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预防接种服务,提高预防接种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我国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预防接种服务的对象为辖区内 0~6 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二、服务内容(一)预防接种管理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 3 个月的 0~6 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3、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 1 次核查和整理,查缺补漏,并及时进行补种。
(二)预防接种1、接种前的准备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
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
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有效期。
2、接种时的操作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有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剂量、部位、途径等要求进行接种。
接种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3、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察 30 分钟。
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接种时间、疫苗品种、批号、有效期、接种单位、接种人员等信息。
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清理接种器材,处理剩余疫苗。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1、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乡级接种单位应当直接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 统进行网络报告;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当由县 级疾控机构代报。
个案报告卡和调查表一定要将省、市、县填写完整( 包括现住址、报告单位、录入单位)
县级疾控机构应当及时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上报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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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2)
调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对AEFI的描述、诊断、治疗及实验室检查; 疫苗和预防接种组织实施情况; 发生AEFI后所采取的措施、原因分析; 对AEFI的初步判定及依据; 撰写调查报告的人员、时间等。
已全面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地区,可以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 电子档案逐步取代预防接种卡(簿),但不得代替儿童预防接种证。如 为异地建档儿童,可通过联网下载该儿童的既往预防接种资料。
–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负有安 全管理和隐私保护责任,不得擅自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儿童相关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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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设备管理
冷链是指为保障疫苗质量,疫苗从生产企业到接种 单位,均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储存、运输和使用的 全过程。
冷链设施设备包括冷藏车、疫苗运输车、冷库、冰 箱、冷藏箱、冷藏包、冰排、冷链温度监测设备和 安置设备的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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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系统管理的基本要求
冷链设备应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做到专物专用,不得存放其他物 品。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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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历史沿革
• 1987年: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试行) • 1998年: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 • 2005年: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 2016年: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 •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完整)预防接种服务流程图及要求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保证预防接种安全。
二、制定疫苗和注射器的使用计划,建立疫苗和注射器领发登记,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管理。
三、开展冷链温度监测,做好冷链设备使用管理,要有温度监测记录登记。
四、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免疫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五、开展预防接种宣传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
六、收集、汇总、报告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七、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按规定建卡、建证,及时给予接种或补种。
八、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
预防接种服务流程图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工作制度一、为及时快速抢救个别严重过敏反应病例,预防接种门诊应摆设应急治疗床和应急处理药品橱柜,储备用于救治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儿童药品,包括(1:1 OOO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苯巴比妥、扑尔敏、维生素C等),有条件的单位应配备氧气瓶(袋)和吸氧设备。
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时要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引发儿童心因性反应。
一旦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主动配合临床医生快速救治.三、建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登记本,专人负责登记报告工作。
四、责任报告人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应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登记表”,符合报告要求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48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公众高度关注事件在2小时内逐级向区、市、省级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诊断;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设区的市或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诊断。
温馨提示预防接种注意事项预防接种前的注意事项:一、有以下情况者暂缓进行疫苗接种,情况缓解或痊愈后进行接种:1、接种部位有严重皮炎、牛皮癣、湿疹及化脓性皮肤病;2、发热>37.5℃者(发热可能有流感、麻疹等急性传染病的早期症状,此时接种可能会加重病情或发生偶合反应);3、每天排便次数超过4次者,暂缓服用脊髓灰质炎疫苗(腹泻会使疫苗很快排泄,失去作用,腹泻还有可能是病毒所致,可能发生偶合反应)。
2024年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2024年预防接种服务规范1、预防接种服务的对象有哪些?答: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包括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服务的0-6岁儿童,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补种服务的0-14岁儿童;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特殊人群免疫程序服务的对象,按照国家或地方应急免疫、群体性免疫等实施方案开展接种的对象。
2、预防接种是通过何种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的?预约告知包括哪些内容?答: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广播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3、预防接种前,询问、告知并记录的内容有哪些?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4、接种操作时应注意哪些事项?答: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进行“三查七对”,无误后予以预防接种。
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5、接种疫苗后,在接种卡和接种证上应记录哪些内容?答:接种后及时在接种证、卡记录接种疫苗品种、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接种时间,接种医生、受种者等内容。
并录入信息系统。
6、接种疫苗后,受种者应留观多长时间?答:受种者在接种后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
如有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7、什么是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dverse Event Following Immunization,简称AEFI)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或事件。
8、“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有哪些?答: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疫苗生产企业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均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临时预防接种点服务规范

临时预防接种点服务规范概述:临时预防接种点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为促进公众健康提供的一种临时服务机制。
为确保服务的公正、高效和安全,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服务规范。
本文旨在提出一些通用的服务规范,以便为临时预防接种点的管理和运营提供参考。
一、接种点准备工作:1.设备准备:配备充足的接种工具、疫苗、注射器、一次性针头、输液器等,并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性。
2.环境准备:接种点应保持整洁、卫生,通风良好,并配备必要的消毒设备和清洁用品。
3.人员准备:提前组建接种点工作队伍,包括医务人员、志愿者和安全保障人员等,对其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其熟悉相应的操作规范和流程。
二、服务流程与程序:1.接种登记:接种者到达接种点后,应进行身份验证和登记手续,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2.健康评估:接种前进行必要的健康评估,包括询问接种者的过敏史、用药史以及存在的任何慢性病史等,以确保适宜接种。
4.疫苗接种:按照规定的接种程序和标准操作规范进行疫苗接种,确保操作正确、无交叉感染和安全注射。
5.接种监测:在接种后进行必要的监测,观察接种者是否出现异常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6.记录与报告:对接种者的接种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接种时间、疫苗批号、剂量等,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便疫苗的追溯和管理。
三、服务保障措施:1.安全保障:确保接种点的安全,防止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2.环境卫生:定期对接种点的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和通风,并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
3.垃圾处理:配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打包和妥善处理,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4.信息安全:对接种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确保不泄露和滥用,并合法使用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5.志愿者管理:对接种点的志愿者进行选拔、培训和管理,确保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态度,加强交流与协调。
6.反馈与改进:接种点应建立投诉和反馈渠道,及时对接种者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处理和改进,提高服务质量。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是全社会基本卫生防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全国卫生进步、增强全民健康水平、减少许多传染病发病率,推动发展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工作,保障全民受优质预防接种服务,提高接种服务质量,保证接种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二、目的1.强预防接种管理,保障预防接种的质量和安全。
2.强遴选预防接种药品及其他疫苗的管理,保障疫苗的安全使用和有效使用。
3.循“集中管理、合理配置、严格使用、及时处理”的原则,对预防接种有关药品、补助资金、服务设施设备、技术教育及咨询等进行统一管理,提高接种服务和管理水平。
三、本规范执行对象本规范面向全社会,包括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医疗机构、社会各界公众和社会组织。
四、基本原则1.范接种疫苗,重视接种过程。
预防接种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疫苗,落实相关药品管理细则,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群众满意”的原则,保障接种疫苗的安全和质量,提高接种效果和接种率。
2.持定期接种,按规定使用。
接种定期检查,每个月应组织一次接种定期检查,检查接种机构的接种条件、技术操作和技术质量,定期检查接种药品、设备、环境等。
3.重问题预防,重视随访监测。
应建立严格的接种记录与随访机制,对接种疫苗的使用情况、反应和疫苗有效性定期进行监测。
5.守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权益。
接种机构应建立接种活动张贴明显的法律法规,加强接种宣传,增强民众对接种的认识,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登记及随访服务,保障接种者的合法权益。
六、责任1.生行政部门要统一组织、规范和监督预防接种工作,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下达接种疫苗的价格补贴政策,监督检查接种机构的接种质量和安全,纠正不规范行为,保障接种质量和安全。
2.疗机构负责预防接种的日常实施,按规定执行接种指南,储备疫苗,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和相关政策,严格按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使用疫苗,保障接种安全,确保群众受优质接种服务。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2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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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规定: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 针
病毒性肝炎、肺结核、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乙 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为 乙类传染病。
流行性腮腺炎、风疹为丙类传染病。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 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 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 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具 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 接种单位接受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并 按照预防接种工
• 托幼机构、学校:第二十七条 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 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 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 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 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 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 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未依照 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疾病预 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 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四)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未依照规定及 时处理或者报告的;
• (五)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课件

服务质量的监测与评估
预防接种服务应定期对服务质 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包括接种 率、不良反应发生率、服务质
量满意度等指标。
预防接种服务应对监测和评估 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及时发
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预防接种服务应对服务质量进 行定期自查和专项检查,确保 各项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
接种环节
强调接种技术要求,规范接种 操作,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性
和有效性。
留观环节
强调留观的重要性和要求,及 时发现和处理接种后异常反应
,保障儿童安全。
服务流程的优化与改进
服务流程评估
定期对预防接种服务流程 进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 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
优化关键环节
针对关键环节进行优化, 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如 采用信息化手段简化登记 流程等。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开展预防接种相关研究,推动疫苗接种技术的 创新与发展。
共同应对公共卫生挑战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挑战,提高全球人民的健康 水平。
预防接种的种类和程序
介绍不同年龄段需要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接种程序,让公众了解不同 疫苗的作用和接种时间。
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强调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消除公众对接种疫苗的疑虑和担 忧。
提高公众的预防接种意识
倡导预防为主的健康理念
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 的重视程度,树立预防为主的健康理 念。
发展阶段
随着疫苗种类和技术的不断发展和 完善,预防接种服务逐渐扩展到更 多的传染病防治领域。
规范阶段
为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各国政府制 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确保预防接种服务的普及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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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疫苗预防接种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为了保障接种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规范,以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和接种者的健康。
一、接种机构的资质要求
接种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合法注册的医疗机构资质,并且有专门从事疫苗接种的专业人员;
2. 接种机构的环境卫生条件良好,设备设施符合卫生标准,保证接种的安全性;
3. 接种机构应当有稳定的冷链设备,确保疫苗储存温度符合要求,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二、接种者的权益保障
1. 接种者应当享有自主选择接种服务的权利,接种机构不得进行强制接种;
2. 接种者在接种前应当充分了解接种疫苗的信息,包括适应症、不良反应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 接种者应当在接种过程中得到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关注,并记录接种信息,如疫苗种类、接种日期等;
4. 接种者接种后如出现异常反应或者严重不良反应,有权获得相应的紧急救治和赔偿。
三、疫苗接种的程序
1. 接种前的评估:专业人员会对接种者进行一系列的检查,确定是否具备接种条件;
2. 接种决策:根据接种者的个体情况和疫苗供应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接种计划;
3. 接种操作:接种人员应当严格遵循洗手、消毒等操作规范,并确保接种器具的无菌状态;
4. 接种后监测:接种后应当对接种者进行观察,观察是否有不良反应或者感染等情况;
5. 接种记录:接种机构应当及时记录接种的基本信息,并提供接种证明。
四、疫苗供应和冷链管理
1. 疫苗供应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许可资质,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2. 疫苗的采购、储存和运输应当符合冷链管理要求,确保疫苗的有效性;
3. 疫苗的追溯管理应当完善,确保可追溯到疫苗的来源和流向。
五、接种活动的宣传和监管
1. 接种机构应当积极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效益,提高接种者的认知度;
2. 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接种机构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保障服务质量;
3. 针对疫苗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机制应当建立,及时掌握疫苗的安全性。
总结:
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保障公众的健康和预防传染病的传播至关重要。
通过合格的接种机构、合法供应的疫苗和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接种的效果和安全性。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接种活动的监管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疫苗接种的认知和信任,推动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最终达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