作业的设备,宜设置挡料板。

5.5.3 从事散粮集装箱拆装箱作业,宜合理选用起重设备、集装箱装粮设备和卸粮设备等专用机械设备。

5.6拆装包(袋)5.6.1 拆包时,充分卸出包(袋)内散粮,避免残留。

5.6.2 灌包(袋)过程控制好流量流速,灌包结束及时关闭阀门,并检查封口是否良好、包(袋)有无破损。

5.6.3 宜避免反复拆装包(袋)。

6 中转仓储6.1 基本要求6.1.1 散粮港口中转仓储宜考虑以下因素:a) 仓储散粮的种类、耐储性、耐热性;b) 散粮的水分含量,入仓质量情况,感染有害生物状况;c) 预计仓储时间以及最终用途;d) 仓储设施及设备性能、粮堆温度。

6.1.2 港口散粮中转仓储设施应干燥、无污染、无异味、无虫鼠害。

6.1.3 散粮中转仓储过程中,根据货主或代理需要,由港口企业或第三方机构对粮食水分含量等指标进行检测、记录和分析。

6.1.4根据降低粮食温度、降低粮食含水率等需求对散粮进行通风,通风的技术条件、操作条件、操作与管理等有关要求应符合LS/T 1202的规定。

6.1.5 当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散粮无法快速流通、需要较长时间仓储时,宜进行低温仓储并对害虫密度进行检测处理。

6.2 仓库6.2.1 散粮中转仓储过程中做好以下隔热控温措施:a) 宜对散粮温度进行监测,温度异常升高时,增加通风时间及频次,或进行翻堆、倒仓等作业;b) 平房仓散粮仓储隔热措施应符合GB/T 26879的规定;c) 储粮时间超过1个月时,筒仓宜采取隔热措施,配置谷物冷却机、仓储空调等控温设备。

6.2.2 散粮中转仓储过程中做好以下防水措施:a) 日常对仓库有无漏水进行检查;b) 保持排水管、下水道畅通,库内无低洼积水;c) 库外配置防洪沙包或防汛门等设施。

6.2.3 散粮中转仓储过程中做好以下防霉变措施:a) 入库时,水分含量过高或有霉变迹象的散粮单独堆放;b) 定期检查库内散粮情况,需要时加强通风、空调制冷或倒仓处理;c) 在库粮食粮温与外温温差较大时,加大检查频次,以防止出现结露引起粮食霉变。

6.2.4 散粮中转仓储过程中做好以下防虫鼠雀害措施:a)宜配置捕鼠器、驱鸟器等防虫鼠雀害设施;b)减少感染虫害粮食入库,可采取熏蒸措施对虫害进行预防与治理,熏蒸期结束后应要求施药作业单位负责处理好药物残留。

6.2.5 筒仓和平房仓宜配置粮情检测装置和取样装置。

6.2.6 简易仓囤储粮应符合LS/T 1217的规定。

6.3 堆场6.3.1 露天堆场应配备固定的承载设施,以防返潮、结露、降水等因素引起的粮情异常。

6.3.2 露天堆场应配备防水帆布、沙包(压货顶沙包和大沙包)、网络、大条纹编织布及麻绳等备品。

6.3.3 露天堆场粮食堆顶形状宜为“金字塔”型,做到坡度适宜,墙边四周饱满,收口斜坡不应有低凹积水。

6.3.4 堆场排水口使用帆布等材料进行封口。

6.3.5 露天堆场中转过程中做好以下防虫鼠雀害措施:a) 配置驱鸟器、捕鼠器等防具;b) 粮食入囤前进行围护材料的杀虫处理,入囤后定期在粮囤周围喷布防虫线;c) 对于已有少量害虫侵染的粮食,应尽快通知货主,并配合货主采取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等措施除治害虫;d) 粮堆做好围护、遮盖;e) 保持粮堆及周围清洁卫生。

6.3.6 露天堆场中转仓储过程中做好以下隔热控温措施:a) 对围护结构进行隔热处理;b) 增加空间排风设施;c) 将粮面苫盖物架空。

6.3.7 做好日常巡查、监控,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 粮食堆边有无水湿(打开帆布检查);b) 粮食堆面有无积水或粮食水湿、变质情况;c) 排水管道是否堵塞;d) 帆布是否按要求盖好,有无破损。

参考文献[1] GB/T 8487 港口装卸术语[2] GB 13561(所有部分)港口连续装卸设备安全规程[3] GB/T 14741 港口吸粮机[4] GB 17918 港口散粮装卸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5] GB/T 29890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6] GB 50320 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7] JTS 165 港口总体设计规范[8] JTS/T 186 港口干散货封闭式料仓工艺设计规范[9] JT/T 1044 港口螺旋式连续卸船机[10] JT/T 1072 链斗式连续卸船机[11] LS 8001 粮食立筒库设计规范[12] LS/T 8011 散粮接收发放设施设计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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