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保障受限空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受限空间是指进入、出入口狭小且无法自由进出的、气氛有可能对人员造成危害,独立有害的和有可能困住人员的工作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受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维修作业单位等。
第四条实施受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风险评估第五条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当对受限空间进行全面、细致的风险评估,综合考虑受限空间的空气质量、有毒气体、缺氧、机械设备等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第六条风险评估内容应当包括受限空间的位置、结构、通风情况、可能存在的危险物质种类及浓度、使用的设备工具、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等。
第七条风险评估结果应当详细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危险点、危险性等级、控制措施、监测手段等,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作业单位应当对受限空间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确保风险评估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受限空间的具体情况,采取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1. 确保通风设备运行良好,对受限空间进行适时通风;2. 提供足够的照明设备,确保作业人员有良好的视野;3. 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呼吸器等;4. 安排专人监控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和氧气含量;5. 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确保在意外情况下能够及时救援。
第十条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受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1. 严格遵守作业程序,不得擅自进入受限空间;2. 对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3. 确保作业人员在受限空间内有相应的通讯设备,便于与外界联系;4. 制定作业计划和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响应。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一条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受限空间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包括但不限于:1. 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置流程,确保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报警和处置;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药品,用于处理受限空间事故造成的伤害;3. 确保作业人员定期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受限空间作业活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受限空间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油罐、水箱、管道、排水井、地下室等等需要进行人工进入的封闭空间。
第四条受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
第二章受限空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人员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准备工作,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第六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目的、作业内容、作业步骤、作业时间等,并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
第七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受限空间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空气质量、是否存在有害气体、是否有堆积物、是否通风等,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八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组织受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包括作业技术培训、安全防护培训等。
第九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配备必要的作业装备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防护设备、通讯设备、救生设备等。
第三章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第十条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方案执行,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步骤和方法。
第十一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二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三条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看护,负责监控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的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突发情况。
第十四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时限进行作业,不得超时作业。
第十五条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明确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六条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保证通风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严禁酒后作业、药后作业,不得存在其他影响作业安全的情况。
第十八条在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定期的作业记录和作业情况报告,以便总结经验和改进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受限空间作业是指在进入、作业、退出过程中,存在着空气质量、有害气体、机械设备、狭小空间等多种危险因素,并且一旦发生意外,救援难度大,容易造成严重伤害或者生命危险的作业环境。
因此,对于受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二、作业人员管理1. 受限空间作业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员工禁止进行受限空间作业。
2. 所有从事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流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3. 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确的责任人,负责监督和协调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
4. 在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沟通和联络。
5.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自身安全。
三、作业环境管理1. 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进行周密的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异味、有害气体、积水等危险因素存在。
2. 在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合适的通风设备和检测仪器,随时监测空气质量和有害气体浓度。
3. 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示,提示作业人员注意安全,并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4. 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保持干燥,避免积水和湿气对作业人员造成危险。
5. 在受限空间作业中,必须提供紧急救援设备和应急通道,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脱离现场。
四、作业流程管理1. 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省略操作步骤。
2. 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组织安全会议,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和风险评估。
3. 作业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作业任务和责任,严格按照操作要求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4. 在受限空间作业中,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通道和通讯机制,确保作业人员能够及时与外界联系。
5. 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作业质量检查和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下次作业安全进行。
五、应急处置管理1. 在受限空间作业中,如发生突发情况或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封闭、半封闭空间。
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事故,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受限空间作业安全。
3. 作业单位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安全评价,制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
4. 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了解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作业安全管理1.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评价,明确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方案,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2.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方案应包括作业任务、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3.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向作业人员传达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方案,并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 作业前,应采取措施,确保受限空间内的有害气体、液体、固体等物质已清除或隔离,作业过程中应保持受限空间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5. 作业前,应采取措施,确保受限空间内的温度、湿度、氧气含量等符合安全要求。
6. 作业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作业人员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7. 作业过程中,应保持受限空间内通风良好,必要时应采取机械通风。
8. 作业过程中,应定期检测受限空间内的有害气体、液体、固体等物质的浓度,确保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9. 作业过程中,应设立监护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10. 作业结束后,应清理工亡现场,并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受限空间内无残留有害物质。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个样例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岗位和人员。
2. 安全责任2.1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并且有义务关心他人的安全。
2.2 管理层负有最终的责任,包括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设备。
3. 培训与准入许可3.1 所有从事受限空间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包括安全措施、应急处理、通讯和救援等。
3.2 培训合格的员工才能获得准入许可,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
4. 安全措施4.1 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包括防护服、安全帽、护目镜、手套、防滑鞋等。
4.2 受限空间的入口必须明确标识,并且必须设置警戒线或栏杆来控制人员的进入。
4.3 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进行适当的通风和排气,确保空气质量符合规定。
4.4 在作业期间,必须定期监测受限空间内的空气质量,并且保持通讯畅通。
5. 应急处理5.1 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制定应急处理方案,明确各种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5.2 所有参与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并具备必要的救援技能。
6. 作业记录和报告6.1 所有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并在作业结束后及时提交。
6.2 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报告给相关部门,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7. 违纪和处罚7.1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会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
7.2 造成事故或伤害他人的行为将会依法追究责任。
8. 本制度的修订8.1 本制度的修订必须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和管理层的审批,并通知全体员工。
以上是一个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样例,具体的内容和细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1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等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和责任1.1设立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
1.2该机构下设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
1.3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具有相关的培训合格证明。
二、受限空间作业之前的准备工作2.1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时间安排等,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管理机构审核备案。
2.2对于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应的体检和健康评估,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进行受限空间作业。
2.3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进行仔细的环境检测,包括氧气含量、可燃气体和有害气体浓度等,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三、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3.1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安全带、防护眼镜等,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安全。
3.2受限空间作业必须配备专职监护人员,负责监控作业人员的状况,并提供必要的援助或救援,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3.3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熟悉救援流程,掌握相关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3.4在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戒标志,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作业后的处理4.1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消毒,将受限空间恢复到安全的状态。
4.2对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进行记录和整改,以便于后续的改进和完善。
4.3相关部门必须组织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以上是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一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应对潜在的风险和突发事件。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相关文件《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安全标志及其使用的导则》《安全防护报警用具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厂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安全办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制造部、机修组和水电组负责协助安全办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5篇)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一个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有限空间的作业管理。
3、责任者:设备科、安环科、生产部、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
4、程序4.1有限空间内作业定义:有限空间内作业,主要是进入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窨井、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内进行的作业,应注意防止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
有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证。
4.2有限空间内作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4.2.1安全隔绝。
将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接的管道及电源进行有效隔离和断开,并挂上警示牌。
4.2.2清洗和置换。
达到冲洗出的水溶液基本上呈中性,含氧量18-21﹪,有毒气体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2.3通风。
加强自然通风或采用机械送风。
4.2.4加强检测。
4.2.5防护用具和照明。
缺氧有毒环境,应戴自吸式或机械式送风式长管面具。
腐蚀性介质污染的环境,应穿戴好耐腐蚀的劳动防护用具。
易燃易爆环境,采用防爆型低压(36V以下)行灯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V)。
4.2.6准备好应急措施。
4.2.7罐外专人监护。
4.3进入灌、釜或下水道等设备设施作业注意事项4.3.1进入罐、釜或下水道等设备设施作业前,应做好相应的分析、确认和各项防护措施,事先要对这些设备设施进行气体分析,确认安全后,才可以进行作业。
4.3.2作业时要佩戴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
4.4在容器顶部施工作业应做加固处理:容器顶部施工作业要防止滑落和塌陷。
尤其是一些有坡度的容器、一些塑料储罐,若容器内装有物料,特别是一些危险化学品。
作业前应加护栏、垫板等,进行加固处理。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受限空间内的作业安全,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受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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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及相关承包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控制和要求。
第四条术语和定义1、本规定中的“受限空间”是指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窖井、沟、坑(池)、下水道、烟道、隧道、涵洞、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2、本制度中的“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本制度中的“缺氧和富氧”是指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低于18%的状态为缺氧状态,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高于23.5%的状态为富氧状态。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生产部领导审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监督检查受限空间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生产车间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门,监督检查及考核各车间对本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审查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制定的各项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第八条受限空间所在单位严格执行本制度,并负责对本规定进行培训、贯彻和落实。
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第九条作业负责人职责:——作业前,要熟知和了解受限空间作业工作方案和采取的安全措施,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都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第十条监护人员职责:——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
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职责:——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十二条作业许可——只有在没有其他可行方法完成工作任务时,才考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实行作业许可,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经过生产部领导审批;各类防护设施和救援物资应配备到位。
第十三条受限空间辨识——各车间应对本单位每个装置或作业区域进行辨识,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建立受限空间清单并根据作业环境、工艺设备变更等情况不断更新。
——各车间应针对辨识出的每个受限空间,预先制定安全工作方案。
每年应对所有的安全工作方案进行评审。
——安全要求1、安全隔绝: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事先编制隔离、核查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与其相连的所有管道、孔洞、阀门;——与其相关的所有设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工具、材料。
第十四条作业前和作业结束后必须按核查清单逐项核查,并将核查清单作为许可证的附件存放在现场。
第十五条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第十六条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盲板设置处应悬挂警示标识。
第十七条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的封堵。
第十八条受限空间带有机械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第十九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
采用的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清空;清扫(如冲洗、蒸煮、洗涤和漂洗);中和危害物;置换。
并达到下列要求:——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的规定;——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第二十条各车间应根据本单位现场工艺及设备情况确定每一设备清洗或置换的时间。
1、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内空气良好流通。
具体要求如下:——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应采取强制机械通风。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禁止向受限空间内充纯氧气或富氧空气。
2、监测:凡是受限空间内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作业前应进行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具体要求如下:——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
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个人防护及装备)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3、个人防护及装备:必须根据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种类和风险程度,依据相关防护标准,正确配备个人防护及装备。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在有酸碱等腐蚀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在缺氧或易发生坠落危险的受限空间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并在适当位置安装必要的安全绳网、架设安全平台。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可采用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作业层间设置防护网等措施,必要时作业人员要使用吊篮或安全绳作业。
——为防止静电危害,应对受限空间内或其周围的设备接地,并进行检测。
——受限空间外应配备空气呼吸器、梯子、绳缆、应急照明、消防器材和清水等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紧急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在每次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个人防护装备、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
第二十一条照明及用电安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无火花工具和防爆电动工具,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
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使用的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作业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电动工具或照明行灯的临时配电盘、变压器、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进入受限空间的电源线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不得放置在设备的棱角或带毛刺的部位,线路应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电源线接头要用绝缘胶布包好。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监护:——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指定专人监护。
——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员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进入特别狭小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可靠的保护绳,监护人可通过系在作业人员身上的保护绳进行沟通联络。
——险情重大的设备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内人员取得联系。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第二十三条其它安全要求:——受限空间内阻碍人员移动、撤离或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危害,影响救援的设备,应采取固定措施,必要时应移出受限空间。
——受限空间的进入点附近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警示标识的内容应包括提醒有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才允许进入的词语。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严禁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与该受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试验、蒸汽吹扫和氮气置换等活动。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同时涉及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进设备装填催化剂时,要采取防缺氧、防中毒、防尘、防爆燃等特殊预防措施。
——作业中遇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或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必须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继续作业。
第二十四条《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安全员负责办理,《作业证》中审批单位意见由生产车间负责人、和生产部领导负责审批,完工验收由办证车间主任签字验收,特殊情况车间主任不在时,由生产部长验收签字签字确认。
——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作业证》一式三联,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各持一份,生产车间留存。
《作业证》保存期限为2年。
第四章执行与检查第二十五条各车间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生产车间和安全管理部共同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责任追究,对责任人一律按“三违”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